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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习题。
梁启超自谓:“夙不喜桐城派古文;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炼。至是(办《新民丛报》)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学者竞效之,号新文体。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然其文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情感,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焉。”
梁启超这种“笔锋常带情感”的文章影响了当时乃至后世许多学者、文人,如李大钊、周作人、胡适、鲁迅等。胡适曾在《四十自述》中说梁启超的“笔锋常带情感”的文字引起了少年的他“思想上的一种激烈变动”,而本文作者梁实秋也深受其影响。联系课文,查找资料,结合实际谈谈“笔锋常带情感”对你的写作与口语表达有什么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0-18 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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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20分)

梁实秋
早起最快意的一件事,莫过于在案上发现一大堆信——平、快、挂,七长八短的一大堆。明知其间未必有多少令人欢喜的资料,大概总是说穷诉苦、琐屑累人的居多,常常令人终日寡欢,但是仍希望有一大堆信来。Marcus Aurelius 曾经说:“每天早晨离家时,我对我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如此,乃是自然而且必要的,所以不要惊讶。’”我每天早晨拆阅来信,亦先具同样心理,不但不存奢望,而且预先料到我今天将要接到几封催命符式的讨债信,生活比我优裕而反来向我告贷的信,以及看了不能令人喜欢的喜报,不能令人不喜欢的讣闻等。世界上是有此等人、此等事,所以我当然也要接得此等信,不必惊讶。最难堪的,是遥望绿衣人来,总是过门不入,那才是莫可名状的凄凉,仿佛有被人遗弃之感。
有一种人把自己的文字润格订得极高,颇有一字千金之概,轻易是不肯写信的。你写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假如忽然间朵云遥颁,而且多半是又挂又快,隔着信封摸上去,沉甸甸的,又厚又重——放心,里面第一页必是抄自尺牍大全,“自违雅教,时切遐思,比维起居清泰为颂为祷”这么一套,正文自第二页开始,末尾于顿首之后,必定还要标明“鹄候回音”四个大字,外加三个密圈,此外必不可少的是另附恭楷履历硬卡片一张。这种信也有用处,至少可以令我们知道此人依然健在,此种信不可不复,复时以“……俟有机缘,定当驰告”这么一套为最得体。
另一种人,好以纸笔代喉舌,不惜工本,写信较勤。刊物的编者大抵是以写信为其主要职务之一,所以不在话下。因误会而恋爱的情人们,见面时眼睛都要迸出火星,一旦隔离,焉能不情急智生,烦邮差来传书递简?Herrick有句云:“嘴唇只有在不能接吻时才肯歌唱。”同样的,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所以亦不在话下。我所说的爱写信的人,是指家人朋友之间聚散匆匆,暌违之后,有所见,有所闻,有所忆,有所感,不愿独秘,愿人分享,则乘兴奋笔,借通情愫。写信者并无所求,受信者但觉情谊翕如,趣味盎然,不禁色起神往。在这心情之下,朋友的信可作为宋元人的小简读,家书亦不妨当作社会新闻看。看信之乐,莫过于此。
写信如谈话。痛快人写信,大概总是开门见山。若是开门见雾,模模糊糊,不知所云,则其人谈话亦必是丈八罗汉,令人摸不着头脑。我又尝接得另外一种信,突如其来,内容是讲学论道,洋洋洒洒,作者虽未要我代为保存,我则觉得责任太大,万一庋藏不慎,岂不就要湮没名文。老实讲,我是有收藏信件的癖好的,但亦略有抉择:多年老友,误入仕途,使用书记代笔者,不收;正文自第二页开始者,不收;横写或在左边写起者,不收;有加新式标点之必要者,不收;没有加新式标点之可能者亦不收……因为有这样多的限制,所以收藏不富。
信里面的称呼最足以见人情世态。有一位业教授的朋友告诉我,他常接到许多信件,开端如果是“夫子大人函丈”或“××老师钧鉴”,写信者必定是刚刚毕业或失业的学生,甚而至于并不是同时同院系的学生,其内容泰半是请求提携的意思。如果机缘凑巧,再加上铨叙合格,连米贴房贴算在一起足够两个教授的薪水,他写起信来便干干脆脆的称兄道弟了!我的朋友言下不胜欷歔,其实是他所见不广。师生关系,原属雇佣性质,焉能不受阶级升黜的影响?
书信写作西人尝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我国尺牍,尤多精粹之作。但居今之世,心头萦绕者尽是米价涨落问题,一袋袋的邮件之中要拣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
【小题1】“信”在本文中有哪四个别称?(4分)
         
【小题2】第2、5两段中画线词语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4分)
朵云遥颁:  阶级升黜:   
【小题3】作者收藏信件应符合什么样的要求?请结合文中第4段内容,用自己的话概述,不超过20个字。(6分)
 
 
 
 
 
 
 
 
 
 
 
 
 
 
 
 
 
 
 
20
 
【小题4】(小题4)从本文可以看出梁实秋的散文具有什么样的独特风格?请试作探究。(6分)
    
    

同类题2

阅读《我的一位国文老师》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的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孑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的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样会能够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于介绍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可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之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的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爬爬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工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徐先生教我许多作文的技巧。他告诉我:“作文忌用过多的虚字。”该转的地方,硬转;该接的地方,硬接。文章便显着扑拙而有力。他告诉我,文章的起笔最难,要突兀矫健,要开门见山,要一针见血,才能引人入胜,不必兜圈子,不必说套语。他又告诉我,说理说至难解难分处,来一个譬喻,则一切纠缠不清的论难都迎刃而解了,何等经济,何等手腕!诸如此类的心得,他传授我不少,我至今受用。
⑴作者在谈到徐老师的教学特点时,说起徐老师介绍作者的方式,“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种介绍方式是不是在学生面前炫耀自己?
⑵“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这里“虚泡囊肿的地方”指的是什么?“筋骨”又是指什么?
⑶作者说“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这一句中的“一点点”和“一点”能不能删去?为什么?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一段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太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小题1】“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这句话表明了什么?
【小题2】第二段文字中,作者用了“表演”一词,联系课文,谈一谈你对该词的理解。
【小题3】文章描写梁先生的演讲,特别提到《桃花扇》和《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用意何在?
【小题4】“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一句运用了什么抒情方式?有什么含义?
【小题5】这几段文字中,有两处文字节奏感特别明显,请找出并分析其效果。
【小题6】最后一段的反问句有什么深刻含义?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哀枫树
梁实秋
①我每至西雅图,都下榻士耀文蔷家。我六楼的寝室有两个窗子,从南窗远眺,晴朗时可以看到高一万四千余英尺的瑞尼尔山峰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天空中,山巅终年积雪,那样子很像日本的富士山,而其悬在半空的样子又有一点像是从岳阳楼遥望君山。西窗外,则有两棵大树骈立,一棵是杉,一棵是枫,根干相距约有十英尺,枝叶则纠结交叉,相依相偎如为一体。两棵树都高约五丈,虽非参天古木,亦甚庄严壮观。尤其是那株枫树,正矗立在我窗前,夕阳西下,几缕阳光从树叶隙处横射过来,把斑斓的叶影筛到窗幕上面。窗外的树,窗内的人,朝夕相对,默然无语。
②枫树的种类很多,据说有150多种。我们这棵枫树是最普通的一种,自阿拉斯加州至南加州一带无处无之,属于大叶枫的一类。叶厚而大,风过飒飒作响,所以此树从木从风。能制枫糖的属于另外一类。“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则又是一种。我们中国诗人所常吟咏的是丹枫,又名霜枫,亦谓江枫。张继的《枫桥夜泊》中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便是有名的诗句。其实,红叶不限于枫,凡是树根吸取土中糖分过多的树,骤遇霜寒即起化学作用而叶子呈红色,既非红颜娇艳取悦于人,亦非以憔悴之容惹人怜惜。
③落叶乔木,到了季节,叶子总要变色脱落的。西雅图植物园里枫树很多,入秋红叶缤纷,有人认为景色甚美,我驱车前往,只是有一股萧瑟肃杀之气使人不快。我们这棵枫树,叶子不变红,变黄,一夜北风寒,黄叶纷纷落。我曾有好几个秋季给它扫除落叶。接连十天八天,叶子扫不尽。一早起来,我就发现很厚的一层黄叶遮盖了一大块草地。我用大竹篾做的耙子,用力地把黄叶耙拢成堆。面对从土壤里来的东西,我就还让它们回到土里去。扫叶工作相当累人,使人遍体生温,和龚半千扫叶楼的情景不大相同。扫叶楼是南京名胜之一,是我于1926年最喜欢盘桓的一个地方。那里庭院不大,树也不大,想半千居士所扫的落叶也不过是一种情趣的象征而已。我扫枫叶乃纯粹的劳动,整理庭除,兼为运动。
④枫树不仅落叶烦人,春天开的小花,谢后散落如雨,而且所结的果实有翅,乘风滴溜溜到处飞扬,落到草地上、石缝里、小路边,随地萌芽生长,若不勤加拔除,不久就会成为一片枫林。《易经》说:“天地变化,草木蕃。”枫树雄厚的蕃息力量,正是自然之道。不过,枫树由萌芽而滋长,不知逃过多少灾难,然后才能成为一棵几丈高的大树。枫树在我们需要阴凉的时候,给我们遮阳;到了冬天,我们需要温暖的时候,它又迅速地脱卸那一身的浓密大叶,只剩下干枝光杆在寒风中张牙舞爪。它好知趣,它好可人!
⑤但树也有旦夕祸福。我这次到西雅图,隔窗一望那棵枫树不见了!再探头望下来,一块块的大木橛子、大木墩子,横七竖八地陈列在木栅边。一棵树活生生地被锯成了几十段!那棵杉,孤零零地立着,它失掉了贴身的伴侣,它比我更难过。
⑥原来是今年春天,树该发芽的时候,这棵枫树突然没有发出芽来,有气无力地在顶端冒出几片小叶。请了三位树医,各有不同的诊断。一位说是当年造房子打地基伤了树根,一位说是草地施肥杀莠使它中了毒,一位说是感染了无名的疾病。有一点三位完全同意:树已得了不治之症。处理善后问题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枫树恐难久立,在风雪怒号之中会訇然仆地。邻居测量形势,所受威胁最大。于是三家比价,以250元成交,立即伐木。言明在先,只管锯成短橛,不管运走。木橛的最大圆周是八英尺有余,直径约两英尺半。唯一用途是当柴烧,分期予以火化。可是斧劈成柴,那工程不小,怕只好出资请人把它们一块块地运走了。
⑦现在我的窗前没有东西遮望眼,一片空虚。十年树木,只能略具规模,像这棵枫树之枝叶扶疏,如张巨盖,至少是百年以上之物。然而大千世界,一切皆是无常,一棵树又岂是例外?“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原文有删改)
请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