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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十月的玉米地
⑴十月的玉米,熟了。
⑵这情景,如诗如画,几米阳光潋滟在玉米地里,那是一个硕果累累的收获国度。这个世界,是秋歌的演奏,玉米叶儿在歌声中轻轻舞动小手,顺着节拍,光影流转,上演一场精美绝伦的华尔兹。
⑶十月的玉米香,近了。
⑷玉米香,弥漫在村落的每一个角落里,在乡村清新的空气里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沁人心脾,甚至让人的嗅觉里也残留着那种淡淡的香味。乡亲们的眸子里充溢的都是金黄的玉米粒。他们小心地把玉米写成一首小诗,然后牢记在心里。阵阵玉米香化成了千年老白干,让乡亲们醉得酥麻、舒畅。
⑸月光下的玉米地,很美。
⑹一轮明月在浅蓝的天幕上和整个玉米地对望,那天地间垂撒着的清辉,托寄着月儿的一片深情。壮硕的玉米棒子在朦胧的月色下闪烁着梦幻的光芒,并且这些光芒“哗哗哗”地连成一片,蔓延到天边,与月对饮,共赋秋韵。
⑺看,月色里,一位中年农妇远远地从田埂上走来了。她依旧顶着白天戴的那顶草帽,盘起的发髻藏在草帽里面,但偶尔还是有几根不安分的头发调皮地探出头来,看看那外面的世界。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岁月的痕迹已在她原本乌黑的头发上洒下了一把白色的盐花——几根白发飘散,在夜色里显得格外清晰。她伸出一只手抚摸着埂边的玉米棒子,棒子上长出的“胡须”轻轻挠着她的手,可她早已布满老茧的手早就不能察觉到那微妙的感觉了。
⑻黄灿灿的玉米粒十分饱满,一粒挨着一粒,一排靠着一排,像一群渴望回家的孩子,迫不及待,焦躁不安。她轻轻地摩挲着玉米杆、玉米叶、玉米棒、玉米粒,像摩挲着自己的儿女。她温柔的目光掠过玉米地,玉米们就像感受到了母亲的注视,要瞬间就投入她的怀抱。
⑼这时,几只觅食的夜鸟盘旋在空中,它们的影子投在玉米地里,也投影到了她的心头。
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
⑾在母亲的脑海里,呈现的是一幅收获的场景:人们背着背篓,戴着草帽,哼着歌谣,猫腰钻进玉米地,霎时便没了踪影,只能听见那独属收获的天籁之音。那里,农人用最虔诚最古老的方式收获劳作。晶莹的汗水滴入土壤,但它们绘画出来年的甘霖,滋养着玉米新苗。这,就是藏在母亲心中的图画。
⑿这样的劳作是辛苦的。一天下来,母亲的手上总会添几个新的水泡,肩上总会多几道印痕。可是在母亲的心里,她认为这才是农民,农民就应该是这样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她的生活写照,“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她的劳作方式,“挥汗成雨”则是她最本真的表达。
⒀母亲又想起多年前的一天,玉米地依旧是现在的玉米地。听说连绵的秋雨即将抵达,我们全家人都动起来了。于是,一场抢收玉米的战斗拉开了帷幕。一排排玉米棒子齐刷刷地倒下,笑吟吟地躺在了背篓里。十月,“晒秋老虎”的太阳烘烤着我们,但汗涔涔的皮肤上却可以辨清我们的一张张笑脸。终于,在秋雨到来之前,我们抢收完毕,坐在自家的吊脚楼上,望着那濛濛雨幕,心里乐开了花。
⒁四季的变换赋予了土地最为神奇的色彩,而秋日虫鸣则是母亲心中不变的风物,是最动听的乡村音符。
⒂母亲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饥饿了。但许多年前那饿得昏天黑地的感觉她从来就不曾忘记。那是怎样的一段岁月啊!缺米少粮的生活,一对儿女被饿得很瘦很瘦。最令人心痛的,是冰雹过后的五亩五分玉米地就只有几株残苗了。看到这些,母亲不知道背着孩子和丈夫哭过多少次。听到孩子叫“饿了”,却难为“无米之炊”,那种心情她记得清清楚楚。但农民的泪水,只能为土地而流。泪流过后,生活还得继续。田里的苗没有了,但还得想着法子种,因为总有收获的那天!
⒃现在,深秋的风吹得玉米左摇右摆,玉米棒你碰我我碰你地发出“沙沙”声,好像在同母亲对话,诉说着心里的秘密。母亲在这里安静地站着,她深深地陶醉了。饥饿的日子已经远走,但母亲的心底里一直有一种东西像玉米一样藏在那里,这些心底里的玉米还会时常被母亲翻出来小心翼翼地晾晒。
⒄夜被月色笼罩着,渐渐地深得不见底了。母亲回过神来,慢慢走向了回家的路。母亲轻轻走过,只见她的身后——一朗清辉,一腔柔润,一片收获,一地深情。
(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运用了多种表达方式,如描写、抒情和烘托等,这些表达方式的使用使文章行文流畅,语言生动,人物性格鲜明。
B.文中的母亲勤劳、质朴,对生活充满了热爱,作者主要通过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动作描写展示出母亲的高贵品质。
C.“藏在母亲心中的图画” 指的是一幅秋天收获的场景,它是农人的一种期盼,也是农人的一种古老而又虔诚的劳作方式。
D.文章采用第三人称的视角进行叙述,打破了时空的限制,灵活而生动地描述了母亲的生活,抒写了对母亲的深切情怀。
E. 本文的结尾是一个玉米地的特写镜头,母亲、月夜与玉米地融合在一起,言有尽而意无穷,深刻揭示了文章的主旨。
【小题2】文章开头有关玉米成熟、玉米清香以及月夜玉米地等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概述。
【小题3】本文⒂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小题4】作者在文中综合使用了多种修辞方法,请举例并简要赏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24 0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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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汉字起源于模仿自然、图画纪事、表情达意的需要,并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符号系统,反映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国各地乡音不同,但书面语言相同,这有效促进了不同地域思想文化交流和国家政令畅通。
汉字的相对稳定,对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创新作出了独特贡献。汉字具有象形与表意的特点,在表达人文精神以及人与物关系方面简明扼要。即使时过境迁,后来者在阅读古符时同样可以由文辞而把握其智慧,将积累的优秀文明成果一代一代传承下来。
(摘编自《文化自信的深厚历史底蘊》,2016年9月2日《人民日报》)
材料二:
最近,浙江卫视《汉字风云会》在众多娱乐节目中“脱颖而出”,位列综艺节目排行榜前茅,受到很多老师、家长和学生的关注。《汉字风云会》的选手以小学五年级左右的孩子为主,所涉内容大多是常用字词。这些并不冷僻的字词成年人也容易弄错,因此很有普及价值。节目聚焦低年龄萌娃、拥有全家庭范围的收视群体。饭后,全家人围坐在一起收看节目,学习汉字,是很温馨的预设场景。
普及汉字的正确写法,让人们在一笔一画中抚摸汉字的体溫,把汉字写得方方正正,既是保证汉字书写规范的现实需求,也是捍卫汉字文化纯粹性的重大问题,
(摘编自《在一笔一画中抚摸汉字的体温》,2017年8月6日《光明日报》)
材料三:
联合国“中文日”日前在日内瓦万国宫隆重举行。今年的“中文日”活动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一次。正如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俞建华大使在中文日开幕式上致辞所言,“中文日”活动每年在万国宫举办,不仅体现了联合国对汉字和中华文化的重视,也是联合国致力于加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生动写照。
相对于其他语言的活动日,联合国“中文日”有其独特之处。首先,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积极参与,主动合作,这为活动日的成功举办提供了保障,其次,作为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中唯一的形意文字、非字母文字,中文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悠久历史,令活动的参与者产生巨大的兴趣,甚至渴望了解和学习。再次,中文的书法艺术独树一帜,艺术魅力非凡。
(摘编自《用汉字讲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故事》,2018年5月2日《光明日报》)
材料四:
电子设备在较大范围内长时间使用,手写汉字场景不断减少,直接导致汉字渐渐疏于书写练习;同时,在使用电子设备时,拼音输入法应用较多,对字形识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当问及忘字错字的原因,最多可选3项的情况下,认为原因是日常书写较少,疏于练习的占82.4%,长期使用电脑手机等的占52.0%人们对“提笔忘字”现象有着不同的态度。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正确的一项是
A.AB.BC.CD.D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我国各地乡音不同,这有效促进了不同地域思想文化交流和国家政令畅通。
B.多样化的需要促进汉字的形成和发展,汉字在发展过程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有利于优秀文明成果代代相传。
C.每一种语言在联合国都有自己的语言活动日,但相对于其他语言的活动日,联合国中文日有其独特之处。
D.根据相关调査统计,可知大多数人们已意识到“提笔忘字”对汉字推广和文化传承均有负面影响,因此“提笔忘宇”现象应引起社会髙度重视。
E. 捍卫汉字的文化纯粹性有一定的难度,但人们并不大认同汉字书写困难,而认为“提笔忘字”是社会发展必然带来的结果。
【小题3】如何通过重视汉字来树立我国文化自信?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后父的老

刘亮程

我很小的时候,奶奶就已经老了,我们一家养着奶奶的老,给她送终。奶奶去世后,轮到母亲老了,但她不敢老,她要拉扯一堆未成年的孩子。现在我五十多岁,先父、后父都已经不在,剩下母亲,她老成奶奶的样子了,我们养她的老,也在随着母亲一起老。因为有她在,我不敢也没有资格说自己老。老是长辈享有的,我年纪再大,也是儿子。真正到了前面光秃秃的没了父母,我成了后一辈人的挡风墙,那时候,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老了。

但老终究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记得有一年,我陪母亲回甘肃酒泉老家,在村里看望一个叔叔,院门锁着,家里人下地干活去了。等到大中午,看见两个老人扛农具走来,远看着一样老,都白了头,一脸皱纹。走近了,经介绍才知道,是叔叔和他的父亲,一个六十多岁,一个八十多岁,活成一对老兄弟,还在一起干农活。

我父亲没有和我一起活老。

我8岁时父亲去世,感觉自己突然成了大人。13岁时,母亲再嫁,我们有了后父,觉得自己又成了孩子,终于又有了庇护。后父的父母走得早,他的前面光秃秃的,就他一个人,后面也光秃秃的,无儿无女。我们成了他的养儿女,他成了我们的养父。

我1 8岁时,有一天,后父把我和大哥叫在一起,郑重地给我们交代一件事。后父说,我已经50岁的人了,你们两个儿子,该操心给我备一个老房(棺材)了。这个事都是当儿子要做的。说后面的张家,儿子早几年就给父亲备好了老房。

备老房的事,在村里很常见,到一户人家院子,会常看见一口棺材摆在草棚下,没上漆,木头的色,知道是给家里老人备的,或是家里老人让儿子给自己备的。棺材有时装粮食、饲料,或盛放种子,顶板一盖,老鼠进不去。

我们小时候玩捉迷藏,也会藏进老房里,头顶的板一盖,就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外面的声音瞬间远了,待到听不见一丝声响时,恐惧便来了,赶紧顶开盖板爬出来。

家里的老人也会躺进去,试试宽窄长短,也会睡一觉醒来。

其实这些老人都不老,五六十岁,六七十岁的样子,因为送走了前面的老人,自己跟着老上了。

老有老样子,留胡须,背手,吃饭坐上席,大声说话。一般来说,男人五六十岁便可装老了,那时候儿女也二三十岁,能在家里挑大梁,干重活。装老的目的,一是在家里在村里塑造尊严,让人敬;二是躲清闲,有些重活累活,动动嘴使唤儿女干就可以了。

也是我18岁那年,后父开始装老,突然腰也疼了,腿也困了,有时候抽烟呛着,故意多咳嗽两声。去年秋天还能背动的一麻袋麦子,今年突然就不背了,让我和大哥背。其实我们两个的劲加起来,也没他大。

我后父打定主意,要盘腿坐在炕上,享一个老人的福了。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大哥外出开拖拉机,我外出上学,留在家里的三弟四弟都没成人,指望不上,后父只好忘掉自己已经50岁的年龄,重活累活都又亲手干了。

后父吩咐我们备的老房,也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做。

后父活到84岁,走了。

距他给我和大哥交代备老房那年,已经过去34年。

后父去世时我在乌鲁木齐,晚上12点,家人打来电话,说后父走了。我们赶紧驱车往回赶,那晚漫天大雪,路上少有车轮,天地之间,雪花飘满。

回到沙湾已是半夜,后父的遗体被安置在殡仪馆,他老人家躺在新买来的棺材里,面容祥和,嘴角略带微笑,像是笑着离开的。

听母亲说,半下午的时候,后父把自己的衣物全收拾起来,打了包,说要走了。

母亲问,你走哪去,活糊涂了。

后父在生产队时赶过马车。在临终前的时光里,他看见来接他的马车,要把他接回到村里。可是,我们没有让马车把他接回村里。我们把他葬在了县城边的公墓。

但我知道,他的魂,一定被那辆马车接走,回到了故乡。在离县城70公里的老沙湾太平渠村,后父家荒寂多年的祖坟上,他几十年前送走的老母亲的坟墓旁,一定有了一串轻微的脚步声,一个儿子回到了那里。

(选自《新华文摘》2019年第17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理想中的父子关系就是像文中他的叔叔与其父亲那样,到年老时还能像“兄弟”那样一起劳动,不离不弃。
B.“老房”就摆在院子里,家庭可储物、小孩可玩耍、老人可试躺,可见村民不避讳 “老”,从容面对“老”。
C.后父在我18岁时就郑重交代我和哥哥为其备老房,并开始装老,体现了后父为培养我们担当意识的良苦用心。
D.文章写奶奶、父母、后父的老,以及老家备老房的习俗,意在告诉读者要传承“养老敬老送老”的优良家风。
【小题2】文章蕴含了作者对后父的哪些情感?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为什么说“老终究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小题1】简析文章第①、②段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小题3】分析文章为什么要以“岂有哑巴缪斯”作为标题?
【小题4】结合全文,概括中国诗歌“变哑”的原因。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这一天晚上,孙少安回家后不多功夫,就被父亲有点神秘地叫到院子里,把刘玉升要重建庙宇的事给儿子大约说了说。
“我上了二十块布施。我品玉升的意思,想叫你多出点哩,因为你这二年赚了几个钱……”孙玉厚咄讷地对儿子说。
孙少安有些生气地巴咂了一下嘴,对父亲说:“哎呀,我怎能出这号钱哩?就是你也不应该出!”
玉厚老汉对儿子的态度大为惊讶,“你娃娃不敢这样!神神鬼鬼的事,谁也说不来!咱又不在乎那么两个钱。万一……”
“万一怎?”少安看着父亲的可怜相,强硬地说:“我不会出这钱!哪里有什么神神鬼鬼!神鬼就是刘玉升和金光亮!他们愿干啥哩,和咱屁不相干!”
第二天上午,少安产生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瞧瞧他的宝贝儿子。虎子这半年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他很想在外面悄悄看看儿子坐在教室里的样子。
孙少安怀着一种惆怅而激动的情绪,一个人慢慢遛达着。
他习惯地走到原来的学校院子,却猛然意识到:学校已搬进了原二队的饲养院里!
不过,他倒一下子无法把自己的双脚从这个破败的老学校的院子里挪出来。
他看见,这个当年全村最有生气的地方,竟是这样的荒芜衰败了!(甲)院子里蒿草长了一人高;窑面墙到处都是裂缝,麻雀在裂缝中垒窝筑巢,叽叽喳喳,飞进飞出,那副篮球架已经腐朽不堪,倒塌在荒草之中……这就是当年他上过学的地方!他的弟弟、妹妹,都在这里上过学。而现在,他的儿子却不得不离开这地方,搬到曾经喂驴拴马的棚圈里去念书了。这是历史的耻辱,也是双水村的耻辱。
“不过,你孙少安大发感慨,可又给双水村做了些什么事?”有一个声音突然在内心中问他。孙少安怔了怔,忍不住仰起脸向天空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仅仅在这一刹那间,某种想法便不由地主宰了他的意识,他猛然想:是呀,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座学校重新建造起来呢?连神汉刘玉升都有魄力重建庙坪的破庙,我为什么没勇气重建这个破学校?
一种使命感强烈地震撼了这个年轻庄稼人的心,使他浑身不由滚过了一道激奋的颤栗!
好,你刘玉升修庙,我孙少安建校!咱们就唱它个对台戏!
孙少安旋即走出这座颓败的学校院子,转而来到不远处的原二队饲养院。他蹑手蹑脚来到“教室”窗户前。窗户是临时垒的,栽几根粗糙的木棍,破麻纸被风吹得哗哗价响。他透过窗户上的破纸洞,看见姚淑芳老师正领着孩子们读拼音。里面黑乎乎的,一股牲畜的粪便味直冲鼻子。他半天才看见虎子背抄着双手,小胸脯挺着在念拼音。他鼻根一酸……
孙少安拧转身急速地步出了这个破院子。他更加迫切地感到,他有责任让孩子们尽快和这个饲养院永远地告别,重新回到更好的环境中去念书。
他直接去找他的朋友金俊武。俊武听他说了自己的打算,也很兴奋,立刻表示他将全力支持他办这件大事。两个人同时还商定,他们也成立一个会,叫“建校委员会”,由少安任会长,俊武任副会长。少安表示,他准备拿出一万五千元。如果剩余下钱,还可以建立“奖学金”什么的。
当天晚饭后,少安也神秘地把父亲叫到院子里,给他说了他的打算。
玉厚老汉嘴一张,结果连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儿子连敬神的几十块钱都不愿出,却拿这么一大笔钱修田福堂震坏的那个破学校!
出乎少安意料的是,平时勤俭的秀莲却特别痛快地支持他搞这件事。事情由生病的妻子最后画了“圈”,就算敲定了。
当天夜晚掌灯时分,少安一个人爬上了庙坪山。他蹲在山顶的梯田楞边,静静地环视着月光朦胧的双水村……
此刻,他一下子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从少年时期的生活,一直想到了现在。噢,他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半辈子。他的后半辈子也要在这块土地上度过。往日的生活有苦也有甜。重要的是,他现在才感到腰板硬了一些。过去,日日夜夜熬煎和谋算的是怎样才不至于饿死;如今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为这个他度过辛酸岁月的村庄做点事了。当然,比起一些干大事的人来说这实在算不了什么;可这是他孙少安呀……
(乙)月亮是这样的皎洁,夜是这样宁静;村庄沉浸在睡梦之中,东拉河却依然吟唱着那支永不疲倦的歌。
几天以后,孙少安要出钱重建学校的事件就传得家喻户晓了。于是,双水村出现了“今古奇观”:两个民间组织——以孙少安、金俊武为首的“建校会”和以刘玉升、金光亮为首的“建庙会”,叫人哭笑不得的是,许多人竟对这两个“会”同时都抱支持的态度。
(节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三部第五十章,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孙少安赚了钱后下决心为乡亲们做点事,于是他来到儿子读书的地方,看到由饲养院改成的小学,简陋破败,决定重建他和弟妹们读过书的学校。
B.刘玉升和金光亮集资重建庙宇受到双水村不少村民的支持,孙玉厚老汉也捐了二十块,这说明当时农村封建迷信有所抬头,农民精神生活空虚。
C.在这段文字中,作者通过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活动等描写,着力塑造了孙少安这位明辨是非、依恋故土、热心为家乡做贡献的新农民形象。
D.这段文字以孙少安目睹双水村小学的破旧而发生的心理变化为线索,重点描写了少安捐款重建双水村小学的过程,语言朴实动人,富有感染力。
【小题2】孙玉厚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画线的甲、乙两处环境描写,各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戏剧星辰不陨
所有的星辰都有熄灭的时刻,就连恒星在能量耗尽时也会悄然陨落。我们不必太计较这些发光天体,一朝黯然离去的事实,只应记住他们曾是这个宇宙中令人感动、并使人仰慕的瑰丽与辉煌。
中国艺坛名宿——黄宗江就是曾点亮我们头顶夜空的生命。当我们低下头来怅然著失地沉思时,更加感到这一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勇敢与庄严。一个曾壮美地燃烧过、释放过强大能量的生命会留下什么缺欠和遗憾吗?
上了年纪的影迷记得他编剧的电影《海魂》、《柳堡的故事》和《农奴》。年轻一些的观众看过他创作的电影《秋瑾》和《柯棣华》。戏迷们熟知他的戏剧作品《大团圆》、《风雨千秋》、《人间天上梅兰芳》等。他是中国首位国际电影节评委,而作为民间文化使者在美国讲学并用英语演出昆曲《十五贯》的风采,也将常存人们记忆。
然而,黄宗江生命之光辉并非只折射于事业与成就上,更在至纯至厚的人道之心肠与名士之风度中显现。
有人说他是一册善本书,有人赞他是一帧风景画。书、画之光,莫过黄老。他有生之年的生命时光构成的长卷画幅,可由一句唐诗来概括:日出江花红胜火。熟识黄宗江的人都知道,他常随口说幽默独创的譬句。谈读书,他自有高见:“都说人生有三情;亲情、友情、爱情。还应有一情,曰书情。有此情(书情),三情方充实。”“书情一词,是黄宗江的专利。.他从小读过的、铭记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汤姆叔叔的小屋》、《爱的教育》、《寄小读者》、《呐喊》、《彷徨》、《雷雨》、《日出》、《莎士比亚戏剧》、《水浒》、《红楼梦》、《约翰•克刺斯朵夫》、《晚年周恩来》、《胡耀邦传》”。
“在三情中尚称无悔实亦大愧,尤憾于书情”多少书该读未读。他传奇的一生以各种方式缔结书情、了却书情。10岁便以“春秋童子”的笔名在青岛的《日报》副刊发表独幕剧。虽在天津南开中学、京燕京大学西语系皆为高才生,却皆未毕业,或因战事辍学,或因个人理想、情感波折而远足。但无论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远赴山城重庆演话剧,还是漂洋过海到美国当水兵,他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读书,并与读人、读社会、读世界联系在一起。
说起黄宗江一生的浪漫无人不晓,最让人叫绝的,是他那封写给阮若珊的洋洋洒洒的万言情书。写情书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军队中,一个男性中尉连长敢向一位女性少将师长求婚,恐怕只有一味追求刺激的影视剧中才能见到。
情书为物,奉是私产,而爽朗、豁达的黄宗江却毫不避讳,愿意将其公开,让读者分享他的韶华生命激情。澄江如练,缠缠绵绵,尽是令人心动的、开不败的雪浪花,一朵又一朵;“我说你一定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现在很多女性不愿意接受这种软弱的赞辞,她们甚至以为这是一种贬辞,但这是马克思说的——温柔是女人最崇高的品质”女儿丹青说:“我最佩服爸爸敢于高攀,而妈妈勇于下嫁。全无半点功利、世俗之想,他们两人只是相互喜欢,两心爱慕。我妈妈被我爸爸迷了一辈子,一直被迷到死。”
他是用整个身心去拥抱艺术的人,但他最先拥抱的是人。不管什么题材,他最关注的是生命本身,是对人物的准确认识。而在艺术上,他最看重真实和美。他主张严格按照了自然的本来面目描绘有个性的人物,那种莎士比亚式的经典人物。他创作的电影《农奴》是新中国电影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品。为了写作,几次深入西藏高原,和藏民一起吃住,听他们讲述痛苦经历时,一起流泪。他一生爱过很多人,他的爱非常磊落、非常真挚,也是非常透明的。他常常大声讲:“某某太可爱了,我真是喜欢她。”
晚年的黄宗江,每每为失去文化界的同时代好友而惋惜,但说起自己的后事,年迈的黄宗江如顽童一般.爽快得曾使三个女儿啼笑皆非:“我死了,骨灰用马桶一冲就行了。”二女儿阮丹娣有些无奈地对老爸说:“我们总不能抱着马桶去祭奠您啊!”——能拿自己的后事这样和家人打趣,古往今来恐怕难得一见。
遥望九天,星空若水。
是的,所有的星辰都有熄灭的时刻,我们真的不必太计较这些发光天体一朝黯然离去的事实,只应记住他们曾是这个宇宙中令人感动、并使人仰慕的瑰丽与辉煌。
【小题1】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黄宗江编剧的电影,如《海魂》、《秋瑾》,《大团圆》,等是依然为人们所熟知的艺术精品,他用英语演如昆曲《十五贯》的风采,也将常存人们记忆
B.对于朋友的去世,黄宗江感到惋惜,对于自己的死却是“我死了,骨灰用马桶一冲就行了”,让我们感佩其对生命的真正含义的领悟。
C.黄宗江敢于高攀,阮若珊勇于下嫁,二人一生浪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选择超脱了世俗,抛却了功利。
D.黄宗江在亲情、友情、爱情方面无悔无愧,却单单对书情遗憾良多,遗憾自己很多书该读却未读。
【小题2】作者两次提到星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以“日出江花红胜火”一句来评述黄宗江89年的生命时光,这样评述的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