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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遇合燕子,还有麻雀
陈忠实
上世纪80年代某一年,小燕子在我刚刚建成的前屋里寻觅柄息之地,最后选定了装着电灯开关的那个圆形木盒子,据此便街泥筑窝。我和妻子和孩子都怀着一份欣喜,在新屋里都十分珍爱十分欢迎这一对客鸟。
外出一周回到原下,打开已经积尘的铁锁,首先想看一看前屋后檐下的燕窝,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我想,可能正在产卵或孵卵哩,不到饿极或猴急,是不会出窝的。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发现燕子一次出入,有些疑惑,担心也就潜生了。站在后屋前门口耐心等候,仍不见燕子出入的踪迹。又过了几天,我断定,燕窝已是个空巢,猜想这对精心设计苦力构建了窝巢的燕子,不可能另择栖地重筑新巢,也不可能是被孩子虐杀,说不定什么人在菜园里喷了药汁……无论这种猜测的可靠性几何,结果是燕子确凿没有了,难得遇合的不脏我家地的瑚燕儿。
某日中午,我撂下钢笔点燃一支卷烟,透过窗户玻璃无意朝前看,看到一只麻雀从前屋后檐下飞出来,心里一惊,用水泥板构建的前屋后檐,没有鸟雀可以落脚的东西,麻雀是不是从燕窝里飞出来的?我便走出后屋前门,想看个究竟。许久,再也看不到麻雀进出燕窝的奇迹发生。
当我再次点烟的时候,无意间又看见了从前屋后檐下飞出一只麻雀。这回我没有走出门去,隐蔽在原位上隔着窗玻璃偷窥,果然,一只麻雀从屋檐上空折转下来,钻进那个燕窝里去了。好你个麻雀兔崽子!都知道鸠占鹊巢的故事,然而恐怕没有谁如我有幸亲眼目击雀占燕巢的滑稽了。
鸠占鹊巢是鸟类王国里恶对善的欺凌。我见过喜鹊窝巢,是鸟类中最不讲究最潦草的一种,用粗硬的树枝杂乱无章地搭压在一起,疏漏如同罗眼。这样的窝,鸠是看不到眼里的。鸠占鹊巢无非是寓示恶对善的欺凌,强武对弱势的霸道。
麻雀霸占了燕子的窝巢,我先睹为快。麻雀在鸟类王国里,属于弱势中的弱势,那么小的体形,对任何鸟儿都不会构成威胁。被凶鸟欺压也被人类轻贱着的麻雀,却可以欺侮燕子。燕子在人的眼里和心里,自古都是颇为高贵的贵宾。麻雀以武力霸占燕巢,怕是燕子生性太善也太娇弱了……我推测。
我把“雀占燕巢”的奇事讲给村里人,村人说,麻雀不会和燕子动武,往燕子窝里钻一回,燕子就给麻雀把窝腾出来了。为啥?麻雀身上的臊气儿把燕子给熏跑了。燕子太讲究卫生了,闻不得麻雀的臊气。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学问,令我惊心的学问。
鸠以武力霸占鹊巢,如同人类历史中臭名于世的侵略者,人们恐惧他们的暴力,却不奇怪他们曾经的出现和存在。麻雀呢?虽不具备如鸠一样的强力和嗜血成性的残暴,却可以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把太过干净的燕子恶心一番,逼其自动出逃,达到如鸠一样霸占其巢的目的,且不留鸠的恶。推到自然界,若蛆虫爬进了蚕箔,蚕肯定会窒息而死,其实蛆对蚕是不具备攻击力的。若把一株臭蒿子栽到兰花盆里,后果将不言而喻。再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
我站在台阶上抽烟,或坐在庭院里喝茶,抬头就能看见出出进进燕窝的麻雀的得意和滑稽,总忍不住想笑。我对麻雀吟诵:放心地在燕窝里孵蛋,再哺育小麻雀吧!毕竟也还是一种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文章开头描写了燕子找自家屋檐下筑巢后,作者的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盼望看到孵化出的雏燕,听到雏燕争食的美好的声音。
B.作者出门归来,通过数日观察,发现最喜爱的贵宾燕子已杳无踪迹,麻雀占了燕子的窝巢,这让作者感到既可笑又可气。
C.本文将鸠占鹊巢与雀占燕巢做对比,前者使用武力,后者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恶心燕子,逼其自动出逃,达到霸占其巢的目的。
D.作者浮想联翩,以雀占燕巢之理推及自然界,运用类比法,又推及人类社会生活,联想到丑与美、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的较量。
【小题2】结合全文,解释标题的含意。
【小题3】文章最后写道:“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26 0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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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文学生涯

陈忠实

①我生长在一个世代农耕的家庭,听说我的老爷(父亲的爷爷)曾经是私塾先生,而我的父亲已经是一个纯粹的农民,是村子里头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打算盘也能提起毛笔写字的农民。

②我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年入学,1962年高中毕业回乡,之后做过乡村学校的民办教师、乡和区的干部,整整16年。对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的了解,是这段生活给予我的。1978年秋天,我调入西安郊区文化馆。我再三地审视自己,还是决定离开基层行政部门转入文化单位,去读书、去反省以便皈依文学。1982年冬天,我调到省作协专业创作组。在取得对时间的完全支配权之后,我决定干脆归老家,彻底清静下来,去读书,去回嚼20年里在乡村基层工作的生活积蓄,去写属于自己的小说。我的经历大致如此。

③我在小学阶段没有接触过文学作品,尚不知世间有“作家”和“小说”。上初中时我阅读的头一本小说是《三里湾》,这也是我平生阅读的第一本小说。赵树理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而三里湾的农民和农村生活对我来说却是再熟识不过的。这本书把我有关农村的生活记忆复活了,也是我第一次验证了自己关于乡村、关于农民的印象和体验,如同看到自己和熟识的乡邻旧生活的照片。我随之把赵树理已经出版的小说全部借来阅读了。这时候的赵树理在我心目中已经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我人生历程中所发生的第一次崇拜就在这时候,就是赵树理。也就在阅读赵树理小说的浓厚兴趣里,我写下了平生的第一篇小说《桃园风波》,是在初中二年级的一次自选题作文课上写下的。我这一生的全部有幸和不幸,就是从阅读《三里湾》和这篇小说的写作开始的。

④随着阅读范围的扩大,我的兴趣就不仅仅局限于验证自己的生活印象了。一本本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我眼前展开了一幅幅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画卷……所有这些震撼人心的书籍,使我的眼睛摆脱开家乡灞河川道那条狭窄的天地,了解到在黄土高原的夹缝之外,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我的精神里似乎注入了一种强烈的激素,跃跃欲成一番事业了。父亲自幼对我的教诲,比如说人要忠诚老实啦,本分啦,勤俭啦,就不再具有权威的力量。我尊重人的这些美德和规范,却更崇尚一种义无反顾的进取精神,一种为事业、为理想而奋斗的坚忍不拔和无所畏惧的品质。

⑤父亲对我的要求很实际,要我念点儿书,识得字儿就行了,他劝我做个农民,回乡种庄稼,他觉得由我来继续以农为本的农业是最合适的。开始我听信他的话,后来就觉得可笑了,让我挖一辈子土粪而只求得一碗饱饭,我的一生的年华就算虚度了。我不能过像阿尔青(保尔的哥哥)那种只求温饱而无理想追求的猪一样的生活。大约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想搞文学创作的理想就基本形成了。

⑥而我面对的现实是:高考落第。我们村子里第一个高中毕业生回乡当农民,很使一些供给孩子读书的人心里绽了劲儿。我的压力又添了许多,成为一个念书无用的活标本。回到乡间,除了当农民种庄稼,似乎别无选择。在这种别无选择的状况下,我选择了一条文学创作的路,这实际上无异于冒险。我阅读过中外一些作家成长道路的文章,给我的总体感觉是,在文学上有建树的人当中,幸运儿比不幸的人要少得多。要想比常人多有建树,多有成就,首先要比常人付出多倍的劳动,要忍受难以忍受的艰辛甚至是痛苦的折磨。有了这种从旁人身上得到的生活经验,我比较切实地确定了自己的道路,消除了过去太多的轻易获得成功的侥幸心理,这就是静下心来,努力自修,或者说自我奋斗。

⑦我给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程,自学四年,练习基本功,争取四年后发表第一篇作品,就算在“我的大学”领到毕业证了。结果呢?我经过两年的奋斗就发表作品了。当然,我忍受过许多在我的孩子这一代人难以理解的艰难和痛苦,包括饥饿以及比鼓励要更多的嘲讽,甚至意料不到的折磨与打击。为了避免太多的讽刺和嘲笑对我平白无故带来的心理上的伤害,我使自己的学习处于秘密状态,与一般不搞文学的人绝口不谈文学创作的事。每被问及,只是淡然回避,或转移话题。即使我的父亲也不例外。

⑧我很自信,又很自卑,几乎没有勇气拜访求教那些艺术家。像柳青这位我十分尊敬的作家,在他生前,我也一直没有勇气去拜访。尽管我是他的崇拜者。我在爱上文学的同时期,就知道了人类存在着天才的极大差别。这个天才搅和得我十分矛盾而又痛苦,每一次接到退稿信的第一反应,就是越来越清楚地确信自己属于非天才类型。尤其想到刘绍棠戴着红领巾时就蜚声文坛的难以理解的事实,我甚至悲哀起来了。我用鲁迅先生“天才即勤奋”的哲理与自己头脑中那个威胁极大的天才的魔影相抗衡,而终于坚持不辍。如果鲁迅先生不是欺骗,我愿意付出世界上最勤奋的人所能付出的全部苦心和苦力,以弥补先天的不足。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陈忠实的老爷曾经是私塾先生,父亲也是村子里头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打算盘也能提起毛笔写字的农民,他们为陈忠实走上文学道路打下了基础。
B.陈忠实阅读的第一本文学作品是赵树理的《三里湾》,它在他心灵中引起了惊讶、欣喜和浮动,也激发了他浓厚的写作兴趣。
C.陈忠实的创作题材大多与农民、农村有关,这得益于他1962年到1982年当了20年的农村基层干部。
D.高考落榜。陈忠实成为一个念书无用的活标本,他的压力又添了许多,回到乡间,除了当农民种庄稼,他别无选择。
【小题2】在那个年代,陈忠实为什么说“选择了一条文学创作的路,这实际上无异于冒险”?
【小题3】陈忠实说他这一生的全部幸运和不幸,就是从阅读《三里湾》和这篇小说的写作开始的。请结合材料,分析《三里湾》给他带来了哪些幸运或不幸。请就其中一方面加以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蚕儿
陈忠实
从粗布棉袄里撕下一疙瘩棉花,摊开,把一块缀满蚕籽儿的黑麻纸铺上,包裹起来,装到贴着胸膛的内衣口袋里,暖着。在老师吹响的哨声里,我慌忙跑进教室,坐在课桌旁,把书打开。
老师驼着背走进来,侧过头把小小的教室扫视一周,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二年级上课,其他年级写字。”老师把一张《乘法口诀表》挂在黑板上,领我们读起来:“一六得六……”
我念着,偷偷摸一下胸口,那软软的棉团儿,已被身体暖热了。我想把那棉团掏出来,但瞧瞧老师,那一双眼睛正盯着我,我立即挺直了身子。
一节课后,我跑出教室,躲在房檐下,展开棉团儿,啊呀!出壳了!在那块黑麻纸上,趴着两条蚂蚁一样的小蚕儿,一动也不动。我用一根鸡毛把小蚕儿沾起来,轻轻放到早已备好的小铁盒里。再一细看,有两条蚕儿刚刚咬开外壳,伸出黑黑的头来,那多半截身子还卡在壳儿里,吃力地蠕动着。
上课的哨声响了。
“二年级写字。”老师给四年级讲课了。我揭开墨盒。那两条小蚕儿出壳了吧?出壳了,千万可别压死了。
我终于忍不住,掏出棉团儿来。那两条蚕儿果然出壳了。我取出鸡毛,揭开小铁盒。
哐,头顶挨了重重的一击,眼里直冒金星,我几乎从木凳上翻跌下去。老师背着双手,握着教鞭,站在我的身后。慌乱中,铁盒和棉团儿都掉在地上了。老师的一只大脚伸过来,一下,踩扁了那个小铁盒;又一脚,踩烂了包着蚕子儿的棉团儿。我立时闭上眼睛,那刚刚出壳的蚕儿啊……教室里静得像空寂的山谷。
过了几天,学校里来了一位新老师,把一、二年级分给他教了。
他很年轻,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我姓蒋……”捏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他的名字,“我叫蒋玉生。”
多新鲜啊!四十来个学生的小学,以前的老师,从来不在学生面前说自己的姓名。新老师自报姓名,无论如何算是一件新奇事。
那天,我爬上村后那棵老桑树摘桑叶,慌忙中松了手,摔到地上,脸上擦出了血。
“你干什么去了?脸上怎么弄破了?”蒋老师吃惊地说。我站在教室门口,低下头,不敢吭声。
他牵着我的胳膊走进他住的小房子,从桌斗里翻出一团棉花,又在一只小瓶里蘸上红墨水一样的东西,往我的脸上涂抹。我感到伤口很疼,心里却有一种异样的温暖。
“怎么弄破的?”他问。“上树……摘桑叶。”我怯生生地回答。
“摘桑叶做啥用?”他似乎很感兴趣。“喂蚕儿。”我也不怕了。
“噢!”他高兴了,“喂蚕儿的同学多吗?”“小明,拴牛……”我举出几个人来,“多哩!”他高兴了,喜眯眯的眼睛里,闪出活泼而好奇的光彩,说:“你们养蚕干什么?”
“给墨盒儿做垫子。”我话又多了,“把蚕儿放在一个空盒里,它就网出一片薄丝来了。”
“多有意思!”他高兴了,“把大家的蚕养在一起,搁到我这里,课后咱们去摘桑叶,给同学们每人网一张丝片儿,铺墨盒,你愿意吗?”
“好哇!”我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下来。
于是,他领着我们满山沟跑,摘桑叶。有时,他在坡上滑倒了,青草的绿色液汁粘到裤子上,也不在乎。
三天后,有两三条蚕儿爬到竹箩沿儿上来,浑身金黄透亮,扬着头,摇来摆去,斯斯文文地像吟诗。它要网茧儿哩!
老师把一个大纸盒拆开,我们帮着剪成小片,又用针线串缀成一个个小方格,把已经停食的蚕儿提到方格里。
我们把它吐出的丝儿压平;它再网,我们再压,强迫它在纸格里网出一张薄薄的丝片来。老师和我们,沉浸在喜悦的期待中。
“我的墨盒里,就要铺一张丝片儿了!”老师高兴得像个小孩子,“是我教的头一班学生养蚕网下的丝片儿,多有意义!我日后不管到什么地方,一揭墨盒,就看见你们了。”可没过多久,老师被调走了。他说:“有人把这儿的情况反映到上级那儿,说我把娃娃惯坏了!”
于是我想到村子里许多议论来。乡村人看不惯这个新式先生——整天和娃娃耍闹,没得一点儿先生的架式嘛!失了体统嘛!他们居然不能容忍孩子喜欢的一位老师!
三十多年后的一个春天,我在县教育系统奖励优秀教师的大会上意外地碰到了蒋老师。他的胸前挂着“三十年教龄”的纪念章,金光给他布满皱纹的脸上增添了光彩。
我从日记本里给他取出一张丝片儿来。
“你真的给我保存了三十年?”他吃惊了。
哪能呢?我告诉他,我中学毕业后,回到乡间,也在那所小学里教书。当老师的第一个春天,我就和我的学生一起养蚕儿,网一张丝片儿,铺到墨盒里,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都带着踏上社会的第一个春天的“情丝”。
蒋老师把丝片接到手里,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儿,两滴眼泪滴在上面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16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第二段写到,老师“侧过头把小小的教师扫视一周,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短短两句话表现出老师的威严,并为下文写他惩罚学生的粗暴行为埋下了伏笔。
B.“我”是个喜欢养蚕、爱贪玩的孩子,把蚕带到教室,还不时地偷看,课堂上不能专心学习,受到老师的严厉惩罚理所当然。
C.原先那位老师因体罚学生而被上级部门调走,因而这才有了名叫“蒋玉生”的年轻教师来校教一二年级,这位新老师与原先的老师有很大的不同。
D.小说对蒋老师与学生们一起采桑养蚕的情节描写得细腻而生动,传达出师生共同劳动的喜悦,然而,蒋老师却遭非议,不久就被调走,这便构成了行文的波澜。
E. 年轻的蒋老师顺应学生天性,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生打成一片,深受学生喜爱,但村民们对他并不认可。
【小题2】小说以“蚕儿”为标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中的蒋老师具有怎样的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在人物塑造和主旨表达方面主要运用了哪些艺术手法?请结合全文分别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在河之洲
陈忠实
①东过渭河,田堰层迭的渭北高原,被青葱葱的麦子覆盖着,如此博大深沉,又如此舒展柔缦,让人顿然发生对黄土高原深蕴不露的神奇伟力的感动。
②我的心绪早已舒展欢愉起来,却不完全因为满川满原的绿色的浸染和撩拨,更有潜藏心底的一个极富诱惑的企盼,即将踏访2000多年前那位“窈窕淑女”曾经生活和恋爱的“在河之洲”了。
③在河之洲,在哪条河边的哪一块芳草地上,曾经出现过一位窈窕淑女,而且演绎出千古诵唱不衰的美丽的爱情诗篇?神秘而又圣洁的“在河之洲”,就在我的心底潜存下来。我现在就奔着那方神秘而又圣洁的芳草地来了。
④远远便瞅见了黄河。它冲出禹门,又冲出晋陕大峡谷,到这里才放松了,温柔了,也需要抒情低吟了,抖落下沉重的泥沙,孕育出渭北高原这方秀美的河洲。这里坦坦荡荡铺展开的绿莹莹的芦苇,在人初见的一瞬便感到巨大的摇撼和震颤。那潜存心底的“在河之洲”,完全不及现实的洽川之壮美。
芦苇正长到和我一般高,齐刷刷,绿莹莹,宽宽的叶子上绣积着一层茸茸白毛,纯净到纤尘不染,我漫步在芦苇荡里青草铺垫的小道上,似可感到正值青春期的芦苇的呼吸,我自然想到那位身姿窈窕的淑女,也许在麦田里锄草,在桑树上采摘桑叶,在芦苇丛里聆听鸟鸣。高原的地脉和洽川芦荡的气颤,孕育出窈窕壮健的身姿和洒脱清爽的质地,才会让那个万众景仰的周文王一见钟情,倾心求爱。就在这莽莽苍苍郁郁葱葱的芦苇荡里,留下《诗经》开篇的爱情诗篇,萦绕在这个民族每一个子孙的情感之湖里,滋润了2000余年,依然在诵着吟着品着咂着,成了一种永恒。
⑥雨下起来了。芦苇荡里白茫茫一片铺天盖地的雨雾,腾起排山倒海般雨打苇叶的啸声,一波一波撞击人的胸膛。走到芦苇荡里一处开阔地时,看到一幅奇景,好大的一个水塘里,竟然有几十个人在戏水。这个时月里的渭北高原,又下着大雨,气温不过十度,那些人只穿泳衣在水塘里戏闹着,似乎不可思议。这是一个温泉,大约从文王向民间淑女求爱之前就涌流到今天了。温泉蒸腾着白色的水汽,像一只沸滚的大锅,一团一团温热湿润的水汽向四周的芦苇丛里弥漫,幻如仙境。洽川人得了这一塘好水,各夏都可以尽情洗浴了。温泉自地下冒涌出来,冲起沙粒,对浴者的皮肤冲击搓磨,比现代浴室超豪华设施美妙得远了。在洽川,这样的泉有多起,细如蚁穴,大如车轮。《水经注》等多种典籍都有生动具体的描绘。现在成了各地旅客观尝或享受沙浪浴的好去处了。
⑦这肯定是我见过的最绝妙的温泉了,也肯定是我观赏到的最壮观最气魄的芦苇荡了,造化给缺雨干旱的渭北高原赐予这样迷人的一方绿地一塘好水,弥足珍贵。我在孙犁的小说散文里领略过荷花淀和芦苇荡的诗意美,前不久从媒体上看到有干涸的危机,不免扼腕;从京剧《沙家浜》里知道江南有可藏匿新四军的芦苇荡,不知还有芦苇否?芦苇丛生的湿地沙滩,被誉为地球的肺。无需特意强调,谁都知道其对于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功能。
⑧在黄河滩的洽川,芦苇在蓬勃着,温泉在涌着冒着,现代淑女和现代君子,在这一方芳草地上,演绎着风流。
【小题1】下列对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黄河滩的洽川,让人们感受到了自然生态的美丽动人。
B.“在河之洲”引发了作者对芦苇荡的联想,表达了作者对和谐生态遭到破坏的忧虑以及对人类与大自然关系的深层思考。
C.“在河之洲”有着美丽的芦苇,温泉中有着尽情戏闹的男女,本文人物描写细致生动,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D.本文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一草一故乡,一土一深情,作者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渭河流域(关中)充满了深情。
【小题2】简析第③段文字在全文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3】赏析第⑤段中画横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他那时刚刚勒上了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条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投考中学。领着他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和他一起去投考的有20多个同学,他是他们当中年龄最小个头最矮的一个。

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支毛笔和一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何况是一双早已磨薄了的旧布鞋的鞋底。在他没有发现鞋破脚破之前还能撑持住往前走,而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不知有多少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巾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他几乎完全绝望了,脚跟的疼痛逐渐加剧到每一抬足都会心惊肉跳,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哩而根本不用双腿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步蹭血地踯躅!他无端的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后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却依然不让他们看他惨不忍睹的两只脚后跟……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最初以为红腰带是避灾祈福的吉祥物,能带来好运,但经过“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他认识到真正的好运是用双脚走出来的。
B.作者穿着母亲纳扎的布鞋,脚后跟被砂石磨出了血,暗示了再浓厚的亲情终究敌不过现实的寒酸与残酷,使文章显得含蓄而又深沉。
C.作者“愤怒了”是因为看到火车上的情景,想到自己和火车车厢里的人的差距,所以激起一种决心直面疼痛,从而改变命运的勇气。
D.本文综合运用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叙写了作家青年时期的一次赶考经历,表明了对待生活该有的信念与态度。
【小题2】文中作者这一次“人生之旅”的心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以“汽笛·布鞋·红腰带”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析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再到凤凰山

陈忠实

小小的凤凰城远近闻名,着意在山水韵味凤凰城山水名扬天下,得益于作家沈从文。凡读过沈从文作品的人,不仅难以忘记湘西的山水韵味和民俗风情,而且种下有朝一日走一回湘西的欲念。凤凰城是湘西风景风情的代表性杰作,自然为首选之地。

十年前到凤凰城,看了山,看了水,看了沈从文先生的书屋和墓地,感触颇多,却不著一字,说来很简单,沈先生早在几十年前把湘西的山光水色和民生的风情灵气展示得淋漓尽致,至今都很难再读到那样耐得咀嚼的文字,我便不敢贸然动笔了。这回又去湘西,再上凤凰山,不仅有沈先生文章里的景致为参照,而且还有第一次来凤凰城的印象作对比,我发觉变化真是太快了,也太大了。

我记得十年前进凤凰城时,要过一座桥,从桥上看下去,河水里浮游着几头水牛。水牛在河里懒洋洋地游着,露出硕大的头和头上的弯角,还有浅灰色的脊背水色不清,浑而近浊,漂浮着有藤蔓的野草,据说是刚刚下过雨涨了水的缘故这幕水牛戏水的景象就留在我这个北方人的记忆里。

这回一看见凤凰城,一看见那条河,自然不再陌生,却看不见水牛的姿容了。水变清了,大约没有落雨也就没有涨水,更看不见浮草原先沙子泥土铺就的河岸,用水泥砌得整整齐齐,类似城市公园人工湖的堤岸了。我似乎隐隐生出某种缺失的惆怅。我又不敢说这种整修有什么不合适却想着那泛着青草的泥岸伸展着的自然状态的曲线,再也不复存在了。

沈从文先生的旧居,十年前看了一回,这次来仍然想再看一回。我从东正街拐进中营巷,就感到拥挤和熙攘,拥挤着的男男女女,都是因观瞻一位作家宅第的好奇心所驱使。这位作家生前却是落寞的,尽管住在繁华的北京,活着时几乎是蛰伏隐居,即使在胡同里迎面撞怀,乃至不经意间头与头碰撞得起了疙瘩,却谁也认不出个沈从文来。

现在,先生早已弃居的老宅旧屋,却“下自成蹊。据说一年四季都是络绎不绝的参观者,旅游旺季就这么拥挤着。

旧居左卧室背后,有一方小小的火塘,上边吊着一只水壶,四周摆着几只小板凳。使我自然地发生最生动的联想,家人或朋友,围坐在火塘边,听燃烧的劈柴噼啪响着,水壶里的水咝咝响着,一碗热茶或叙友情,或议家事,该是怎样一番惬意和快活。

沈先生的墓地在半山上,山不高,却很幽静曲径盘绕,杂树蔽荫。突然看到一块碑石,刻着龙飞凤舞的手书字体:“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初看吓了一跳,碑题内容似乎太硬,一下子竟反应不及。细看副题为“悼念从文表叔”。立碑题字者为大名鼎鼎的黄永玉便把太硬和突的感觉隐压下来,慢慢嚼磨,反复体味个中内涵。

沈先生的墓,是以一块巨大的石头为标志,据说重达五吨上边刻着沈先生自己的话:“照我思索;能理解人;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应该是先生一生的哲思概括,也是一种复杂曲折的人生历程之后的生命体验。只可领悟,不敢评说。

据说这石头是黄永玉先生亲自为其表叔选择采掘来的,我便钦佩这位画坛大师超凡脱俗的审美取向,真是一块再恰切不过的石头。想先生平生不声不响,似乎也不爱热闹,悄悄走出凤凰,死后又悄然归于凤凰,不料热闹发生在死后拥挤了旧日宅老屋,又川流不息吵吵嚷嚷在坟头墓前,如果真有先生不死的幽灵,怎么承受得住……

我依着同行的朋友去河上乘一种专供游乐的小艇,河水清冽,暑气闷热哲得缓解。河边有人在洗衣淘米。女人洗着淘着,淘着洗着的还有男人。洗菜的男女似乎平平常常,洗衣的男女居然还用着棒槌。棒槌在石头上捶击衣服的响声听来悦耳,那是我自小在家门口的涝池边和灞河里听惯了的脆响乐声。

上岸后沿河边的小路走,不时有人拉着小车擦身而过,车上一顶遮阳的花布,车内置一张躺椅。花了几块钱的人坐在躺椅上。挣了几块钱的人拉着车子在小巷和河边跑着,供花了几块钱的人观光赏景。这是最简单最直白的一种关系,容不得多愁善感者说三道四。我看着觉得有点扎眼的,是一位坐在躺椅上的人的姿势,手里夹一支正燃着的纸烟,两条腿以八字撇开,搭在车子的两边,旁观青入目颇觉不雅。

沈先生如果活着,今的凤凰在他的笔下会是怎样一番景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十年前来凤凰城“不著一字”,再次来时却写了这篇文章,这是因为作者认为自己要像沈从文那样,写出耐得咀嚼的文字。
B.文中的描写灵动而细致,有形有声。例如:在石头上捶击衣服的棒声是“悦耳的”,就连作者的想象,壶里的水也是“咝咝”在响的。
C.文中说“先生早已弃居的老宅旧屋,却下自成跳”“下成跳”含意丰富,既是实指,也包含了作者对沈从文先生人品的态度。
D.作者两次到凤凰,感受不同,再次到风凰时笔下的凤凰少了初识时的惊喜,而多了由表及里的沉思与回味,给读者以启示
【小题2】作者说:“这回又去湘西我发觉变化真是太快了,也太大了”,文中主要描写了哪些变化?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3】文章结尾说:“沈先生如果活着,今日的凤凰在他的笔下会是怎样一番景致?”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