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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三段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段(1)
黑孩双手扶着风箱杆儿,炉中的火已经很弱了,一绺蓝色火苗和一绺黄色火苗在煤结上跳跃着,有时,火苗儿被气流托起来,离开炉面很高,在空中浮动着,人影一晃动,两个火苗又落下去。孩子目中无人,他试图用一只眼睛盯住一个火苗,让一只眼黄一只眼蓝,可总也办不到,他没法把双眼视线分开。于是他懊丧地从火上把目光移开,左右巡睃着,忽然定在了炉前的铁砧上。铁砧踞伏着,像只巨兽。他的嘴第一次大张着,发出一声感叹(感叹声淹没在老铁匠高亢的歌声里)。黑孩的眼睛原本大而亮,这时更变得如同电光源。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老铁匠的歌唱被推出去很远很远,像一个小蝇子的嗡嗡声。他像个影子一样飘过风箱,站在铁砧前,伸出了沾满泥土煤屑、挨过砸伤烫伤的小手,小手抖抖索索……当黑孩的手就要捉住小萝卜时,小铁匠猛地窜起来,他踢翻了一个水桶,水汩汩地流着,渍湿了老铁匠的草铺。他一把将那个萝卜抢过来,那只独眼充着血:“狗日的!公狗!母狗!你也配吃萝卜?老子肚里着火,嗓里冒烟,正要它解渴!”小铁匠张开牙齿焦黑的大嘴就要啃那个萝卜。黑孩以少有的敏捷跳起来,两只细胳膊插进小铁匠的臂弯里,身体悬空一挂,又嘟噜滑下来,萝卜落到了地上。小铁匠对准黑孩的屁股踢了一脚,黑孩一头扎到姑娘怀里,小石匠大手一翻,稳稳地托住了他。
(选自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文段(2)
黑孩走出桥洞,爬上河堤,钻进黄麻地。黄麻地里已经有了一条依稀可辨的小径,麻杆儿都向两边分开。走着走着,他停住脚。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像,他希望这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一个萝卜,又举出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看菜园的老头子眼睛像两滴混浊的水,他蹲在白菜地里捉拿钻心虫儿。捉一个用手指捏死,再捉一个还捏死。天近中午了,他站起来,想去叫醒正在看院屋子里睡觉的队长。队长夜里误了觉,白天村里不安宁,难以补觉,看院屋子里只能听到秋虫浅吟,正好睡觉。老头儿一直起腰,就听到脊椎骨“叭哽叭哽”响。他恍然看到阳光下的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老头打起眼罩,急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萝卜地里,他才看得那遍地通红的竟是拔出来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萝卜。
“作孽啊!”老头子大叫一声。他看到一个孩子正跪在那儿,举着一个大萝卜望太阳。孩子的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看着就让人难受。但老头子还是不客气地抓住他,扯起来,拖到看园屋子里,叫醒了队长。
(选自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文段(3)
我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就写了我个人的一段亲身经历。当时,我在一个离家不远的桥梁工地上给一个铁匠拉风箱,白天打铁,晚上就睡在桥洞子里。桥洞子外边就是一片生产队的黄麻地,黄麻地旁边是一片萝卜地。因为饥饿,当然也因为嘴馋,我在劳动的间隙里,溜到萝卜地里偷了一个红萝卜,但不幸被看萝卜的人捉住了。那人很有经验,把我的一双新鞋子剥下来,送到桥梁工地的负责人那里。那时我的脚只有三十码,但鞋子是三十四码的,为的是能够多穿几年,因为小孩子的脚长得很快。我穿着一双大鞋走起路来就像电影里的卓别林一样,摇摇摆摆,根本跑不快,否则那个看萝卜的老头子也不可能捉到我。
桥梁工地的负责人在桥墩上挂上了一张毛主席的宝像,然后把所有的民工组织起来,在桥墩前站成一片。负责人对大家讲了我的错误,然后就让我站在毛主席像前向毛主席请罪。请罪的方式就是先由犯罪人背诵一段毛主席的语录,然后就忏悔自己的罪行。我记得自己背诵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段语录里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损坏老百姓的庄稼”的条文,与我所犯错误倒是很贴切,尽管我只是一个饥饿的顽童而不是革命军人。我痛哭流涕地对毛主席说:“敬爱的毛主席,我对不起您老人家,忘记了您老人家的教导,偷了生产队里的一个红萝卜。但是我实在是太饿了。我今后宁愿吃草也不偷生产队里的萝卜了……”桥梁工地的负责人一看我的态度不错,而且毕竟是一个孩子犯了个小错误,就把我的鞋子还给我,让我过了关。
但我在大庭广众面前向毛主席请罪的场面被我的二哥看到了。他押我回家,一路上不断地对着我的屁股和肩背施加拳脚,这是那种抓住弟妹把柄时的半大男孩常有的恶劣表现。回家后他就把这事向父母做了汇报。我的父亲认为我丢了家庭的面子,大怒。全家人一起动手修理我,父亲是首席打手。父亲好像从电影里汲取了一些经验,他找来一条绳子,放在腌咸菜的盐水缸里浸湿,让我自己把裤子脱下来——-他怕把我的裤子打破——-然后他就用盐水绳子抽打我的屁股。电影里的共产党员宁死不屈,我是一绳子下去就叫苦连天。我的母亲一看父亲下了狠手,心中不忍了,就跑到婶婶家把我的爷爷叫了来。爷爷为我解了围。爷爷说:“奶奶个熊,小孩子拔个萝卜吃,有什么了不起?值得你这样打?”根据这段惨痛的经历,我写出了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莫言《神秘的日本与我的文学历程》)
【小题1】下列说法中,恰当的一项是
A.莫言有着和《透明的红萝卜》中的小黑孩相似的偷萝卜的经历,由此可见,小黑孩就是莫言自己,这篇小说是写实的,是自传体。
B.在小黑孩眼中,萝卜能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金色,这是一个饿极了的孩子因为饥饿过度产生的幻觉,作者借此主要想表明在那个时代,饥饿是带给孩子的最大的摧残。
C.小铁匠和小黑孩抢夺这个萝卜,是因为小铁匠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淬火技术,已经可以做铁匠铺的传承人,如果这个萝卜被别人吃了,会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D.在作家创作中,有时候或多或少地会有作家的经历在里面,所以,了解一个作家的生平经历,有助于我们对作品深入理解。
【小题2】下列说法中,恰当的一项是
A.萝卜变得透明,变得晶莹,这是魔幻现实主义在本文中的一种体现,这种手法,有时候也被莫言应用到他的其它作品中。
B.看园子的老头看到小黑孩偷萝卜,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孩子就放过他,毫不犹豫地报告给了队长,说明老头是一个没有爱心的残忍的人。
C.莫言在《神秘的日本与我的文学历程》中谈了自己曾经偷萝卜的经历,这说明作者有着知错就改的高贵精神品质,这也是作者能使《透明的红萝卜》成为成名作的根本原因。
D.莫言的父亲因为莫言偷了萝卜,就用蘸了盐水的鞭子打他。莫言的哥哥也因为他偷了萝卜打他,可见莫言成长在一个没有亲情的家庭里。
【小题3】文章在这两处选段都提到了金色的萝卜,文段(1)中小黑孩看到了金色的萝卜,文段(2)中小黑孩希望拔到却没有拔到金色的萝卜,试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作用是什么?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17 06: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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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悠着点,慢着点

-----“贫富”与“欲望”漫谈

莫 言

①中国古代有个大贤人司马迁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中国的圣人孔夫子说过:“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中国的老百姓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无论是圣人还是百姓,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文盲,都对贫困和富贵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

②贫困者羡慕并希望得到富贵,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正当的欲望,这一点孔夫子也给予肯定,但孔夫子说:尽管希望富贵是人的正当欲望,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的富贵是不应该享受的。贫困是人人厌恶的,但不用正当的手段摆脱贫困是不可取的。时至今日,圣人二千多年前的教导,早已变成了老百姓的常识,但现实生活中,用不正当的方式脱贫致富的人比比皆是,用不正当的方式脱贫致富但没受到惩罚的人比比皆是,虽然痛骂着那些用不正当的方式脱贫致富了的人,但只要自己有了机会也会那样做的人更是比比皆是,这就是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③人类的欲望是填不满的黑洞。渔夫的老婆起初的欲望只是想要一只新木盆,但得到了新木盆后,她马上就要木房子……她甚至让那条能满足她欲望的金鱼做她的奴仆,这就越过了界限,如同吹肥皂泡,吹得过大,必然爆破。凡事总有限度,一旦过度,必受惩罚,这是朴素的人生哲学,也是自然界诸多事物的规律。民间流传的许多具有劝诫意义的故事都在提醒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据说印度人为捕捉猴子,制作一种木笼,笼中放着食物。猴子伸进手去,抓住食物,手就拿不出来。要想拿出手来,必须放下食物,但猴子绝对不肯放下食物。猴子没有“放下”的智慧。人有“放下”的智慧吗?有的人能抵挡金钱的诱惑但未必能抵挡美女的诱惑,有的人能抵挡金钱美女的诱惑,但未必能抵挡权力的诱惑,人总是会有一些舍不得放下的东西,这就是人的弱点,也是人的丰富性所在。

④要控制人类的贪欲,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还是法律,法律如同笼子,欲望如同猛兽。人类社会千百年来所做的事,也就是法律、宗教、道德、文学与人的贪欲的搏斗。尽管不时有猛兽冲出牢笼伤人的事件,但基本上还是保持了一种相对的平衡。人与人之间的友好关系,需要克制欲望才能实现;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关系,也只有克制欲望才能实现。一个人的欲望失控,可能酿成凶杀;一个国家的欲望失控,那就会酿成战争。由此可见,国家控制自己的欲望,比每个人控制自己的欲望还要重要

⑤一百多年前,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曾提出科技救国的口号,三十多年前,中国的政治家提出科技兴国的口号。但时至今日,我感到人类面临着的最大危险,就是日益先进的科技与日益膨胀的人类贪欲的结合。在人类贪婪欲望的刺激下,科技的发展已经背离了为人的健康需求服务的正常轨道,而是在利润的驱动下疯狂发展以满足人类的的病态需求。我们把地球钻得千疮百孔,我们污染了河流、海洋和空气,我们拥挤在一起,用钢筋和水泥筑起稀奇古怪的建筑,将这样的场所美其名曰城市,我们在这样的城市里放纵着自己的欲望,制造着永难消解的垃圾。

⑥在这样的时代,我们的文学其实担当着重大责任,这就是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责任,我们要用我们的作品告诉人们,尤其是那些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财富和权势的富贵者们,他们是罪人,神灵是不会保佑他们的。我们要用我们的作品告诉那些有一千条裙子,一万双鞋子的女人们,她们是有罪的;我们要用我们的作品告诉那些有十几辆豪华轿车的男人们,他们是有罪的;我们要告诉那些置买了私人飞机私人游艇的人,他们是有罪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但他们的为所欲为是对人类的犯罪,即便他们的钱是用合法的手段挣来的。

⑦我们应该用我们的文学作品向人们传达许多最基本的道理:譬如房子是盖了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我们要让人们记起来,在人类没有发明电灯前,近视眼远比现在少。在没有电视前,人们的业余时间照样很丰富。我们要通过文学作品让人们知道,交通的便捷使人们失去了旅游的快乐,通讯的快捷使人们失去了通信的幸福,食物的过剩使人们失去了吃的滋味。我们要通过文学作品告诉人们,没有必要用那么快的速度发展,没有必要让动物和植物长得那么快,因为动物和植物长得快了就不好吃,就没有营养,就含有激素和其它毒药。我们要通过文学作品告诉人们,在资本、贪欲、权势刺激下的科学的病态发展,已经使人类生活丧失了许多情趣且充满了危机,我们要通过文学作品告诉人们,悠着点,慢着点,十分聪明用五分,留下五分给子孙。

⑧我们的文学真能使人类的贪欲,尤其是国家的贪欲有所收敛吗?结论是悲观的,尽管结论是悲观的,但我们不能放弃努力,因为,这不仅仅是救他人,同时也是救自己。

(在东亚文学论坛上的演讲——2010年12月4日)(有删节)

【小题1】根据文意,理解第③段中加点词“放下”的含义。
【小题2】根据文意,简析第④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根据文意,分析第④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根据文意,选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
A.第①段中作者引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出论证的话题。
B.第②段连续使用三个“比比皆是”,既揭示了现实生活中在欲望的驱使下世风日下的现实,又表现出作者对这几类人的鄙视和痛恨。
C.无论是渔夫的老婆还是那个不肯放下食物的猴子,最终都因欲望无限扩大而受到惩罚。
D.想要控制人类的贪欲,既要通过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也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约束。
【小题5】第⑥⑦两段,都在阐述文学对于改变现实的意义和作用,但是角度不同,请根据作者的阐述加以概括。
(1)文学肩负的责任是:________________
(2)文学传达的道理是:________________
【小题6】文章结尾,作者深感文学对拯救人类的贪欲,尤其是一个国家的贪欲力不从心,但是仍抱有坚定的信念。请根据文章内容,结合自己的阅读体会,举例谈谈你对文学改造人的精神世界、净化人的心灵的认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小题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小题3】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等待摩西

莫言

柳彼得是我们东北乡资格最老的基督教徒,他孙子柳卫东是我小学同学。我们俩不但同班,而且同桌,虽然也打过几次架,但总体上关系还不错。柳卫东原名柳摩西,“文革”初起时改成了现名。当时,他不但自己改了名,还建议他爷爷改名为柳爱东。他的建议,换来了他爷爷两个大耳刮子。

1975年,我当兵离开家乡,临行之前,见过柳卫东一面。他很羡慕我,因为对当时的农村青年来说,当兵是一条光明的出路。他也报过名,但最终还是因为他爷爷柳彼得的基督教徒身份受了牵连。

我到部队不久,柳卫东就给我写了一封信,说他马上要跟马德宝的闺女马秀美结婚,希望我能送他一顶军帽,结婚时戴上神气一下。我回信告诉他,新兵只有一顶军帽,确实不能送他。他没回信,从此我们就没联系了。

得到他将与马秀美结婚的消息时,我感到很意外。因为马秀美比柳卫东大五岁,马秀美的爷爷的妹妹是柳卫东的父亲的爷爷的弟弟的妻子,论辈分柳卫东该叫她姑姑。这背后的故事令我浮想联翩。

我当兵第二年,得到了一次出差顺路回家探亲的机会。不用专门打听,柳卫东和马秀美的恋爱故事扑面而来。事实就是,本来已经连去东北与那林业工人结婚的车票都买好了的马秀美,突然翻悔了,任那保媒的于大嘴威胁利诱,任她的父母寻死觅活,她是铁了心不回头。那林业工人见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恼怒至极,便开列了详细的账单,向马家索赔。马秀美的三个哥,都是出了名的混账角色,他们把柳卫东弄到村东老墓田里,拳打脚踢,逼他与妹妹断绝关系。柳卫东宁死不屈,表现得很像汉子。柳卫东被打得头破血流瘫倒在地,马秀美大哭着跑来,将奄奄一息的柳卫东抱在怀里。许多眼窝浅的人,都流下了同情抑或是感动的泪水。

我本来是想去柳卫东家看看的,但父亲劝我不要去。父亲说柳卫东结婚后就被他父母撵了出来,两口子在村头搭了个棚子暂住,日子过得很凄惨。我回部队那天,在村后公路边等公共汽车的时候,遇到了他们夫妇。两年没见,柳卫东头上竟然有了很多白发。他的左腿瘸了,背也驼了,嘴里还缺了两颗门牙。他穿一件掉光纽扣的破褂子,腰上捆着一根红色的胶皮电线。马秀美原本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现在已经不像样子。她已经怀了孕,看样子快生了。她穿着一件油脂麻花的男式夹克衫,肚子挺着,脸上有一道道的灰和一片片蝴蝶斑,眼角夹着眵,目光悲凉,头发蓬乱,身上散发着烂菜叶子的气味。看样子,为了这场恋爱,两个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等我再次回家探亲时,已是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了,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也有了巨大的改善。这时候,柳卫东已经成了我们东北乡的首富,成了一位据说经常与县里领导在一起喝酒的头面人物。王超是村里开小卖部的,消息灵通人士,他神秘地对我说:听说柳总要跟他老婆离婚呢!我说:“这不可能吧,他们可是真正的自由恋爱,真正的患难夫妻啊!”他说:“此一时彼一时也,柳总现在身份变了,马秀美带不出门嘛!”

我去乡政府东边那条街上的理发铺里理发时,遇到了柳卫东。我进去时,理发的姑娘正在给他吹头。我看到镜子里柳卫东容光焕发的脸。他的头发乌黑茂盛。他邀我过两天去他家坐坐。

两天后,我跟随着他的女儿柳眉,翻过河堤,到了柳卫东家的新居。

这是五间新盖的大瓦房,东西两厢,圈了一个很大的院子,黑漆大铁门上用红漆写着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进门是一道用瓷砖镶了边的影壁,影壁正中是一个斗大的红“福”。院子里拴着一只狼狗,对着我凶猛地叫唤。

马秀美迎出来,手上沾着面粉,喜笑颜开地说:“快来快来,贵客登门,卫东这几天老念叨你呢!”

我看着她挺出来的肚子,问:“什么时候生?”

她忧心忡忡地说:“主保佑,这一次但愿是个带把儿的。”

我看着他们家墙壁上挂着的耶稣基督像,知道她已经成了他的信徒。

“快来!你这家伙!”柳卫东叼着烟卷,从里屋出来,说,“咱俩先喝几杯,待会儿公社孙书记也来。”

我们坐在沙发上,欣赏着他的十四英寸彩色电视机,四喇叭立体声收录机,这是当时乡村富豪家的标配。他按了一下录音机按钮,喇叭里放出了他粗哑的歌声。他说:“听听,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柳卫东!”

马秀美进来给我倒茶,撇着嘴说:“还好意思放给别人听?驴叫似的。”

“你懂什么?”他说,“这叫美声唱法,从肚子里发音!”

“从肚子里发出的音是屁!”马秀美说。

“你这臭娘们儿怎么这么烦人呢?”柳卫东挥着手说,“滚滚滚,别破坏我们的雅兴。”

“柳总,”我说,“能不能换盘磁带?”

“想听谁的?”他说,“邓丽君的,费翔的,我这里都有。”

“不听靡靡之音”我说,“有茂腔吗?”

“有啊,”他说,“《罗衫记》行吗?”

“行。”

1983年春天,我回乡探亲,听很多人跟我讲柳卫东失踪的事。正月里,我带着孩子去供销社买东西,在集市上遇到了马秀美,她挽着一个竹篮,里边盛着十几个鸡蛋。从她灰白的头发和破烂的衣服上,我知道她的日子又过得很艰难了。

她眼里噙着泪花问我:“兄弟,你说,这个王八羔子怎么这么狠呢?难道就因为我第二胎又生了个女儿,他就撇下我们不管了吗?”

我说:“大嫂,卫东不是那样的人。”

“那你说他能跑到哪里去了呢?是死是活总要给我们个信儿吧?”

“也许,他在外边做上了大买卖……也许,他很快就会回来……”

现在是2012年,柳卫东失踪,已经整整三十年了。如果他还活着,已经是六十岁的老人了。三十年来,他的老婆一直等待着他。刚开始那几年,村里人多数认为柳卫东在外边又找了女人成了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认为这个人早已不在人世。有人认为,他其实就是在县城里被人害死的。早已进城开超市的王超,偶然与我在县城洗浴中心相遇时,对我神秘地说:“三哥,你那个老同学,三十年前就被县城的四大公子合伙谋害了.……”但马秀美一直坚信他还活着。据说柳卫东失踪之前,已经欠下了巨额的债务,柳失踪后,讨债的人把他家值钱的东西都给拿走了,只给这娘儿三个留下了一口烧饭的锅。马秀美靠捡破烂收废品把两个女儿抚养成人。大女儿柳眉初中毕业后到帆布厂做工,在那里与一个黄岛来的青工谈恋爱,后来结婚,随丈夫去了黄岛,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小女儿柳叶,学习很好,考上了山东师范大学,毕业后留在济南工作。这两个女儿都要将母亲接去养老,但她坚决不去。她守着那个曾经很气派,现在已经破败不堪的房子等待着丈夫的归来。在她家前边,十年前就建了一座加油站,来往的汽车都在这儿加油。马秀美每天都会夹上一摞寻人启事,提上一小桶糨糊,往那些大货车上贴寻人启事。说是寻人启事,其实是她请人写给丈夫的一封信:卫东,孩子他爹,你在哪里?见到这封信,你就回来吧,一转眼你走了快三十年了,咱的外孙盼盼都上小学三年级了,可他连姥爷的面还没见过呢。卫东,回来吧,即便你真的在外边又成了家我也不恨你,这个家永远是你的……我把家里的电话和女儿的手机都写在这里,你不愿理我,就跟女儿联系吧……

很多司机都听说过这个女人的故事,所以,他们都不制止她往自己的车上贴寻人启事。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文章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文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让人感叹。年轻时卫东为了秀美被打,秀美为了卫东反抗家人,他们爱得义无反顾,勇敢而坚定。
B.文章通过对柳卫东前后不同境遇的描述,在鲜明的对比中凸显了人物形象,又通过写旁人的言语从侧面丰富了他的形象。
C.文章以第一人称来讲述柳卫东从穷困到富裕,再到消失的曲折的人生历程,完全按照时间顺序行文,娓娓道来,朴素自然。
D.“我看着他们家墙壁上挂着的耶稣基督像,知道她已经成了他的信徒”一句暗示支撑秀美坚持等待的不仅有爱情,还有信仰。
【小题2】小说中马秀美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我”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郭排长看不起丑兵,小豆子他们嘲笑丑兵,丑兵王三社就自暴自弃,迫不得已向连里要求到生产组喂猪,最后连里批准了他的这一要求。
B.丑兵原谅了曾嘲笑过他的小豆子、郭副连长等人,主动请缨,获准参战,为救战友,光荣牺牲,使读者对丑兵不觉产生无限深沉的感怀和崇敬之情。
C.小说中的“我”对丑兵的态度经历了厌恶、愧疚、惦念、感动几个心理过程,“我”渺小的形象与丑兵的高大形象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
D.小说运用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和富有特色的语言描写表现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主动请战的情节就是通过语言描写来表现丑兵参战的决心。
E.这篇小说是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歌颂了以丑兵为代表的当代最可爱的人,语言活泼,运用比喻修辞,带有浓郁的乡土色彩,富有表现力。
(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中“丑兵”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3)根据雨果的“美丑对照”原则,结合全文分析本文从哪些方面体现了这一原则。
(4)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马的眼镜
莫言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徐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我记得我不好意思看吴先生的脸。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的。“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咣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
“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选自《文汇报》2017年3月16日,有删节)
【小题1】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吴先生授课的特点。
【小题2】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的原因分别是什么?
【小题3】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为什么?
【小题4】试分析两处画线句流露的不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