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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芍药盈筐满市香

①难忘那些美好的日子。

②杂院里有位大姐在小厨房里操持晚饭,不断地吟唱着当时极为流行的 《乡恋》。我在自己的小屋里收拾东西,心想就要迁往的新楼单元,该不会再一家之音大家皆听、一家烧鱼各家皆闻吧。忽然窗外有人唤我,是住在不远的什刹海湖畔的张叔,忙迎出去。他听说我就要搬离北边杂院,往南边去住单元楼了,特来送行。他手里提了个藤筐,筐里是满满的芍药花。我见了大吃一惊:“这不是把您那屋前花池里的花儿,全剪给我了吗?”他笑:“可不是!早告诉过你,当年有人去糟害我那池芍药,手拔脚踹,还拿开水泼根!可是也怪,那宿根竟然不死,也没怎么施肥拾掇,嘿,它就猛开大花!这不,今年又这么灿烂!”我接过满筐芍药,感动得不行:“真是的,您把芍药全给了我,难道不心疼吗?”他笑:“今年的花剪了,明年开得更旺呀!”又说:“你搞文学的,你该懂得白居易那诗吧?‘离离原上草’,吟的是什么?今儿个我给你个别解吧,离草,说的就是这芍药,我给你送芍药,就是跟你来惜别呀!”我还真觉得新鲜:“白居易那诗,吟的不是野草,竟是芍药?”他笑解:“可不是!芍药在几千年前,就出现在中华大地上了,有特别栽种的,也有自然野生的,它是宿根植物,可不是‘一岁一枯荣’嘛,当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繁殖起来,势不可挡。为什么说‘远芳侵古道’?一般野草有什么芳香?只有大片的芍药才会香满古道城郭嘛!那诗怎么收尾的?‘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离草嘛,送别的时候引出诗情的植物,就是芍药嘛!”他说的时候,一直望着我的眼睛,最后问:“你这一去,还会常回这边来吗?”我别过头,望着那搁在小桌上的满筐芍药,一瞬间,觉得包括那邻里间声音气息的强制性共享,竟也难舍难分。

③迁走以后,其实遇上原来邻里的机会还是不少。比如到王府井新华书店去,排队购买西方古典文学名著,就会遇到原来胡同里的邻居,他排在前头,很幸运地买到了《欧也妮•葛朗台》,到我买时傅雷译本都售罄,但我买到了包括《大卫•科波菲尔》等五种书,也非常高兴。又一晚,去首都剧场,在前厅与张叔不期而遇,我们都是去观看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复排的话剧《茶馆》,演员还是原来的阵容,看完后我们在剧场外路灯下聊了一阵,都痛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乃人间正道。我说:“您那对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的另解,我现在越来越服膺啦。开水泼不死真善美!我现在年年春天要供满屋的芍药花!我现在住的那地方,离丰台很近,丰台又恢复芍药花的种植啦!”

④我迁往的那栋楼里,住进若干富于艺术气息的家庭,我跟其中石大爷石大妈一家,有了来往。石大妈深受书香门第熏陶,对北京风俗掌故,随口道来,都令我觉得口齿噙香。说到芍药花,石大妈能背诵出不少相关的竹枝词,比如:“燕京五月好风光,芍药盈筐满市香;试解杖头分数朵,宣窑瓶插砚池旁。”“天坛游去板车牵,岳庙归来草帽偏;买得丰台红芍药,铜瓶留供小堂前。”她告诉我,以往“四月清和芍药开,千红万紫簇丰台”,更有“万顷平田芍药红”之说。每到仲春,我总是骑车去丰台找花农,从他们那里得到可插瓶的芍药,记得有一春返回时遇到潇潇春雨,虽然带了雨披,还是挨了淋,骑回我们那栋楼,先去石大妈家分她一些芍药,她忙递我干毛巾擦拭,又去沏糖姜水给我喝,我发现她家门扇旁挂着个纸剪的人形,她递我热腾腾的糖姜水,告诉我:“那是我刚剪的扫晴娘。挂上她,祈愿别老阴天下雨。”她赞我用藤筐盛芍药是雅人雅事。其实,用藤筐盛花,本是什刹海畔的张叔的做派啊!回到自己单元,一边用几个质地大小不同的花瓶花钵分插购来的芍药,一边自责:怎么就很久没有去看望张叔了呢?

⑤那些年的生活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各家相继安上了座机电话,那时接到的电话,多是喜讯。但是有天接到个令我悲痛的电话,是张叔家属打来的,报告我张叔仙去。我去吊唁,提去满篮的芍药花,放在他的遗照前。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他晚年赶上了好日子,院里那池开水泼不死的芍药花,每年仲春繁花似锦。

⑥后来我又搬了几次家。不管迁往何处,春四五月购来大筐芍药,分插在瓶钵之中,摆放在客厅茶几上、书房电脑旁、床头柜一侧、飘窗正中……当年的芍药开放后,会逐渐变成形态优美的干花,依然会氤氲出香气。今年初春,我照例向花店预订了一百枝芍药,进入仲春,花店按约将芍药送来,分插摆放那些芍药,我忆念告诉我芍药别名离草的张叔,还有也已仙去的剪出扫晴娘的石大妈……我想起许多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现在盛绽的芍药在电脑旁,以它的芳香鼓励我在键盘上敲出这篇文章。

2016年4月30日

(取材于刘心武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加点字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售罄:“罄”的意思是“剩余”
B.不期而遇:“期”的意思是“日期”
C.服膺:“膺”读作yìng
D.氤氲:“氲”读作yūn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刚要搬离大杂院时,为不能再享受市井生活中的烟火气息而感到遗憾。
B.听了张叔对《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别解,作者开始觉得很新鲜,后来便越来越认同。
C.最后一段借景抒情,用盛绽的芍药抒发作者对故人及美好往事的深切怀念。
D.在作者看来,芍药已融入自己的生活,也象征着人与人之间和谐美好的关系。
【小题3】分析题目“芍药盈筐满市香”的含义。
【小题4】文中两次提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各有什么作用?
【小题5】文中写到了一些“雅人雅事”,这里“雅”的含义是什么?请结合你的阅读经验再举一例,谈谈你对“雅人雅事”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28 09: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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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后生可畏
刘斌立
我第一次去鉴睿律师楼,就注意到了前台旁边多了一张不怎么和谐的小桌子。一个大男孩模样的小伙子,睡眼惺忪地在那儿捧着厚厚的《刑法》,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
我问了问律师楼的合伙人李信,他一脸嬉笑地回答:“这孩子他爸是我们律师楼的大客户,也是老朋友了。他想让他儿子考律师,非得要我们把这孩子安排在这里打杂,一边让他看书备考。其它我们啥事儿也没给他安排,让他自己在那儿天天待着呢。”
“哦,这孩子看着还挺老实的。“我随口应和道。
“老实?您可别小瞧这小子。听他爸说,他一心要当摇滚乐手,跟着一个不靠谱的摇滚乐队干了两年的鼓手。”老李边说边摇着头。 
后来我再去律师楼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看看这个叫常远的“摇滚”男孩。他经常应景似地挺时尚,一会儿夹克上带钉,一会儿头发颜色又变了。
那年律考后没几天,我去律师楼办事,发现常远的那张桌子没了,人也没了踪影。问到老李,没想到老李苦笑着说:“那小子跑了,据说和一个摇滚乐队跑到青海茫崖矿区那边,在矿区的一个小镇上的酒吧里演出呢。他爹差点没气得背过去,已经发誓不管他了。”
我又惊讶又好笑,随着老李附和道:“现在的年轻人啊。”
一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鉴睿律师楼李信律师的微信。
“还记得那个玩摇滚的男孩儿吧——从我这儿跑了的那个,又回来了,这次据说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今天来求的我,要继续准备考律师,还在我这儿坐着打杂看书,我也是服了!”后面老李加了几个微信的笑脸图标。
“您就当浪子回头吧,兴许真考上了,您也是积德了。”我回复了微信,也不忘调侃地加了几个坏笑的表情。
那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也与律师楼和老李少了很多的交集。至于记忆里的玩摇滚还要考律师的常远,就遗忘得更远了。
青海茫崖的矿难,突然成为了整个国家的头条新闻。部分矿务局领导受贿私自外包矿坑,私人小矿主违规野蛮开采,导致了一次灭顶的矿难。在矿难中死去的矿工遗孀,因为没有基本的合同和安全保险凭据,无法获得赔偿,更无人愿意替她们去争取权利。
就当矿难的悲哀正在褪去的时候,媒体上一个很不起眼的报道终于被我看到了。
一个名叫常远的律师,带领着自己的小团队义务承揽下了所有死难矿工家属的索赔事务。这条很短的信息,却因为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而让我震惊!
当我致电李信律师的时候,他立刻给了我确认的答复。
“没错儿,这个常远就是他。我也很佩服这小子。”老李在电话那边肯定道。
“您觉得他接这个案子是为了出名吗?”我问道。
“还真不是。你记得他曾经在青海一个矿区的酒吧演出过一段时间吧。”老李继续说道。
“那地方就在茫崖。听常远爸说,常远在那儿生活过一段时间,很了解矿工们的生活状况。他自己后来跑回来要继续考律师时就跟他爸说,以后要帮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打官司。”
我在电话那头听老李说完这些,沉默了许久。
最后,我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啊!”
我听到电话那头老李很肯定地重复了这句话。
(选自《小说选刊》2016年第6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常远他爸让他到律师事务所来见习,是想让他当一名律师,可他却想当一个摇滚乐手,可见他个性张扬,父子关系紧张。
B.听到常远“跑了”的消息,“我”又惊讶又好笑,并附和道:“现在的年轻人啊。”由此看出“我”对常远这类年轻人很不满意。文末通过“我”和老李的态度变化,表现了要正确看待年轻人这一主题。
C.常远跑到青海茫崖的矿区演出,是为了接触中国最底层的民众,了解中国最基层的现实。这次经历使他逐渐地成熟起来。
D.小说通过“我”和老李的对话构成小说的基本框架。先写我们“上辈人”对他的做法不以为然又无可奈何,再写对他的佩服,先抑后扬,波澜起伏,曲折有致。
【小题2】小说在刻画常远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我”在微信中回复“你就当浪子回头吧……”如果以《浪子回头》为题,你觉得如何?试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刘心武

⑴北京有两座著名的金刚宝座塔。打个比方,碧云寺好比著名作家,而五塔寺好比尚未引人注意的作家。

⑵至今还记得19年前深秋到五塔寺写生的情景。那天下午,在空旷的寺庙里,我把对沟通的向往通过画笔铺排在对银杏树的描摹中。

⑶而后,我懒懒地散步于安定门外蒋宅口一带,发现街边一家私营小书店,有一搭没一搭地迈进去,店面很窄,陈列的书不多,瞥来瞥去,净是些纯粹消遣消闲的花花绿绿的东西,不过终于发现有一格塞着些文学书,其中有一本是《黄金时代》,“又是教人如何‘日进斗金’的发财经”吧?怎么搁在了这里?顺手抽出,随便一翻,才知确是小说,作者署名王小波。

⑷书里是几个中篇小说,头一篇即《黄金时代》。我试着读了一页,呀,竟欲罢不能,就那么着,站在书架前,一口气把它读完。

⑸那天晚饭后,忽来兴致,打了一圈电话,接电话的人都很惊讶,因为我的主题是:“你能告诉我联系王小波的电话号码吗?”广种薄收的结果是,其中一位告诉了我一个号码:“不过我从没打过,你试试吧。”

⑹我迫不及待地拨了那个得来不易的电话号码。那边是一个懒懒的声音:“谁啊?”

⑺我就直截了当地说:“看了《黄金时代》,想认识你,跟你聊聊。”他居然还是懒洋洋的:“好吧。”语气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传递过来的信息却令我欣慰。

⑻我就问他第二天下午有没有时间,他说有,我就告诉他我住在哪里,下午三点半希望他来。第二天下午他基本准时,到了我家。坦白地说,乍见到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那么高,都站着,我得仰头跟他说话。

⑼请他坐到沙发上后,面对着他,不客气地说,觉得丑,而且丑相中还带有些凶样。可是一开始对话,我就越来越感受到他的丰富多彩。开头,觉得他憨厚,再一会儿,感受到他的睿智,两杯茶过后,竟觉得他越看越顺眼,那也许是因为他逐步展示出了其优美的灵魂。

⑽我把在小书店立读《黄金时代》的情形讲给他听,我拍着那书告诉他:“你写得实在好。不可以这样好!你让我嫉妒!”从表情上看,他很重视我的嫉妒。

⑾我已经不记得随后又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渐渐地,从我说得多,到他说得多。确实投机,我真的有个新“谈伴”了。他也会把我当作一个“谈伴”吗?眼见天色转暗,到吃饭的时候了,我邀他到楼下附近一家小餐馆吃饭,他允诺,于是我们一起下楼。

⑿我和王小波选了里头一张靠犄角的餐桌,我们面对面坐下,要了一瓶北京最大众化的牛栏山二锅头,还有若干凉菜和热菜。我不知道王小波为什么能跟我聊得那么欢。我们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那一年我54岁,他比我小10岁。我自己也很惊异,我跟他哪来那么多的“共同语言”?“共同语言”之所以要打引号,是因为就交谈的实质而言,我们双方多半是在陈述并不共同的想法。

⒀但我们双方偏都听得进对方的“不和谐音”,甚至还越听越感觉兴趣盎然。我们并没有多少争论。他的语速,近乎慢条斯理,但语言链却非常坚韧。他的幽默全是软的冷的,我忍不住笑,他不笑,但面容会变得格外温和,我心中暗想,乍见他时所感到的那分凶猛,怎么竟被交谈化解为蔼然可亲了呢?

⒁那一晚我们喝得吃得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地点。每人都喝了半斤高度白酒。微醺中,我忽然发现熟悉的厨师站到我身边,弯下腰望我。我才惊醒过来--原来是在饭馆里呀!我问:"几点了?"厨师指指墙上的挂钟,呀,过十一点了!再环顾周围,其他顾客早无踪影,厅堂里一些桌椅已然拼成临时床铺,有的上面已经搬来了被褥--人家早该打烊,困倦的小伙子们正耐住性子等待我们结束神侃离去好睡个痛快觉呢!我酒醒了一半,立刻道歉、付账,王小波也就站起来。

⒂出了餐厅,夜风吹到身上,凉意沁人。我望望王小波,问他:"你穿得够吗?你还赶得上末班车吗?"他淡淡地说:"太不是问题。我流浪惯了。"我又问:"我们还能一起喝酒吗?如果我再给你打电话?"他点头:"那当然。"我们也没有握手,他就转身离去了,步伐很慢,像是在享受秋凉。

⒃1997年初春,大约下午两点,我照例打电话约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他回答说:“不行了,中午老同学聚会,喝高了,现在头还在疼,晚上没法跟你喝了。”我没大在意,嘱咐了一句:“你还是注意别喝高了好。”也就算了。

⒄大约一周以后,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声音很生,称是“王小波的哥儿们”,直截了当地告诉我:“王小波去世了。”我本能地反应是:“玩笑可不能这样开呀!”但那竟是事实。 

⒅骤然失去王小波这样一个“谈伴”,我的悲痛难以用语言表达。生前,王小波只相当于五塔寺,冷寂无声。死后,他却仿佛成了碧云寺,热闹非凡。面对着我在五塔寺的写生,那银杏树里仿佛浮现出王小波的面容,我忍不住轻轻呼唤: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小题1】赏析第⑵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对⑸、⑹、⑺段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表明“我”联系王小波心情迫切。B.表明王小波当时名气还不是很大。
C.表明“我”不喜寒暄且说话直率。D.表明“我”虽有不悦但期待见面。
【小题3】第⑿段中“共同语言”在文中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
【小题4】联系全文,谈谈你对王小波的认识。
【小题5】简析作者对王小波的丰富感情。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小题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小题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人在风中  刘心武

①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我想起她的祖父,当年待我极好,却已去世八九年了,心中不禁泛起阵阵追思与惆怅。与她交谈中,我注意到她装扮十分时髦,发型是“男孩不哭”式,短而乱;上衫是“阿妹心情”式,紧而露脐;特别令我触目惊心的,是她脚上所穿的“姐妹贝贝”式松糕鞋。她来,是为了征集纪念祖父的文章,以便收进就要出版的她祖父的一种文集里,作为附录。她的谈吐,倒颇得体。但跟她谈话时,总不能不望着她,就算不去推敲她的服装,她那涂着淡蓝眼影、灰晶唇膏的面容,也使我越来越感到别扭。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她随便问到我的健康,我忍不住借题发挥说:“生理上没大问题,心理上问题多多。也许是我老了吧,比如说,像你这样的打扮,是为了俏,还是为了‘酷’?总欣赏不来。我也知道,这是一种时尚。可你为什么就非得让时尚裹着走呢”?

②少女听了我的批评,依然微笑着,客气地说:“时尚是风。无论迎风还是逆风,人总免不了在风中生活。”少女告辞而去,剩下我独自倚在沙发上出神。本想“三娘教子”,没想到却成了“子教三娘”。

③前些天,也是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她的装束打扮,倒颇清纯。但她说起最近的一些想法,比如想尝试那些与中国传统格格不入的西方陋习,甚至毒品,以便“丰富人生经验”,跻身“新新人类”等等,我便竭诚地给她提出了几条忠告,都是我认定的在世为人的基本道德与行为底线。

④妙龄少女很多,即使同是城中白领型的,看来差异也很大。那看去清纯的,却正处在可能失纯的边缘。那望去扮‘酷’的,倒心里透亮,不但不需要我的忠告,反过来还给我以哲理启示。

⑤几天后整理衣橱,忽然在最底下,发现了几条旧裤子。我回想起那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到手的。那时“国防绿”的军帽、军服、军裤乃至军用水壶,都强劲风行,我怎么能置身于那审美潮流之外?还有两条喇叭裤,是20年前,在一种昂奋的心情里置备的;那时我已经38岁,却沉浸在“青年作家”的溢美之词里,记得还曾穿着喇叭开度极为夸张的那一条,大摇大摆地去拜访过那位提携我的前辈,也就是,如今穿松糕鞋来我家,征集我对他的感念的那位妙龄女郎的祖父;仔细回忆时,那前辈望着我的喇叭裤腿的眼神,凸现着诧异与不快,重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只是,他大概忍住了涌到嘴边的批评,没有就此吱声。

⑥人在风中,风来不可抗拒,有时也毋庸抗拒。风有成因。风既起,风便有风的道理。风就是风,它来了,也就预示着它将去。凝固的东西就不是风。风总是多变的。风既看得见,也看不见。预报要来的风,可能总也没来,没预料到的风,却会突然降临。遥远的地球那边一只蝴蝶翅膀的微颤,可能在我们这里刮起一阵劲风。费很大力气扇起的风,却可能只相当于蝴蝶翅膀一颤的效应。风是单纯的、轻飘的,却又是诡谲的、沉重的。人有时应该顺风而行,有时应该逆风而抗。像穿着打扮,饮食习惯,兴趣爱好,在这些俗世生活的一般范畴里,顺风追风,不但无可责备,甚或还有助于提升生活情趣,对年轻的生命来说,更可能是多余精力的良性宣泄。有的风,属于刚升起的太阳;有的风,专与夕阳作伴。好风,给人生带来活力;恶风,给人生带来灾难。

⑦像我这样经风多多的人,对妙龄人提出些警惕恶风的忠告,是一种关爱,也算是一种责任吧。但不能有那样的盲目自信,即认定自己的眼光判断总是对的。有的风,其实无所谓好或恶,只不过是一阵风,让它吹过去就是了。于是又想起了我衣柜底层的喇叭裤,我为什么再不穿它?接着又想起了那老前辈的眼光,以及他的终于并没有为喇叭裤吱声。无论前辈,还是妙龄青年,他们对风的态度,都有值得我一再深思体味的地方。

【小题1】第二段划线部分是如何塑造少女形象的?请加以分析。
【小题2】对文章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
A.第①段突出少女装扮的时髦和“酷”,与下文少女的“心里透亮”形成鲜明的对比。
B.第④段中的“哲理启示”的含义是,看人如果只重表象,往往会形成错误的判断。
C.第⑤段中,“大摇大摆”一词是作者对当年沉浸于溢美中轻狂傲慢的自我批评。
D.第⑤段中,“涌”字让读者感受到那位前辈当时对作者的衣着形象有着一种强烈的不满。
E.文章第⑥段运用了比喻、夸张、排比等修辞手法,行文铺排,思想深邃。
F.本文在结尾用含蓄的语言揭示主旨,如画的留白,发人深省,余味悠长。
【小题3】全文从“人与风的关系” 角度进行构思,新颖独特,请结合内容加以赏析。
【小题4】评析第⑥段“人有时应该顺风而行,有时应该逆风而抗”所表达的思想的意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出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儿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

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何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则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就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塞,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二毛钱。绑扎出一推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儿,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感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可使读者从平凡细微的生活处见人生态度。这恰如作者刘心武所说:“我总希望读者能从凡人小事里感悟人生、人性。”
B.“夸克”城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裁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C.“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D.这常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炕笤帚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淳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小题2】请概括并简要分析绑笤帚的老头的性格。
【小题3】小说中作者着墨不多的舍友贯穿全文,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