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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卖眼镜的宝应人

汪曾祺

他是个卖眼镜的,宝应人,姓王。大家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才合适。叫他“王先生”高抬了他,虽然他一年四季总是穿着长衫,而且整齐干净(他认为生意人必要“擦干掸净”,才显得有精神,得人缘,特别是脚下的一双鞋,千万不能邋遢:“脚底无鞋穷半截”)。叫他老王,又似有点小瞧了他。不知是哪位开了头,叫他“王宝应”,于是就叫开了。背后、当面都这么叫。所以“王宝应”也觉得自己本来就叫王宝应。

卖眼镜的撑不起一个铺面,也没有摆摊的,他走着卖,——卖眼镜也没有吆喝的。他左手半捧半托着个木头匣子,匣子一底一盖,后面用尖麻钉卡着有合页连着。匣子平常也是揭开的。 匣盖子里面二三十副眼镜。平光镜、近视镜、老花镜、养目镜。这么个小本买卖没有什么验目配光的设备,有人买,挑几副试试,能看清楚报上的字就行。匣底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可以说是小古董:玛瑙烟袋嘴、“帽正”的方块小玉、水钻耳环、发蓝点翠银簪子、风藤镯……这些东西不知他是从什么地方寻摸来的。

他寄住在大淖一家人家。清早,就托着他的眼镜匣奔南门外琵琶闸,哪里人多,热闹,都可以看到他的踪迹。王四海耍“大把戏”的场子外面、唱“大戏”的庙台子下面、放戒的善因寺山门旁边,甚至枪毙人(当地叫做“铳人”)的刑场附近,他都去。他说他每天走的路不下三四十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生的劳碌命!”

王宝应也不能从早走到晚,他得有几个熟识的店铺歇歇脚。李馥馨茶叶店、大吉升油面(茶食)店、同康泰布店、王万丰酱园……最后,日落黄昏,到保全堂药店。他到这些店铺,和“头柜”、“二柜”、“相公”(学生意的)都点点头。就自己找一个茶碗,从“茶壶捂子”里倒一杯大叶苦茶,在店堂找一张椅子坐下。有时他也在店堂里用饭:两个插酥芝麻烧饼。

他把木匣放在店堂方桌上,有生意做生意,没有生意时和店里的“同事”、无事的闲人谈天说地,道古论今。他久闯江湖,见多识广,大家也愿意听他“白话”。听他白话的人大都半信半疑,以为是道听途说。——他书读得不多,路走得不少。可不只能是“道听途说”么?

他说“十八鹤来堂夏家”有一朵云。云在一块水晶里,平常看不见。一到天阴下雨,云就生出来,盘旋袅绕、天晴了,云又渐渐消失。“十八鹤来堂”据说是堂建成时有十八只白鹤飞来,这也许是可能的。鹤来堂有没有一朵云,就很难说了。但是高邮人非常愿意夏家有一朵云——这多美呀,没有人说王宝应是瞎说。

除了这些稀世之宝,王宝应最爱白话的是各地的吃食。

他说淮安南阁楼陈聋子的麻油馓子风吹能飘起来。

他说中国各地都有烧饼,各有特色,大小、形状、味道,各不相同。如皋的黄桥烧饼、常州的麻糕、镇江的蟹壳黄,味道都很好。但是他宁可吃高邮的"火镰子",实惠!两个,就饱了。

他的白话都只是“噱子”,目的是招人,好推销他的货。他把他卖的东西吹得神乎其神。

他说他卖的风藤镯是广西十万大山出的,专治多年风湿,筋骨酸疼。

他说他卖的养目镜是真正茶晶,有“棉”,不是玻璃的。真茶晶有“棉”,假的没有,戴了这副眼镜,会觉得窨凉窨凉。赤红火眼,三天可愈。

有一次他拿来个浅黄色的烟嘴,说是蜜蜡的。他要了一张白纸,剪成米粒大一小块一小块,把烟嘴在袖口上磨几下。往纸屑上一放,纸屑就被吸起来了。“看!不是蜜蜡,能吸得起来吗?”

蜜蜡烟嘴被保全堂的二老板买下了。二老板要买,王宝应没敢多要钱。

二老板每次到保全堂来,就在账桌后面一坐,取出蜜蜡烟嘴、用纸捻通得干干净净,觑着眼看看烟嘴小孔,掏出白绸手绢把烟嘴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擦了个遍,然后,掏出一支大前门,插进烟嘴,点了火,深深抽了几口,悠然自得。

王宝应看看二老板抽烟抽得那样出神入化,也很陶醉:“蜜蜡烟嘴抽烟,就是另一个味儿 ,香,醇,绵软!”

二老板不置可否。

王宝应拿来三个翡翠表拴。那年头还兴戴怀表。讲究的是银链子、翡翠表拴。表拴别在钮扣孔里。他把表拴取出来,让在保全堂店堂里聊天的闲人赏眼:“看看,多地道的东西,翠色碧绿,地子透明,这是‘水碧’。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到。不贵,两块钱就卖,——一根。”

十几个脑袋向翡翠表拴围过来。

一个外号“大高眼”的玩家掏出放大镜,把三个表拴挨个看了,说:“东西是好东西。”

开陆陈行的潘小开说:"就是太贵,便宜一点,我要。"

“贵?好说!”

经过讨价还价,一块八一根成交。

“您是只要一个,还是三个都要?”

“都要!——送人。”

“我给您包上。”

王宝应抽出一张棉纸,要包上表拴。

“先莫忙包,我再看看。”

潘小开拈起一个表拴:

“靠得住?”

“靠得住!”

“不会假?”

“假?您是怕不是玉的,是人造的,松香、赛璐珞、‘化学’的。笑话?我王宝应在高邮做生意不是一天了,什么时候卖过假货?是真是假,一试便知。玉不怕火,‘化学’的见火就着。当面试给你看!”

王宝应左手两个指头捏住一个表拴,右手划了一根火柴,火苗一近表拴——

呼,着了。

(本文有删节)

【小题1】联系全文,概括王宝应的形象特点。
【小题2】本文中多次叙述王宝应“白话”珍宝、美食,有何作用?
【小题3】汪曾祺小说往往描绘优美和谐的社会风貌,具有平淡质朴之美,本文是从哪些方面体现这一特点的?
【小题4】小说结尾戛然而止,这样安排有什么艺术效果?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20 0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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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有删节)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E.小说中的文嫂具有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这样的规矩老实人与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形成了反差,对比中读者对金昌焕的鄙视、憎恶就更强烈了。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全文采用顺叙的记叙方式,通过写陈小手一辈子认真从事接生这一事,赞美陈小手技艺的高超,描绘了人生的美好,彰显了和谐社会这一小说的主题。
B.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是为了引出下文,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C.同行的男性医生见了陈小手就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都不及陈小手,嫉妒他的才能。
D.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开头,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E. 文本中团长是个狭隘自私的人,那些众多大户人家以及中小户人家的男主人与他不同,他们对陈小手充满了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①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蜜汁羊肉……主食有米饭、花卷、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挨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②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③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④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⑤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⑥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⑦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番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⑧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选自《汪曾祺全集》第二卷)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烤肉刘的饭馆及顾客的描写,营造了一个充溢着浓郁地域风情色彩的艺术境界,具有散文的抒情韵味。
B.店里的流动客人来自四面八方,通过对男人和女人动作的细节描写,体现他们不拘小节,不讲文明的恶习。
C.第4、5段中通过旁观者来评说“老头”的行为,表现了其他顾客对“老头”的惊讶、怀疑和愤怒的情感态度,也把读者引入情境,增强现场感、真实感。
D.“捡烂纸的老头”平日“穿得很破烂”,省吃俭用,“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捆得很整齐”,这说明他是嗜钱如命、性格矛盾的人。
【小题2】本文题为“捡烂纸的老头”,但开篇两段对烤肉刘的饭食和顾客的描写不厌其烦,而结尾两段写老头的死及留下钱财等内容极为简略,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
【小题3】你认为作者刻画“捡烂纸的老头”这一人物有什么用意?

同类题4

职 业

汪曾祺

文林街一年四季,从早到晚,有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大人小孩都听得很熟了。

“有旧衣烂衫找来卖!”

我一辈子也没有听见过这么脆的嗓子,就像一个牙口极好的人咬着一个脆萝卜似的。这是一个中年的女人,她的声音很高,拉得很长,一口气。

“有人买贵州遵义板桥的化风丹?……”

我好像只看见这人走来走去,吆喝着,没有见有人买过他的化风丹。这位贵州老乡,你想必是板桥的人了,你为什么总在昆明呆着呢?你有时也回老家看看么?黄昏以后,直至夜深,就有一个极其低沉苍老的声音,很悲凉地喊着:

“壁虱药!虼蚤药!”

壁虱即臭虫。他这时候出来吆卖是有道理的。白天大家都忙着,不到快挨咬,或已经挨咬的时候,想不起买壁虱药、虼蚤药。在这些耳熟的叫卖声中,还有一种,是:

“椒盐饼子西洋糕!”

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是一个孩子。他斜挎着一个腰圆形的扁浅木盆,从早到晚,穿街过巷,吆喝着。这孩子也就是十一二岁,如果上学,该是小学五六年级。但是他没有上过学。

我从侧面约略知道这孩子的身世。非常简单,他是个孤儿,父亲死得早,母亲给人家洗衣服。他还有个外婆,在大西门外摆一个茶摊卖茶,卖葵花子。他长大了,得自己挣饭吃。母亲托人求了糕点铺的杨老板,他就做了糕点铺的小伙计。晚上发面,天一亮就起来烧火,帮师傅蒸糕、打饼,白天挎着木盆去卖。这孩子是个小大人。他非常尽职,毫不贪玩。遇有唱花灯的、耍猴的、耍木脑壳戏的,他从不挤进人群去看,只是找一个有荫凉、引人注意的地方站着,高声吆喝。

每天下午,在华山西路、逼死坡前要过龙云将军的马。他每天都是这时经过逼死坡,他很爱看这些马。黑马、青马、枣红马。有一匹白马,真是一条龙,高腿狭面,长腰秀颈,雪白雪白。他站在路边看不厌,但是他没有忘记吆喝:

“椒盐饼子西洋糕!”

饼子和糕卖给谁呢?卖给这些马吗?他吆喝得很好听,有腔有调。

放了学的孩子,也觉得他吆喝得好听,爱学他。但是他们把字眼改了,变成了:捏着鼻子吹洋号!

昆明人读“饼”字不走鼻音,“饼子”和“鼻子”很相近。他在前面吆喝,孩子们在他身后模仿:“捏着鼻子吹洋号!”这又不含什么恶意,他并不发急生气,爱学就学吧。这些上学的孩子比卖糕饼的孩子要小两三岁,他们大都吃过他的椒盐饼子西洋糕。他们长大了,还会想起这个“捏着鼻子吹洋号”,俨然这就是卖糕饼的小大人的名字。

这一天,上午十一点钟光景,我在一条巷子里看见他在前面走。这是一条很长的、僻静的巷子。穿过这条巷子,便是城墙,往左一拐,不远就是大西门了。我知道今天是他外婆的生日,他是上外婆家吃饭去的。他跟杨老板请了几个小时的假,把卖剩的糕饼交回到柜上,才去。虽然只是背影,但看得出他新剃了头,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我第一次看到这孩子没有挎着浅盆,散着手走着,觉得很新鲜。他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走着。忽然回过头来看看。他看到巷子里没有人,忽然大声地、清清楚楚地吆喝了一声:

“捏着鼻子吹洋号!……”

(有删改)

【小题1】在写主人公的叫卖声之前,作者先写了其他几种叫卖声,请分析这样设计的作用。
【小题2】小说的结尾有什么特点?试作简要赏析。
【小题3】“饼子和糕卖给谁呢?卖给这些马吗?”请说说小说中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小题4】作者在《〈职业〉自赏》里写道:“一般都认为《受戒》《大淖记事》是我的代表作,似乎已有定论,但我的回答出乎意外:《职业》。”试探究作者认可这篇小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