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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打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C.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D.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担心名贵的画会被雨水毁坏。
【小题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请探究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的妙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2 0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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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法 官
赫哥黎(英)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狩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
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B.约翰从16岁开始就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最终经受住了命运的考验。小说借此歌颂了一种自立自强、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美好人格。
C.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肯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D.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小题2】小说画横线的段落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法官多恩明知道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他,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泸沽湖

(1)“泸沽湖有多么美?”人们总爱这么问。

(2)只能这么说:面对泸沽湖,任何一个傻瓜用一种傻瓜相机,顺手这么一按——行了,这张照片准能参加全国影展,说不定还能得奖!

(3)这就是泸沽湖。

(4)“神仙姿态”“天上人间”这一类的华丽辞藻你都可以给她,她当之无愧也不稀罕。像所有遗世独立的无名风景区一样,她们的美是孤傲的,是拒绝世俗的探访的,因为她们的美原本是由于世俗社会的遗忘和冷漠而造成的。九寨沟也好,张家界也好,哈纳斯湖也好,现在都著名了。泸沽湖也会著名的,但是,随着著名而来的是什么呢?有时候真希望制定一个参观这类风景区的法规,规定只有高教养的人才有资格参观。不然,这类风景区很快就会荡然无存。

(5)泸沽湖是摩梭人的伊甸园。

(6)她是人类遥远的母系社会时期遗失在今天这个世界上的一粒最后的种子,一册字迹不清的孤本,一部有关远古先民们的电影,一滴保存到了本世纪末的单纯水珠儿。

(7)我不想多说自然,自然风光如若没有人和其他一些生命,便是浑然无觉的。开辟鸿蒙,盘古创造了世界。作为先祖和先知,他临终看到的是一个生机无限的世界。但是盘古没有料到,仅仅只过了3000年,人口已经膨胀得使地球的自转减速,也使整个地球变得乖僻起来。

(8)他留给我们的那些伟大的本钱,已经快花光了。

(9)而泸沽湖,恰是当初不小心遗落在某个角落的一枚。它还存在,是因为人们在忙乱中没能注意到它,就像一个人偶然从过去的裤子口袋里翻出了一枚钱币。

(10)咦?他看着它,奇怪而又欣喜。

(11)他会用它赶快去酒馆再喝一杯酒吗?

(12)没准儿。

(13)但是摩梭人不会花它。摩梭人也许没有经济头脑,但绝对有生命意识。他们视这枚遗落的金币为自己的族徽,为自己生存的依据;他们虽然没有导弹而只有弓弩,却学会了和谐地与泸沽湖共存。

(14)摩梭人!

(15)当夜晚来临,当清澈的湖水轻轻舔着沙滩,款款涌向村落;当村落较为空旷的一角点燃了篝火,火光和短笛的声音首先召唤了青年男女,然后是小孩,然后是老人……

(16)舞蹈就自然而然地跳起来了,摩梭人!

(17)男子多为高大健美的,穿着类似藏民的袍子,戴着硬边的礼帽,有些像牛仔。女子多是美丽轻盈的,穿了镶边的长裙,像一排舞蹈演员似的整齐。

(18)男子和女子很自然地拉起手来,臂挽着臂;他们很自然,看起来心理活动单纯而健康。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影子,也没有理论上赞美劳伦斯实际上却受困于朱熹的矛盾。他们非常坦然,因坦然而纯洁无邪;我们却有些窘迫,因窘迫而证明我们想得太多。这不太好,可是我们正是因为念头复杂才进化成“文明人”的呀?这时候,我们或多或少会发现自己回不去了,想使自己单纯已经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了。

(19)但是摩梭人舞蹈起来了!

(20)一支短笛引领着舞蹈,高大的青年男子在前面,姑娘们拖曳着白裙随着舞步整齐地抖动;男子和女子挽着手臂有节奏地摇起又落下;男子的腿长而有力,踏跺和旋扭如同一群骏马的腿不停地运动着,节奏强烈,充满着粗犷单纯的力度;女子的面部表情是一种平静的微笑,是含蓄的陶醉,她们间歇着唱歌和呼喊;所有的女子都天赋地拥有金属般的嗓音和唱歌的天才,这一切都在夜色的掩护和篝火的照耀下得以凸现,显得神秘,显得光彩迷人!

(21)围绕着火又被水围绕,水和火这一对不相容的美丽的矛盾,就这样和谐地共存了。

(22)至于“歌星”这样的词,我想会使摩梭人惊讶不解的。在他们看来,每一个人都会唱歌,就像每一只百灵鸟都会唱歌一样自然。另外,我们现在使用得很多的名词和概念,我想也会令他们费解。譬如“离婚”这个词吧,我猜他们会这么问:“就是他和她的阿助(摩梭人语,朋友)不好了吧?”

(23)“对,是这么回事儿。”

(24)“那她的阿助就不会再来她家了。”

(25)“这……一言难尽!”

(26)究竟是我们文明呢还是他们文明?我们进步了3000年怎么还没走到人类的起点呢?摩梭人可能什么主义都没有,什么古典主义,什么浪漫主义,什么超现实主义,她们都不懂。但是都比我们像一些,唯独我们,正搁浅在昨天与明天的礁区,拼命挣扎

(27)摩梭人,小心啊!

(28)泸沽湖——最后的伊甸园。

(29)这湖畔派兼高蹈派的舞蹈就这么跳着,精力充沛不狂不躁地舞蹈着,欢唱着,直到深夜。

(30)连续好多个夜晚,我的耳朵里总是升起那短笛的声音,若隐若现;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在很近的地方响着。

(注)劳伦斯:通称D·H·劳伦斯,20世纪英国小说家、批评家、诗人、画家。代表作有《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A.所有遗世独立的无名风景区一旦声名鹊起,世俗社会的探访很快会使风景区荡然无存。泸沽湖被人发现后,她的美将会消失。
B.文章开篇虚写泸沽湖的自然美,只需一个傻瓜用一种傻瓜相机顺手这么一按,照片准能参加全国影展,有吸引读者急于卒读下文之功效。
C.第⑹段用排比兼夸张的修辞手法,充分地表现了泸沽湖的弥足珍贵。
D.第⑼-⑿段作者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再现了世人发现泸沽湖后的奇怪而欣喜的心态,也表现出作者隐隐的担忧——泸沽湖会被人糟蹋掉。
E.第(26)段写“唯独我们,正搁浅在昨天与明天的礁区,拼命挣扎”,写出了现代人
在生活中遭遇困难后的挫败感,表达了作者渴望回归自然的感情。
【小题2】第⑺段首句“我不想多说自然,自然风光如若没有人和其他一些生命,便是浑然无觉的”在行文结构上起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小题3】作者一开篇就提问“泸沽湖有多么美?”文中体现了泸沽湖的哪些美?请简要概括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