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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民间音乐
莫言
四个月前,镇中心茉莉花酒店的店东兼厨师兼招待花茉莉收留了流落到马桑镇的小瞎子。自从马桑镇的人听了小瞎子吹箫,茉莉花酒店生意空前兴隆。小瞎子也施展开了他的十八般武艺,将他的洞箫、横笛、琵琶、二胡、唢呐通通从布袋里拿出来,轮番演奏,每夜都要闹腾到十二点才睡。几十个有一点音乐细胞的小伙子,就连中午休息那一点时间也要跑到茉莉花酒店来,听小瞎子讲几段乐理,讲几个譬如《阳春白雪》之类的古曲。 
镇上劳动了一天的人们也不想吃过晚饭倒头就睡,他们需要精神上的安慰与享受,他们需要音乐。虽然小瞎子能够演奏的乐曲他们都已听过,但这些曲子他们百听不厌,每听一遍都使他们感叹、唏嘘不止。对此,小瞎子开始良心不安起来,演奏前,他总是满面羞愧地说:“这怎么好意思,老是这几个曲子……我的脑子空空了,我需要补充,我要去搜集新的东西……”然而,那些他的崇拜者却安慰道:“兄弟,你会的这些曲子就尽够俺们享用了,好东西百听不厌。就像花大姐卖的烧酒,俺们天天喝,从来没烦过,每一次喝都那么上劲,一口下去,浑身舒坦。你这些曲子呀,嗨嗨,就跟花大姐的烧酒一样……”当听到酒徒们把自己的音乐与花大姐的烧酒相提并论时,小瞎子的脸变得十分难看、他的两扇大耳朵扭动着,仿佛两个生命在痛苦地呻吟。那晚上的演奏也极不成功,拉出的曲子像掺了沙子的米饭难以入口一样难以入耳。
九月初头,榨糖厂,帆布厂厂房建成,花茉莉准备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还托人去上海给瞎子买花呢西服黑皮鞋——这是为小瞎子晚上演奏准备的礼服。最后,她请镇上最有名的书法家写了一块“茉莉花音乐酒家”的匾额,高高地挂在了瓦檐之下。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计划说给小瞎子听。小瞎子对花茉莉的计划感到惊叹不已,认为这个女人确实不简单。而听到自己将在这个安乐窝里永远充当乐师时,他的脸上出现了踌躇不快的神情。
马桑镇的光辉前景,自然也在花茉莉的邻居——开茶馆兼卖酒菜的瘸腿方六、饭铺“掌柜”黄眼、小卖部“经理”麻子杜双三人心中激起了波澜,他们自信本事都不在花茉莉之下,而花茉莉能够如此猖獗,挤得他们生意萧条,实在是借助了小瞎子的力量。
这天下午,三人商议停当,便跨过麻石街,走进了“茉莉花音乐酒家”。正是农忙季节,店里没有顾客。花茉莉正在灶上忙着,为晚上的营业做准备。一看到方、黄、杜到,她连忙停下活儿相迎。她一边敬烟一边问:“三位掌柜屈驾光临,小店增辉哪!不知三位老哥哥有啥吩咐!”
“花大姐,”方六捻着老鼠胡子说,“你这四个月,可是大发了!”
“那也比不上您呐,方掌柜!”
“嘻嘻,花大姐挤兑人喽,俺这三家捆在一起也没有您粗呐!”
“花大姐,”黄眼道,“您这全沾了小瞎子的光哟!”
“此话不假。”花茉莉撇撇嘴,挑战似的说。
“花大姐,您看是不是这样,让小瞎子在咱们四家轮流坐庄,要不,您这边丝竹一响,俺那边空了店堂。”方六说。
“什么?哈哈哈……真是好主意,亏你们想得出,想把人从我这挖走?明告你们吧,没门!”
“花大姐,说实话难听——这小瞎子可是咱四个人一块发现的,你不能独占花魁哪!”
“放屁!”花茉莉柳眉倒竖,骂了一声,“想起那天晚上,你们三个人支支吾吾,一个个滑得赛过泥鳅,生怕他腌臜了你们那臭店,连个宿都不留。是我把他领回家中,热酒热饭招待。这会儿看他有用处了,又想来争,怎么好意思张你们那张臭嘴!呸!”
“花大姐,说话别那么难听。俗话说,‘有饭大家吃,有钱大家赚’,好说好商量,撕破了脸子你也不好看。”
“你能怎么着我姑奶奶?”
“花大姐,你与小瞎子非亲非故,留他长住家中,有伤风化。再说,现如今是社会主义,不兴剥削劳动力,你让小瞎子为你赚钱,却分文不给他,这明明就是剥削,法律不允许……”
“你怎么知道我跟他非亲非故?”
“难道你真想嫁给他不成?”
“我就是要嫁给他!我马上就去跟他登记结婚。他是我的男人,我们两口子开个夫妻店,不算剥削了吧?你们还有什么屁放?”
“我每月出一百元雇他!”
“我出二百!”
“滚你们的蛋吧,一千我也不卖!”
花茉莉干净利索地骂走了方、黄、杜,独自一人站在店堂里生气。她顾不得干活了,一把撕下围裙,推开了虚掩着的后门。
她愣住了。
小瞎子直挺挺地站在门外,像哲学家一样苦思冥想,明净光洁的额头上竟出现了一道深深的皱纹。
他那两只耳朵、两只洞察秋毫之末的耳朵,在可怕地扭动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表现人物,两次写到小瞎子耳朵“扭动”这一细节,既强调他的愤怒,也反映了音乐在他心中的地位。
B.方、黄、杜三人为抢小瞎子与花茉莉激烈争吵,这一情节体现出人面对利益诱惑时的自私庸俗。
C.从“收留”到“就要嫁给”小瞎子,花茉莉渐渐被音乐感染,被小瞎子吸引,体现了音乐的巨大影响力。
D.小说讲述了音乐给马桑镇带来变化的故事,表现了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生活也有进一步的需求。
【小题2】小说的语言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赏析。
【小题3】小说以“民间音乐”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4-22 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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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文章善用加强语势的方法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得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投入。
D.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小题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放鸭
莫言
青草湖里鱼虾很多,水草繁茂。青草湖边人家古来就有养鸭的习惯。这里出产的鸭蛋个大双黄多,半个省都有名。有些年,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湖上鸭子绝了迹。这几年政策好了,湖上的鸭群像一簇簇白云。
李老壮是养鸭专业户,天天撑着小船赶着鸭群在湖上漂荡。
这天,对面来了个赶着鸭群的姑娘。姑娘鸭蛋脸儿,黑葡萄眼儿,渔歌儿唱得脆响,像在满湖里撒珍珠。
两群鸭子齐头并进,姑娘在船上递话过来:
“大伯,您是哪个村的——”
“湖东李村,”老壮瓮声瓮气地回答,“你呐?姑娘。”
“湖西王庄。”
“大伯,你们村有个李老壮吗?”
“有这么个人,你问他干什么?”
姑娘的脸红了红,上嘴唇咬咬下嘴唇,说:
“没事,随便问问。”
“听说李老壮手脚不太干净,前几年偷队里的鸭子被抓住,在湖东八个村里游过乡?”
“游过。”老壮掉过船头,把鸭子撵得惊飞起来。
姑娘提起的这件事戳到了李老壮的伤疤上。“四人帮”横行那些年,上头下令,不准个人养鸭,李老壮家那十几只鸭子被生产队里“共了产”,家里的油盐钱全靠抠这几只鸭屁股啊!他深更半夜摸到鸭棚里提了两只鸭子——运气不济——当场被巡夜的民兵抓住了。为这事老壮差点上了吊。
姑娘提起这事,不由老壮不窝火。从此,他对她起了反感。他尽量避免和她碰面,实在躲不过了,也爱理不理地冷落人家。姑娘还是那么热情,那么开朗。一见面,先送他一串银铃样的笑声,再送他一堆蜜甜的大伯。老壮面子上应付着,心里却在暗暗地骂:瞧你那个鲤鱼精样子,浪说浪笑,不是好货!
有一天,晴朗的天空突然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地下了一场暴雨。李老壮好不容易才拢住鸭群。暴雨过后,在一片芦苇边上,老壮碰到了十几只鸭子。他知道这一定是刚才的暴风雨把哪个放鸭人的鸭群冲散了。“好鸭!”老壮不由地赞了一声。只见这十几只鸭子浑身雪白,身体肥硕,像一只只小船儿在水面上漂荡,十分招人喜爱。老壮突然想起在湖西王庄公社农技站工作的儿子说过,他们刚从京郊引进了一批良种鸭,大概就是这些吧?老壮一边想着,一边把这十几只肥鸭赶进自己的鸭群。
第二天,老壮一进湖就碰上了王庄的放鸭姑娘。
“大伯,你看没看到十几只鸭子?昨儿个的暴风雨把我的鸭群冲散了,回家一点数,少了十四只。是刚从农技站买的良种鸭,把我急得一夜没睡好觉呢!”
老壮看到姑娘那着急的样子,早已忘记了前些日子的不快,用手一指鸭群,说:”那不是,一只也不少,都在我这儿呢。“
“太谢谢您啦,大伯。我把鸭赶过来吧?”
“我来。”李老壮挥动竹篙,把那十四只白鸭从自家鸭群里轰出来。放鸭姑娘“呷呷”的唤着,白鸭归了群。
“大伯,咱们在一个湖里放了大半年鸭子,俺还不知道您姓甚名谁呢!”姑娘把小船撑到老壮的小船边,用唱歌般的发音发问。
“姓李,名老壮!”
“呀!您就是苇林、李苇林,不,李技术员的……”
“不差,我就是李苇林他爹,”李老壮胡子翘起来,“我就是那个因为偷鸭子游过乡的李老壮!”
姑娘又一次惊叫起来。她双眼瞪得杏子圆,脸红成了一朵粉荷花。
“大伯,谢谢您……”她匆匆忙忙地对着老壮鞠了一躬,撑着船,赶着鸭,没命地逃了。
“姑娘,你认识我家苇林?见到他捎个话儿,让他带几只良种鸭回来!”李老壮高声喊着。
李老壮长舒了一口气,感到十分轻松愉快。他自言自语地说:
“这姑娘,真好相貌,人品也好,怪不得人说青草湖边出美人呢!”
【小题1】关于养鸭专业户李老壮的性格特点,下列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勤劳能干。“是养鸭专业户,天天撑着小船赶着鸭群在湖上漂荡”。
B.爱面子。放鸭姑娘戳到他的伤疤,他就对人家反感,冷落人家。
C.喜欢偷鸡摸狗。手脚不太干净,前几年偷队里的鸭子被抓住。
D.善良无私,乐于助人。遇到别人丢失的鸭子,毫不犹豫替别人收着,又毫不犹豫还给别人。
【小题2】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放鸭姑娘向李老壮打听他早年偷队里鸭子的往事,是因为李苇林向她讲过自己家的故事,姑娘想验证一下李苇林话语的真伪。
B.李老壮对姑娘提到自己的伤疤非常恼火,从此很反感她。但当他知道这个有礼貌的姑娘认识自己的儿子后,又对姑娘产生了好感。
C.暴雨过后,在一片芦苇边上,老壮碰到了十几只鸭子,他很喜欢自己儿子单位刚刚引进的良种鸭,于是就把它们赶进自己的鸭群。
D.这篇小说借助人物之间简单的对话和肖像描写,含蓄地讲述了一个和鸭子有关的爱情故事,巧妙地表现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E. 这篇小说写改革开放后农村生活的变化,选材典型,文笔犀利,语言诙谐幽默,带有莫言小说的典型特征。
【小题3】小说第一段对青草湖及湖边人家生活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4】小说的题目是“放鸭”,主要情节都发生在青草湖上,如果以“青草湖的故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小题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小题3】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兵
莫言
1976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巴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爱斯梅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
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爱斯梅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儿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1979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给我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沓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纯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一项是
A.郭排长看不起丑兵,小豆子他们嘲笑丑兵,丑兵王三社就自暴自弃,迫不得已向连里要求到生产组喂猪,最后连里批准了他的这一要求。
B.丑兵原谅了曾嘲笑过他的小豆子、郭副连长等人,主动请缨,获准参战,为救战友,光荣牺牲,使读者对丑兵不觉产生无限深沉的感怀和崇敬之情。
C.小说中的“我”对丑兵的态度经历了厌恶、愧疚、惦念、感动几个心理过程,“我”渺小的形象衬托了丑兵高大的形象。
D.这篇小说是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歌颂了以丑兵为代表的当代最可爱的人,语言活泼,运用比喻修辞,带有浓郁的乡土色彩,富有表现力。
【小题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中的“丑兵”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门牙

莫言

据说我刚生下来时就有两颗门牙。我的祖母遵照古老的传统用打火的铁镰给我开口时,还以为我的牙床上沾着两粒黄瓜子儿呢,但她马上就听到了我的门牙碰撞铁镰时发出的清脆响声。祖母的脸顿时就变黄了,因为在民间的传说中,生下来就有牙的孩子多半都是复仇者或是前世的仇人投胎转世,这个复仇者不把这个家庭弄得家破人亡是不会罢休的。祖母扔下火镰,提着我的两条瘦腿,像提着一个剥了皮的猫,毫不犹豫地就要往尿罐里扔。

在我的头就要被浸入尿罐的危急关头,母亲一跃而起,窜到炕下,从祖母手里把我抢下来。祖母大怒,道:“富贵屋里的,你想干什么?”

祖母说着就把她的铁硬的爪子伸过来,想从母亲手里把我夺回去。母亲抱着我的头,祖母扯着我的腿,我在她们两个的手里放声大哭。那时刻我好像一只刚蜕壳的蝉,身体还是软的,在她们两人的拉扯下,我的身体就像一块橡皮,眼见着就被抻长了。我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尽管我长了两颗暂时不该长的门牙,但母亲还是痛我爱我,生怕在这样的强力牵拉下把我拽成两段。祖母这个老妖精,她不痛我也不爱我,在我还没出生时她就开始咒骂我,因为我在母亲肚子里让母亲干活的速度和质量受了影响,祖母就骂我母亲怀了个狗杂种。她一看到我长了两颗门牙就把我判为复仇鬼,为了家庭的安全,她要把我摁在尿罐里溺死。母亲因为爱我不敢用力,祖母因为恨我往死里用力,这场拔人比赛一开始母亲就注定要输,眼见着我就要落在祖母的手里,落在祖母的手里也就等于落在了尿罐里,而落到尿罐里也就等于落到了死神手里。在我母亲的眼睛里,祖母满头的白发根根都带了电,就像阳光暴晒下的猫的毛。祖母的眼睛闪着绿油油的光好像暗夜里的猫眼。祖母的鼻子弯曲,牙床突出,下巴又尖又长,活像一个捣蒜的耗子。祖母突出的牙床上挂着两颗大门牙,牙根暴露,渗出血丝。这老东西自己明明也生着门牙而且是很大的很长的发黄的像老马的门牙一样的大门牙臭门牙却不允许我长门牙这算怎么个说法你也太霸道了。母亲在危急关头,护犊情深,把三纲五伦二十四孝通通地抛到脑后,抬起一只手,在运动中攥成了拳,对准了祖母的嘴巴,捅了一家伙。只听到一声肉腻腻的响,祖母怪叫了一声,松了扯住我的双腿的手,捂住了嘴巴。

我的身体在母亲怀里很快地收缩起来,缩得比刚脱离母体时还要短,我恨不得重新回到母亲肚子里去。难产的孩子其实都是先知先觉的孩子,他们不愿意出来,是他们已经预见到世道的艰难和不公正。我之所以在母亲的肚子里连门牙都长了出来,是因为我在母亲肚子里已经多待了三个月,这也是祖母把我当成了妖精的重要原因。其实,我之所以不敢出生,十分里倒有八分是怕这个老妖精。母亲这一拳有点狗急跳墙的意思,也有点困兽犹斗的意思,她是劳动惯了的人,怀我到了八个月时,还挑着一担水爬河堤,干活练得胳搏上全是一条条的腱子肉,这一护犊子拳捅出去,少说也有二百斤的力气,腐朽快要透了顶的祖母如何承受得了?受不了也得受,这就叫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正义的铁拳打到祖母的嘴巴上,打得她发出了怪叫,打得她连连倒退,那两只从小就裹残了的地瓜脚缺少根基,倒退连连是正常的,如果她不倒退才是不正常的。她的腿让门槛拌了一下,然后她就一屁股墩在了地上。她就那样双脚在门槛里屁股在门槛外坐着,张开口往地上吐了一摊血,血里有两颗大门牙。这老家伙的门牙其实已经摇摇欲坠,母亲不用拳头捣它们它们也挂不了几天了。祖母捡起门牙,放在手心里托着,仔细地观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嘤嘤地哭起来,那声音竟像一个受了委屈的胆小如鼠的小姑娘。

(选自莫言《祖母的门牙》,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祖母发现“我”出生时就带着两颗门牙,“脸顿时就变黄了”,因为她凭着自身的经历,知道“我”是前世仇人转世,会导致家破人亡。
B.母亲尽管一直对祖母逆来顺受,但看到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就要被祖母溺死时,这激起了她的反抗意识,拼命从祖母手里将“我”抢回。
C.小说以祖母要溺死刚出生就带着门牙的“我”开头,以她遭受母亲痛击后失去两颗门牙结尾,情节发展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D.小说描写两个农村妇女对待一个出生时长着“门牙”的婴儿的不同态度,表现了新旧两代农村人在对待封建迷信思想上所发生的尖锐冲突。
【小题2】文中多处写到“门牙”,请简要分析“门牙”在全文中的主要作用。
【小题3】小说写了因“门牙”而发生的故事,其中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