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在记者采访的学校中,每个学校都按要求开齐了书法课,学生的接受度很好。 北京市黑芝麻胡同小学校长吴健表示,在他们学校,书法课是孩子们真心喜爱的课程。

上书法课的时候是喜欢的,但是内心依然觉得它没有用,这是一些家长的心态。 家长刘女士说出了她的心声:“如果孩子能提前做完作业,我是愿意让他练习书法的。”

对于家长的看法,南昌师范附小校长易艳丹说:“ 孩子们能写好字,为传统文化感到自豪, 在点滴之间培养家国情怀,这一课是一定不能少的。 同时,孩子的成长是其综合素质的体现,不应该是一张试卷、主课成绩所能代表的。 我们的建议是根据学生学力的情况分层布置作业,避免一些学生重复抄写。” 分层作业已经在不少学校开始推广,在广州执信中学,初一学生李伊尹告诉记者,她有十余种个人爱好,芭蕾、中国舞、爵士舞、电吉他等等,因为分层作业,让她可以留出时间发展个人兴趣。

中国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对于书法教育来说,解决评价体系的问题也至关重要:“当前主要的评价还集中在整齐划一的分数坪价上,像是书法、音乐、美术等课程面临的情况大体类似。”

(选自姚晓丹《中小学书法课为何处境尴尬》,《 光明日报》2018年07月28 日)

材料二

2013年1月,教育部颁布《 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根据《纲要》的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要“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一方面属于书法教育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可以真正与语文课中的汉字教育形成互补。

目前,中小学书法教育是由纯粹的“无”到较为健全的“有”的工程。 基于此,自 2014 年以来,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与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携手展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新探索。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书法教师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在广泛参考各种书法教材的基础上商讨这一节课该教什么,下一节课又教什么,或者三年级应教什么,五年级又应该教什么,又逐渐过渡到对用笔、结字基本原理的讨论,其目的则是深入探究汉字书写训练的整个体系,理清内部各要素的逻辑关系,甚至形成基本的训练步骤。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科学性,真正方便教材的编写和教师的培训,真正有利于制定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各种规范文件。

(选自孙学峰《求解书法教育新模式》,《光明日报》2018年7月28日)

材料三

近日,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国文字博物馆等联合主办的“2018首届‘米芾杯’国际青少年书法大赛”系列活动在江苏省镇江市举行。

“此次活动弱化了竞技的竞争性,强化了参与性、人文性。所以,这次活动看似一个大赛,其实更是一次综合性的文化活动,有现场书写、评委点评、国学讲座、汉字导读、历史人文景点访学及交流、颁奖等环节和内容,使青少年书法爱好者从以往单一的竞赛中解脱出来,对创造一种全新的书法文化活动,具有示范作用。” 中国书协顾问、清华大学教授言恭达说。

不可否认,青少年书法作品与授课老师关系甚大。书法家李多宽坦言:“这也暴露出青少年书法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即高水平书法教师在各地分布不均。虽然现在很多学校也在增补书法教材,但如何做出正确的引导还有待研究。”李多宽表示,青少年书法赛事的举办更重要的是汉字文化的传播,“比如新西兰的孔子学院,有近3万学生在学习汉语,而且各国对中国书法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当更多的国家与中国交流时,会越来越凸显汉语、汉字对世界的重要性”。

(选自梁腾《竞技不是青少年书法大赛的目的》,《中国文化报》2018年7月27日)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参照《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对“书法进课堂”的要求,记者所采访的学校都按要求开齐了书法课,学生们也是乐于接受书法课程的。
B.目前有不少学校根据学生学力的情况开始推广分层布置作业的做法,这给学生留出了一定的时间发展个人兴趣,该做法值得其他学校借鉴。
C.中小学书法教育应与语文课中的汉字教育形成互补,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通过反复书写实践训练,达到书法教育的目的。
D.青少年书法大赛应强化参与性、人文性,不提倡竞争性,让青少年书法爱好者参与现场书写、评委点评等环节和内容,感受远比竞赛更有意义。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书法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之一,孩子们在练习书法的过程中可以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为传统文化感到自豪,从而培养家国情怀。
B.书法教师坚持集体备课是中小学书法教学由纯粹的“无”到较为健全的“有”的探索工程的重要表现形式,有利于促进书法教育的科学性。
C.中小学书法教育应是一个规范的过程,有着规范的训练步骤与科学的教材体系,目前我国的书法教育尚属空白,有关部门正在努力探索。
D.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中国书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凸显出汉语与汉字的重要性,对此孔子学院的创办与青少年书法赛的举办功不可没。
【小题3】对于如何解决书法进课堂面临的问题,材料提出了哪些方法?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22 06:51:10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的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乏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______
A.付春回到家中不跟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的爹妈打招呼,而爹妈觉知儿子回来了,又是打招呼,又是去做吃的,小说在对比中表达思想感情,启发读者思考。
B.付春的妈为儿子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可以看出付春妈对儿子的爱。付春也灵机一动,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
C.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对亲情的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D.小说以第三人称角度叙事,围绕付春这一核心人物,主要写了他失业回家、返城创业成功、陪建筑老板回家做年三十私房菜三个片段,生活气息浓郁。
【小题2】小说在刻画付春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若在北方,百鸟啼鸣,一定是春天来了。一个漫长的冬季,除了雪花(飘落/坠落)的声音,除了冰河迸裂的声音,苍茫的天地之间是蔓无边际的沉寂。只有春天来临,声音和颜色才如蛰伏的虫儿一样,不知从什么地方都(钻/长)了出来。春天里,人心会如泛青的原野,萌生出各种“花花草草”的念想。近于哀愁的喜悦,风一样扫过心头,本来纯净的心灵便被吹得纷乱如麻,青春啊,人生呀,未来呀……____________,被一支画笔随意涂抹——含苞待放的花朵、双飞的燕子、和暖而明媚的阳光……我起身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幕缠绵的江南烟雨。粉墙黛瓦的房屋、小巧(精致/精制)的苏式院落、碧绿的荷池、长长的回廊……_____________,更显其隽永、幽深。
【小题1】文中加点的词语,字形有错的一项是
A.苍茫 冰河迸裂B.蛰伏   蔓无边际
C.明媚 纷乱如麻D.缠绵   粉墙黛瓦
【小题2】依次选用文中括号里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飘落 长   精制B.坠落 长   精制
C.飘落 钻   精致D.坠落 钻   精致
【小题3】在文中两处横线上依次填入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A.如一幅找不到重心的图画   一应景物恰好被迎面的一树桃花掩映
B.如一幅图画找不到重心   迎面的一树桃花恰好掩映了一应景物
C.如一幅找不到重心的图画   迎面的一树桃花恰好掩映了一应景物
D.如一幅图画找不到重心   一应景物恰好被迎面的一树桃花掩映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老百姓

赵 新

村里人把在国家机关正式上班的人叫作公家的人。他就是一个公家的人:市政府上班,名张亦然,男性,35岁,举止文雅,某某局办公室主任。

过了中秋节,草木上有了一层霜雪的时候,张亦然到郊县下乡。办完公事开着车往回走,张亦然看见了大路旁边红了叶子的柿子树,红了叶子的柿子树上挂着密密麻麻的大柿子,那柿子就像灯笼一样,红得耀眼,红得透明,红得热烈。正是傍晚时刻,夕阳西下,山野苍茫,那一棵又一棵的柿子树就是一团团烈火,就是一簇簇落霞。

心里一激动,张亦然就把轿车靠路边儿停了下来。张亦然是个喜欢吃柿子的人,张亦然的夫人是个非常喜欢吃柿子的女人,张亦然12岁的女儿是个特别喜欢吃柿子的孩子。他们一家三口,脾气秉性各不相同,但都喜欢吃硬柿子、脆柿子。

下了车,立在田埂上看了看,前边的村庄炊烟缕缕,朦朦胧胧,有饭香时隐时现地飘过。张亦然感到很有诗意,也感到很是奇怪:这么繁茂的一大片丰收的柿子树,怎么没有看护人员呢?

张亦然笑了,抬手在树上摘了三个柿子,心里说:“够了,我们家一人一个,拿回去尝尝新鲜,意思到就行了,切不可‘人心不足蛇吞象’,摘了一个又一个。”张亦然走了几步又返了回来,又从树上摘了三个:啊,我反正是来了,反正是摘了,那就好事成双,一个人吃两个吧!

这一次他拔腿要走时,背后响起一声怒喝:“站住!你为什么偷我的柿子?”

张亦然浑身一颤!回头一看,一位老汉从柿子树后面转了出来。老汉中等个头,黑红面孔,身板硬朗,60岁左右。在一片落霞里,手里握着的镰刀寒光闪闪,给人冷飕飕的感觉。

张亦然立在那里,低头说:“大叔,您好。我错了,我不该摘您的柿子。”

老汉走到张亦然跟前:“光天化日,你那是摘吗?你重说!” 张亦然血红了一张脸:“老人家,是偷,是偷。”

老汉不依不饶:“你说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呢?无非是拿出一些钱,赔偿人家的损失罢了。张亦然很虔诚地问:“大叔,您说吧,您要多少钱我给您多少钱!”

老汉从头到脚把他大量了一番,然后问他:“你能给多少钱?”

张亦然没有说话,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一伸手递到了老汉面前,他想早些回去。

老汉斜斜地看了张亦然一眼,啐了一口唾沫说:“你很有钱是不是?你太小看人了,我几个柿子能值那么多钱?你这不是侮辱我吗?”

张亦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赶紧把那张100的换成50的。

老汉把张亦然的手推回去:“多,多,多!”

张亦然又换成20的。

老汉把脚一跺:“多,还是多!”

张亦然真的迷惑了。他说:“大叔,我还急着赶路呢。求求您,您老人家高抬贵手!”

老汉缓和了口气,很认真地问他:“看你也是一个公家的人,你说这世界上只有钱才能解决问题吗?”

张亦然马上回答:“当然不是。还有政策,还有章程,还有纪律,还有思想觉悟,还有真诚和友谊,还有人格和品质……”

他把那六个柿子掏出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老汉面前。

老汉说:“还有规矩,还有教训,还有良心!同志,你给我5块钱算了,5块也不少啊!”

张亦然把一张10元的钞票塞到老汉手里,说自己身上再也没有比这小的零钱了。

老汉说:“你一位国家干部,为什么要在野地里摘人家的柿子呢?”

张亦然很难堪,很羞臊。他眨了眨眼睛,低下头回答:“大叔,我老娘已经上了年纪,她非常喜欢吃新鲜柿子,作为她的儿子,我……”

老汉挥了挥手:“明白了,你走吧。同志,我想搭你的车回家,到前边那个村你给我停一下,行吗?”

张亦然拍手欢迎:“大叔,那太好了,您收拾收拾,就来上车吧。”

想了想,张亦然又问了一句话:“老人家,您挺好,您是村干部吗?”

老汉摇了摇头:“哪呀,我就是一个老百姓,就知道耕种锄耪收获庄稼!”

太阳已经落山了,山野一片烟霭,一片朦胧。老汉坐上张亦然的车之前,张亦然足足等了他15分钟。

第二天张亦然上班时突然发现他的车里有个鼓鼓囊囊的书包,书包里塞满了红得透亮的柿子。张亦然倒出来数了数,一共18个。还倒出来一张10元的钞票。

张亦然沉默了,心里却波涛滚滚:这柿子是给老娘吃的吗?可老娘远在乡下,有千里之遥。这柿子不给老娘吃吗?可那话是他亲口说出来的……

张亦然拿出那张钞票看了又看,倏忽之间,闻到了一股汗腥。

(选自《百花园》,2019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标题“一个老百姓”与人物身份“国家干部”暗含比较之意,以一个国家干部的不当行为,突出一个普通百姓的品质之正。
B.小说中的张亦然是国家干部,开头对其身份、外貌与举止特点的介绍,为后文他偷柿子被抓后主动提出赔钱的认错态度及羞愧心理作铺垫。
C.小说叙述张亦然和他的妻子、女儿、老娘都喜欢吃柿子的内容,说明了张亦然偷摘老百姓柿子的原因,使情节更加符合情理。
D.小说多处运用语言和心理描写,其中张亦然与老汉的对话,揭示了两个人的性格特点,还使故事情节在两人的对话中推进。
【小题2】结合文本,赏析文中划线句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张亦然,有人认为是“老汉”,你同意哪一种观点?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下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
“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
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
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10月16日)
【小题1】门罗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她的作品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2】门罗成功的秘诀有哪些?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门罗为什么说“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本文第⑬—⑱段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