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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收字纸的老人
汪曾祺
中国人对于字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理,认为字是神圣的。有字的纸是不能随便抛掷的。亵渎了字纸,会遭到天谴。因此,家家都有一个字纸篓。这是一个小、宽肩的篓子,竹蔑为胎,外糊白纸,正面竖贴着一条二寸来宽的红纸,写着四个正楷的黑字:“敬惜字纸”。字纸篓都挂在一个尊贵的地方,一般都在堂屋里家神菩萨的神案的一侧。隔十天半月,字纸篓快满了,就由收字纸的收去。这个收字纸的姓白,大人小孩都叫他老白。他上岁数了,身体却很好。满腮的白胡子茬,衬得他的脸色异常红润。眼不花,耳不聋。走起路来,腿脚还很轻快。他背着一个大竹筐,推门走进相熟的人家,到堂屋里把字纸倒在竹筐里,转身就走,并不惊动主人。有时遇见主人正在堂屋里,也说说话,问问老太爷的病好些了没有,小少爷快该上学了吧……
他把这些字纸背到文昌阁去,烧掉。
文昌阁的地点很偏僻,在东郊,一条小河的旁边,一座比较大的灰黑色的四合院。正面三间朝北的平房,砖墙瓦顶,北墙上挂了一幅大立轴,上书“文昌帝君之神位”。这文昌帝君不知算是什么神,只知道他原先也是人,读书人,曾经连续做过十七世士大夫,不知道怎么又变成了“帝君”。他是司文运的。更具体地说,是掌握读书人的功名的。谁该有什么功名,都由他决定。因此,读书人对他很崇敬。过去,每逢初一、十五,总有一些秀才或候补秀才到阁里来磕头。要是得了较高的功名,中了举,中了进士,就更得到文昌阁来拈香上供,感谢帝君恩德。科举时期,文昌阁在一县的士人心目中是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的,后来,就冷落下来了。
正房两侧,各有两间厢房。西厢房是老白住的。他是看文昌阁的,也可以说是一个庙祝。东厢房存着一副《文昌帝君阴骘文》的书版。当中是一个颇大的院子,种着两棵柿子树。柿树之前,有一座一人多高的砖砌的方亭子,亭子的四壁各有一个脸盆大的圆洞。这便是烧化字纸的化纸炉。化纸炉设在文昌阁,顺理成章。老白收了字纸,便投在化纸炉里,点火焚烧。化纸炉四面通风,不大一会,就烧尽了。
老白孤身一人,日子好过。早先有人拈香上供,他可以得到赏钱。有时有人家拿几刀纸让老白代印《阴骘文》(印了送人,是一种积德的善举),也会送老白一点工钱。老白印了多次《阴骘文》,几乎能背下来了(他是识字的)。后来,也没有人来印《阴骘文》了,这副版子就闲在那里,落满了灰尘。不过老白还是饿不着的。他挨家收字纸,逢年过节,大家小户都会送他一点钱。端午节,有人家送他几个粽子;八月节,几个月饼;年下,给他二升米,一方咸肉。老白粗茶淡饭,怡然自得。化纸之后,关门独坐。门外长流水,日长如小年。他有时也会想想县里的几个举人、进士到阁里来上供谢神的盛况。往事历历,如在目前。
老白收了字纸,有时要抹平了看看(他怕万一有人家把房地契当字纸扔了,这种事曾经发生过)。近几年他收了一些字纸,却一个字都不认得。字横行如蚯蚓,还有些三角、圆圈、四方块。那是中学生的英文和几何的习题。他摇摇头,把这些练习本和别的字纸一同填进化纸炉烧了。孔夫子和欧几里德、纳斯菲尔于是同归于尽。
老白活到九十七岁,无疾而终。
(摘编自《汪曾祺全集》)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因为生活所迫,老白只能靠看文昌阁和收字纸为生,尽管生活清贫,但他无怨无悔,甘于寂寞,悠然自得。
B.“化纸之后,关门独坐。门外长流水,日长如小年”一句,体现了汪曾祺作品语言干净利索、淡而有味的特点。
C.老白收到中学生的英文和几何习题的字纸,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时代变迁的步伐,但老白对此并不大理解。
D.“孔夫子和欧几里德、纳斯菲尔于是同归于尽”一句,揭示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冲突,带有悲剧意味。
E. 这篇作品写了一个收字纸的老人的晚年生活,叙事平实,不追求故事情节的一波三折,也不重视高潮的设置。
【小题2】文中描写了不少的乡土风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汪曾祺曾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汪曾祺说的“和谐”在文中体现在哪里?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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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2

泰山很大

汪曾祺

描写泰山是很困难的。它太大了,写起来没有抓挠。三千年来,写泰山的诗里最好的,我以为是《诗经》的《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岩岩”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很难捉摸,但是登上泰山,似乎可以体会到泰山是有那么一股劲儿。詹即瞻。说是在鲁国,不论在哪里,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泰山。这是写实,然而写出了一个大境界。汉武帝登泰山封禅,对泰山简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好发出一连串的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惑矣!”完全没说出个所以然。这倒也是一种办法。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杜甫诗《望岳》,自是绝唱,“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一句话就把泰山概括了。杜甫真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这一句诗表现了他对祖国山河的无比的忠悃。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注。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杜甫的诗当然受了《鲁颂"閟宫》的影响,“齐鲁青未了”,当自“鲁邦所詹”出。张岱说“泰山元气浑厚,绝不以玲珑小巧示人”,这话是说得对的。大概写泰山,只能从宏观处着笔。郦道元写三峡可以取法。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刻琢精深,以其法写泰山那不大适用。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

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十年间两登泰山,可谓了不相干。泰山既不能进入我的内部,我也不能外化为泰山。山自山,我自我,不能达到物我同一:山即是我,我即是山。泰山是强者之山——我自以为这个提法很合适,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我已经过了七十岁,对于高山,只好仰止。我是个安于竹篱茅舍、小桥流水的人。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而写高大雄奇之山,殆矣。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

同样,我对一切伟大的人物也只能以常人视之。泰山的出名,一半由于封禅。封禅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是秦皇、汉武。唐玄宗作《纪泰山铭》,文词华缛而空洞无物。宋真宗更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丑。对于秦始皇,我对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不大感兴趣。他是不是“千古一帝”,与我无关。我只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他的“蜂目豺声”印象很深。我认为汉武帝是个极不正常的人,是个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一个变态心理的难得的标本。这两位大人物的封禅,可以说是他们的人格的夸大。看起来这两位伟大人物的封禅实际上都不怎么样。秦始皇上山,上了一半,遇到暴风雨,吓得退下来了。按照秦始皇的性格,暴风雨算什么呢?他横下心来,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上到山顶的。然而他害怕了,退下来了。于此可以看出,伟大人物也有虚弱的一面。汉武帝要封禅,召集群臣讨论封禅的制度。因无旧典可循,大家七嘴八舌瞎说一气。汉武帝恼了,自己规定了照祭东皇太乙的仪式,上山了。却谁也不让同去,只带了霍去病的儿子一个人。霍去病的儿子不久即得暴病而死。他的死因很可疑,汉武帝究竟在山顶上鼓捣了什么名堂,谁也不知道。封禅是大典,为什么要这样保密?看来汉武帝心里也有鬼,很怕他的那一套名堂并不灵验,为人所讥。

但是,又一次登了泰山,看了秦刻石和无字碑(无字碑是一个了不起的杰作),在乱云密雾中坐下来,冷静地想想,我的心态比较透亮了。我承认泰山很雄伟,尽管我和它整个不能水乳交融,打成一片。承认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尽管他们所做的许多事不近人情。他们是人里头的强者,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在山上呆了七天,我对名山大川、伟大人物的偏激情绪有所平息。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微小,我们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

这是我在泰山受到的一次教育。

从某个意义上说,泰山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价值。

(节选自《汪曾祺散文"泰山片石》,有改动)

(注)洒狗血:(戏曲演员)脱离情节而卖弄滑稽、武艺或做过火的表演。
【小题1】从全文看,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泰山很大”的?请加以归纳。
【小题2】“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这句话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原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泰山是一面镜子”。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A、D
A.作者的气质本不适合写泰山,但本文却写出了泰山之大,其巧妙之处在于作者独辟蹊径,回避了对泰山风光的描写而从文化角度去揭示其博大的内涵。
B.文章中作者情绪由开篇的偏激转为愤懑,最后归于平和,这种情绪变化的过程实质是作者坎坷人生经历的艺术象征。
C.作者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泰山上的秦刻石和无字碑两处小景进行描写,成功地表现了泰山的雄伟恢弘。
D.本文多处引用古诗、典故,提及不少名人轶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涵,而且提升了文章品位,是一篇优秀的文化散文。
E.文章感情真挚自然,有分析,有感悟,语言幽默活泼,笔力遒劲老到,与他的《胡同文化》一样,于嬉笑怒骂之中展示出作者对传统文化和现实人生的深刻反思。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 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 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 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小题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小题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当地人将陈小手和自己喜欢看的马相关联,称其“白马陈小手”,以表达对他的尊重。
C.小说运用多种人物刻画手法,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共同刻画出主要人物形象。
D.小说的语言风格含蓄隽永,多处藏有深意,含而不露,暗示了陈小手最终的悲剧命运。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①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蜜汁羊肉……主食有米饭、花卷、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挨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②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③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④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⑤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⑥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⑦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番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⑧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选自《汪曾祺全集》第二卷)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烤肉刘的饭馆及顾客的描写,营造了一个充溢着浓郁地域风情色彩的艺术境界,具有散文的抒情韵味。
B.店里的流动客人来自四面八方,通过对男人和女人动作的细节描写,体现他们不拘小节,不讲文明的恶习。
C.第4、5段中通过旁观者来评说“老头”的行为,表现了其他顾客对“老头”的惊讶、怀疑和愤怒的情感态度,也把读者引入情境,增强现场感、真实感。
D.“捡烂纸的老头”平日“穿得很破烂”,省吃俭用,“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捆得很整齐”,这说明他是嗜钱如命、性格矛盾的人。
【小题2】本文题为“捡烂纸的老头”,但开篇两段对烤肉刘的饭食和顾客的描写不厌其烦,而结尾两段写老头的死及留下钱财等内容极为简略,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
【小题3】你认为作者刻画“捡烂纸的老头”这一人物有什么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