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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孤独者——自传之六
郁达夫
里外湖的荷叶荷花,已经到了凋落的初期,堤边的杨柳,影子也淡起来了。几只残蝉,刚在告人以秋至的七月里的一个下午,我又带了行李,到了杭州。
因为是中途插班进去的学生,所以在宿舍里,在课堂上,都和同班的老学生们,仿佛是两个国家的国民。从嘉兴府中,转到了杭州府中,离家的路程,虽则是近了百余里,但精神上的孤独,反而更加深了!不得已,我只好把热情收敛,转向了内,固守着我自己的壁垒。
当时的学堂里的课程,英文虽也是重要的科目,但究竟还是旧习难除,中国文依旧是分别等第的最大标准。教国文的那一位桐城派的老将王老先生,于几次作文之后,对我有点注意起来了,所以进校后将近一个月光景的时候,同学们居然赠了我一个“怪物”的绰号;因为由他们眼里看来,这一个不善交际,衣装朴素,说话也不大会说的乡下蠢才,做起文章来,竟也会得压倒侪辈,当然是一份非怪物不能的天大的奇事,
杭州终于是一个省会,同学之中,大半是锦衣肉食的乡宦人家的子弟。因而同班中衣饰美好,肉色细白,举止娴雅,谈吐温存的同学,不知道有多少。而最使我惊异的,是每一个这样的同学,总有一个比他年长一点的同学,附随在一道的那一种现象。在小学里,在嘉兴府中里,这一种风气,并不是说没有,可是决没有象当时杭州府中那么的风行普遍。而有几个这样的同学,非但不以被视作女性为可耻,竟也有熏香傅粉,故意在装腔作怪,卖弄富有的。我对这一种情形看得真有点气,向那一批所谓Faoe的同学,当然是很明显地表示了恶感,就是向那些年长一点的同学,也时时露出了敌意;这么一来,我的“怪物”之名,就愈传愈广,我与他们之间的一条墙壁,自然也愈筑愈高了。
在学校里既然成了一个不入伙的孤独的游离分子,我的情感,我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只有钻向书本子去的一条出路。于是几个由零用钱里节省下来的仅少的金钱,就做了我的唯一娱乐积买旧书的源头活水。
那时候的杭州的旧书铺,都聚集在丰乐桥、梅花碑的两条直角形的街上。每当星期假日的早晨,我仰卧在床上,计算计算在这一礼拜里可以省下来的金钱,和能够买到的最经济最有用的册籍,就先可以得着一种快乐的预感。有时候在书店门前徘徊往复,稽延得久了,赶不上回宿舍来吃午饭,手里夹了书籍上大街羊汤饭店间壁的小面馆去吃一碗清面,心里可以同时感到十分的懊恨与无限的快慰。恨的是一碗清面的几个铜子的浪费,快慰的是一边吃面一边翻阅书本时的那一刹那的恍惚;这恍惚之情,大约是和哥伦布当发见新大陆的时候所感到的一样。
在外面的学堂里住足了一年,又在各报上登载了几次诗歌之后,我自以为学问早就超出了和我同时代的同年辈者,觉得接步就班的和他们在一道读死书,是不上算也是不必要的事情。所以到了宣统二年(一九一0)的春期始业的时候,我的书桌上竟收集起了一大堆大学中学招考新生的简章!比较着,研究着,我真想一口气就读完了当时学部所定的大学及中学的学程。
中文呢,自己以为总可以对付的了;科学呢,在前面也曾经说过,为大家所不重视的;算来算去,只有英文是顶重要而也是我所最欠缺的一门。“好!就专门去读英文罢!英文一通,万事就好办了!”这一个幼稚可笑的想头,就是使我离开了正规的中学,去走教会学堂那一条捷径的原动力。
头脑简单,只知道祟拜大学这一个名字的我这毛头小子,自然是以进大学为最上的光荣,另外更还有什么奢望哩?但是一进去之后,我的失望,却比在省立的中学里读死书更加大了。每天早晨,一起床就是祷告,吃饭又是祷告;平时九点到十点是最重要的礼拜仪式,末了又是一篇祷告。《圣经》,是每年级都有的必修重要课目;礼拜天的上午,除出了重病,不能行动者外,谁也要去做半天礼拜。礼拜完后,自然又是祷告,又是杳经。这一种信神的强迫,祷告的叠来,以及校内校节细目的窒塞,想是在清朝末年曾进过教会学校的人,谁都晓得的事实,我在此地落得可以不说。
这种叩头虫似的学校生活,过上两月,一位解放的福音宣传者,竟从免费读书的候补牧师中间,揭起叛旗来了;原因是为了校长偏护厨子,竟被厨子殴打了学膳费全纳的不信教的学生。
学校风潮的发生,经过,和结局,大抵都是一样的;起始总是全体学生的罢课退校,中间是背盟者的出来复课,结果便是几个强硬者的开除。不知是幸呢还是不幸,在这一次的风潮里,我也算是强硬者的一个。
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九日
(选自郁达夫的散文《孤独者》有删减)
【小题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我与他们之间的一条墙壁,自然也愈筑愈高了”,请简要概括原因。
【小题3】文章结尾说“不知是幸呢还是不幸,在这一次的风潮里,我也算是强硬者的一个”。结合文章内容,分析这句话的含义。
【小题4】作者为什么以“孤独者”为题,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6-06 0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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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1)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2)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3)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4)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5)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6)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7)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8)“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9)“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10)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11)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12)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13)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河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14)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注:①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②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是因为“蓝色和白色”恰当地传达了作者悲凉的心境,而淡红色并不是作者喜欢的颜色。
B.文中两次写到声音:一是“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一是“秋蝉的衰弱的残声”,两种声音的描写,巧妙地告诉读者,北国的秋天有“清、静、悲凉”的一面,也有生机勃勃的一面。
C.作者描写故都的秋景,详写故都旧院的秋,故都旧院在北平最具居家的代表意义,它固有的清、静以及沧桑味,配合着北国自然的秋景,秋意也就更为浓烈与普遍。
D.为了突出故都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作者主要从秋声、秋色和秋味三方面来细致入微地展开描写,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景,如品其韵,如入其境。
E.郁达夫是创造社的主要成员之一。他的小说作品主要有《沉沦》《四世同堂》《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等,部分小说具有爱国主义思想。
【小题2】文章3-11段中,为了体现故都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作者描绘了“故都的秋”的几幅图画,分别是什么?请简要概括。
【小题3】本文是写景散文,为什么在第(12)段插入对写秋诗文的议论?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北平的四季
郁达夫
(1)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2)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为叙述的便利起见,想分成四季来约略地说说。
(3)北平自入旧历的十月以的,就是灰沙满地,寒风刺骨的节季了,所以北平的冬天,是一般人所最怕过的日子。但是要想认识一个地方的特异之处,我以为顶好是当这特异处表现得最圆满的时候去领略;故而夏天去热带,寒天去北极,是我一向所持的哲理。北平的冬天,冷虽则比南方要冷得多,但是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澈底。
(4)先说房屋的防寒装置吧,北方的住屋,并不同南方的摩登都市一样,用的是钢骨水泥,冷热气管;一般的北方人家,总只是矮矮的一所四合房,四面是很厚的泥墙;上面花厅内都有一张暖坑,一所回廊;廊子上是一带明窗,窗眼里糊着薄纸,薄纸内又装上风门,另外就没有什么了。在这样简陋的房屋之内,你只教把炉子一生,电灯一点,棉门帘一挂上,在屋里住着,却一辈子总是暖炖炖像是春三四月里的样子。尤其会得使你感觉到屋内的温软堪恋的,是屋外窗外面呜呜在叫啸的西北风。天色老是灰沉沉的,路上面也老是灰的围障,而从风尘灰土中下车,一踏进屋里,就觉得一团春气,包围在你的左右四周,使你马上就忘记了屋外的一切寒冬的苦楚。若是喜欢吃吃酒,烧烧羊肉锅的人,那冬天的北方生活,就更加不能够割舍;酒已经是御寒的妙药了,再加上以大蒜与羊肉酱油合煮的香味,简直可以使一室之内,涨满了白的水蒸温气。玻璃窗内,前半夜,会流下一条条的清汗,后半夜就变成了花色奇异的冰纹。
(5)到了下雪的时候哩,景象当然又要一变。早晨从厚棉被里张开眼来,一室的清光,会使你的眼睛眩晕。在阳光照耀之下,雪也一粒一粒的放起光来了,蛰伏得很久的小鸟,在这时候会飞出来觅食振翎,谈天说地,吱吱地叫个不休。数日来的灰暗天空,愁云一扫,忽然变得澄清见底,翳障全无,于是年轻的北方住民。就可以营屋外的生活了。溜冰,做雪人,赶冰车雪车,就在这一种日子里最有劲儿。
(6)总而言之,北平的冬季,是想尝识尝识北方异味者之惟一的机会,这一季里的好处,这一季里的琐事杂忆,若要详细地写起来,总也有一部《帝京景物略》)那么大的书好做;我只记下一点点自身的经历,就觉得过长了,下面只能再来略写一点春和夏以及秋季的感怀梦境,聊作我的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衰歌。
(7)春与秋,本来是在什么地方都属可爱的时节,但在北平,却与别地方也有点儿两样,北国的春,来得较迟,所以时间也比较得短。西北风停后。积雪渐渐地消了,赶牲口的车夫身上,看不见那件光板老羊皮的大袄的时候,你就得预备着游春的服饰与金钱;因为春来也无信,春去也无踪,眼睛一眨,在北平市内,春光就会同飞马似的溜过。屋内的炉子,刚拆去不久,说不定你就马上得去叫盖凉棚的才行。
(8)而北方春天的最值得记忆的痕迹,是城厢内外的那一层新绿,同洪水似的新绿。北京城,本来就是一个只见树木不见屋顶的煤色的都会,一踏出九城的门户,四面的黄土坡上,更是杂树丛生的森林地了;在日光里颤抖着的嫩绿的波浪,油光光,亮晶晶,若是神经系统不十分健全的人。骤然间身入到这一个淡绿色的海洋涛浪里去一看,包管你要张不开眼,站不住脚,而昏厥过去。
(9)北平市内外的新绿,琼岛春阴。西山把翠诸景里的月新绿,真是一幅何等奇伟的外光派的妙画!但是这画的框子,或者简直说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经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的手里了!北望中原,究竟要到哪一日才能够重见得到天日呢?
(10)从地势纬度上讲来,北方的夏天,当然要比南方的夏天来得凉爽。在北平城里过夏,实在是并没有上北戴河或西山去避暑的必要。一天到晚,最热的时候,只有中午到午后三四点钟的几个钟头,晚上太阳一下山,总没有一处不是凉阴阴要穿单衫才能过去的;半夜以后,更是非盖薄棉被不可了。而北平的天然冰的便宜耐久,又是夏天住过北平的人所忘不了的一件恩惠。
(11)在北平,春夏秋的三季,是连成一片;一年之中,仿佛只有一段寒冷的时期,和一段比较得温暖的时期相对立。由春到夏,是短短的一瞬间,自夏到秋,也只觉得是过了一次午睡,就有点儿凉冷起来了。因此,北方的秋季也特别的觉得长,而秋天的回味,也更觉得比别处来得浓厚。
(12)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庵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如雍和宫的打鬼,净业庵的放灯,丰台的看芍药,万牲园的寻梅花之类。
(13)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一九三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除了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作者认为北平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B.北平的春天让人最感到可爱的是它与别的地方有很大的不同,来也无信,去也无踪,如飞马般溜过。
C.“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经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的手里了!”这句话,暗指了日本军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点明了写作背景。
D.全文运用总分式的写作结构,按照四时的顺序进行描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E. 本文运用饱含深情的语言,准确细腻地表现描写对象的特点。作者不过分运用华丽的辞藻去修饰,用字遣词十分贴切。
【小题2】在第3段中,作者认为“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彻底”,请分条陈述其原因。
【小题3】由第6段“聊作我的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哀歌”可知,作者的思想感情是丰富、深沉的,请简要概括。
【小题4】请分析第8段画线句的语言表达效果。

同类题3

(1)①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②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③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④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目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⑤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⑥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2)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绞,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3)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小题1】第(1)段第②句作者列举了五处饱含秋意的景观,但用笔极简,其原因是(    )
A.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都被人写过,作者要另辟蹊径,故一笔带过。
B.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不足表现作者的情感,仅以此衬托,故用简笔。
C.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一般人只是感觉得到却说不出来,故一笔带过。
D.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大多数人不太喜欢,故一笔带过。
【小题2】下列对第(2)段中画线句子的理解,正确的是(    )
A.作者用明白如话的语言,从视觉、听觉、味觉、触觉上,寥寥数笔,勾勒出槐树的落蕊,把渎者带进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之中。
B.作者运用白描式的语言,凭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把秋天槐树的特征,有动有静地表现出来,文字像轻轻飘浮的白云,感情热烈明快。
C.作者用简洁清丽的语言,从自己的主观感觉上,描写了槐树的落蕊。文字细腻清新,充满诗情画意,使渎者忘却了悲秋的心理。
D.作者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从感觉上描写了槐树的落蕊,“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表达出淡淡的喜悦和淡淡的哀愁。
【小题3】文段两次写到声音:一是“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一是“秋蝉的衰弱的残声”。下列对这样写的作用分析正确的是(    )
A.两种声音的描写,巧妙地告诉渎者,北国的秋天有“清、静、悲凉”的一面,也有生机勃勃的一面。
B.两种声音的描写,其实没有什么可探究的,就是写实而已,这两种声音那时那地确实有。
C.两种声音的描写,很好地写出了北国秋天景色的多样性,不然,就显得单调而乏味。
D.两种声音的描写,以声写静,更能让渎者感受到了北国秋天的“清、静、悲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橡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蝉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小题1】作者为何认为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
【小题2】“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橡破屋来住着……”一句中,如何理解加点词语的含义?
【小题3】选文第二段画线句子描写了怎样的景色?突出了故都之秋怎样的特点?
【小题4】选文第三段主要采用了什么手法?写秋蝉“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的意图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