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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法 官
赫哥黎(英)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狩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
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B.约翰从16岁开始就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最终经受住了命运的考验。小说借此歌颂了一种自立自强、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美好人格。
C.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肯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D.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小题2】小说画横线的段落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法官多恩明知道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他,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7-29 09: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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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穷人的专利权

狄更斯

我的名字叫约输。学的是打铁的行当。打十九岁那年起,人家看见我没几根头发,就一直管我叫“老约翰”了。现时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头发并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岁的时候多,可也不比那时候少,因此,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好说。

我发明过一种螺丝,挣了二十镑钱,这笔钱我这会儿还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断断续续地搞一样发明,边搞边改进。上一个圣诞节前夜十点钟,我终于完成了这个发明。完成之后,我喊我妻子也进来看一看。这时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机器模型旁边,眼泪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圣诞节前夜十点钟完成的。我把凡是能节省下来的钱统统都用在模型上了。我想自己去申请专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罗密奇的乔治·贝雷临死的时候遗留给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还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我们俩都同意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我的朋友威廉·布彻替我写了一封信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我乘“四等车”上了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了一间为期一个礼拜的房子。

汤姆斯·乔哀说要申请专利,第一步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提交一份申请书。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儿提出了陈述书,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着陈述书和申请书到白厅的内务部去,把这两份东西留在那里请内务大臣签署,缴付了两镑两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签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调查报告。我照他说的去办了,缴付了四镑四先令。

我临时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期已经延长了一个礼拜,这会儿五天又过去了。首席检察官写了一份所谓例行调查报告,打发我带着这份东西到内务部去。内务部根据它搞了个复本,他们把它叫做执照。为了这张执照,我付出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这张执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签署,女王签署完毕,再发还下来,内务大臣又签了一次。

我现在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住到了第三个礼拜了,费用挺大,我只好处处节俭过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点泄气了。

在林肯旅社的专利局里,他们替我的发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东西,还准备了一份“汉令提要”。就为这份东西,我付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专利局又正式誊写两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玺大臣衙门。这道手续下来,我付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税三镑。这个局里的誊写员誊写了女王法令准备送呈签署,我付了他一镑先令。再加印花税一镑十先令。接下来,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检察官那儿签署。我去取的时候,付了五镑多。拿回来后,又送给内务大臣。他再转呈女王。女王又签署了一次。这道手续我又付了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现在,我呆在汤姆斯·乔哀那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钱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两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呆了六个礼拜了。这件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

(陈才宇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姻弟乔治·贝雷给约翰妻子留下银行股票,推动了情节发展,为后文“我办理专利权的花费做了铺垫。
B.小说通过个性化的表述,运用幽默诙谐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叙事,以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塑造了约翰的人物形象。
C.约翰办理专利权整整经历了三十六道手续,花费了六个多星期,交纳了近百英镑,终于办理了通用的专利权。
D.小说通过大量文字叙述了老约翰申请专利时国家机关的层层盘剥,一系列不合理流程的出现有着浓浓的讽刺意味。
【小题2】小说中多次谈到我在汤姆斯·乔哀家租住的事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小说以“我”为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种子萌芽从汲取水分开始,种子首先膨胀,胚部接着生长。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杨树和柳树的种子寿命极短,若没有在散播后几个小时内找到湿泥地,就会死亡。热带雨林中,许多树木结的大型种子如果没有在几周内发芽,就会腐败。对这些物种来说,要掌握正确的发芽时机,得先掌握正确的结子时机,因为种子一旦成熟,保存期限是很短的。

一年中,若季节气候对种子来说太干燥或太寒冷,不利于发芽,种子就进入休眠,等待不适宜的气候过去。

如果将植物行为以精巧度衡量,扁蓄的发芽行为只有初级程度。扁蓄是长在耕地和花园中的杂草,种子先天为休眠型,未经冬天不会发芽。土壤中的种子在冬季感受到低温,打破休眠状态,预备好在春天来临、土壤回暖时发芽。没有在五月发芽的种子,又逐渐进入休眠状态,静待另一波寒意来临,准备好再次发芽。扁蓄的行为其实相当合理,称为初级程度好像不太公平,更何况相似的植物还不少,许多杂草也有依季节循环的休眠期和发芽期。

另一种相当常见的杂草则要比扁蓄技高一筹,那就是羊腿藜。羊腿藜在年初结不休眠的种子,产子时则结休眠的种子。有了年初生产的种子,这年的羊腿藜就有更多后代,后来所结的种子则安然保存至明春。

一年生植物的种子发芽机制就更精巧了,这些植物会打赌冬天冷不冷。许多冬季一年生植物,像雀麦草,都是在秋天发芽,这样做的风险是冬天的寒霜很可能冻死幼苗。但如果存活下来,就有了回报,因为比起其他春天才发芽的种子,这些幼苗抢先一步发育成长,能长得比较大,结的种子也多得多。冬季一年生植物也懂得分散风险,让部分种子在冬季休眠、春天发芽。比起熬过冬天的幼苗,这些春天发芽的种子长出的植株比较小、结的种子也比较少,但是存活的概率通常大一些。由于某几年的冬天比较冷,某几年比较不冷,所以有时不休眠种子长得好,有时休眠种子胜算大。

目前为止所谈的发芽行为,精巧程度都还不及格。种子还能从其他线索得到更精确的讯息,以决定什么时候发芽。许多像莴苣一类的种子,对光很敏感,在黑暗中不会发芽,即使温度和湿度都很恰当。这样的机制可以避免那些被埋得很深的、没有机会到达土壤表层的种子发芽。而只要一丝阳光,就能让种子自休眠中苏醒。替菜圃翻土会让阳光传递讯息给土壤中许多对光敏感的杂草种子,让它们知道接近土壤表层了。

很多种子的招数更了不起。植物可借由远古演化而来的光感受体(即光敏素分子)感知光线。光敏素分子有两种形式,可彼此转换。一种称为Pr,吸收红光后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称为Pfr,Pfr吸收远红光后再转回Pr型分子。Pr对Pfr的比率是由接收多少这两种不同波长的光而定。这种Pr对Pfr的比率提供了地方环境的讯息,对植物来说极为重要。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植物透过Pr对Pfr的比率能侦测到光的改变。由此,植物利用光敏素察觉邻近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的生长以避开邻近植物。同样,种子如果暴露在透过叶子照射的阳光中,就不发芽。与其在其他植物的遮蔽下发芽、长出难以存活的幼苗,还不如维持休眠状态。

光敏素有个缺点,就是在黑暗环境中无用武之地。因此只有位于土壤表层或接近表层的种子能加以利用,侦测竞争对手是否环伺在侧。不过还有另一种线索,能让深埋土中的种子知道上方有没有一线生机。土壤表层的植物,例如草类,就像一层隔绝物,调节土壤内种子感受温度的范围。光裸的土壤表层没有这层隔绝物,所以底下的种子会感觉到强烈的温度起伏,许多种子就从这种温度起伏中得知土壤表面是光裸的。如果感受到温度起伏,种子就会在春天发芽;而如果感受到的温度很平稳,没有高低起伏,种子就不发芽。

(选自英乔纳森·西尔弗顿著、徐嘉妍译《种子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14年,有删改)

【小题1】简要分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色。
(1)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
(2)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
【小题2】作者认为有些种子发芽行为的精巧程度还不及格。请写出这些种子的发芽行为。
【小题3】翻土可以除掉土壤表层的杂草,但是翻动过的土壤有时反而长出更多的杂草。请用文中观点解释这种现象。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捍卫家园的公鸡风波

英彼得·梅尔

卢贝隆的春天有不同的声息。猎人离去之后,潜伏了一冬的鸟儿便从藏身的林中出来,它们的歌声取代了枪声。我沿山径走向马索家时,唯一刺耳的是一阵猛烈的敲打声。我暗想,会不会是马索眼看观光季节将临,决定竖起“吉屋出售”的牌子呢?
我在他家附近的山径上看见他。他在林间空地的边缘打下一根一公尺半高的木桩,木桩顶端钉了一块破破烂烂的锡片,上面用白色油漆胡乱地涂抹着:“私人土地!”马索正端详他的新作,山道上躺着另外三根木桩和告示,还有一堆圆石。他朝我道了一声早安,拾起一根木桩,往地下猛捶,仿佛那可怜的木桩刚犯了什么不孝之罪,以这样的方式进行无情地处罚。
我问他在做什么。
“赶走德国人。”他说了,动手搬运圆石,在木桩之间排成围篱。
他进行封锁的这块土地,并不在他家附近,而是位于山径的另一边,不可能属于他。我便说,我以为这地属于国家公园范围。
“是没错,”他说,“可我是法国人,所以它属于我,不属于德国人。”他又搬了一块圆石。“每年夏天他们都跑来,搭起帐蓬,弄得树林里全是垃圾。”
他站起身,点燃一支烟,顺手就把空烟盒丢进树丛里去。我问他难道没想到德国人也许会买下他的房子?
“带了帐蓬来的德国人,除了白面包以外什么也不会买。”他嗤之以鼻地说:“不信你看看他们开来的车——装满德国香肠、德国啤酒、德国泡菜。他们全都带来啦。知道了吧?他们真是吝啬鬼!”
马索扮演起田园卫士兼旅游业专家的角色,继续说明普罗旺斯农人的困境。他承认观光客,包括德国观光客,给地方上带来财富,有些外人在这里购置房产,也为本地工人提供了工作机会。
可是看看他们把本地房地产价格哄抬到什么地步!简直骇人听闻。农民根本买不起。我们避免谈马索自己想在房地产上头大赚一笔的事,只听着他叹息这一切太不公平。
叹息过后,他又开心笑起来,告诉我一个买房子的故事,故事的结尾很让他感到满意。
有一个农夫,关注邻居的房产好多年了;不是因为那房子好,房子差不多只是个废墟了,而是因为连着房子的一大片地。农夫出价要买,邻居却趁着房价上涨的机会,卖给了出价较高的一个巴黎人。
那年冬天,巴黎人花了几百万法郎整修房子,还修造了游泳池。竣工之后,巴黎人和他的朋友们潇潇洒洒地南下,来度五月的第一个周末。他们都很喜欢这房子,也喜欢隔壁住的那个古板老农夫,觉得他晚上八点就上床睡觉的习惯真有趣。可是第二天清晨四点,农夫家血气方刚的大公鸡便开始高声啼鸣,直叫了两个小时。巴黎人向农夫抱怨,农夫耸耸肩。这里是乡下,公鸡是要叫的,这没办法。
接连几天,公鸡照样清早四点起身报晓。终于有人受不了了,客人提早回了巴黎,去补足睡眠。巴黎人再次向农夫抱怨,农夫再耸耸肩,两人很不愉快地分手。
到了八月,巴黎人又带了一大群客人来。公鸡每天准四点叫他们起床。下午想睡个觉吧,农夫又在他屋里做什么活儿,又是钻子又是水泥搅拌器的,吵得没法睡。巴黎人强烈要求农夫箝紧公鸡的喉咙,农夫拒绝。吵过几次架之后,巴黎人把农夫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强制命令公鸡闭嘴。但是法院判决农夫胜诉,公鸡有权在清早歌唱般长鸣。
别墅度假从此成为这位巴黎人难以忍受的苦差事。他终于决定忍痛出售。农夫透过朋友,买下了大部分的土地。
成交之后的星期天,农夫和朋友以一顿丰盛的午餐大肆庆祝,席间的主菜就是那只大公鸡,——做成了美味的醉鸡。马索认为这故事很棒——巴黎人大败,农夫获胜,得到更多土地,还吃了一顿好饭。我问这可是真人实事,他避开我的眼光,把山羊胡子的末稍放进嘴里去吸吮。“总之别招惹农夫。”他只说了这么一句。我想,如果我是爱露营的德国人,今年夏天我就改上西班牙去。

(尹萍译)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在描写马索的语言时多用短句,这样写能更好地体现马索当时的心理。
B.小说多用细节描写,其中“丢烟盒”这一细节描写看似随意,实则反应外来人弄脏了环境。
C.马索讲的故事中,巴黎人最后离开乡村,主要反映了他们喜爱乡村却不能适应乡村的生活。
D.故事中公鸡在“赶走”巴黎人后,被做成了美味的醉鸡,实际是农夫对巴黎人的一种嘲讽。
【小题2】作者在描写马索打木桩时是从哪两个角度进行描写的,体现马索当时怎样的心理?
【小题3】小说中马索讲述了农夫的故事,请结合全文分析其有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