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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习题。
梁启超自谓:“夙不喜桐城派古文;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炼。至是(办《新民丛报》)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学者竞效之,号新文体。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然其文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情感,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焉。”
梁启超这种“笔锋常带情感”的文章影响了当时乃至后世许多学者、文人,如李大钊、周作人、胡适、鲁迅等。胡适曾在《四十自述》中说梁启超的“笔锋常带情感”的文字引起了少年的他“思想上的一种激烈变动”,而本文作者梁实秋也深受其影响。联系课文,查找资料,结合实际谈谈“笔锋常带情感”对你的写作与口语表达有什么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0-18 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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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梁实秋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

先生姓徐,名锦澄,我们给他取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

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嘴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我常给他画漫画,勾一个轮廓,中间点上两块椭圆形的黑块,便惟妙惟肖。他经常是仰着头,迈着八字步,两眼望青天,嘴撇得瓢儿似的。我很难得看见他笑,如果笑起来,是狞笑,样子更凶。

我的学校是很特殊的。国文成绩与毕业无关。所以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止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是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方。在这种糟糕的情形之下,徐老先生总是很凶,老是绷着脸,老是开口就骂人。

有一天上作文课,徐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题目尚未写完,一位性急的同学发问了:“这题目怎样讲呀?”老先生转过身来,冷笑两声,勃然大怒:“题目还没有写完,写完了当然还要讲,没写完你为什么就要问?……”滔滔不绝地吼叫起来,大家都为之愕然。这时候我可按捺不住了。我一向是个上午捣乱、下午安分的学生,我觉得现在受了无理的侮辱,便挺身分辩了几句。这一下我可惹了祸,老先生把他的怒火都泼在我的头上了。他在讲台上来回地踱着,足足骂了我一个钟头,其中警句甚多,我至今还记得这样的几句:“×××!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

这几句颇为同学们所传诵。谁和我有点争论遇到纠缠不清的时候,都会引用“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当时我看形势不妙,也就没有再多说,让下课铃结束了先生的怒骂。

但是从这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我这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后来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如今想来,当初的“凶”何尝不是一种负责。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也因此逐渐领教了他的才学。还有他的朗诵也非常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朗朗上口,那却是真的。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

徐先生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地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儿,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趴趴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功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我离开先生已将近50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信,不知他云游何处。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在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描写徐老师时既突出其优点,也不回避其丑陋,如从文章的第2段开始,不惜笔墨交代了其可怕的绰号、怪异的相貌、狰狞的凶笑、不良的习惯等。这反映了作者写人叙事力求客观、公正的写作态度。
B.徐先生追求简洁、硬朗的文风,批改作文时常常“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他的这种文风追求对作者今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C.作者好像漫画高手一般,截取了徐先生生活的几个片段,抓住其特征,寥寥几笔,便把徐先生刻画得形神兼备。
D.与《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一文的语言极其庄重严肃不同,本文在描写徐老时极尽戏谑调侃之能事,语言轻松幽默,体现了梁实秋散文的另一种风格。
【小题2】文章最后写道:“我在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结合全文内容,说说作者为何会怅惘敬慕。
【小题3】文中的徐先生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在刻画形象时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哀枫树
梁实秋
①我每至西雅图,都下榻士耀文蔷家。我六楼的寝室有两个窗子,从南窗远眺,晴朗时可以看到高一万四千余英尺的瑞尼尔山峰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天空中,山巅终年积雪,那样子很像日本的富士山,而其悬在半空的样子又有一点像是从岳阳楼遥望君山。西窗外,则有两棵大树骈立,一棵是杉,一棵是枫,根干相距约有十英尺,枝叶则纠结交叉,相依相偎如为一体。两棵树都高约五丈,虽非参天古木,亦甚庄严壮观。尤其是那株枫树,正矗立在我窗前,夕阳西下,几缕阳光从树叶隙处横射过来,把斑斓的叶影筛到窗幕上面。窗外的树,窗内的人,朝夕相对,默然无语。
②枫树的种类很多,据说有150多种。我们这棵枫树是最普通的一种,自阿拉斯加州至南加州一带无处无之,属于大叶枫的一类。叶厚而大,风过飒飒作响,所以此树从木从风。能制枫糖的属于另外一类。“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则又是一种。我们中国诗人所常吟咏的是丹枫,又名霜枫,亦谓江枫。张继的《枫桥夜泊》中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便是有名的诗句。其实,红叶不限于枫,凡是树根吸取土中糖分过多的树,骤遇霜寒即起化学作用而叶子呈红色,既非红颜娇艳取悦于人,亦非以憔悴之容惹人怜惜。
③落叶乔木,到了季节,叶子总要变色脱落的。西雅图植物园里枫树很多,入秋红叶缤纷,有人认为景色甚美,我驱车前往,只是有一股萧瑟肃杀之气使人不快。我们这棵枫树,叶子不变红,变黄,一夜北风寒,黄叶纷纷落。我曾有好几个秋季给它扫除落叶。接连十天八天,叶子扫不尽。一早起来,我就发现很厚的一层黄叶遮盖了一大块草地。我用大竹篾做的耙子,用力地把黄叶耙拢成堆。面对从土壤里来的东西,我就还让它们回到土里去。扫叶工作相当累人,使人遍体生温,和龚半千扫叶楼的情景不大相同。扫叶楼是南京名胜之一,是我于1926年最喜欢盘桓的一个地方。那里庭院不大,树也不大,想半千居士所扫的落叶也不过是一种情趣的象征而已。我扫枫叶乃纯粹的劳动,整理庭除,兼为运动。
④枫树不仅落叶烦人,春天开的小花,谢后散落如雨,而且所结的果实有翅,乘风滴溜溜到处飞扬,落到草地上、石缝里、小路边,随地萌芽生长,若不勤加拔除,不久就会成为一片枫林。《易经》说:“天地变化,草木蕃。”枫树雄厚的蕃息力量,正是自然之道。不过,枫树由萌芽而滋长,不知逃过多少灾难,然后才能成为一棵几丈高的大树。枫树在我们需要阴凉的时候,给我们遮阳;到了冬天,我们需要温暖的时候,它又迅速地脱卸那一身的浓密大叶,只剩下干枝光杆在寒风中张牙舞爪。它好知趣,它好可人!
⑤但树也有旦夕祸福。我这次到西雅图,隔窗一望那棵枫树不见了!再探头望下来,一块块的大木橛子、大木墩子,横七竖八地陈列在木栅边。一棵树活生生地被锯成了几十段!那棵杉,孤零零地立着,它失掉了贴身的伴侣,它比我更难过。
⑥原来是今年春天,树该发芽的时候,这棵枫树突然没有发出芽来,有气无力地在顶端冒出几片小叶。请了三位树医,各有不同的诊断。一位说是当年造房子打地基伤了树根,一位说是草地施肥杀莠使它中了毒,一位说是感染了无名的疾病。有一点三位完全同意:树已得了不治之症。处理善后问题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枫树恐难久立,在风雪怒号之中会訇然仆地。邻居测量形势,所受威胁最大。于是三家比价,以250元成交,立即伐木。言明在先,只管锯成短橛,不管运走。木橛的最大圆周是八英尺有余,直径约两英尺半。唯一用途是当柴烧,分期予以火化。可是斧劈成柴,那工程不小,怕只好出资请人把它们一块块地运走了。
⑦现在我的窗前没有东西遮望眼,一片空虚。十年树木,只能略具规模,像这棵枫树之枝叶扶疏,如张巨盖,至少是百年以上之物。然而大千世界,一切皆是无常,一棵树又岂是例外?“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原文有删改)
请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骆驼

梁实秋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以前常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盼,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值得看的便是那两只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地生出优越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过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跟头,觉得有趣。我之看得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真可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喘。(1)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的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此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的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2)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焦?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3)骆驼不仅是在炎热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愚蠢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上500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有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以制造出来水。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喜欢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注)梁实秋,中国现代著名作家。1949年从大陆到台湾,70年代移居美国西亚图,80岁时怀着深深的遗憾重返台湾。

【小题1】为什么作者认为“那两只骆驼”‘“值得看”?
【小题2】文末说“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对骆驼的遭遇,句中流露出怎样的情感?试简要说出其中的两种。
【小题3】作品借物抒怀。联系全文主旨,请概述出作者在文中三个划线句句子中所寄寓的情怀。
【小题4】下列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第二段描写动物园中的骆驼,第三段描写儿时所见的骆驼,作品通过这一对比描写,突出了“不能不惊异”的感受。
B.作品对骆驼的遭遇作了大量的描写,这些描写都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寓主观色彩于客观描写中,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C.作品中的骆驼,可以看成是作者的自况。作者将情感倾注于“骆驼”这一形象,并通过对其遭遇的描述,抒写了自己的人生体验。
D.作品的感情富于变化:先是对动物园里骆驼遭遇的同情,继而是对家乡骆驼的温驯的惊异,最后是对北方大陆骆驼的命运的释然。
E.作品的文字平实,但在平实的字里行间,却流淌着一股源于作者对人生经历的深沉思考而产生的充满悲壮色彩的情感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