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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思台北 念台北
余光中
①十年一觉扬州梦,醒来时,我已是一位台北人。
②当然不止十年了。春去秋来,远方那一座岛城,算起来,竟已住了二十六年了,半辈子的岁月便在那里边攘攘度过,一任红尘困我,车声震我,电话门铃催我促我,一任杜鹃媚我于暮春,莲塘迷我于仲夏,雨季霉我,溽暑蒸我,台风撼我摇我。四分之一的世纪,我眼见台北长高又长大,脚踏车三轮车把大街小巷让给了电单车计程车,半田园风的小省城变成了国际化的现代大都市。而台北也惊见我,如何从一个寂寞而迷惘的流亡少年变成大学生、少尉编译官、新郎、父亲,然后是留学生,新来的讲师,老去的教授,毁誉交加的诗人,左颊掌声右颊嘘声。
曾在那岛上,浅浅的淡水河边,遥听嘉陵江滔滔的水声,曾在芝加哥的楼影下,念江南的草长莺飞,花发蝶忙。乡愁一缕,恒与江东流水竞长。而少年的思念,早如断了线的风筝落在海峡的里面,手里兀自牵一缕旧线。生而为闽南人,南京人,也曾自命为半个江南人、四川人,现在,有谁称我为台北人,我也欣然接受。
④二十多年来,偌大一座台北城,我竟只住过两条闽南风味的小街:同安街和厦门街。同安街只住了两年半,后来的二十四年就一直在厦门街。如果台北是我的“家城”,厦门街就是我的“家街”了。八千多个日子,二十几番夏至和秋分,即便是一片沙漠,也早已住成家了。多少篇诗和散文,多少部书,都是在临巷的那个窗口,披一身重重叠叠深深浅浅的绿荫,吟哦而成。
⑤在台北,总觉得自己是“城南人”,不但住在城南,工作也在城南。台湾最具规模的三座学府全在城南,我的金黄岁月都挥霍在其中。当时年少,曾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对我而言,城南古亭区,记忆最密,那“家巷”的左邻右舍,前翁后媼,相习相交,相近相亲。出得巷里,左手便是裁缝铺子、理发店、照相馆……闭着眼睛,我可以一家家数过去,梦游一般直数到汀州街口。
⑥前年夏天从香港回台北,一天晚上,去巷口那家药行买药。胖胖的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招呼我,不见老板,我问她老板可好。“过身了——今年春天”,说着,她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我也为之黯然神伤,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安慰才好,默默相对了片刻,也就走开了。回家的路上,我很是感动,心里满溢着温暖的乡情。一问一答之间,那妇人激动的表情,显示她已经把我当成了亲人。二十年来,我是她店里的常客,和她丈夫当然也是稔熟的。我更想起十八年前母亲去世,那时是她问我答,流泪的是该来的,什么也挡不住,已去的,也无处可招魂。留下的是古色的月光,照在城南那一带的灰瓦屋,矮围墙,弯弯绕绕的斜街窄巷;倾泻出一城相思。于今隔海想来,那些巷子原是最耐人咀嚼的,朦胧中总有江南深巷的旧影,而黄昏的长巷里,家家飘出围墙的饭香,似是一首时断时续的民谣在召唤归途的行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低回的呢?
⑦在和中国母体土接壤连的一角小半岛上,我成了想家的台北人,隔着南海的青烟蓝水,思念着二十多年来以秀色餐我的蓬莱岛城。在香港,我的阳台向北,于是有了无数个北望的黄昏。奈何公无渡河,从对河来客的口中,听到的种种切切,陌生的,熟悉的,迷惑的,伤感的,游子竟已难认故土慈颜,正如贾岛的七绝所言:
⑧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⑨如果十霜已足成故乡,则我的二十余霜的多情又何逊唐朝一孤僧?
⑩未回台北,忽焉又一年有半了。隔着南中国海的烟波,在香港的电视幕上,收看邻区都市的气象,汉城和东京之后总是台北,是阴是晴是变冷是转热是风前或雨后,都令我特别关心。或是台风自海上来,将掠台湾而西,扑向大陆的厦门和汕头;或是寒流凛凛自华中南下,气温下降,气象报告员说明天莫忘多加衣。只有在那一刹那,才幻觉这一切风云雨雾原本是一体,拆也拆不开的。
⑪香港有一种常绿的树,黄花长叶,属刺槐科,据说是移植自台湾,叫“台湾相思”。那样美的名字,似乎是为我而取。
(选自《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吾国吾民》,有删改)
【小题1】文章题为《思台北 念台北》,而第③段却将笔触伸向少年时生活过的“嘉陵江”和“江南”,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联系全文,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2】第⑤段“当时年少,曾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中“青睐青眼”的含义是什么?谈谈你对“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的理解。
【小题3】文中第⑥段作者到巷口药行买药,不见老板,寻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
【小题4】综观全文,作者为何“思台北,念台北”?请作简要分析并分条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11 0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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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张爱玲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

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音译词的“粉丝”使用方便,既可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可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B.天才如果遇到知音肯定他的价值,那颗寂寞的寸心会感到欣慰;如果得知音而复失,则会悲伤不已。
C.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D.作者认为粉丝和知音都可爱,但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粉丝,缺少的是知音。作者期待更多的知音出现。
【小题2】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小题3】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美文与杂文
余光中
①台湾的散文不但名家辈出,一般的水准也不算低,可是某些习见的散文选集,尤其是近来的年度散文选,并不能充分表现这种文体的多元生命。习见的散文选集所收的,几乎尽是抒情写景之类的美文小品,一来读者众多,可保销路;二来体例单纯,便于编辑。其中当然也有不少足以传世的佳作,可是搜罗的范围既限于“纯散文”,就不免错过了广义散文的隽品。长此以往,只怕我们的散文会走上美文的窄路,而一般读者对散文的看法也有失通达。
②所谓美文,是指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反之,带有实用目的之写作,例如新闻、公文、论述之类,或可笼统称为杂文。美文重感性,长于抒情,由作家来写。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凡知识分子都可以执笔。不过两者并非截然可分,因为杂文写好了,可以当美文来欣赏,而美文也往往为实用目的而作。
③且以《古文观止》为例。全书十二卷,前五卷几乎清一色是历史著作,选自《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第六卷的汉文性质颇杂,多为诏策章表之类的应用文字。从第七卷起才有类似今日所谓散文小品的美文,如《归去来辞》与《北山移文》,但是仍有《谏太宗十思疏》与《为徐敬业讨武空檄》一类的公文。后面的五卷,从唐文到明文,也都是美文和杂文并列。再以《昭明文选》为例。这部更古老的文学选集,前半部是诗赋,可谓美文,后半部却是公文、书信、论述、碑诔之类,全属杂文。由此可见我国的散文传统非但不排斥杂文,还颇表重视。
④至于诸葛亮,其写《出师表》原本无意于抒情或唯美,却因为情真意切,竟把奏议的公文写成了千古的至文。单从《古文观止》所选作品来看,也见得出唐宋散文的八位大师都兼擅杂文,所以也才言之有物。杜牧虽以《阿房宫赋》闻名,其实他的《樊川文集》里,最多的还是论政论兵之文和铭序书表之作。而《阿房宫赋》虽然声调悦耳,形象醒目,不折不扣是一篇抒情的美文,其末段从“灭六国者”起,却由感性转入知性,逻辑的气势利如破竹,竟有论史论政之概。
⑤条理分明、文字整洁、声调铿锵、形象生动,一篇杂文如果做到了这四点,尽管,即便通篇不涉柔情美景,仍可当作美文来击节叹赏。逻辑的饱满张力,只要加上一点感情和想象,同样能满足我们的美感。《过秦论》给我的兴奋,远非二三流的美文所及。《读孟尝君传》寥寥九十个字,比香港报纸上最短的专栏杂文还要短,但是文气流转,逻辑圆满,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造成对比的张力:这种知性之美,绝不比感性之美逊色。庄子和孟子无意做散文家,在散文史上却举足轻重。
⑥散文的佳作不限于美文,不妨也向哲学、史学甚至科学著作里去探寻。例如布朗所编的《现代散文选》里,便有《眼球的奇观》这样的科学妙品。把散文限制在美文里,是散文的窄化而非纯化。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
(选自余光中《左手的掌纹》,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归纳文章第一段的论述层次。
【小题2】文章第四段提及的古代作品有何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章,简要理解“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一句。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蒲公英的岁月

余光中

“是啊,今年秋天还要再出去一次。”对朋友们他这么说。

每次说起,就好像宣布自己的死亡一样,此间事,在他走后,就好像身后事了。真的,每次出国都是一次剧烈的连根拔起,自泥土、气候,自许多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当喷射机忽然跃离跑道,一刹那告别地面也告别中国,一柄冰冷的手术刀,便向岁月的伤口猝然切入,灵魂,是一球千羽的蒲公英,一吹,便飞向四方。再拔出刀时,已是另一个人了。

二十年前来这岛上的,是一个激情昂扬的青年,他的心跳和脉搏,犹应和抗战遍地的歌声嘉陵江的涛声长江滔滔入海浪淘历史的江声。二十年后,从这岛上出发的,是一个白发侵鬓的中年人,长江的涛声在故宫的卷卷轴轴在一吟三叹息的《念奴娇》里,旧大陆日远,新大陆日近。

长长的二十年,只有两度,他眺见了故乡短短的青山。第一次是在金门。望远镜的彼端是潺潺的烟水、漠漠的船帆,再过去是厦门的青山,之后仍是渺渺的青山。二十年前厦门大学的学生,鼓浪屿的浪子,谁能够想到,有一天会隔着这样一湾的无情蓝远眺自己的前身?第二次是在勒马洲①。崖下,阴阳一割的深圳河如哑如聋地流着。一条极尽其可歌可泣的泪川蜿蜿流来,似不胜绝望之重负。但白茫茫的水面什么也不见,这是无船、无桥可渡的奈河,亡魂们徒哭奈何奈何奈何!

蒲公英的岁月,一吹,便散落在四方;蒲公英的岁月,流浪的一代飞扬在风中。风自西来,愈吹离旧大陆愈远。他是最轻最薄的一片,一直吹落到落矶山的另一面,落进一英里高的丹佛城②。丹佛城,新西域的大门,寂寞的起点,他只能那样立在新大陆的玉门关上,向纽约时报的油墨去狂嗅中国古远的芳芬。

他像一片寂寞的孤云,在两个世界之间摇摆。他那一代的中国人,耳朵熟悉长江的节奏黄河的旋律,手掌知道杨柳的柔软梧桐的坚硬。他那一代的中国人,有许多回忆在太平洋的对岸,有更深长的回忆在海峡的那边,那重重叠叠的回忆成为他们思想的背景,灵魂日渐加深的负荷,但是那重量不是这一代所能感觉到的。旧大陆。新大陆。旧大陆。他的生命是一个钟摆,在过去和未来之间飘摇。

他不喜欢台北,二十年之后他仍旧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他喜欢这座岛,他庆幸,他感激,为了二十年的身之所衣,顶之所蔽,足之所履。也许,真的,将来在重归旧大陆的前夕,他会跪下来吻别这块沃土。甚至都不必等到那一天。在三去新大陆的前夕,已经有一种依依的感觉。

行前的半个月,他的生活宁静而安详。因为蒲公英的岁月一开始,这样的目子,不,这样的节奏就不再可能。在高速的剧动和多音节的呼吸之前,他必须储蓄足够的清醒与自知。在他的心中,他是中国的。这一点比一切都重要。他吸的既是中国的芬芳,在异国的山城里,亦必吐露那样的芬芳。

每一次出国都是一次剧烈的连根拔起。但是他的根永远在这里,因为泥土,在这里,落叶,在这里,芬芳,亦永永永永播扬自这里。

一九六九年七月十六日

(有删改)

(注)①勒马洲:即“落马洲”,接近香港、深圳之间的边界,临近深圳河。②丹佛城:美国科罗拉州的一个城市。
下列对文章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数次出现“新大陆”“旧大陆”,其中“新大陆”指的是他离开台湾所去的美国,“旧大陆”指的是台湾海峡那边的中国大陆。
B.文章通过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的对比,既展示了他从激情昂扬到白发侵鬓的变化,也表达了他离大陆故土愈来愈远的失落和伤感。
C.太平洋对岸的回忆和海峡那边的回忆重重叠叠,已成为灵魂深处沉重的负荷,使他深感压抑,因此他非常渴望摆脱这些负荷。
D.最后一段“剧烈的连根拔起”照应开头,使文章结构更加缜密;“他的根永远在这里”,点明了他的精神归属,明确了怀念大陆故土的主题。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望乡的牧神

余光中

那年的秋季特别长。草,在渐渐寒冷的天气里,久久不枯。空气又干,又爽,又脆。我几乎以为,站在四围的秋色里,那种圆溜溜的成熟感,会永远悬在那里,不坠下来。终于一切瓜,一切果都过肥过重了,从腴沃中升起来的仍垂向腴沃。每到黄昏,太阳也垂垂落向南瓜田里,红橙橙的,一只熟得不能再熟下去的,特大号的南瓜。日子就像这样过去。晴天之后是晴天之后仍然是完整无憾饱满得不能再饱满的晴天,敲上去会敲出音乐来的稀金属的晴天。就这样微酩地饮着清醒的秋季,好是好,就是太寂寞了。在西密歇根大学,开了三门课,我有足够的时间看书,写信。但更多的时间,我用来幻想、回忆,回忆在一个岛上做过的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情,一直到半夜,到半夜以后。我不知道,我的寂寞应该以时间还是空间为半径。就这样,我独自坐到午夜,万籁俱寂之中,听胡髭无赖地长着,应和着腕表巡回的秒针。

这样说,你就明白了。那年的秋季特别长。我不过是个客座教授,悠悠荡荡的,无牵无挂。我的生活就像一部翻译小说,情节不多,气氛很浓;也有其现实的一面,但那是异国的现实,不算数的。

在我教过的美国大孩子之中,劳悌芬和其他少数几位,大概会长久留在我的回忆里。那年的秋季,本来应该更长更长的。是劳悌芬,使它显得不那样长。我仍记得,那天早晨刚落过霜,我正讲到杜甫的“秋来相顾尚飘蓬”。忽然瞥见红叶黄叶之上,联邦的星条旗扬在猎猎的风中,一种摧心折骨的无边秋感,自头盖骨一直麻到十个指尖。有三四秒钟我说不出话来,但脸上的颜色一定泄漏了什么。下了课,劳悌芬走过来,他说:“我家在农场上,星期天就是万圣节了。如果有兴致,我想请你去住两三天。”

我们向南方出发了。秋,确是奇妙的季节。每个人都幻想自己像两万尺高的卷云那么轻,一大张卷云卷起来称一称也不过几磅。又像空气那么透明,连忧愁也是薄薄的,用裁纸刀这么一裁就裁开了。

到了劳悌芬的家。太阳已经偏西。夕照红漆的仓库,显得特别明艳映颊。一个丰硕的妇人从屋里探头出来,大呼说:

“我晓得是你,怎么这样晚才回来,风好冷,快进来吧!”

大家在晚餐桌边坐定。她的母亲给了晚餐桌上暖洋洋的气氛。她是一个胸脯宽阔,眸光亲切的妇人,笑起来时,启露白而齐的齿光,映得满座粲然。她一直忙着传递盘碟。看见我饮牛奶时狐疑的脸色,她说:味道有点怪,是不是?这是我们自己挤的母牛的奶,原奶,和超市上买到的不同。等会你再尝尝我们自己榨的苹果汁。”晚餐后,他母亲移走满桌子残肴,为大家端来一碟碟南瓜饼。

那年的秋季特别长,似乎可以那样一直延续下去。那一夜,我睡在劳悌芬家楼上,想到很多事情。南密歇根的原野向远方无限地伸长,伸进不可思议的黑色的遗忘里。地上,有零零落落的南瓜灯。我想得很多,很乱。高粱肥,大豆香。想到抗日战争。想冬天就要来了,空中嗅得出雪来,今年的冬天我仍将每早冷醒在单人床上。大豆香。想在密歇根香着在印第安纳香着在俄亥俄香着的大豆在另一个大陆有没有在香着?高粱肥,大豆香。大豆香后又怎么样?我实在再也吟不下去了。我的床向秋夜的星空升起,升起。大豆香的下句是什么?

那年的秋季特别长,所以说,我一整夜都浮在一首歌上。那些尚未收割的高粱,全失眠了。这么说,你就完全明白了,不是吗?那年的秋季特别长。

(注)①余光中,中国台湾作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曾在美国西密歇根大学任教。②万圣节:西方的传统节日。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听胡髭无赖地长着,应和着腕表巡回的秒针”运用通感手法,写出了作者内心的寂寞和对时间流逝的无奈。
B.文章写作者讲杜甫的诗句时看到秋景而感到“一种摧心折骨的无边秋感”,表达了一种飘零感,引起了劳悌芬的共鸣。
C.文章在语言上使用了一些长句,虽然长而堆叠,但是并没有使读者感到重复啰嗦,反而有助于读者理解作者的情感。
D.文章善用照应手法行文,如文章开头描写异国秋景中“特大号的南瓜”与后文中“南瓜饼”“南瓜灯”相照应。
【小题2】文章写作者到劳悌芬家过万圣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反复出现“那年的秋季特别长”,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时髦凌人,甚于暴君
余光中
近日接受记者访问,有个问题令我颇为惊讶。她说:“你似乎很喜欢苏东坡。为什么到这个时代还喜欢苏东坡呢?”记者的访问往往是绠短汲深,原来不足为怪,倒是“折旧率”这文化现象甚或文化观念,值得注意。折旧之为观念,使某些价值显得“过时”;折旧之为现象,使某些价值变得“贬值”。在量产促销的工商社会,折旧的观念是一切广告的真理。新车一开出展示室,就开始折旧贬值了。电脑也是一代比一代高明,同时一代比一代便宜。科技的产品总是后来居上,永远在“进步”之中,所以人类也养成一种幻觉,觉得自己是在“进步”。
不错,人类是进步了,不过只是在器用文明而非精神文明。罗素在《哲学与政治》一书中就说:“变化乃客观现象,进步乃伦理价值;变化无可怀疑,进步则见仁见智。”这道理完全可以用到文学上。目前的新诗人中,谁敢站出来说:“我的作品比苏东坡新,所以比苏东坡进步?”在泛商业的社会,科技产品的折旧率往往误用到艺术上去,而以为文化也像科技一样,恒在进步之中。
高克多说得好:“艺术的作品看来丑,但后来往往变美。时髦的产品则不然,看来美,但后来一律变丑。”拉丁文早就有这么一句谚语了:“时髦凌人,甚于暴君。”我只想再续半句:“而广告乃其帮凶。”
在我们这变变变、变得太快太频也太便宜的进步社会,文学、艺术、哲学等的人文价值仍是折旧率无法欺凌的东西。六十多年前,被进步作家讥为落伍文人的沈从文就说过:“两千年前的庄周,仿佛比当时多少人都落后了一点。那些人早死尽了。到如今,你和我爱读《秋水》、《马蹄》时,仿佛面前还站有那个落后的人。”
【小题1】“这变变变、变得太快太频也太便宜的进步社会”这句话包含了作者怎样的观点?
【小题2】文章尾段引用沈从文的话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以“时髦凌人,甚于暴君”为题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