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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 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 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摆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 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 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 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华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赐予。”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林语堂,作于1941年)
【小题1】文中说“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在林语堂的笔下,秋天的成熟表现在哪先方面?由秋的意味作者展开了哪些丰富的联想?
【小题3】本文标题为“秋天的况味”,请根据文章内容分析“况味”的具体含义。
【小题4】下列说法,符合文义的两项是
A.只有在抽烟时,作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秋天的况味。
B.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C.因为作者所处环境与心绪特别,他对秋的感受就与传统诗文不一样了。
D.二八佳人之所以不及半老徐娘,是因为他们识见偏狭。
E. 文章在构思上一反传统的思维定势,赋予了秋天以一种新的成熟的意味,这不仅拓宽了本文的思路,而且带给了读者新奇感。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14 1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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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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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生活的崇尚
林语堂
①中国人之爱悠闲,有着很多交织着的原因。这种爱悠闲的性情是由于酷爱人生而产生,并受了历代浪漫文学潜流的激荡,最后又由一种人生哲学——大体上可称它为道家哲学——承认它为合理近情的态度。中国人能囫囵地接受这种道家的人生观,可见他们的血液中原有着道家哲学的种子。
②有一点我们须先行加以澄清,这种消闲的浪漫崇尚,绝对不是我们一般想象中的那些有产阶级者的享受。我们要明了,这种悠闲生活是穷愁潦倒的文士所崇尚的,他们中有的是生性喜爱悠闲的生活,有的是不得不如此。所谓“盛名多累,隐逸多适”,那些应试落第的人对这种话是很听得进的;还有什么“晚食可以当肉”这一类的俗语,养不起家的人可以此解嘲。
③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很多。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有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正如梭罗在《瓦尔登湖》里所说的,要享受悠闲的生活,所费是不多的。
④这样说来,这种消闲的浪漫崇尚,我以为根本是平民化的。
⑤笼统来说,中国的浪漫主义者都具有锐敏的感觉和爱好漂泊的天性,虽然在物质生活上穷苦,但情感却很丰富。在中国,悠闲生活并不是富有者、有权势者和成功者独有的权利,而是那种高尚自负的心情的产物,这种高尚自负的心情极像那种西方的流浪者的尊严的观念,这种流浪者骄傲自负到不肯去请教人家,自立到不愿意工作,聪明到不把周遭的世界看得太认真。这种样子的心情是由一种超脱俗世的意识而产生,并和这种意识自然地联系着的;也可说是由那种看透人生的野心、愚蠢和名利的诱惑而产生的。那个把他的人格看得比事业的成就来得重大,把他的灵魂看得比名利更紧要的高尚自负的学者,大家都认为他是中国文学上最崇高的理想。他显然是一个极简朴地去过生活,而且鄙视世欲功名的人。
⑥这种悠闲的生活,也必须要有一种恬静的心地和乐天旷达的观念,以及一个能尽情玩赏大自然的胸怀方能享受。诗人及学者常常因此自题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别号,如江湖客(杜甫)、东坡居士(苏轼)、烟湖散人、襟霞阁老人等。有钱的人不一定能真正领略悠闲生活的乐趣,那些轻视钱财的人才真正懂得此中的乐趣。
⑦如果一个人真的要享受人生,人生是尽够他享受的。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且无聊。有人说老子是嫉恶人生的,这话绝对不对,我认为老子之所以要鄙弃俗世生活,正因为他太爱人生,不愿使生活变成“为生活而生活”。
⑧一个热爱人生的人,对于他应享受的那些快乐的时光,一定爱惜非常,然而同时却又须保持流浪汉特有的那种尊严和傲慢。甚至他的垂钓时间也和他的办公时间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他对于别人在高尔夫球总会中同他谈论股票的市况,一定会像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受到人家骚扰那样觉得厌恶。
(选自《生活的艺术》,有删改)
请简要归纳文章第⑤段的论述层次。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东坡居士

林语堂

在元丰三年(一O八O年)正月初一,苏东坡已和长子迈离开京都,启程前往幽居之地黄州。在等待家眷之时,苏东坡暂时住在定惠院,这个小寺院坐落在林木茂密的山坡上,离江边还有一段路。他和僧人一同吃饭,午饭与晚饭后,总是在一棵山楂树下散步,关于这种情形,他写了些极其可爱的诗。在雨天,东坡睡到很迟才起床,快近黄昏时,散步很久,在起伏不平的东山麓漫游,在庙宇、私人庭园、树荫掩蔽的溪流等处,探胜寻幽。

苏东坡幸而死里逃生,至少是个惊心动魄的经验,他开始深思人生的意义。在六月他写的别弟诗里,他说他的生命犹如爬在旋转中的磨盘上的蝼蚁,又如旋风中的羽毛。他开始沉思自己的个性,而考虑如何才能得到心情的真正安宁。他转向了宗教。在他写的《安国寺记》里他说:二月至黄舍……得城南精舍,曰安国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榭。间一二日辄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净,染污自落;表里倚然,无所附丽。私窃乐之……与他宗教思想相反的一股力量,就是深藏他内心的儒家思想。他的儒家思想,似乎又把他拖往了另一个方向。诚然,人可以在宗教之中寻取到安静,但是,倘若佛教思想正确,而人生只是一种幻觉,人应当完全把社会弃置不顾,这样人类就非灭绝不可,那一切都空空如也才好呢!所以,在佛教要达到精神的空虚和无我的精神存在,就要完全摆脱个人的牵挂,而儒家是抱现实的思想,要对人类尽其职责义务,于是两种思想之间便有冲突。所谓解脱一事,只不过是在获得了精神上的和谐之后,使基层的人性附属于高层的人性,听其支配而已。

一个人若能凭理性上的克己功夫获得此种精神上的和谐,他就不需完全离开社会才能获得解脱了。

在苏东坡写给朋友的两封信里,他吐露了肺腑之言。一封是给至交李常的。李常曾写诗去安慰他,但是李常的诗太感伤,苏东坡不以为然,写信回答他。信上说:“何乃耶?仆本以铁石心肠待公。吾侪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髓,直须谈笑生死之际,若见仆困穷使相怜,则与不学道者,大不相远矣……虽怀坎懔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一切付与造物。非兄仆岂发此?看讫便火之。不知者以为诟病也。”

家眷到达之后,苏东坡的生活似乎安定下来,不过等他的钱用完之后,日子要如何过,他还没想到。他的两个小儿子迨和过,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岁。由于太守的礼遇,他们还能住在临皋亭,此地后来因苏东坡而得名。此处本是驿亭,官员走水路时,经此可以在此小住。

苏东坡给一个朋友写道:“寓居去江无十步,风涛烟雨,晓夕百变。江南诸山在几席,此幸未始有也。”此地是够美,但是其风景之美,主要还是来自诗人的想象。他对那栋夏天对着大太阳的简陋小房子,情有独钟,别的旅客一旦真看见,就会废然失望的。后来,又在那栋房子一边加了一间书斋给他用,他便吹嘘说,他午睡初醒,忘其置身何处,窗帘拉起,于坐榻之上,可望见水上风帆上下,远望则水空相接,一片苍茫。

临皋亭并不见得是可夸耀的,风光之美一半在其地方,另一半则在观赏风景之人。苏东坡是诗人,能见到、感到别人即便在天堂也见不到感不到的美。他在札记里写道:“东坡居士酒醉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青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当是时,若有思而无所思,以受万物之备。惭愧,惭愧。”由临皋苏东坡可以望长江对岸武昌的山色之美。他有时芒鞋竹杖而出,雇一小舟,与渔樵为伍,消磨一日的时光。

在元丰四年(-O八一年),苏东坡真正务农了。他开始在东坡一片田地里工作,自称“东坡居士”。他过去原想弃官为农,没料到在这种情形之下被迫而成了农夫。在他那《东坡八首》前面的小序中说:“余至黄二年,日以困匮,故人马正卿哀予乏食,于郡中请故营地数十亩,使得躬耕其中。地既久荒,为茨棘瓦砾之场,而岁又大旱,垦辟之劳,筋力殆尽。释耒而叹,乃作是诗,自愍其勤。庶几来岁之入,以忘其劳焉。”

苏东坡现在衣食足堪自给,心满意足。他今日之使我们感到亲切自然之处,是那一片仁爱心。当年在他所住地区溺死初生婴儿的野蛮风俗,最使他痛心。他给武昌太守写过一封信,太有价值,并不是因为文辞好,而是内容好。英国十八世纪作家斯威夫特曾向贵族推荐婴儿肉为美味,并说此举为大举杀害婴儿的有力计策,即便是当讽刺话来说,我常常纳闷儿他何以竟说得出口?斯威夫特是当笑话说的,但是这种恶劣玩笑,是苏东坡所不能领略的。

苏东坡从本地一个读书人口中刚一听到这杀婴恶俗,他立刻提笔给本地太守写了一封信,请朋友带信亲身去见太守。

苏东坡自己成立了一个救儿会,请心肠慈悲为人正直的邻居读书人古某担任会长。救儿会向富人捐钱,请每年捐助十缗,多捐随意,用此钱买米,买布,买棉被。古某掌管此钱,安国寺一个和尚当会计,主管账目。这些人到各乡村调查贫苦的孕妇,她们若应允养育婴儿,则赠予金钱、食物、衣裳。苏东坡说,如果一年能救一百个婴儿,该是心头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缗钱。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

(摘编白张振玉译《苏东坡传》)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苏轼的别弟诗中关于磨盘上的蝼蚁与旋风中的羽毛的比喻,表现了苏轼受宗教影响之后随天安命、顺其自然的人生状态。
B.劫后余生的苏轼,一方面追求心灵的真正安宁,一方面又放不下身上肩负的道义责任,陷入矛盾思想之中的他不断寻求精神的解脱之道。
C.苏轼在给李常的信中表示,他虽遭遇困厄但绝不摒弃道理与忠义,但凡有尊主利民之事,依然会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奋力为之。
D.蛰居在临皋的苏轼一边沉浸于美丽风景,一边亲自参加劳动,开启了农夫生涯,他在《东坡八首》的小序中表示,他深切地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小题2】从文中看,苏轼具有怎样的人格魅力?结合文本加以概括。
【小题3】本文多处引用苏轼本人的文字,这种写法有哪些好处?

同类题3

阅读《动人的北平》片段,完成下面小题。
①北平好像是一个魁梧的老人,具有一种老成的品格。一个城市与人相似,各有不同的品格,有的卑污狭隘,好奇多疑;有的宽怀大量,豪爽达观。北平是豪爽的,北平是宽大的。它包容着新旧两派,但它本身并不稍为之动摇。
②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与着木履的东北老妪并肩而行,北平却不理这回事.胡须苍白的画家,住在大学生公寓的对面,北平也不理这回事.新式汽车与洋车、驴车媲美,北平也不理这回事。
③在高拿的北京饭店后面,一条小路上的人过着一千年来未变的生活,谁去理那回事?离协和医院一箭之地,有些旧式的古玩铺,古玩商人抽着水烟袋,仍然沿用旧法去营业,谁去理那回事?穿衣尽可随便,吃饭任择餐馆,随意乐其所好,畅情欣赏美善——谁来理你?
④北平又像是一株古木老树,根脉深入地中,藉之得畅茂。在它的树荫下与枝躯上寄生的,有数百万的昆虫。这些昆虫如何能知道树的大小,如何生长根,在地下有多深,还有在别枝上寄生的是什么昆虫?一个北平居民如何能形容老大的北平呢?
【小题1】选文第①段写了北平的什么特点?它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2】选文第②段反复说北平“不理这回事”,选文第③段反复说“谁去理那回事”,这样说的目的是什么?
【小题3】画线句子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
【小题4】赏析选文第④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