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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元曲”包括元杂剧和散曲,照通常的理解,前者属于“戏剧”,后者属于“诗”,我们的元曲研究也基本上按此一分为二而进行的。但对关汉卿而言,他是否也有“戏剧”与“诗”的分别呢?如果有,它们的分别在何处?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说:“套数则合一宫调中诸曲为一套,与杂剧一折略同。但杂剧以代言为事,而套数则以自叙为事,此其所以异也。”
实际上,杂剧与散曲(王国维所谓的“套数”)有时并不易分别。赵景深先生《元人杂剧钩沉》中收入的套曲,当归为杂剧,还是归为散曲,是还可以继续探讨的。同样的,《全元散曲》中的很多套曲加上角色、宾白便与杂剧无异。杂剧研究、散曲研究的两分显然不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元曲。
王国维《宋元戏曲史》断然将《元曲选》收入的明初贾仲明等所作六种杂剧排除于元曲之外,后来的研究者一般也依从王氏的区分,至于明代前期朱权、朱有燉继续进行的北杂剧创作,自然应归为“明杂剧”的研究范围。作为历史性研究,这样的区分无可厚非,但分割包片的研究有时却不利于较深入的研究。我们现在面对的元杂剧的基本材料主要是《元刊杂剧三十种》以及明万历年间的明抄、明刻本元人杂剧。元刊杂剧为民间坊刻本,错讹、残缺甚多,并不能代表元杂剧创作的“本来面目”。而朱有燉的杂剧现存明永乐、宣德年间的藩府原刻本,由于朱有燉作杂剧有意追求“金元风范”,所以他的现存剧作可能反映出一些杂剧创作的“本来面目”。又如《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最初发现时,曾引起很大的轰动。但半个世纪以来,除孙楷第、王季烈等先生曾作出一些考辨工作外,对于《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特别是其中的抄本杂剧,还缺少进一步的研究,而抄本杂剧可能反映了元杂剧表演形态等方面的问题。朱有燉的杂剧和脉望馆抄本杂剧长期不被重视,当然也有历史原因。前者出自贵族之手,后者染有帝王家的色彩。
80年代以来,戏曲文物研究成为戏曲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中华戏曲》杂志的同仁们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工作。山西新绛元墓戏雕的发现以及山西上党《迎神赛社礼节传簿》的发现,都是80年代元曲研究的大事。但是,戏曲文物研究所取得的重大成绩并没有在同期或稍后的杂剧研究中反映出来。有的研究者习惯于沿着既有的逻辑思路奔驰,昧于纸上而不及地上。如元杂剧的表演体制、元杂剧的流布等问题,如果忽略戏曲文物的研究而径直作出结论,都是很危险的。
自近代以来,“白话文学”、“俗文学”倍受青睐,元曲研究适逢其时。建国以来,重视有“人民性”的文学,元曲因为有“丰富的人民性”也得到高度评价。在雅与俗的取舍之间,元曲似乎总近于“俗”,所以与文人士大夫的雅词属两家。从建设看,也有理由分别归为曲学与词学。但元曲果真属于“俗文学”么?元曲乃宋金词之变,这是明清人比较一致的看法,今人多以为是无根之谈。在近人吴梅、王易等研究者那里,词、曲的研究也仍未分家。赵山林先生对金词、元曲关系演变的考察,或可开阔我们的视野。
元曲研究不能局限于元曲,仅仅凭借《元曲选》、《元曲选外编》和《全元散曲》,外加上《录鬼簿》等,在过去不够,在今日更显局促。多一点纵横上下,很有必要。
(摘编自邹德艳《二十世纪元曲研究刍议》)
【小题1】请根据原文表述和所学过的相关知识,选出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般来说,“元曲”是由元杂剧和散曲两部分组成,按照文学作品的样式来说,元杂剧属于“戏剧”,散曲属于“诗”。
B.王国维认为散曲同一宫调的各曲合为一个套数,大体相当于杂剧中的一折,但杂剧以代言为事,套数以自叙为事。
C.元杂剧通常由四折组成,之外可以加楔子。楔子一般放在第一折之前,类似现代剧中的序幕;剧本有曲词,宾白,科介三部分。关汉卿与郑光祖、白朴、纪君祥一同被称为“元曲四大家”。
D.用两分法进行元曲研究,因一些研究材料在区分界限上的模糊,给研究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不利于更深刻地理解元曲。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元刊杂剧虽为元人杂剧,但因错讹、残缺甚多,反而不如明代朱有燉的杂剧因追求“金元风范”,而能真实地反映元杂剧创作的“真实面目”。
B.近代有的研究者在戏曲文物研究中取得了重大成绩,但这些成绩并未在同期或者稍后的杂剧研究中反映出来,元曲研究已经步入一个认识的误区。
C.新中国成立以后,因为“白话文学”、“俗文学”具有较强的“人民性”而备受青睐,元曲因有“丰富的人民性”而适逢其时,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D.明清时人们认为元曲是宋金之词的延续发展,而现代人多不认同这一观点,但从历史的角度多一些纵横上下,对于当今的元曲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中收入的元曲,排除了元代以外的元杂剧,后人也多依从这种区分,但这种研究方法有局限性。
B.《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被发现时虽引起很大的轰动,但对它的研究较少,原因在于它出自贵族之手,染有帝王家的色彩。
C.无论是杂剧研究、散曲研究的两分,还是元曲研究的分割包片,都不利于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可见元曲研究不能局限于元曲。
D.元曲有“丰富的人民性”,因此收到高度评价;但至于元曲究竟属于“雅文学”还是“俗文学”,一直以来却没有形成定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8-23 0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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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下列小題。

纯生活

冉正万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中间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

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

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二十多年过去了,姑父的乐观没有任何改变。有一阵,大表哥要给他装假肢,他坚决不要。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姑父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谈起这事时不像得病了,开始也没打算去医院,只是找村里人求了个偏方,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病,并打算放弃治疗。
B.姑父真诚地掏出几个柿子给“我”,“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柿子,可“我”在上学时了解了一些卫生、细菌方面的知识,所以对姑父的行为很反感。
C.小说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而是使用与生活最接近、最贴切的话语,虽平淡,读来却挺有味道,这是作者对生活细致观察后的自然流露。
D.虽然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命运故事,然而作者通过精细的铺展,用心捕捉复杂的人物关系之间的生命情态,突破了简单的苦难表达。
【小题2】“我”这一形象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以“纯生活”为题,你认为作者拟此标题有何深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紫禁城是一个巨大的空间的存在,一个巨大的空间意识形态的载体,它以巨大体量,表明皇权对于天下的绝对占有。一个人,一旦进入紫禁城,就像一粒尘埃飘进沙漠,变得无足轻重,必须听从于宫殿在空间上的调遣;只有皇帝相反,他几乎可以不受限制地出现在任何场合,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使他成为所有视线的焦点,而不至于被巨大的空间所湮没。当人们在巨大的宫殿中迷失自我,皇帝却在至高点上保持着清醒。帝王通过宫殿,占有并操纵着所有人的身体。
早在古典时代,权力就已经把身体当作自己的对象和目标。于是,它以各种方式完成对身体的管束和征用。帝国的仪式,便是其中一种方式。而宫殿,则是安放仪式的器皿。没有宫殿,所有的礼仪都将丧失它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福柯将它称为“一种支配人体的技术”,它的目标是“要建立一种关系,要通过这种机制本身来使人体在变得有用时也变得更顺从,或者因更顺从而变得更有用”。它创造了“既是建筑学上的,又具有实用功能的等级空间体系”。紫禁城通过对他人身体的征用与控制,建立了一种权力的模板,并在帝国的范围内,通过级别不同的建筑得以贯彻和执行。
这也是中国自秦汉帝国时代以后,纪念碑式建筑层出不穷的原因。早在“郁郁乎文哉”的周代,以建筑为标志的大地重塑运动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齐景公修筑了宏伟的柏寝台,站在上面,他看到了自己国土的辽阔,这使他在想象和现实中获得了双重满足。楚庄王以他的“五仞之台”向诸侯显示权威,宾客们颤栗的手几乎握不住酒杯,他们众口一词地说:“将将之台,窅窅其谋。我言之不当,诸侯伐我。”这些巨型宫殿如今都不存在了,但它们存在过,在时间中奔跑和接力,仿佛花朵,在风中传递着种子,并在不同的季节里,次第开放。每一座死去的宫殿,都会在另一片耸起的梁木和巨石间复活。
紫禁城不仅为帝国的等级建筑建立了一种模板,也为帝国的社会形态建立了一种模板。朱元璋说:“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将“天下”与“大厦”的同构关系表露无遗。朱元璋生于乱世,亦成于乱世,没有人比他更知道乱对于他的王朝社稷意味着什么,把社会改造成原子状态并非他的最终目的,散沙在风吹日晒之下,也会自由流动,形成沙丘,构成新的不均匀不稳定状态,他必须用“草格子固沙法”,为流沙建立一种强大的规范。
大明王朝把人口分工农兵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成若干小类,组成一个牢固的金字塔结构。同时,帝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如同钉子,把每个人钉牢在原地,即使发生灾荒,也不能逃难,而只能死在原籍。朱元璋还写了《授职到任须知》《皇明祖训》等文件,为官员乃至皇族子孙确定行为规范。他像一个教练,对所有人进行规训,把人民变成木偶,“每个动作都规定了方向、力度和时间。动作的连接也预先规定好了。时间渗透到肉体之中,各种精心的力量控制也随之渗透进去”。
帝国的律令、制度,形成了一座无形的宫殿,使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层层有序的环形结构,只有皇帝,居于那些同心圆的中心,通过一层层的国家机器,对他们进行监视。宫殿的投影,蔓延在巨大的国土上。
(选自祝勇《故宫记》,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紫禁城”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紫禁城既是空间的存在,又是空间意识形态的载体,它有着巨大体量,让人们以在宫殿中迷失自我的方式,成为皇权的外化。
B.在紫禁城,任何人都变得无足轻重,都必须听从宫殿的调遣,只有皇帝可以不受限制地出现在各种场合。
C.紫禁城是安放仪式的器皿,它以各种方式,完成对身体的管束和征用,表明皇权对于天下的绝对占有。
D.既是建筑学上的又具有实用功能的紫禁城,建立了一种权力的模板,通过级别不同的建筑得以贯彻和执行。
【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是紫禁城的最高点,皇帝坐在最高处,才不至于被巨大的空间所湮没。
B.从“郁郁乎文哉”的周代开始,以建筑为标志的大地重塑运动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然而,这些巨型宫殿如今都不存在了。
C.为了看到自己国土的辽阔,齐景公修筑了宏伟的柏寝台,为了向诸侯显示权威,楚庄王修筑了“五仞之台”。
D.朱元璋知道乱对他的王朝社稷意味着什么,于是他必须建立一种强大的规范,使自己居于那些同心圆的中心。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紫禁城不仅为帝国的等级建筑建立了一种模板,也为帝国的社会形态建立了一种模板”,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变 脸

范小青

我和我老婆,老夫老妻。

好多夫妻,有了第三代,互相间就不再以名字相称,而是按着孙辈的叫法来称呼对方,我喊她奶奶,她喊我爷爷。好多人家都这样。

既老又不太老嘛,是个尴尬的年纪。还年轻时那样喊名宇,甚至是爱称、昵称之类,感觉就有点儿异怪了。

现在年轻人好像有个什么“么么哒”,也不知道啥意思,反正上了年纪的,都不这么喊,别说心呀肝的,连原先好好的名字,喊起来都觉得怪不自然了,干脆就扯着嗓子连名带姓一起喊。但是如果真这么喊,人家又会觉得你们家生分了,像外人了,也不够文明礼貌呀。

所以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有么一段时间,互相间的称呼有些奇怪,经常没来由地就变了,一会儿喊小名,一会儿是大名,又或者是连名带姓,一会儿又是“喂”“哎”,总之怎么喊都觉得不顺,拗口。

还好,这样的尴尬时间并不长。

我老婆在小区门口的超市做收银员,大家都认得地,喊她曾阿姨,我听到了,觉得称呼不错,就跟着喊,时间一长,她就是曾阿姨,再也不是我当初穷追到手的曾优美了,差不多同时,曾阿姨也找到了我的新称呼,她喊我艾老师。

艾老师,水开了。

曾阿姨,青菜威了。

真是一个潇洒自在的时代。

后来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了,我的手机被偷了,得换新手机。

手机就像是我身上的一个器官,它有温度、有脉动,所以对刚被偷,我就发现了,我一发现手机没了,顿时心脏要停跳了。那还了得。

我以最快度到了家附近的营业厅,先挂失,再用老号码办新手机。

你们懂的,问题来了。

要我的脸和身份证照片匹配。

只有匹配了,才能办理手机业务。

我坐到机器面前,让机器检查我是谁。

你们猜得到,我不是我。

怎么办?我一着急,打电话让我弟弟来帮我解决困难,我弟弟比我横,说不定他有办法。

我弟弟闻迅赶来,因为我电话里口气比较着急,他以为谁欺负我了,见了我就问,人呢,狗日的人呢?一边还抻拳撸臂。

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人在这儿呢,可惜此人已经不是此人了。

等我说明了事由,我弟弟一身的劲儿没处去了。

眼看生意要泡汤,营业员急呀,忽然眼神闪亮,大声说,咦,咦,你,是你。

她把我弟弟的脸拉去和我的照片匹配,额的个神,匹配度百分之六十五。

够了够了,超过五十了,可以办了。

我不在乎她把我弟弟当成我,反正我可以用我的名字办手机了,现在已经进入数据化时代,不用实名制办手机还真不方便。我只是奇怪,为什么弟弟的脸能管我的用?

我和我弟离开营业厅的时候,营业员欢送我们,慢走啊,艾老师。

我顿时头皮一麻,咦,你认得我?

营业员说,我当然认得你,你是艾老师,大名鼎鼎的,这条街上谁不认得你。

我气得说,那你假装不认得我,还为难我?

营业员说,艾老师,我可不敢为难你,但是我认得你是没有用的,系统不认得你,机器不认得你,我就办不了。

她说得真有理。

总之,丢失手机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有惊无险,有麻烦但不算大。

我又碰到事情了,我要去银行取钱。

你们会觉得奇怪,现在不都已经无纸化了吗,支付宝、微信都行,最老土的现是刷银行卡了,难道还有比这更逊的吗?

有呀,我家儿子相亲了,得带上彩礼呀,什么东西你都可以拿手机支付,彩礼你能吗?不能吧,你看到亲家把手机朝他面前一竖说,你扫我还是我扫你?

还是带上现钱比较靠谱一点。

我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到了银行,里边一个人也没有。左顾右盼的时候,面前的一台机器突然说话了,我吓了一跳,赶紧听它说,欢迎光临。取款请按1,存软请按2,办理挂失请按3,还有什么请按45678910。

我心想,就取个款,听它那么多干吗,按了个1,塞卡,输密码,结果机器并没有吐钱出来,它又说话了,信息核对有误,请重新核对信息。

难道我的脸又不行了?我气得说,你个蠢货,什么也不懂。

机器说,请重新核对信息。

我正没有办法,旁边突然冒出一个人来,他站到我的取款机前,脸一伸,钱就哗啦啦地吐出来了,他收起厚厚的沓钱,也不数,回头朝我笑笑。

机器说,欢迎下次光临。

我急得大喊起来:不对不对,是我的钱,是我,快来人哪,打劫啦!

曾阿姨拉醒了我,一脸瞧不起的样子,说,你也不嫌累得慌,睡个午觉,还做梦,你要打劫呢?我一下子惊醒过来,出一身冷汗,还好,还好,是个梦,我把可怕的梦境告诉了曾阿姨,曾阿姨冷笑一声说,恭喜你,你的梦已经实现了。

曾阿姨把手机竖到我眼前,我看到一条惊人的标题:巨变!巨变!银行巨变——无人银行正式开业!

(原载《人民文学》2018年7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真是一个潇洒自在的时代”说明随着时代和科技发展,主人公夫妻二人也在积极融入和适应变化。
B.手机被偷成了天大的事,必须马上挂失重办,因为这关系到自身利益,也说明了人对技术的依赖。
C.营业员认识我,但对身份不匹配也无可奈何,某种程度上是在奉行“机器比人更可靠”的理念。
D.结尾部分曾阿姨说“你的梦已经实现了”,说明技术带来的变化离我们越来越近,有的已成现实。
【小题2】小说开头写艾老师和曾阿姨寻找适合彼此的称呼,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是现实的,也是荒诞的,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种写法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世界末日前夕

王 溱

风起,风停,叶子来不及起舞,花儿就凋落了。

门开,门关,邻家的喜字还没干透,孩子就呱呱坠地了。

跑得真急呀!她深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继续侍弄院子里的花草。

咔嚓,她剪去桃花歪扭的枝蔓。桃花呀,即便你只灿烂一季,也不能不修边幅不是?

咕噜,她给水仙灌上满满的清水。水仙呀,春天只剩下尾巴,再不开花你就永远装蒜吧。

喵!一只猫从花盆后蹿了出来,打翻了一盆正酝酿花蕾的山茶花。她生气地捡起一块小石子扔过去,已不见踪影。

算你跑得快。她说。静了一会儿,她又喃喃道,跑得快又怎样呢?跑得过时间吗?世界末日就要来了。这么漂亮的院子,这么美好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她早已没了刚得知这个消息时的惊慌与悲伤,安静得跟这个院子一样。独处时,她经常幻想世界末日来临那一天,会是怎样的情形?

或许她正与他坐在摇椅上,看小狗呲牙咧嘴、气喘吁吁地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一圈,两圈,三圈……好像没有尽头,又一下到了尽头。

或许她正与他并排躺在院子中央,被她亲手种的花环绕着,银色的月光披在他们脸上,他久久凝视着她的脸,就像读书时那样。一刹那,那画面就成了永恒。

总之,不管怎么想象,她离不开他,离不开这个院子。尽管她和他住进这个院子,还不到两个月。

三个月前的某一天,晴,没有风,他进门时脸上却挂着风暴。她一看就明白了,他准是从哪里知道世界末日的事情了。

还有多久?他问。

也就三个月吧。她说。

他不语,任凭脸上的风暴变成暴雨交加。

我想辞了工作。他说。

辞了吧。她温顺地附和。

我们把房子卖了吧。他说。

卖了吧。她温顺地附和。

我们买个院子吧,就是我们一直憧憬的那样。他说。

买吧。她还是温顺地附和。

他们结婚时就约定好了,先努力挣钱,在城市里买房子,生孩子,给孩子最好的教育。等将来老了,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一座小房子,在院子里种满各种各样的花,弄一块菜地,再养几只狗、几只鸡,过上世外桃源般的惬意生活。为了这个约定,他们没日没夜地忙,省吃俭用地过。

见他天天要到处去拉业务,她对他说,买辆车吧,挤公交太辛苦了。他摇摇头,养车多费钱呀,还得缴保险,还得租车位,还是把钱留着,将来可以买大一点儿的院子。

见她拖着疲惫的身躯晚归,他对她说,不做饭了,我们出去吃吧。她不肯,又不是什么节日,干吗出去吃呀?把钱省下来,给咱将来的院子多添几盆你最爱的茶花。

然而省下的钱,并没有变成院子的面积,也没有变成名贵的花,它们都被送进了银行,变成一纸债单——他们如愿当上房奴了。

这样,他们的第一步目标就算完成了,可是第二步却迟迟完成不了。说不准是谁的原因,也许是他缺乏锻炼造成的,也许是她太过劳累的缘故,总之就是怀不上孩子。

现在看来,这倒是件好事,世界末日到来时也少个牵挂。他们把约定提前了,短短的三个月内,他们把三十年后要做的事,做了个遍,在小院子里等待世界末日的来临。

然而她的世界末日最终却没有来。医生说,她的癌细胞居然没再扩散,真是奇迹。

他的世界末日也没有来。她没事,他也就用不上偷偷藏着的那瓶安眠药了。

他们开了香槟庆祝,她与他并排躺在院子中央,被她亲手种的花环绕着,银色的月光披在他们脸上,他久久凝视着她的脸,就像读书时那样。

我们又得重新开始奋斗了。他说。

嗯,重新开始吧。她温顺地附和。

桃花正妖娆,水仙花也不装蒜了,没有花盆护着的山茶花顽强地爆了蕾……院子正是最美的时候。可是他们看不见。从医院检查回来的第二天,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收拾行李回城里了,他们唯一带走的是那条小狗,直到现在它还是会傻傻地追自己的尾巴。

(选自《作品》2016年第1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赏析,不正确的一项(  )
A.小说以“世界末日前夕”为标题,但文章却写得风轻云淡,表现了主人公豁达淡泊的性格。
B.小说的开篇,反复渲染时间过得很快,快得仿佛一切都来不及,为下文情节推进埋下了伏笔。
C.文中将男女主人公生活的日常状态对照着写,表现了夫妻感情深厚,共同为更好的生活努力。
D.小说结尾写水仙花山茶花盛开,与开篇对桃花水仙的微责形成对比,引人凝神,余韵深长。
【小题2】文中两次写到小狗追自己的尾巴,有什么含义,请联系文本简要说明。
【小题3】有评论说这篇小说采用了双重倒叙的叙述方式,别具匠心。请谈谈这样设计有怎样的艺术效果,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流浪狗
崔立
有一天,我们楼下门口处,出现了一条流浪狗。很小的一条狗,狗毛呈白色,像是出生不久的。冬日的天,足够冷,我看着那条流浪狗,使劲地抖动着自己的头,以运动来取暖。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
我匆匆赶着去上班,也来不及多去关注它。我走过的时候,就在想,这狗,肯定是被遗弃了吧。定是被哪个不负责任的主人,嫌家里狗太多,便把它给赶了出去。说实话,我不讨厌狗,但也真没想过要养。养狗太麻烦,要喂它吃喝,给它洗澡,最主要的,还要给它安排住宿的地方。把一只狗安置在自己家里,我可想都不敢想!
晚上回来时,天还没黑。我看到那条流浪狗,还蹲在门口。不过,看起来,它似乎比我舒服一些。我上了一天的班,还饥肠辘辘的,它比我好,躺的位置上多了一只碗,碗里竟已盛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可能是周边的好心人舍给它的。
我上了楼。胡乱地端出冰箱里的剩菜剩饭,放在微波炉里热了几分钟。一个人的日子总是那么寂寥,我又想起了那条流浪狗,觉得自己和那条狗,似乎也有一些共同之处。我吃了几口菜,看到了里面的几块大肉。我就不再吃了,端着只碗盛上肉,下了楼,倒进流浪狗的碗中。流浪狗似乎认真看了我一眼,并且还朝我摇起了尾巴。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时,想着那只流浪狗,还在不在楼下。推开楼下的大铁门,流浪狗果然还在,它蜷缩着身子,躲在旁边的几株小海桐之间,借以来取暖。我看着,不觉有些心酸。我跑回了屋,想起自己还有一条不大盖的小毯子,也许,这流浪狗会用得着吧。
晚上,当我再度下班回家时,流浪狗睡觉的地方,已经多了好几条被子,它躺在那些被子中间,似乎很满足。
后来的一天,我感冒了,高烧烧到40度。我请假,到医院配了许多的药,然后就睡了一天。晚上,我昏昏沉沉地还在睡着,间或能听到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我的脑子里忽然想起了楼下的那条流浪狗,这么大的雨,它要被淋透了吧。我是很想跑下楼去看看它,但刚直起身子,很快又躺了下去。我根本就没有气力挣扎着起来,接着,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天亮时,我醒来了,觉得神清气爽,也听不见了雨声。再摸摸额头,已经没有一点烫意,看来这感冒已经被我扛过去了。我猛然想起了那条流浪狗,快速跑到楼下,以为它一定被淋得很落魄。可是——我呆住了,流浪狗身上的毛,是干的。离它不远处,立起了一个小木屋。
结尾一:我回到楼上时,找出手机想看看时间,才发现上面的十几个未接来电,还有一条短信,是爸妈发来的。他们好像已经知道我感冒了,只说了一句,想回家,随时都回来吧。那十几个未接来电,也都是他们打的。昨天因为我想好好睡一觉,都调了静音。
我的眼眶瞬时就红了。
当年,为了一段莫名其妙的所谓爱情,我固执己见地和爸妈大吵了一架,然后毅然决然地搬了出去,并且即便证明自己是错了,还是高昂着头不想低下。
结尾二:这个小木屋是谁搭的呢?我还在疑惑时,隔壁的一个年轻人告诉我,是楼下的那对老夫妻搭的,他看见他们在楼下噼噼啪啪地忙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是有名的厉害,并且又吝啬。我有些不信,他们怎么可能劳神费力去搭个什么小木屋呢?
不久。又听到一个消息,几年前被老夫妻赶出门的儿子,也被迎了回来。
(转载《小小说选刊》2013年19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写了一个由一条流浪狗引发的故事,虽然情节简单,但曲折跌宕,使小说在平淡的叙述中营造了不平常的效果。
B.文中的“我”开始见到流浪狗时不大关注它,到后面却越来越想到它,说明“我”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人。
C.小说开头写狗在寒冷的冬天里,用使劲地抖动自己的头来取暖,以及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意在与后面狗得到照顾形成对比。
D.文中写“我”和邻居们为流浪狗送食物、送被盖、搭木屋等种种行为,彰显了人与动物之间和谐友爱的主题。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中“小木屋”的作用。
【小题3】作者为小说续写了两个结尾,你认为哪个结尾更好?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三个方面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