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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后面题目。

芦草之思  王巨才

那时秋风渐紧,霜叶飞红,忽然就想起了家乡的芦草。

芦草,即芦苇,亦称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古诗词中经常提到它,足见在骚人墨客心目间,它也算一道颇堪赏读的风景。镜头里、画面上、诗词文章中,只要有了那么几束临风摇曳的花穗,立马便活泛、生动、爽朗、辽远起来。但在家乡人眼里,它不过是普通的茅蓬野蒿,不需费工费时,又能提供生活的不时之需,故称之为“草”,这并无轻忽的意思,反而多了几分亲近。

去年冬天,我得了一种俗称“打嗝”的毛病,虽无关紧要,却顽缠,麻烦,闹得食不甘味,寝不安枕。为此想过不少法子——憋气深呼吸,大口吞咽热水,筷头轻触咽喉诱使作呕等,逐一试过,都不管用。去医院就诊,说是腹腔横膈肌痉挛所致,用过一些药,也没明显效果。恰在那时,老家有人打电话过来,没讲几句便听出蹊跷,说,是打嗝啊,告诉你个偏方,准行。也是病急乱投医吧,将信将疑照记下来:芦根、柿蒂、竹茹各10克,丁香6克。到中药房,坐堂医生看了,说治呃逆吧,可以试试。不想这一试,也就十来副汤药,那饿鬼般纠缠不休的病魔竟然真就被制服了。民间偏方中,芦根是治疗许多杂症不可缺少的一味草药,虽不值钱,却在缺医少药的年代医人无数,应算一大功德。

芦草每年四月发育新枝,端午前后,正是叶片舒展、生长旺盛的时候,乡下人会把芦叶采摘下来,束成小把,拿到城里头换钱。过端午包粽子,是老家瓦窑堡家家看重的节庆之一,我家人多费事,端午的头天就得开始准备,要把软米(糜子)、大枣、芦叶、马莲条分别盛到瓦盆里泡好。第二天一大早,母亲便端一小凳,坐在这些水淋淋的盆具间,像一位老道的艺术家,开始了熟练的操作。包粽子说难不难,但真要把它包得大头尖尾、见棱见角——按母亲的说法要“俊模俊样”——也不容易。因芦叶窄,母亲一般视叶片宽度将两片或三片叶子叠平整,先用左手拇指压在掌心,再用右手自如地卷成漏斗状,并依次充入软米、大枣,然后把“漏斗”上部预留的叶子折回来包裹严实,同时迅速用马莲条缠绕捆好。这期间,左手是无法动作的,全靠右手和牙齿的灵巧配合。我试过几次,不是漏米,就是散架。母亲说,你们要都会,早不要我了。母亲做的粽子个儿大,每个有二两重,味道清香,冷热可食,冷吃比热吃更好,爽口,筋道。现在商店买来的粽子,无论“稻香村”的还是“宫颐府”的,精致是精致,但无论如何也找不出记忆深处的那种口感这常让我想到千年以前在洛阳为官的吴中张翰因“莼鲈之思”而怅然若失的慨叹。

深秋季节,芦草成熟,寒风过后,芦叶尽落,此时也正是农闲时间,勤快的庄户人便把野地里的芦秆收割回来,破成篾子,或自己动手,或请专门的篾匠编织成炕席,除自家用外,还扛到集市出售。这编席子也算得上个技术活,不是谁都干得了的。心灵手巧的,编出的席子平整细密,色泽光洁,手艺不好的,做出的活粗粗糙糙,松紧不一,两者价钱相差很远。那时的瓦窑堡无论城乡,家家住窑洞,户户有炕,席子是少不了的。城里人过年,即使光景差些的,也要刷窑洞,换窗纸,买年画,贴对联,到年三十,生熟茶饭料理就绪,就换上新买的炕席,满窑洞顿时给衬托得豁亮起来,人们的心情自然也振奋了好多。正因此,年节的农贸市场上,席子成了抢手货。城门外的河滩上,看成色的,量尺寸的,谈价钱的,人来人往,煞是热闹。农民由此有了一笔额外收入,一年的油盐钱和孩子的学费有了着落。

陕北人生性达观,日子苦焦,但苦中作乐的文娱生活是不能少的。通常的娱乐方式除了唱曲子、听古朝、闹秧歌之外,每到农闲时节逢集赶会时,还会有自乐性质的“道情”班子哄场助兴。每个班子八九人,都是地地道道喜欢热闹而又有一定文艺特长的农民。演出时不化妆,以说唱为主,同一表演者可扮演不同角色,却也能把剧情演绎得跌宕有致、声情并茂。乐器道具因陋就简,一块头帕代表小姐,一柄扇子就是秀才,锣锣鼓鼓,三弦胡琴,都是自制的。其中有一种叫作“管子”的乐器,就是用苇秆做成的。管子类似洞箫,长短只有一尺,也是七孔,另按顶端的一个“咪子”,便可随剧情变化吹奏出或雄浑激越或悠扬委婉的不同曲调。这管子音色清亮,传声远,在整个乐队中起引领作用,山背后、沟道里的行人,听见管子的声音就知道有道情演出。

芦草生命力强,耐瘠薄,但性喜阴湿,在干旱的陕北高原也只有山坡背阴处和沟底河湾里才偶一可见。那些零零散散生长于荒山野地的芦草,虽不入大师法眼,在杜甫、范仲淹写于陕北的《羌村三首》和《渔家傲》中也没有留下些许踪影,但却在艰辛岁月里竭尽所能,倾其所有,给家乡父老那么多帮助,那么多便利,也为我寂寞的童年生活增添了那么多乐趣,我是应该写写它的。我对它情有独钟,常常感念它,一如感念那些普普通通老实厚道的父老乡亲。

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过,人是会思想的芦草。

但不是每一个会思想的人都有芦草的飒爽、慷慨。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一段虽然简短,却充满诗意,直接点明了写作对象——家乡的芦草,也引出了下文“芦草,即芦苇”的介绍。
B.文中作者写自己得了一种“打嗝”的毛病,是为了引出关于用芦根治病的描写,从而突出芦草的价值。
C.文章第四段运用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对母亲端午节包粽子进行了详细描写,突出了母亲的勤劳,也增添了文章的趣味性。
D.“人是会思想的芦草”,作者在文末引用了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过的这句话,由对芦草的赞美过渡到对人的赞美。
E. 作者对家乡的芦草情有独钟,因为芦草在艰辛岁月里给作者家乡的父老乡亲提供了很多帮助,也让作者的童年生活变得充满乐趣。
【小题2】四至七段中,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芦草的?请简要概括。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篇散文主题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24 1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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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院士缅怀“三士科学家”罗沛霖
“罗老病重期间还牵挂着《中国科学技术专家传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卷的编写情况,现在这部分已经编撰完毕即将付梓,可惜他没有机会看到了,真是莫大的遗憾。”对于罗沛霖去世,数字通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佑寿难掩悲伤。
今天上午,两院资深院士、著名电子学与信息学家罗沛霖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举行。11天前,罗沛霖因病在北京逝世,走完了98年的人生旅途。
罗沛霖被誉为“红色科学家”。早在1938年3月,他就秘密奔赴延安,进入中央军委三局,创建了延安通信材料厂,同时还担任延安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教师,为抗日前线培养通信人才。
解放战争胜利前夕,罗沛霖应组织要求,前往美国留学,准备为新中国建设服务。1948年9月,在好友钱学森的推荐下,罗沛霖正式进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学习。
“党派我来留学,要对得起党”的信念让35岁的罗沛霖坚定了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的决心,他只用23个月便完成了课程和论文,直接获得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学位。
在努力完成学业之外,罗沛霖还从事着另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据我所知,罗沛霖一直与当时的留美科技人员协会保持密切联系,这个协会主要工作之一便是动员留美人员回国建设新中国。他是这个协会加州理工学院支会的负责人。”郑哲敏回忆说。在罗沛霖等人的影响和支持下,1950年,庄逢甘、郑哲敏、鲍文奎等一大批知名留美科研人员集中回国,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中国建设事业。
1950年罗沛霖回到北京。1951-1953年,他两度独自赴民主德国考察谈判,负责组建我国第一个大型综合电子元件联合工厂——华北无线电器材厂,并出任该厂总工程师兼第一副厂长,为我国电子工业的自力更生发展和电子设备生产配套打下基础。
1956年一个重大任务落在了罗沛霖的肩上。他被抽出参与讨论并制订《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的工作。这是新中国建立后由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第一个科技发展规划。规划工作由周恩来总理直接领导,副总理陈毅、李富春、聂荣臻主持。
1958年,吴佑寿曾在中科院电子所研制“超远程雷达”。他回忆说,“罗老学术造诣深、见多识广,给大家介绍微弱信号检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并结合实际提出采用‘门波积累’来解决问题,对大家很有启发。”
1994年6月,中国工程院正式成立,罗沛霖是倡议人之一。实际上,退休后的罗沛霖一刻都没有闲下来,仍然坚持学习和研究,除了致力于软科学研究之外,还参与了大量科普丛书出版工作,热衷于电子科技人才培养。
“罗老为人正直,敢于直言。由于知识渊博,他的意见往往具有战略性。”中国工程院院士师昌绪表示,“他的逝世是我国科技界的一个重大损失,他身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摘编自王飞、李大庆《院士缅怀“三士科学家”罗沛霖》)
【相关链接】
①就资历而言他可谓是“三八式干部”(指抗日干部——编者注);从学历上讲他曾留洋获得过博士学位;而论学术成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双院士“头衔”便足以说明一切。更有人把他称作“三士科学家”——战士、博士、院士……(节选自尹传红、骆玫《“三士”科学家罗沛霖》)
②“如果一生生活呈波浪形,并不是一往直前,只要一旦改弦更张,努力奋进,还是可以有所贡献的。最理想的当然还是早日认清方向而持之以恒,取得成就。”罗沛霖跨两个世纪的人生阅历与经验总结,或许正是现在的年轻人所须借鉴的。(节选自李琪《笑容风雨 乐思得失——走近罗沛霖院士》)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
A.文章结构清晰,分别从资历、学历和学术成就的角度,高度概括了传主作为“三士(战士、博士、院士)科学家”的一生。
B.第一段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佑寿对罗沛霖院士的缅怀入题,照应标题,又以“莫大遗憾”设置悬念,自然引出下文。
C.本文运用倒叙手法,从传主的去世写起,追述传主的生平事迹,介绍了传主在中国革命、电子工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就。
D.罗沛霖以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与经验告诫青年人,当生活不顺利时,只要改变方向,努力奋进,持之以恒,就会取得成就。
【小题2】本文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罗沛霖院士能够取得巨大成就,其原因有哪些?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2

(二)阅读文章,完成各题。
犁杖:最后的方舟
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
犁杖靠在墙角,土墙剥落的泥土,覆盖在它刺槐木的把手上。那些木质的纹理,那是被父亲粗糙的大手抚摸过无数次的纹理,此时,都湮灭在无声而落寞的尘埃里。铁铸的犁铧,有一半湮没在庄稼院的泥土里。曾经的光彩不再,曾经的锋利亦不再:只看见被雨水侵蚀的铁锈,斑驳一地。
犁杖也有年轻的时候,犁杖年轻时和父亲一样讷言有力。父亲牵出他心爱的老牛,只一个眼神,老牛便稳稳站在犁杖的前面。有时候,默契就是这样一种无言的情义,岁月不会给你什么,但会给你挚友般的信任与友情。时光带不走什么,但会让你深深懂得彼此的感念。即使不用言说,对方也会心领神会。再没有如此稳重地行走了,老牛的蹄夹走过万物苏醒的大地,留下一枚枚泥土的印章。不需要褒奖,田野上拔节生长的庄稼就是最好的馈赠;不需要催促,一步一个脚印的乡村,从来就这样稳稳前行。你见过波浪连天的海吗?一头老牛所驾驭的乡村世界,就是一艘通向黎明的方舟。云开了,雾散了,飞鸟翱翔在天空,田野上奔跑着羚羊和驯鹿。所有的生灵沐浴在大地的恩泽中。
打犁杖的六爷,是村里最好的木匠。单是木匠活的选材,六爷都会在一根木头前静默良久。梧桐树,轻便而空灵,可以打造女子的妆奁。一口梧桐木的木箱,历经百年,依然保持原有的形状,敲上去,铿铿有音,仿佛能听见焦尾桐琴的清音。一株历经沧桑与坎坷的苦楝树,一生养育了无数可爱的麻雀精灵。它们喜欢在树枝间穿梭,它们喜欢苦楝树上金黄的果实,它们执拗地把乡村当作可以托付前世今生的家园,叫醒黎明,唤醒炊烟,为寂寞平添一缕清澈的音符。这株已有五十年树龄的刺槐树,还是父亲在小时候,牵着祖父的衣角,栽种在庄稼院里的。洒落过槐花沁人心脾的清香,蓊郁过遮天蔽日的阴凉。终于有一天,父亲狠狠心,将刺槐树放倒。轰然倒塌的瞬间,一副上好的犁杖,已在父亲的脑海中现了雏形。多么圆润的把手,多么沉实有力的杖柄,每当父亲坐在田埂上,轻抚一把犁杖时,就好像在轻抚情人的脸颊。
跟犁杖“相依为命”的犁铧,那肯定是块上好的铸铁。你能看出打铁人在铸造时专注的表情。淬火,煅烧,锤打,在千百万次的叮当声中,唤来一面犁铧上隐隐的青锋。犁铧不需要尖锐,太过尖利的锋芒会触痛大地的肌肤;犁铧不需要冷漠,太冷漠的表情,会冻结春华秋实的热情。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父亲在面对一面犁铧时的神情是缄默的,在缄默的表情之下,父亲在如镜的反光中,看见自己与泥土相亲相守的一生。
学吧,学会像一头牛那样,沉着而坚忍,才能开垦出水草丰美的生态家园。
学吧,学会像父亲一样讷言而温情,才能深入泥土的精髓,一次次耕耘,一次次收获,度完这辛苦但充实的一生。
学吧,学一架犁杖,它的沉默就是最好的表达,它的表达便是秋日田野上沉甸甸的谷穗。
我深深记得那样一个暖暖的黄昏。家园的落日挂在玫瑰色的穹顶。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无疑,我的双手在颤抖,当刺槐木的把手握在掌心,我能感知到来自泥土深处大地的心跳。我知道,那天的老牛不是由我来驾驭,而是一头阅尽人间春秋的老牛,在牵引我走向远方的路;那天的犁杖也是隐忍而屈从的,它知道每个乡间的后生就是这样生涩地一路走来。犁沟是弯曲的,在弯弯曲曲的犁沟里,我的身影从此叠印于泥土。从此,无论过了多少年,在深情书写乡村的很多桥段,你都会看见我的名字。
走过就是走过,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无论时空如何转变,在史书的册页里,在永恒的大地上,在某个小小的庄稼院里,一架犁杖选择有尊严地老去,告诉我,不要轻易遗忘故乡和土地。
(选自2012年第3期《文苑》)
注:①犁杖,即犁,一种耕地农具,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犁把和犁铧。古时耕地时,牛在前头牵拉着犁杖,犁杖前沿部分犁铧触地翻土,人在后头扶持着犁把。②犁铧,安装在犁的下端,用来翻土的铁器,略呈三角形。
【小题1】文章开头写道:“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犁杖因什么而寂寞?为什么这寂寞无人能懂?
【小题2】简析画线句子的语言特点。
(1)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
(2)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小题3】文章标题《犁杖:最后的方舟》具有怎样的内涵?在文中起着什么作用?
【小题4】许多曾经美好亲切的事物,如犁杖、蓑笠、炊烟等都在我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在文章结尾段落,作者指出“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请结合上下文并联系现实中“消逝”的现象,探讨作者这个观点的积极意义。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说理之为教化
陈嘉映
①这个世界有理可讲吗?在愤世嫉俗的人嘴里,这个世界是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的确,这个世界并不怎么温良恭俭让,有时会很残酷,我们每个人对此都要心里有数。不过,我们还是忍不住要讲道理。
②平实而论,说理是一种重要的人类活动,近代以来,说理变得愈发重要。科学讨论的兴起,法庭辩论制度的推广,都是突出的体现。现在,连我们带孩子也兴说理。现代政权极重视宣传,其实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了说理的重要性。我们事实上有时通过说理改变他人的看法,赢得支持,我们自己有时也被他人说服,从而修正自己。
③不过,作为改变他人看法的手段,我们仍不可对说理抱有过高的期待。人们有时能被说服,但“说服”不一定全靠纯而又纯的说理,说服往往夹杂着哄骗、纠缠、利诱,甚至暗含威胁。何况,要改变他人的看法,说理不见得是最有效的手段。训练、实地考察、引征权威或大多数人的看法、恳求、纠缠,这些途径若非更加有效,至少同样有效。说理不成,我可以动之以情吧。大多数人读小说、看电影,不读论理文章。一篇《汤姆叔叔的小屋》,一部《猜猜谁来吃晚餐》,改变了很多人的种族歧视态度,被一大篇道理说得改变了态度的人恐怕不多。有社会学家研究人们归信于某种宗教的过程,得出的结论是:归信的首要因素是感情纽带,对陌生人传教则很少成功。此外,还有“不言而教”呢,榜样往往比用道理来说服更具“说服力”。最后,还有宣传、欺骗甚至金钱利诱、武力威胁。
④那么,说理的优势在什么地方呢?比起小说、电影、宣传、利诱,说理是最理性的,因为说理依赖于事实与逻辑的力量。小说可能影响这个人却完全影响不了另一个人,而事实和逻辑有一种强制力,铅比铝重,3×7=21,这些是人人都不得不接受的。
⑤然而,我尝试说服某人,从来不是因为他不承认铅比铝重或不承认3×7=21。我们通常说理,并非严丝合缝地由铁定的事实与无瑕的逻辑组成。说理的依据,必须是争论双方都能够承认和接受的东西。但承认你的理据又怎么样呢?你的理据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理据。你我怀着不同的立场和希望,会选择不同的理据。以色列人要把耶路撒冷据为故土,自能提出强有力的历史依据;阿拉伯人要把以色列人赶出中东,也能列出一整批历史依据。事实纷繁,道理没有数学公式那么清晰,所谓事实和逻辑的力量,很难与能言善辩区分开来。我们的根深蒂固的看法,依赖于众多细微的、难以标明的线索,我们并不因为多一项理据少一项理据就必须改变看法。你滔滔雄辩,说得我哑口无言,可我仍然不愿接受你的看法——这一定是我不理性不讲理吗?你用“逻辑”证明了我的两只手并不真实存在,但若我连我有两只手都不相信了,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逻辑”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呢?
⑥生活世界中的说理从来不具有数学证明的强度。你说服我,是把我此前不接受的结论连到我已经理解的道理上来。我虽然不曾想到这个结论,但它是可理解的。与其说说理的目的在于从智性上使对方臣服,不如说说理旨在创造新的理解途径,你的论证充当了重新组织我的理解的干线。我借助你的论证理解了这个结论,而不是被你的逻辑逼着接受它。
⑦说理不仅不局限于一造说服另一造,甚至也不局限于相互说服。我们须更广泛地把说理理解为一个共同努力获得理解的过程。在这个基本意义上,你尝试加以说服的一方,他自己希求理解,希求真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朱熹解曰:“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庄子视说服的至境为心服,心悦诚服,这不是虚悬过高的标准,而是发说服的真义。
⑧“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句话,就连在“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之后。在一事上说服别人,尚不是说理的目的;说理的目标要更高些:通过在此一事上的说服,让对方获得理解,让对方自己获得理解的能力。说理的目标,若从根本上说,与其说是在此一事上让对方接受自己的看法,不如说是一种心智培育——说理是一种教化。
(有删改)
【小题1】第①段画线的词语“丛林世界”在文中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对第⑤段画线问句的作用分析最正确的一项是(    )。
A.这两个问句能引发读者关于不理性不讲理的思考。
B.这两句话以困惑的语气表明“逻辑”有时行不通。
C.这两个问句表明根深蒂固的看法影响我们的说理。
D.这两句话展现了能言善辩者遇到的不讲理的情况。
【小题3】第④、⑤段都提到“铅比铝重,3×7=21”的例子,请具体分析这一例子是如何证明观点的。
【小题4】下列对“说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与文意相符的一项是(   )。
A.说理就是用滔滔雄辩来说服他人。
B.说理能最有效的改变他人的看法。
C.说理不在于是否能达成一致看法。
D.说理可以用强大的逻辑让人接受。
【小题5】概括本文的论证思路。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各种信息的传递主要靠人力、畜力及烽燧。烽燧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称谓,入韩代被称作烽堠、亭燧,唐、宋称作烽台、烽火台,明代称作烟墩、墩台。它是最古老的通信工具,也是非常重要的军事防御设施。。
国家文物部门已将古代烽燧、戍堡、驿站等划归长城资源,因此可以说西域烽燧是长城的延伸,与长城呼应形成自东向西的防御线,丝绸之路在烽燧的庇佑下得以畅通。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的交通咽喉地带,烽燧遗址遍布全境。据调查,新疆长城资源共有362处,其中烽燧和戍堡占302 座。这些烽燧直接反映和印证了历代中央政府对西域的管辖,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象征,也是领土的直接历史物证,同时也反映出古代西域战略地位的重要性。
西域烽燧呈纵横分布,由东向西,主要分布在丝绸之路重要关口,有的建在地势险要的高山之巅,居高临下;有的建在河口平滩之中,与四周烽燧遥相呼应。因为烽燧所在之处人烟稀少,人为破坏较少,大部分烽燧至今雄姿依旧。今天见到的丝绸之路上最早、保存最完好的烽燧遗址,是始建于西汉宣帝年间的克孜尔尕哈烽燧。它是汉、唐丝绸之路上标志性的军事通讯建筑设施,是汉、唐中央政府在西域设置军政系统和丝绸之路繁荣的见证。
西域烽燧的构造与中原地区的略有差异。中原地区的烽燧一般由砖石垒砌或黄土夯筑而成,而西域烽燧则用土坯筑成,外观一般呈圆锥体或方椎体,高4-10米不等。西域烽燧能留存至今,除了与人为破坏较少、当地干燥的自然环境有关外,还有一点特别值得一提:修建者在土坯层内常常间夹有芨芨草、红柳和胡杨棍等植物,它不是简单的混入泥土,而是呈规则状,每隔二三十厘米泥土,就铺有一层。泥土也不是一般的泥土,而是由黄土、沙砾掺短苇筋制成。这样砌成的烽燧墙体坚固、耐用,大大增强了抗风蚀的能力,与现代建筑中的“钢筋混泥土”技术如出一辙,突显了古人的建筑才能和智慧。如位于乌什县西40公里处的别迭里烽燧,残高7米多,至今保存完好。
众所周知,烽燧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传递敌情。烽火报警的记载,最早始见于《墨子·号令》:“昼则举烽,夜则举火。”意即白天放烟,夜间举火。为了使烟直而不弯,以使远远就能望见,还常以狼粪代替薪草,所以烽烟又别称“狼烟”。“何处吹笳薄暮天,塞垣高乌没狼烟”(杜牧《边上闻笳》),“此处游人堪下泪,更闻终日望狼烟”(顾非熊《出塞即事》)。有人做了测试,倘苦每座烽燧望烽起火所需时间为10分钟,玉门关至楼兰故城烽烟传递约需6小时,而策马在崎岖的古道上行进每小时平均速度为20公里,所需时间约20个小时,烽燧报警要比后者快捷三倍多多,足见烽燧通信之优势。汉代烽燧绵延不绝,从长安西至疏勒,路程约2000公里,烽燧烟火传递速度大约需要30个小时,这与现代邮政发寄、接收时间几乎相等。
随着历史的推移与变迁,烽燧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它是我国古代先民智慧的结晶,也是我国古代独有的军事通讯手段,在中华民族文明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摘编自阮秋荣《漫话西域烽燧》)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古代,由于科技不发达,人力、畜力及烽燧成为人们传递信息的主要手段,其中烽燧还是我国极为重要的军事防御设施。
B.丝绸之路得以畅通,数量众多的烽燧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的西域烽燧大多分布在丝绸之路的重要关口,保护着丝绸之路。
C.西域烽燧的修建者已经掌握了“钢筋混凝土”技术,他们运用这种技术砌成的烽燧墙体坚固、耐用,抗风蚀能力极强。
D.燃烧狼粪升起的烟能够直而不弯,起到更好的报警效果,因而古人常以狼粪代替新草,正因为此,风烟又被称为“狼烟”。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国历代中央政府对西域都行使了管辖权,西域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纵横分布的西域烽燧就是直接的物证。
B.克孜尔尕哈烽燧是至今能见到的丝绸之路上最早、保存最完好的烽燧遗址,它标志着汉、唐国力的强盛,见证了丝绸之路的繁荣。
C.乌什县城西40公里处的别迭里烽燧至今能够基本保存完好,和人为破坏较少、当地干燥的自然环境以及修建者所运用的技术有关。
D.时至今日,体现了我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烽燧已完成了历史使命,但它在中华文明进程中曾经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依然不能被忘却。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烽燧是我国最古老的、独有的通讯工具和非常重要的军事防御设施,它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称呼。
B.在古代,一个地方如果修建了数量众多的烽燧,那么这个地方的战略地位往往非常重要,如西域。
C.“昼则举烽,夜则举火”,这句见于《墨子·号令》中的记载,说明了烽火报警在我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D.和利用其他通讯方式传递敌情相比,烽燧如果没有速度上的优势,那么古人就没有修建烽燧的必要。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1)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2)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加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3)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还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的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4)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但一习惯就好了。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5)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不就是“甘甜之草”吗?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年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6)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他们都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7)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8)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琐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西医,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化学组织,成分复杂而可疑,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信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最昂贵的感冒灵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9)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在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可以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节)
【小题1】对文章的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第三段运用细描手法,通过“瞟”“抓”“称”“添”“减”“包”“扎”等一系列动作,表现了人物娴熟的抓药技艺、细致的工作态度。
B.本文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我”嚼着甘草长大,对甘草有特殊的感情,“我”的姓氏关联着甘草,与甘草有渊源。
C.如同中药的药理,母亲的爱与美德,慰藉“我”的心灵,成为“我”无价的精神财富。
D.甘草具有甜味,是处于那个年代的“我”充实、幸福的写照,作者在对中药铺的回忆中表达了对母亲的真挚感情。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第四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