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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题文)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怀念我的父亲曹禺
万方(注)
我父亲的一生都和戏剧紧紧连在一起。小时候他就是个小戏迷,才三岁,就被我的奶奶带到戏院看戏,小小年纪,就被舞台的奇妙吸引。长大一些,他和小伙伴在自家的院子里演戏,可以算作他最初的戏剧实践。上了南开中学后,他参加了南开新剧团,演戏,导戏,翻译西方戏剧,从那以后,戏剧就成了他一生的迷恋与追求。
《雷雨》是他最著名的剧作,上演至今已经70多年了。我记得他和我讲过,那时候他还在南开中学念书,有一个同学叫杨善全,他和杨善全说,我有一个故事想写出来。杨善全就说,那你讲讲吧。他讲了,头绪很多,讲得很乱,杨善全没听出所以然来,只说,很复杂呀,你写吧。后来他又创作了《北京人》,有评论家说《北京人》是曹禺创作历程中的高峰,是他写得最好的戏。作为一个编剧,我感到惊异的是,要具有怎样的感悟力,体味多少不愉快,刻骨的厌恶,埋得极深的苦痛,才能写出老太爷曾皓那样的人物,而我爸爸那时还是个青年。记得我曾经问过他写东西时的感受,他回答说:“生活中往往有许多印象,许多憧憬,总是等写到节骨眼儿就冒出来了。要我说明白是不可能的。”我一直觉得《北京人》里每个男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比他们加在一起还要丰富生动。
“文革”时期,我爸爸被打倒,被揪斗。有一段时间,他被关在牛棚里,白天扫大街,晚上不能回家。他曾回忆说:“我羡慕街道上随意路过的人,一字不识的人,没有一点文化的人,他们真幸福,他们仍然能过着人的生活,没有被辱骂,被抄家,被夺去一切做人应有的自由和权利。”后来放他回家了,他把自己关在屋里,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吃大量的安眠药,完全像一个废人。
粉碎“四人帮”后,我爸爸恢复了名誉,担任了很多职务,参加很多社会活动。但他最想做的是写出一个好剧本。在他的内心,他始终是一个剧作家,他的头脑就像被鞭子抽打的陀螺,一刻不停地转,我爸爸这一生从来感受不到“知足常乐”和“随遇而安”的心境。晚年的日子里,他一直为写不出东西而痛苦。这种痛苦不像“文革”时期的恐惧那样咄咄逼人,人人不可幸免。这种痛苦是只属于他自己的。我曾经反复琢磨这份痛苦的含义,我猜想:痛苦大约像是一把钥匙,唯有这把钥匙能打开他的心灵之门。他知道这一点,他感到放心,甚至感到某种慰藉。然而他并不去打开那扇门,他只是经常地抚摩着这把钥匙,感受钥匙在手中的那份沉甸甸冷冰冰的分量。直到他生病住院,身体越来越衰弱,他才一点点放弃了他的痛苦,放弃了由痛苦所替代的那种强烈的写作愿望。他不再说“我要写东西”了。有时他说:“我当初应该当个老师,当个好老师,真有学问,那就好了。”他常检讨自己过去不用功,没有系统地看书。偶尔他会谈起他年轻时怎样写作,写得怎样酣畅,就像讲一个他做过的诱人的美梦。
当年我爸爸写出《雷雨》之后,给了他的好朋友、中学同学靳以。当时靳以、郑振铎和巴金一起在办《文学季刊》。靳以叔叔把剧本放在抽屉里,放了一年。我曾问过我爸爸:“你为什么不问问呢?”他说:“那时候我真是不在乎,我知道那是好东西,站得住。”一年后,巴金伯伯看到了《雷雨》,读过后立刻决定在《文学季刊》上发表。我爸爸年轻时是那么自信,而晚年,他不止一次地问我他写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好。我劝他不要想了,我说这不是你的事。“怎么讲?”他问我。我说出看法:“你写了剧本,尽了你的力,以后就由时间去衡量了。”“那我的戏是不是还算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他又问。“你说呢?”我反问他。他没有再说话,我相信他心里是有答案的。
他曾说:“我喜欢写人。”写人,写出人的灵魂,对人永远满怀热忱和兴趣,我想这就是我爸爸写作生涯的写照。
(有删改)
注:万方,1952年出生于北京,著名剧作家曹禺的女儿。
【小题1】(小题1)请从语言艺术效果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部分。
【小题2】(小题2)曹禺晚年时痛苦于自己写不出好作品来,并且不再像年轻时那么自信了。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题3)曹禺的戏剧人生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简要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18 1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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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洒在边疆的太阳

林清玄

五点五十分华航飞往旧金山的七四七,眼看着就要起飞了。

我从出境大厅出来,开着车,踩紧油门,正好看见那架七四七以美丽的姿势起飞,我顺着柏油大道飞驰;起先和七四七并行着,才一转眼的时间,飞机已经越过我的头顶,飞向了天的远方。

这是难得的好天,是远行的好日子,阳光普照着大地,一直亮到看不见的远处。飞机势必要破云而过,我不知道在天的那边,是不是也有阳光,我只知道有阳光的地方一定有分离的悲伤和重逢的笑语,我相信,你一定会为你到的地方带来阳光。

刚刚我从出境大厅转身出来的时候,在玻璃落地窗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因为玻璃不够平整,影子拉得很长,你的影子却在走道那边的玻璃窗上,我突然惊觉,从我们初识,到现在已经整整迈过了十一年。那时,是你最辉煌的青年时代,而今你已经盛年了,那时我是刚刚起步的少年,现在也一脚踩进了青年。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我参加一个征文比赛得到首奖,他们邀你来颁奖,第二天你就打电话来邀稿,使我受宠若惊。那也就是我为什么愿意放弃别的选择,来追随你的原因。人说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我虽不敢说能千里驰骋,但我相信有了伯乐,千里虽不能至,也不远矣!

我对写作能有坚强的信念,愿意不辞劳苦,苦心熬炼自己,几乎全是受到你的启发。那时最感动我的一件事,是你为了鼓励我从事报导文学的工作,在你的抽屉里永远为我准备了两万元,你说:“只要你什么时候要出发,就动用这一笔钱随时出发。”而且那一笔钱不时的填满,那时确曾成为我随时出发的最大动力。你有时先预支稿费给我,说:“你写来以后再扣除吧!”

这是两件小事,但能这样鼓励新人的编辑,恐怕再也不可得见了。后来当我知道你出身贫穷,读书的时候经常举债度日,后来还能那样重义轻财,更令我敬佩。这种胸襟是杜甫诗中:“安得广厦千万问,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胸襟。

因此,虽然多年来的时迁事移,使我们的处境都完全改变了,但是,我总觉得自己是你最初的子弟,是你一手把我培植起来的。这样的恩义,又岂是友情两字可以了得?你的广交天下,心怀四海,像我这样的子弟更不在少数。在你的手中,重创了副刊的生机,推展了文学的广度,再塑乡上的形象,提高了文化艺术的层次,这些论者早有定评。只是深知的朋友才知道你的另一面,这一面是你豪气干云的唱黄河的歌,是你谈起父亲在西北拓荒时的雄心万丈,是你饮尽烈酒还怀思着乡土故国,是你遭受挫折而不对理想丧失信心,是你永远关怀着那些隐在角落里的人,是你对朋友只有付出而不期待他们的回报。

最重要的是,你是堂堂正正的人,从来行事坦荡磊落,没有不可告人之事。

十几年前,我初读到你写的诗和介绍艺术的文章,我就觉得你若不做呼风唤雨的编辑人;也会是个优秀的作家,或是真诚的学者。有时长夜思及,不免为你这方面的长才没有延展而感到遗憾,但是想到你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也就释然了。

听到你要去外国进修,我的内心最是欣喜。也许只有这一条路,才能令你摆脱十年俗务,从你最年轻的那一段出发。那种感觉就如同我们离开人群,走到一个风景秀丽地方。盛景可期,你可以纵情的写你的诗,放声唱你的歌,而没有形象和成就的顾虑了。我相信,一个人如果登上了高峰,却不能沉潜山谷,他很快就会老化,也就再也不能攀登更高的山。这也就是我等待你归来创造更大天地的信念,我仍愿像十年来那样追随你。

故国此去,再也不能像以前满座高朋的热闹,再也不能像以前天马行空的豪情,但是在这个纷扰的世界上,能有片刻的安静,能回视自己来路上的掌声,能独自面对自己心灵的时刻是多么的可贵呀!台湾的苦酒,我们曾经共尝,我们会怀念着你,到你登机的那一刻,我才体会到王维遍插茉萸少一人的诗意。

当别人在杂志上批评你,诽谤你,妒忌你的时候,我们都不要介意吧!因为历史上,只有那弱的妒忌强的,小的诽谤大的,侧的批评正的,你的存在,你的人格,你的气度与胸怀,自有公评。

我总是相信,不论世事如何变幻,人世多少凄凉,即使你到了边疆,阳光也会洒在边疆。想念总在离开以后,我们曾并肩走过,对酒歌过,我们是同槽系过马的,如今你天涯卸鞍壮士磨剑,我却还在江南里独自放马,这样想时,你的处境就令我欣羡。

我的台北到了,你的威斯康辛也快到了,浮天沧海远,万里眼中明,我煮酒,等着你回来赋诗。

我们先干了手中的这杯。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人称的运用,使文章充满了亲切感,使得离别的深情更加细腻地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B.文章写我的车和飞机并行,写我看到玻璃上友人的影子想起往事,看得出我是一个重情义的人。
C.文章采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友人对自己初入文坛的鼓励,描绘了一个拥有拳拳之心的长者形象。
D.文章写友人的离开使自己体会到“遍插茱萸少一人的诗意”,看得出他们曾经也登高赋诗佩茱萸。
【小题2】“你天涯卸鞍壮士磨剑,我却还在江南里独自放马”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请结合全文概括“我”和友人感情如此深重的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下列小題。

纯生活

冉正万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中间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

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

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二十多年过去了,姑父的乐观没有任何改变。有一阵,大表哥要给他装假肢,他坚决不要。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姑父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谈起这事时不像得病了,开始也没打算去医院,只是找村里人求了个偏方,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病,并打算放弃治疗。
B.姑父真诚地掏出几个柿子给“我”,“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柿子,可“我”在上学时了解了一些卫生、细菌方面的知识,所以对姑父的行为很反感。
C.小说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而是使用与生活最接近、最贴切的话语,虽平淡,读来却挺有味道,这是作者对生活细致观察后的自然流露。
D.虽然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命运故事,然而作者通过精细的铺展,用心捕捉复杂的人物关系之间的生命情态,突破了简单的苦难表达。
【小题2】“我”这一形象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以“纯生活”为题,你认为作者拟此标题有何深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渐渐
朱以撒
①空无一叶的九重葛,整个冬日在寒风中抖瑟。近日发现有星点紫红色的叶芽从枝条的骨节探出,每一日都非常微弱地发展。与此同时,朋友赠送的洋兰,细细地看,正在敛约着极盛时刻的嫣红,细微地走向它的反面。这两种走向,因为太细了,往往让人浑然无觉。
②正常的生长或者凋零,都是在难以分辨中进行的。在叙述这种进展程度时,我经常运用两个字——渐渐。
③一滴融入了清水的墨,坠落在白色宣纸上会有多大,效果如何,一般人是难以言说的。有的人挥毫时左手总是攥着一团卫生纸,墨一入纸,便飞蛾扑火般地敷上去,吸干。于是右手不断地写,左手不断地吸,一眼可见手头功夫的匮乏。同时,左手这个寒酸的动作与优雅的右手难以匹配。我习惯了墨汁垂落,宣纸柔软承露般地接住它的圆润,然后缓缓化开。其向着外围扩散的模样毛茸茸的,内浓外淡,内黑外白,非人工可以合成。搁笔后挂起,品一盅茶后再去看看,晕化恰到好处,比挥毫时刻多了一些水乡气息。因为渐渐,才如此微妙。
④深沉的夜色里,宁静中传来更夫的脚步声,还有低沉的梆声。好像时间是由更夫带来的,由他来向梦中人传达时间的进度。在一个缺乏钟表的年份,更夫出现,在深夜里,替人守时,使梆声飘入睡意里。夜,在渐渐中流转。那些赶早的人满怀感激,起身收拾行囊,穿过夜幕渐淡阗寂的街巷,悄悄地消失在远处。不少旧日的文本都展示了这个情节,甚至由更夫把夜间许多叙事的残片缝缀起来,让深沉的夜晚有一些动感——在更夫的步履下,舒缓的、浸润的青石板路面上,共同地流露出连绵的湿意。
⑤一位小姐倚在临街窗旁,右手执一柄描花纨扇,正朝窗外张望。街面上耍把戏的正在调遣三寸不烂之舌,寻常话语一经渲染,灿若桃花。小姐渐渐笑了,很平和。她把手抬起来,让纨扇更近于自己的脸庞,一旦笑颜大展,纨扇已经遮掩了春色。春色三分毋须多,泛滥起来就不那么可爱了。像一夜秋风凌厉,打落万千叶片,这与我偏重于渐渐的心理相违。有的黄叶就能生出一些美感。它是先落下两片,再落下两片。一点点地递进,含蓄文雅,有一种长调般的韵味。让人端详着树顶,晚秋正在缓步移近,天空在落叶的疏朗中渐大,这个秋天才算是一步一步被拥有了。
⑥孩子渐渐地长大了,长辈渐渐地老去,每个人都朝着自己相反的方向进展,由小到大,由壮而衰。老子是不看好强壮的,物壮则老,他说。在他眼里,人最好不要长大,永远地柔、弱,这样就有无限生机。生活慢下来时,孩童说着稚气无忌的话语,无知以至无畏。疏离了天性,超常地精明有心计,善于察言观色,在我眼里,这样的孩童就让人讨嫌了。我读到几幅儿童书法,笔下老到,甚至老气横秋,心里就十分惋惜。在这个变数很大的空间里,没有多少人乐意那么长久地等待。一粒花蕾,不要急于让它成为一朵花。生活的节奏在看不见的地方支配着我们的手脚呢。
⑦主人从草地上觅食的鸡群里挑了一只芦花色的公鸡,作为款待客人的佐食佳肴。从炖罐里飘出来的肉香,让人贯串起放纵奔跑于田畴地角、花径草丛中正常生长的过程。从出壳到长成,完全是自然而然的积累,允许生长的缓慢。主人安时处顺的生存观,显然有过人的耐心。我们在口舌感到快感的同时,还有一种美感,渐渐递增起来的美感。
⑧像自然草木那样,渐渐地生,渐渐地长,渐渐地枯黄;像自然四季那样渐渐地来,渐渐地渗透,渐渐地转换。我们的日子,真要原生态一些,还真得倚仗渐渐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从九重葛与洋兰让人浑然无觉的向上生长过程写起,显示出作者是个生活的有心人,也引发了下文关于渐渐的思考。
B.本文思路开阔,今古相接,由物及人,形散神聚,具体形象地表达了作者对“渐渐”的感悟与思考。
C.本文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例如第三段,将有的人书法手头功夫的匮乏、书写动作的不协调和“我”从容不迫的书写、悠然自得的心态进行对比,表达了“我”对“渐渐”的体悟。
D.作者善于借生活片段来表达情感,如老到乃至老气横秋的儿童书法,既表现出对孩子的惋惜,也包含着对急功近利的生活态度的否定。
【小题2】作者在文中描写了关于“渐渐”的多个场景,请分两类概括,并说说作者是如何将这些场景组织到一起的?
【小题3】“渐渐”在本文中有哪些意蕴?“渐渐”在行文中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回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书法:彰显中华文化独特魅力
书法与绘画、音乐等纯艺术门类不同,它不仅仅是艺术,因为书法首先是中国的文字。文字是一个国家文化发展的母体和载体,独一无二的书法无疑是中国文化区别于世界其它文化的标志之一。
我们对传统的文化、传统的书法要有敬畏之心。中华文明和中国艺术独特性的代表之一,就是我们自古沿用下来的书法。中国的书法拥有五千年的发展历史,它是历代书法家精神的结晶,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更是中国人智慧的“舍利子”。一个对自己文化都不敬畏的民族何谈自尊。回顾历史,作为文字的书法,是完全实用性的,是人们生活、交往、奏事不可缺少的;但作为艺术,中国古代书家追求法度,追求书卷气、文人气,使书法不仅成为人们用来记叙和表述思想的实际手段,更用书法来体现文人的才情和学养,所谓“字如其人”、“书为心画”。一部书法史,就是一部中国文化发展史,书法艺术延续了近三千年的辉煌,正是中国文化的魅力所在。
二十世纪初,西方的钢笔进入中国,硬笔代替了毛笔,使中国书法渐渐不再具有实用性。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随着电脑的高度发展和普及,这一代年轻人不要说写毛笔字了,甚至即将远离硬笔,进入一个无纸无笔的键盘时代。过去,古人入私塾读书,识字、吟诵、书写三者是合而为一的,是一个不可分拆的整体。但是,在现代教育兴起之后,中国文字的整体性和书卷气的传统被拆解:文字、音韵、书法,成为不同专业;文字归于中文,吟诵归于表演,而书法归于美术。识字作为必修课,书法却成为选修课。而今研究中文的,往往不了解书法;美术学院学书法的,并未开设文字、音韵的课程。
近二十年来书法发展表面看起来繁荣热闹,展览频频,出版物大量涌现,书法博士硕士培养人数逐年增多,建立多处书法名城等等;但是我们恰恰忽视了书法最基础最关键的幼儿训练,把它作为选修课,耽误了人生最重要的学书法的阶段。书法这门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成了兴趣和特长。家长希望孩子学书法,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功利思想,如在书法大赛中获奖可在中高考中加分等。
可见,书法传统在代际绵延中发生了多次重大变化,书法之“法”对于使用毛笔的人来说,越来越隔膜,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于书法的认识也越来越混乱。尤其是经历了上个世纪的战乱与运动,书法传统的脉被人为地割裂了,直接造成了今天书法创作、鉴赏与批评的标准不断地泛化甚至是丧失。
文化的承传不是一句口号。中青年一辈的书法研究与创作者,对传承中国文字的整体性和书卷气的传统,是最重要的坚持者。和前辈相比,他们的坚持未免要艰难得多。中青年书法家不仅需要不断充实和学习传统文化,同时也需要用已有的知识,来适应和感染社会,起到引领的作用。中青年年富力强,承上启下,有充足的精力,有着广泛而集中的话语权。如果中青年不仅从自身做起,还可以用自己的条件,号召和影响更多的人重视国家的“软实力”,那必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
书法不仅是写字,其深层所蕴含的,是中国古人认知世界的一种睿智的方式,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标杆。文化不能遗传和移植,也不能复制和再生,必须从小培养,必须要不断坚持,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甚至是一辈子。孜孜不倦、点滴积累,耳濡目染、薪火相传,不然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丢失。
汉字对中国文化来说,是母体,是源头,是根本。书法应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弘扬传统书法事业,正是弘扬中华文化最基本的因素,也是“文化安全”的保障所在。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新被呼唤,中华民族精神重新被构建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中青年书法家需要不断努力补上传统文化的精深课程,同时发挥自身的影响力,用生命凝结的书法艺术,呼唤出民族文化的新辉煌,全力肩负起我们应该承担的文化责任与历史使命。
——孙晓云(江苏省美术馆馆长)
【小题1】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是( )
A.文章第2段论述了“我们对传统的文化、传统的书法都有敬畏之心”这一分论点,主要从书法艺术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两方面来阐述。
B.第3段中,作者运用对比论证,阐述了中国书法渐渐不再具有实用性的道理。
C.本文说理由古到今,再由表面热闹现象到深层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书法应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的观点。
D.文章没有在开头提出中心论点,但始终围绕书法艺术展开论述,结尾部分发出号召,表达了作者对青年书法家的希望。
【小题2】下列关于“书法艺术”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作为艺术,书法同绘画、音乐等纯艺术不同,它是中国文化区别于世界其他文化的标志之一。
B.书法是以中国的文字为基础的艺术,文字是一个国家文化发展的母体和载体,因此,书法成为中国文化的载体。
C.中国书法具有五千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国历代书法家精神世界的结晶,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
D.书法不仅是写字,还有更深层的蕴含,它是中国认知世界的一种睿智方式,要想薪火相传,必须从小培养,不断坚持。
【小题3】根据原文意思,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书法是自古以来延续下来的中华文明和中国艺术独特性的代表,我们应该对其有敬畏之心。
B.书法艺术不仅成为人们用来记叙和表达情感的重要手段,而且也体现了文人的才情和学养。
C.传承书法艺术,就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青年书法家要肩负起应该承担的文化责任和历史使命。
D.古人入私塾读书,往往将识字、吟诵、书法合而为一,而现代教育却将其分割开来,造成了学生书法艺术的缺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房玄龄,生而为宰相
水鹿
初唐的天空,星光灿烂。
在后人看来,这些光芒属于魏征、王珪、尉迟敬德、李世勣……一个个激情张扬的人。他们思考、磋商、争辩,挺直了脊梁建功立业,做人成事。
然而一个被很多人忽视的问题是:这么多个性鲜明的人,最容易骄傲不服气,碰撞成灾难性的内斗和党争。
他们太需要一个没有个性、没有激情的人,来做稳压器。
这个人,就是房玄龄。他总是笑眯眯地洞明世事,又总是不吭声地隐忍委屈。皇亲李神通攻击过他,重臣萧瑀攻击过他,“第一宠将”尉迟敬德也攻击过他,眼看都要变成朝里的“出气筒”了,可他还是和没事人一样。他简直天生是给李世民做宰相的。
有一次房玄龄得了重病,一个口齿轻佻的小官吏开玩笑道:“宰相小病去探访有好处,如果病得快要死了,去探访也就没什么用了。”有人将这话挑唆到房玄龄那里,房玄龄对此的反应是——见到那个随众来探访自己的小官吏时,笑着调侃一句:“你都肯来看我,那我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啊……”
房玄龄还是出名的“怕皇帝”者。急躁任性的李世民,也和大臣们一样,经常拿房玄龄当“出气筒”,越用越顺手。房玄龄照例不争辩、不顶撞,逆来顺受,道歉了事。有人因此讥讽老房“没骨气”,尤其是他身边还有傲骨铮铮的魏征作对比。其实房玄龄心里很明白,李世民是个多么骄傲的人,成天被魏征骂来骂去又不能还嘴,难免心理不平衡。那我老房做做自我牺牲吧,皇帝把气撒在我身上,总比他攒多了委屈以致决策失常要好。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次又一次心照不宣的表演:皇帝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雷霆痛骂宰相,剥官落爵叫他回家待罪。房玄龄也就乖乖回家,平静地告诉家人“把房子打扫打扫,待会儿皇帝要过来接我回去”。而李世民果真就来接了,两人携手上车回宫,谁都不多说什么,好像发脾气那一幕从来就没发生过。
那些君臣的脾气,终于在性情温和、通达睿智的房玄龄手里,揉捏成方向一致、和衷共济的“合力”了。
但“老好人”房玄龄的本事绝不止于此,他有着令人惊叹的办事效率和实干能力。李世民和魏征等人通过争辩讨论定下了大政方针,房玄龄就和他选拔的一批实用性人才一起埋头苦干,去实现贞观的宏图大卷。
贞观时代,朝廷全部官员只有643人,房玄龄做了22年的宰相——除了贞观的最后一年他已过世之外——他总是日复一日处理着繁杂的日常行政事务,让一个高度精简的行政机构,发挥出强大的作用,支撑起贞观之治的日常大局。以致于李世民有时会抱怨他太过细致,警告说,身为宰相应该只管大事,把那些小事丢给下属就好。可房玄龄还是继续“我行我素”地“琐碎”着。
当时尚书省下辖的各部里,工作最繁琐、最被士人看不起的,是管理财政预算和账目的“度支司”,一度无人肯任其职。房玄龄竟以宰相之尊自任“度支郎中”,亲自把守着大唐国库。这22年的殚精竭虑,比起早年辅佐李世民征战天下、决战玄武门,更值得记录在房玄龄一生功业的榜首。诚如后世史学家所公认的那样:作为宰相,他开国有功,却从不突出自己;王珪、魏征以谏诤闻名,他就竭尽全力给他们提供机会;李靖、李世勣善于带兵,他就在后方做好后勤支持;每一个官员,他都能让他们在贞观时代淋漓尽致地展示才华;他没有一项拿得出手的“政绩工程”,然而天下人都知道,这个国家少不了他。李世民也一样知道。
人生终是难免一死。贞观二十二年,房玄龄走到古来稀的71岁。在那个时代里,他已经是活得很长的老人了。高龄带来的疾病难以克服,房玄龄的身体越来越差。而此时,比房玄龄年轻许多的皇帝也已重病缠身,那太过绚烂的一生迅速地消耗掉了李世民的寿命。重病中的李世民,让人把房玄龄抬到殿中,在御座之侧放下,君臣对坐流泪,竟是相视无言。回首他们在渭北秋风之中的初遇,时光已经流逝了32年。
一段浩浩汤汤的贞观时代,回荡着各种各样的旋律。人们立德,立言,立功,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把自己独一无二的声音,铭刻在这个时代上。“贞观”因此而朝气蓬勃、气象万千。但贞观的第一宰相房玄龄,却在洪亮之声中沉默着,埋头忙于记录、整理、实施——他从来都没有自己的声音,他的声音就是“贞观”。
(节选自《读者》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叙述一个口齿轻佻的小官吏开房玄龄玩笑的事件,从房玄龄的回话中可以看出房玄龄的机智。
B.文章写李世民的急躁、骄傲、任性的性格是为了侧面表现房玄龄的温和、通达、睿智等性情。
C.房玄龄身为重臣,几十年来,没有做过大事,处理的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以至于君王李世民抱怨、警告他。
D.从小官吏开房玄龄的玩笑、被君王遣回家、君臣年高体衰时惺惺相惜等方面来突出传主形象,以小见大,可谓匠心独运。
E. 本文用鲜明的事例反映人物形象,也通过作者的评述补充人物形象,行文叙评结合,以评为主,使人物形象鲜明丰满。
【小题2】文末“他从来都没有自己的声音,他的声音就是‘贞观’”,这句话的内涵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进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