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济传
王济,字巨川。其先真定人,父恕,后唐时童子及第,开宝中,知秀州。会盗起,城陷,为盗所杀,将并害济。济伏柩号恸,谓贼曰: “吾父已死,吾安用生为?但恨力不能杀汝,以报父仇尔!”贼义之,舍去。
先是,济母终于岳阳,权窆佛舍。至是,乃并护二丧还饶阳。州将以闻,太祖召见,以其尚少,且俾就学。咸平初,济以刑纲尚繁,建议请删定制敕,乃命张齐贤领其事,济预焉。《刑统》旧条:持仗行劫,不以赃有无,悉抵死。齐贤议贷不得财者,济曰:“刑,期于无刑。以死惧之,尚不畏,况缓其死乎?”因与齐贤廷争数四。济词气甚厉,目齐贤为腐儒。然卒从齐贤议,人以济为刻。
车驾巡师大名,调丁夫十五万修黄、汴河,济以为劳民。诏济驰往经度,还奏省十六七。齐贤时为相,以河决为忧。因对,并召济见,齐贤请令济署状保河不决,济曰:“河决亦阴阳灾沴,宰相苟能和阴阳,弭灾沴,为国家致太平,河之不决,臣亦可保。”齐贤曰:“若是,则今非太平邪?”济曰:“北有契丹,西有继迁,两河、关右岁被侵扰。以陛下神武英略,苟用得其人,可以驯致,今则未也。”上动容,独留济问边事。济曰:“陛下承二圣之基,拥百万之众,蠢兹丑虏,敢尔凭陵,盖谋谟当国之人未有如昔之比。臣谓国家所恃,独一洪河耳!此诚急贤之秋,不然,臣惧敌人将饮马于河渚矣。”又著《备边策》十五条以献。
景德初,徙知河中府。契丹南侵,上幸澶渊,诏缘河断桥梁,毁船舫,稽缓者论以军法。济曰:“陕西有关防隔阂,舳舻远属,军储数万,一旦沉之,可惜;又动摇民心。”因密奏寝其事,上深嘉叹,遣使褒谕。三年,判司农寺。时周伯星见,济乘间言曰:“昔唐太宗以丰年为上瑞。臣愿陛下日慎一日,居安虑危,则天下幸甚。”
大中祥符三年, 徙知洪州, 兼江南西路安抚使。 属岁旱民饥, 躬督官吏为糜粥,日亲尝而给之;录饥民为州兵,全活甚众。是岁卒,年五十九。
(选自《宋史·列传·卷六十三》,有删节)
【小题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