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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列小题。

细雨探花瑶

不管雨里的山路多湿滑,不管不断有人说“你别把冯先生扯倒”,老后还是紧抓着我的手往山上拉,恨不得一下子把我拉到山顶,拉进那个花团锦簇的瑶乡。这个瑶乡有个可以入诗的名字:花瑶。

花瑶,得名于这个古老的瑶族分支对衣装美的崇尚。然而,隆回县政府为花瑶正式定名却是上世纪末的事。这和老后不无关系。

老后是人们对他的昵称。他本名叫刘启后。一位从摄影家跨越到民间文化保护领域的殉道者。我之所以用“殉道者”,不用“志愿者”这个词儿,是因为志愿多是一时一事,殉道则要付出终生。为了不让被声光化电包围着的现代社会忘掉这个深藏在大山深处的原生态的部落,二十多年来,他从几百里以外的长沙奔波到这里,来来回回已经二百多次,有八九个春节是在瑶寨里度过的,家里存折的钱早叫他折腾光了。也许世人并不知道老后何许人,居住在这虎形山上的六千多花瑶人却都识得这个背着相机、又矮又壮、满头花发的汉族汉子,而且没人把他当做外乡人。花瑶人还知他们的“鸣哇山歌”和“桃花刺绣”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老后是有功之臣,他多年收集到的大量的花瑶民歌和桃花图案浪上了大用场!记得前年,老后跑到天津来找我,提着沉甸甸一书包照片。当时他从包里掏出照片的感觉极是奇异,好像忽然一团团火热而美丽的精灵往外窜。原来照片上全是花瑶。那种闪烁在山野与田间的红黄相间火辣辣的圆帽与缤纷而抢眼的衣衫,还有种种奇风异俗,都是在别的地方绝见不到的。我还注意到一种神秘的“女儿箱”的照片。女儿箱是花瑶妇女收藏自己当年陪嫁的花裙的箱子,花裙则是花瑶女子做姑娘时精心绣制的,针针倾注对爱情灿烂的向往,件件华美无比。它通常秘不示人,只会给自己的人瞧。看来,老后早已是花瑶人真正的知己了。

老后问我:“我拉你是不是太用力了?

我笑道:“其实我比你心还急呢。你来了多少次,我可是头一次来呵。”

这时,音乐声与歌声随着霏霏细雨,忽然从天而降。抬头望去,面前屏降似的山坡上,参天的古树下,站满了头戴火红和金黄相间的圆帽、身穿五彩花裙的花瑶女子。那种异样又神奇的感觉,真像九天仙女忽然在这里下凡了。跟着是山歌、拦门酒,又硬又香的腊肉,混在一大片笑脸中间,热烘烘冲了上来。一时,完全忘了洒在头上脸上的细雨。而此刻老后已经不在前边拉我,而是跑到我身后边推我,他不替我挡酒挡肉,反倒帮着那些花瑶女子拿酒灌我。好像他是瑶家人。

在村口,一个头缠花格布头布的老人倚树而立,这棵树至少得三个人手拉手才能抱过来。树干雄劲挺直,树冠如巨伞,树皮经雨一浇,黑亮似钢。站在树前的老人显然是在迎候我们。他在抽烟,可是雨水已经淋湿了央在他唇缝间的半棵烟卷,烟头熄了火。我忙掏出一支烟敬他。老后对我说:“这老爷子是老村长。大炼钢铁时,上边要到这儿来伐古树。老村长就召集全寨山民,每棵树前站一个人。老村长喊道:‘要砍树就先砍我!’这样,成百上千年的古树便被保了下来。”

古树往往是和古村或古庙一起成长的。它是这些古村寨年龄尊贵的象征。如今这些拔地百尺的大树,益发葱笼和雄劲,好似守护着瑶乡,而这位屹立在树前的老村长不正是这些古树和古寨的守护神吗?我忙掏出打火机,给老人点燃。老人用手挡住火,表示不敢接受。我笑着对他说:“您是我和老后的“师傅’呀!”

他似乎听不大懂我的话。

老后用当地的话说给他听。他笑了,接受我的“点烟”。

待入村中,渐渐天晚,该吃瑶家饭了。花瑶姑娘又来唱着歌劝酒劝吃了。她们的歌真是太好听了。听了这么好听的歌,不叫你喝酒你自己也会喝。千百年来,这些欢乐的歌就是酒的精魂。再看屋里屋外的花瑶姑娘们,全在开心地笑,没人不笑。

所有人都是参与者,没有旁观者,这便是民俗的本质。

老后更是这欢乐的激情的参与者。他又唱歌又喝酒又吃肉。唱歌的声音山响:姑娘们用筷子给他夹的一块块肉都像桃儿那么大,他从不拒绝;一时他酒兴高涨,就差跳到桌上去了。

然而,真正的高潮还是在饭后。天黑下来,小雨住了。在古树下边那块空地——实际是山间一块高高的平台上,燃起篝火,载歌载舞,这便是花瑶对来客表达热情的古老的仪式了。

亲耳听到了他们来自远古的鸣哇山歌了,亲眼瞧见他们鸟飞蝶舞般的咚咚舞、“桃花裙”和“米酒甜”了,还有那天籁般的八音锣鼓。只有在这大山空阔的深谷里,在回荡着竹林气息的湿漉漉的山里,在山民有血有肉的生活中,才领略到他们文化真正的“原生态”。其他都是一种商业表演和文化做秀。人们在秋收后跳起庆丰收的舞蹈时,心中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和驱邪的愿望是舞蹈的灵魂;如把这些搬到大都市的舞台上,原发的舞蹈灵魂没了,一切的动作和表情都不过是做“丰收秀”而已,都只是自己在模仿自己。

今天有两拨人也是第一次来到花瑶的塞子里。他们不是客人,而是隆回一带草根的“文化人”。一拨人是几个来演“七江炭花舞”的老人。他们不过把吊在竹杆端头的一个铁篮子里装满火炭,便舞得火龙翻飞,漫天神奇。这种来自渔猎文明的舞蹈,天下罕见,也只有在隆回才能见到。还有一拨人,多穿绛红衣袍,神情各异,气度不凡。他们是梅山教的巫师,都是老后结交的好友。几天前老后用手机发了短信,说我要来。他们平日人在各地,此时一聚,竟有五十余人。诸师公没有施法,演示那种神灵显现而匪夷莫思的巫术,只表演一些武术和硬软气功,就已显出个个身手不凡,称得上民间的奇人或异人。

花瑶的篝火晚会在深夜中结束。

在我的兴高采烈中,老后却说:“最遗憾的是您还没看到花瑶的婚俗,见识他们‘打泥巴’,用泥巴把媒公从头到脚打成泥人。那种风俗太刺激了,别的任何地方也没有。”

我笑道:“我没看见什么,你夸什么。”

老后说:“我是想叫你看呀。”

我说:“我当然知道。你还想让天下的人都来见识见识花瑶!”

这话叫周围的人大笑。笑声中自然有对老后的赞美。

如果每一种遗产都有一个“老后”这样的人守着它多好!

(取材于冯骥才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在开篇用“花团锦簇”形容瑶乡,一方面因为瑶乡服饰色彩绚丽,另一方面因为它的风俗奇异。
B.文中“鸟飞蝶舞般的咚咚舞”一句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地表现了花瑶舞蹈的轻盈和美丽。
C.文中对“七江炭花舞”的描写,既表现了花瑶乡舞者的高超技艺,也表现了远古时期渔猎文明的神奇。
D.文章按照时间顺序,实写了花瑶的各种民俗文化,写得有声有色,让读者身临其境地感受到花瑶特色。
E. 作者认为保护并发展民俗文化不应做旁观者,在文章结尾发出感慨,引发读者对文化遗产现状的思考。
【小题2】文中写老村长带领全寨山民保护古树一事有何作用?
【小题3】文中作者对老后有不同的称呼,如“殉道者”、“知己”、“瑶家人”等,从这些称呼中可以看出老后是怎样的人?
【小题4】作者亲临花瑶,领略了那里的原生态。请根据文章内容,谈谈花瑶文化的“原生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4-22 08: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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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地铁中的乐手

冯骥才

①倘若到了纽约,想听听音乐,内行的人一准会带你去麦哈顿岛南端那些小咖啡馆。几个黑人,两三件亮闪闪的铜管乐器,一架老掉牙的立式白钢琴,再加上一杯苦味的浓咖啡,就可以领略到地道又醇厚的美国黑人的爵士乐了。

②那么到了巴黎想听听当地特色的音乐呢?更好办,不用任何人做向导,去买张地铁票到里边东南西北地转一转吧!

③只要随着地铁中的人流走起来,便会自然而然进入音乐之中。你走着走着,便感到音乐出现了,并一点点离你愈来愈近。忽然,在一个拐角处,你看见一位乐手在拉琴。这乐手似乎很瘦,脸有些苍白。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因为你被流动的人群裹在中间,很快就会走过去。小提琴如泣如诉的声音在你的身后愈来愈小。不等你识别出这似曾相识的有一点凄凉的旋律出自什么曲目,前边——一个金属般男人的歌声迎面把你笼罩起来。你进了另一个同样动人的音乐空间。

④整个巴黎下边全是地铁,它通往城中任何地方。在这纵横交错的地铁通道中,处处可以碰到乐手和歌手。他们往往在两条或多条通道的交口处,有时也在通道中间。大多时候只是一个人,拉提琴,或吹黑管、萨克斯管、风笛,有的连拉带唱,甚至加上一个鼓,连接上带蓄电池的小喇叭,演奏起来极有气氛。偶尔也会有两个人一起演奏,他们用不同的乐器美妙地搭配着。甚至还有三四个人一组,有说有唱,还有伴奏,够得上一支有声有色的小乐队了。他们通常把琴盒打开放在脚前,有的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过路赶车的人群中,时时会有人一猫腰,把几个法郎放在里边。他们并不一定被演奏的曲子感动了,才掏这几个钱。全巴黎的人都会这样做,以表示对艺术和艺术家的敬重与支持。而且,也别以为这些乐手都是在卖艺乞讨。他们有的是出于对音乐的爱好,为了让公众共享他们演奏的乐曲;有的则是喜欢这种流浪汉式的自由自在的艺术家生活。他们自娱自乐,当然也需要你的理解与帮助。在他们中间有很棒很棒、甚至很杰出的乐手。

⑤一次,我们乘四路车,在夏特莱站准备换乘一路去往拉•德芳斯。在穿过一个低矮的通道时,有一个黑人乐手挎着吉他,边弹边唱。这黑人沙哑的嗓子粗犷( )有力,听起来宛如大漠上的飓风。他的吉他也弹得有滋有味。更绝妙的是,他一只脚踩着一个踏板,敲打着一面弹簧鼓;同时,弹吉他的右手的食指上套着一个铁箍,时不时举起来,“当、当”敲两下脑袋上边一根露在外边的金属水管。歌声,吉他声,鼓声和敲水管清脆悦耳的声音,彼此相配,极有节奏感,新奇而又美妙。他声音的感染力、穿透力和演奏时随手niān 来的创造性,都表现着一个民间乐手和歌手非凡的乐感与才华。

⑥我遇到一位来巴黎学习音乐的留学生,她说逢到周末常常买张票钻进地铁站。巴黎的地铁很自由,只要你不出来,在里边乘着车可以来回来去跑上一天。她就一站一站地去听这些民间乐手们的演唱。巴黎是个国际化的都市,乐手也像旅客一样来自世界各地。不用去辨认他们的模样,只要一听乐曲就知道谁是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奥地利人、苏格兰人,谁是阿拉伯人、非洲人和墨西哥人。在香榭里舍站上,我见过一位中国姑娘坐在那里弹琵琶,她黑黑的披发瀑布一样从额头垂下来,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也许这种古老的乐声对于法国人来说太遥远了。不同文化是很难快速沟通的。但她的琴桌上却放着一支深红色的玫瑰。说不定这是哪位执花去看情人的年轻男子,将手中的花儿转而献给了这位如奏天音的东方神女了。

⑦我相信,把玫瑰放在这里的,一定是巴黎人。

⑧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地铁的通道四通八达。这些长长通道便是传送着动听的乐曲的管道。上百个乐手分布在各个站口,演奏着他们各自心中的歌。如果他们相遇,相互总要保持着一定距离。当这个乐手的乐曲在通道的某个地方将要消失时,另一种悦耳的歌曲便会及时地送入你的耳鼓。这些乐手们经常要“转移阵地”,从这个地铁站迁到另一个地铁站,换一换对场地的感觉。当他们提着乐器上车之后,忽然兴之所致,便端起乐器,即兴地把一支欢乐的乐曲撩人兴致地吹奏起来,整个车厢顿时一片光明。这时你会感到,整个巴黎全是音乐。

⑨所以我说,巴黎的地上是绘画的世界,地下是音乐的世界。

⑩音乐的世界五光十色。在这世界里你会感受万千。也许你的心被工作中的烦恼填满,但乐手们的几个闪光的音符会把你那些沉重的块垒挪开,他们哪来的这般魔力?也许你刚刚失恋,心灰意冷,空无所依,乐手们一段柔情的倾诉便给了你深切的抚慰。这支曲子原本你就熟悉,但它缘何此时竟成了你深切的知己?

11于是,这看似寻常的地铁文化,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实际上处在巴黎生活的深层。这里不是高不可攀的艺术殿堂,却是人间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这些乐手不是日月星辰般的音乐大师,但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走进每一个巴黎人的心中。巴黎的地铁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巴黎人每天的生活全都离不开地铁,他们的心灵早与这流动在地铁通道中的乐曲融为一体。你去问一问巴黎人,他们会告诉你,每个巴黎人至少被这些乐手难以忘怀地感动过一次、两次、三次……

(选自《巴黎•艺术至上》,有删节)

【小题1】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第①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说说第③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给第⑤段中加点字注上拼音,以及横线上填入恰当的汉字。
粗犷( )有力 随手niān   来
【小题4】第⑧段中开头,作者为什么说“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结合全文分列原因。
【小题5】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③段写到一个拉琴的乐手“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是因为很快就听到了更美妙的“金属般男人的歌声”。
B.第④段中描写有的乐手“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这些乐手一般是在卖艺乞讨。
C.第⑤段从不同的角度以及细节的描写,展现了一个极富音乐才华和创造力的民间乐手的形象。
D.文中写到一个弹琵琶的中国姑娘,“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字里行间表达了作者的同情之情以及对中国文化不能快速融入西方的无限感慨。
E.巴黎人每天的生活离不开地铁,因而也离不开地铁里的乐手,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比起高不可攀的音乐大师,更能带给人们感动和慰藉。
F.文章对地铁乐手的描写,既有个体也有群像,有详有略,表达了作者对地铁乐手的欣赏、赞美和敬重之情。
【小题6】作者认为,正是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使巴黎的地铁通道成为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地铁文化?请做出你的评价。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嘛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嘛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D.这篇小说语言幽默有讽刺性,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小题2】尾段商大爷对黑头之死的原因作了解说,他说这番话时很“感慨”,这“感慨”含有复杂的思想感情,其中说法不当的一项是(  )
A.感慨黑头“有报恩之心”“很懂事”,忠于主人忠于家,心存怀念。
B.他做人讲礼讲面,此刻他悟出由于过于要自己的面子而冤责了黑头,致使造成悲剧,这“感慨”中就有沉重的自责。
C.他讲黑头“它比我还要面子”,这句话“自嘲”的意味很浓,是对自己重虚荣的批判。
D.感慨黑头和自己性格相近,更有知音难觅的伤感。
【小题3】对文中的黑头这一形象的评价,说法不当的一项是(  )
A.知恩图报,商大爷收养了它,它忠于主人忠于家。
B.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看家从不懈怠,并制服小偷。
C.“讲面子”,被主人打了就一去不回头,绝情绝义。
D.为面子所累,轻易“自残了结”,反为“名节”意识所害。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老母为我“扎红”

冯骥才

①今年是马年,我的本命年,又该扎红腰带了。

②在古老的传统中,本命年又称“槛儿年”,本命年扎红腰带——俗称“扎红”就是顺顺当当“过槛儿”,寄寓着避邪趋吉的心愿。故每到本命年,母亲都要亲手为我“扎红”。记得12年前我甲子岁,母亲已26岁,却早平为我准备好了红腰带,除夕那天,素手为我扎在腰上。那一刻,母亲笑着,我笑着,屋内的人也笑着。所有孩子自出生一刻,母亲最大的心愿其过于孩子的健康与平安,这心愿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而执着不灭;而我竟有如此洪福,60岁还能感受到母亲这种天性和深挚的爱。一时心涌激情,对母亲说,待我60年后,还要她再为我扎红,母亲当然知道我这诺里边的含意,笑嘻嘻地连说一个字:好、好、好。

③60年过去,我的第六个本命年来到,如今72岁了。

④母亲呢?真棒!她信守诺言,98岁寿星般的高龄,依然健康,面无深皱,皮肤和雪白的发丝泛着光亮;最叫我高兴的是她头脑仍旧明晰和富于觉察力,情感也一直那样丰富又教感,从来没有衰退过。而且,一入腊月就告诉我,已经预备了红腰带,要在除夕那天亲手给我扎在腰上,还说这次腰带上的花儿由她自己来绣。她为什么刻意自己来绣?她眼睛的玻璃体有点浑浊,还能绣吗?她执意要把深心的一种祝愿,一针针地绣入这传说能够保佑平安的腰带中吗?

⑤于是在除夕这天,我要来体验七十人生少有的一种幸福——由老母来给“扎红”了。

⑥母亲郑重地从柜里拿出一条折得分外齐整的鲜红的布腰带,打开给我看;一端——终于揭晓了——是母亲亲手用黄线绣成的四个字“马年大吉”。竖排的四个字,笔画规整,横平竖直,每个针脚都很清晰。这是母亲绣的吗?母亲抬头看着我说:“你看绣得行吗,我写好了字,开始总绣不好,太久不绣了,眼看不准手也不准,拆了三次绣了三次,马字下边四个点儿间距总摆不匀,现在这样还可以吧。”我感觉此刻任何语言都无力于心情的表达。妹妹告我,她还换了一次线呢,开头用的是粉红色的线,觉得不显眼,便换成了黄线妹妹笑对母亲说,你要是再拆再绣,布就扎破了。什么力量使她克制着眼睛里发浑的玻璃体,顽强地使每一针都依从心意、不含糊地绣下去?

⑦母亲为我“扎红”时十分认真。她两手执带绕过我的腰时,只说一句:“你的腰好粗啊。”随后调整带面,正面朝外,再把带子两端汇集到腰前正中,拉紧拉直;结扣时更是着意要像蝴蝶结那样好看,并把带端的字露在表面。她做得一丝不苟,庄重不阿,有一种仪式感,叫我感受到这一古老风俗里有一种对生命的敬畏,还有世世代代对传衍的郑重。

⑧我比母亲高出一头还多,低头正好看着她的头顶,她稀疏的白发中间,露出光亮的头皮,就像我们从干涸的秋水看得见洁净的河床。母亲真的老了,尽管我坚信自己有很强的能力,却无力使母亲重返往昔的生活母亲年轻时种种明亮光鲜的形象就像看过的美丽的电影片段那样仍在我的记忆里。

⑨然而此刺,我并没有陷入伤感因为,活生生的生活证明着,我现在仍然拥有着人间最珍贵的母爱。我鬓角花白却依然是一个孩子,还在被母亲呵护着。而此刻,这种天性的母爱的执着、纯种、深切、祝感,全被一针针绣在红带上,温暖而有力地扎在我的腰间。

⑩此刻,心中要有一个近乎贪婪的祈望,12年后让母亲再给我扎一次红腰带。

(摘自2014年2月14日《冯骥才博客》。有改动)

【小题1】文中两次写老母亲为“我”“扎红”有什么不同?
【小题2】第⑧段是如何写母亲形象的?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小题3】怎样理解第⑩段中的画线语句?
【小题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作用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①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②。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正侧面相结合的手法,成功塑造了一位乱世间为了生存不得不立规矩而丧失医德的民间医生的形象。
B.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C.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D.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小题2】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个性的人物形象。请从文中举出三个细节描写的例子,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