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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八千岁
汪曾祺
他是靠八千钱起家的,所以大家背后叫他八千岁。他如果不是一年到头穿了那样一身衣裳,也许大家就不会叫他八千岁了。总是一身老蓝布,年复一年。有些地方已经洗得露了白色,打了许多补丁。长度一律离脚面一尺。八千岁有八千岁的道理,衣取蔽体,下面的一截没有用处,要那么长干什么?
八千岁开米店。店堂里一块竖匾:“食为民天”。竖匾两侧,贴着两个字条,“僧道无缘”“概不做保”。和尚来化缘,一看“僧道无缘”四个字,也就很知趣地走开了。不但僧道无缘,连叫花子也“概不打发”。叫花子知道不管怎样软磨硬泡,也不能从八千岁身上拔下一根毛来,也就都“别处发财”。
宋侉子是个世家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特别爱养骡马。没几年就把祖产挥霍去一半,干脆做起了骡马生意。他相骡马有一绝,一次只买几匹,但要是好的,很大的价钱买来,又以很大的价钱卖出。那一年,他带回两匹大黑骡子,来看的人不断,一问价钱,就不禁吐了舌头。八千岁带着儿子到宋家看了看,心里打了一阵算盘。他知道宋侉子的脾气,一口价,当时就取了八百大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件事哄动全城。一连几个月,八千岁买骡子的壮举,成了大家茶余酒后的话题。
八千岁每天的生活非常单调。量米、看稻样,没什么事的时候,他就到后面看碾坊。这年头大部分米店都已经不用碾子,改用机器轧米了,八千岁却还用这种古典的方法生产。他舍不得这副碾子,舍不得这五匹大骡子。他不看戏,不打牌,不吃烟,不喝酒,食谱非常简单,顿顿都是头糙红米饭。菜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有时放两块豆腐。稻仓里有许多麻雀,宋侉子有时拿扫帚拦空一扑,能扑下十几只,说这是下酒的好东西。八千岁可不吃这种东西,有什么吃头!
八千岁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碰上一个八舅太爷。
八舅太爷是个无赖浪子。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年美专,都没上完,却入了青帮,从此就无所不至。后来混进了军队,在军队中很“兜得转”。抗战军兴,军事第一,他到了哪里就成了这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只要他一拍桌子,骂一声“汉奸”,就可以拉出去枪毙,没人敢惹他。
他还很风雅。谁家有好字画古董,有借无还。他也不白要你的,会送一张他自己画的画跟你换。他不是上过一年美专么?他有一匹乌骓马,请宋侉子来给他看看,嘱咐宋侉子把自己的踢雪乌骓也带来。千不该万不该,宋侉子不该褒贬了八舅太爷的马。八舅大爷问:“你那匹是多少钱买的?”宋侉子知道反正这匹马保不住了,就顺水推舟,很慷慨地说:“旅长喜欢,留着骑吧!”——“那,我给你画一张画吧!”
宋侉子拿了这张画,到八千岁米店里坐下,说不出话来。八千岁劝他:“算了,看开一点。”宋侉子只好苦笑。
没想到,过了两天,八舅太爷派兵把八千岁“请”去了。八千岁只来得及跟儿子说一句:“赶快找宋大伯去要主意!”
宋侉子一了解,案情相当严重,是“资敌”。八千岁有几船稻子,运到仙女庙去卖,被八舅太爷的部下查获了。仙女庙是敌占区,别的粮商都是事前打通关节,八千岁没有花这笔钱。宋侉子知道这是非花钱不能了事的,就转弯抹角地问。“至少得罚一千现大洋。”宋侉子说:“他拿不出。你看看他穿的这身!”“包子有肉,不在褶儿了。看你的面子,少要他二百!他肯花八百块钱买两匹骡子,还不能花八百块钱买一条命吗!”
宋侉子劝八千岁不要舍命不舍财。八千岁说:“你作主吧。我一辈子就你这么个信得过的朋友!”说着就落了两滴眼泪。宋侉子心里也酸酸的。
宋侉子请八千岁的两个同行出面做保,叫八千岁儿子带了八百现大洋,把八千岁保了出来,劝他:“算了,不就是八百块钱吗?看开一点。”八千岁心想,毕竟少花了两百,又觉得有些欣慰,好像他凭空捡到两百块钱似的。
八舅大爷接到命令要调防。他要办一桌满汉全席,在荷花亭子里吃它一整天!消息传遍全城,大家都很感兴趣,因为这是多年没有的事了。赵厨房到八千岁的米店买米,八千岁就问:“有多少道菜?”——“一百二十道。”——“啊?!”——“你没事过来瞧瞧。”
八千岁真还过去看了:烧乳猪、叉子烤鸭、八宝鱼翅、鸽蛋燕窝……八千岁真是开了眼了,一面看,一面又掉了几滴泪:这是吃我哪!
八千岁回家就用一盆水把“概不做保”“僧道无缘”的字条刮下来。做了一身长袍,长短与常人等,把老蓝布换了下来。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烧饼来,八千岁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
“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
A.文章以八千岁与宋侉子的友谊为主线,叙述了八千岁的人生变化过程,反映了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人情世态的微妙变化。
B.八舅太爷强占他人字画古董却又送一张自己画的画交换,凸显此人的无耻霸道,行为不堪。
C.八千岁被抓后托宋侉子拿主意,宋侉子也为营救八千岁挺身而出,是因为两人在长期的生意和生活交往中形成了彼此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
D.八千岁两次掉泪,意味深长。既有钱财被敲诈的悲伤,也有对自己长期明哲保身几乎无人可托的悔意,以及对八舅太爷大肆挥霍敲诈所得的痛心。
【小题2】作品题为“八千岁”,却花费较多笔墨叙写宋侉子,请简要分析这一形象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理解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并简要分析其艺术效果。
“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02 0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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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当地人将陈小手和自己喜欢看的马相关联,称其“白马陈小手”,以表达对他的尊重。
C.小说运用多种人物刻画手法,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共同刻画出主要人物形象。
D.小说的语言风格含蓄隽永,多处藏有深意,含而不露,暗示了陈小手最终的悲剧命运。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槐 花
汪曾祺
玉渊潭洋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来了放蜂的人。蜂箱都放好了,他的“家”也安顿了。一个刷了涂料的很厚的黑色的帆面篷子,里面打了两道土堰,上面架起几块木板,是床。床上一卷铺盖。地上排着油瓶、醋瓶、酱油瓶。一个白铁桶里已经有多半桶蜜。外面一个蜂窝煤炉子上坐着锅。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撒上青蒜,往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飞满一天。
我跟养蜂人买过两次蜜,绕玉渊潭散步回来,经过他的棚子,大都要在他门前的树墩上坐一坐,抽一支烟,看他收蜜,刮蜡,跟他聊两句,彼此都熟了。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身体像是不太好,他做事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慢条斯理的。样子不像个农民,倒有点像一个农村小学校长。听口音,是石家庄一带的。他到过很多省,哪里有鲜花,就到哪里去。菜花开的地方,苹果花开的地方,枣花开的地方,玫瑰花开的地方。每年都到南方去过冬,到了春暖,再往北返。我问他是不是枣花蜜最好,他说是荆条花的蜜最好。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荆条是个不起眼的东西,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荆条开花,想不到荆条花蜜却是最好的蜜。我想他每年收入应当不错。他说比一般农民要好一些,但是也落不下多少:蜂具,路费;而且每年要赔几十斤白糖——蜜蜂冬天不采蜜,得喂它糖。
女人显然是他的老婆。不过他们岁数相差太大了。他五十了,女人也就是三十出头。而且,她是四川人,说四川话。我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她是新繁县人。那年他到新繁放蜂,认识了。她说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
有那么简单?
也许她看中了他的脾气好,喜欢这样安静平和的性格;也许她觉得这种放蜂生活,东西南北到处跑,好耍。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四川女孩做事往往很洒脱,想咋个就咋个,不像北方女孩子有那么多考虑。她们结婚已经几年了。丈夫对她好,她对丈夫也很体贴。她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很满意,不后悔。
一天,我没有看见女人,问养蜂人,她到哪里去了。养蜂人说:到我那大儿子家去了,去接我那大儿子的孩子。他有个大儿子,在北京工作,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
她抱回来一个四岁多的男孩,带着他在棚子里住了几天。她带他到甘家口买衣服,买鞋,买饼干,买冰糖葫芦。男孩子在床上玩鸡啄米,她靠着被窝用勾针给他勾一顶大红的毛线帽子。她很爱这个孩子。这种爱是完全非功利的,既不是讨丈夫的欢心,也不是为了和丈夫的儿子一家搞好关系。这是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孩子叫她奶奶,奶奶笑了。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
(节选自汪曾祺《人间草木》)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内容的赏析,最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二段中运用一系列的动词写养蜂人和他的妻子,准确生动。如“排”字表现“家”的日用品整齐丰富和生活的寡淡乏味。
B.“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这既是写蜜蜂,也是写养蜂人,借物写人,抒情藏于字间,自然巧妙。
C.这篇散文善用描写,语言朴素准确,完全依靠叙事使读者在这平凡的故事、平常的人物身上看到了一种感动。
D.“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是女人选择养蜂人的理由,“有那么简单?”可以读出作者对这种轻率行为是颇有微词的。
【小题2】文章的结尾写到:“玉渊潭的槐花落了。”读来并不仅仅只是写花落这件事,还在暗示着一些什么,请谈谈结尾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分析文中“妻子”的性格特点。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林肯的鼻子

汪曾祺

①我们到伊里诺明州泼凌菲尔德市参观林肯故居。林肯居住过的房子正在修复。几家邻居的住宅倒都已经修好了。邻居的房子也是木结构,样子差不多。一位穿了林肯时代服装的中年女士给我们作介绍。她的声音有点尖利,话说得较快,滔滔不绝。她说了一些与林肯无关的话,老是说她们姐妹的事。她最后说:“林肯是伟大的政治家,但在生活上是个无赖。”我真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

②第二天上午,参观林肯墓,墓的地点很好,很空旷,墓前是一片草坪,有很多高大的树。

③这天步兵114旅特地给国际写作计划的作家们表演了升旗仪式。两个穿了当年的蓝色制服的队长模样的军人在旗杆前等着。其中一个挎了值星带,佩指挥刀。在军鼓和小号声中走来一队士兵。所谓一队,其实只有七个人。前面两个,一个打着美国国旗,一个打着州旗。当中三个背着长枪。最后两个,一个打鼓,一个吹号,走得很有节拍,但是轻轻松松的。立定之后,向左转,架好长枪。喊口令的就是那个吹号的,口令声音很轻,并不大声怒喝。一声“升旗”后,号兵自己吹了号,那两个队长举手敬礼,国旗和州旗升上去。一会儿工夫,仪式就完了,士兵列队走去,小号吹着“光荣光荣哈里鲁亚”,打鼓的这回只是用两根鼓棒敲着鼓边。这个升旗仪式既不威武雄壮,也不怎么庄严肃穆。说是形同儿戏,那倒也不是。只能说这是美国式的仪式,比较随便。

④林肯墓是一座白花岗石的方塔形的建筑,墓前有林肯的立像。墓基前数步,石座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铜铸的林肯头像。林肯墓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很好看。一位法国作家说他到过南京,看过中山陵,说林肯墓和中山陵不能相比,中山陵有气魄。我说:“不同的风格。”“对,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不知道林肯墓是“墓”,中山陵是“陵”呀。

⑤我们到墓里看了一圈。这里葬着林肯、林肯的夫人和三个儿子。正中还有一个林肯坐在椅子里的铜像。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一个铜像,但较小。纪念林肯,同时纪念他的家属,这也是一种美国式的思想。这里倒没有林肯的“亲密战友”的任何名字和形象。

⑥走出墓道,看到好些人去摸林肯的鼻子,头像的鼻子。有的把孩子举起来,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去摸。林肯的头像外面原来是镀了一层黑颜色的,鼻子被摸得多了,露出里面的黄铜,锃亮锃亮的。为什么要去摸林肯的鼻子?原来只是因为林肯的鼻子很突出,后来就成了一种迷信,说是摸了会有好运气。好几位作家握着林肯的鼻子照了像。他们叫我也照一张,我笑了笑,摇摇头。

⑦归途中路过诗人艾德加·李·马斯特的故居。马斯特对林肯的一些观点是不同意的。我问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马斯特究竟不同意林肯的哪些观点,她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我说:“你们不管他们观点有什么分歧,都一样地纪念?”她说:“只要是对人类文化有过贡献的,我们都纪念,不管他们的关系好不好。”我说:“不过,我不赞成大家去摸林肯的鼻子。”她说:“我也不赞成!”

⑧途次又经桑德堡故居。桑德堡写过长诗《林肯在战争年代》。他是赞成林肯观点的。

⑨回到住处,我想:摸林肯的鼻子,到底要得要不得?最后的结论是:这还是要得的。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所有的人生而平等。”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生而平等”的精神。

⑩让我们平等地摸别人的鼻子,也让别人摸。

(1987.10.1.爱荷华)

【小题1】第③第⑤段中提到“美国式的仪式”、“美国式的思想”,“美国式”在文中的含义是_______ 、_______ 。
【小题2】第①段中的画线句中的“倒”与“也”在文中有何特别含义?
【小题3】品读文章第⑥段划线句,联系前文,分析作者当时不肯握林肯鼻子照相的原因。
【小题4】对本文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③段描述了步兵114旅表演升旗仪式的过程,借此委婉批评美国人对林肯缺乏应有的尊重与热爱。
B.作者引用法国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把“墓”与“陵”对比,体现中山陵宏伟的气势,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C.文章通过游林肯墓的所见所闻,以小见大,引出了一个严肃重大的话题,寓意深刻。
D.作者认为,“自由、平等、博爱”三个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轻重先后之分。
【小题5】与本文标题有关的内容到第⑥段才出现,请概括前五段主要内容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6】汪曾祺的语言很有韵味,请评析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的一个特点。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日规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理学院区。理学院的学生读书多是比较扎实的,记定理、抄公式、画细胞,都要很专心。因此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时都不大声讲话,而且走得很快,免得打扰人家。但是他们在走尽南边的土路,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②这片剑兰开得真好!别处没有见过。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开得那样旺盛,那样水灵!可是,许看不许摸!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
③高教授是个出名的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这人整天没有什么笑容,老是板着脸。化学系的学生都有点怕他,背地里叫他高阎王。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④这还是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爱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化学。每年暑假,都到一家专门培植剑兰的花农的园圃里去做工,挣取一学年的生活费用,因此精通剑兰的种植技术。昆明的气候土壤对剑兰特别相宜,花开得像美国那家花农的园圃里的一般大。逐年发展,越种越多,长了那样大一片!
⑤可是没有谁会向他要一穗花,因为都知道高阎王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
⑥昆明中产之家,有买花插瓶习惯。高教授的剑兰花大,色好,价也不太贵,很快就卖掉了。这样,他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星期六还能炖只鸡。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
⑦大家对这一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加不敢碰这些花了。走过时只是远远地看看,不敢走近,更不敢停留。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生物系助教蔡德惠,他们俩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
⑧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找一个职业。半工半读,对付着过日子。五花八门,千什么的都有。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他每天只是吃食堂。
⑧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他的衣服都还是来报考联大时从家里带来的。他的衣服都是自己洗,而且换洗得很勤。不但是衣服,他连被窝都是自己拆洗,自己做。因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首先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一口很大的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抬起头来微微一笑。他还会做针线活,会裁会剪。
⑩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蔡德惠很文静。隔着两道办公室的门,一天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很少大声说话。干什么事情都是轻手轻脚的,绝不会把桌椅抽屉搞得乒乓乱响。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高教授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膩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宝里来坐坐。他在新校舍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他们来,除了说说话,附带来看蔡德惠采集的稀有植物标本。蔡德惠每年暑假都要到滇西、滇南去采集标本。像木蝴蝶那样的植物种子,是很好玩的。一片一片,薄薄的,完全像一个蝴蝶,而且一个英子里密密的挤了那么多。看看这种种子,你会觉得:大自然真是神奇!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要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寻。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規,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来,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患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1984年6月
(选自《汪曾褀小说自选集》,有删改)
【小题1】结合内容,简析高崇礼这个人物对于表现蔡德惠的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⑥节和第节两处提到了汽锅鸡,请简要分析其的用意。
【小题3】文末划线语句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简要概括。
【小题4】探究以“日规”为标题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