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聘 任

(英)埃克斯雷

⑴西奥.霍迪尔先生身材修长,面庞消瘦,两鬓斑白。他生性温和,平日寡言。研究学术问题,他精力充沛,记忆力惊人;而对日常生活的琐碎小事,却不甚了了。

⑵坎福特大学需要聘请一名工作人员,上百人要求得到这个空缺位置,西奥也送上了申请书。最后,只有西奥等十五人获得面试的机会。坎福特大学地处一个小镇上,周日仅有一家旅馆,由于住客骤增,单人房间只好两人同住了。跟西奥同住的是一位年轻人,叫亚当斯,足足比西奥年轻二十岁。亚当斯自信心很强,且有一副洪亮的噪音,旅店里时常可以听到他那朗朗的笑声。这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⑶校长及评选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了一次面试。筛选后只剩下西奥和亚当斯两个。小组对聘请谁仍犹豫不决,只好让他俩在大学礼堂进行一次公开的讲演,此后再行决定。演讲题目定为《古代苏门人的文明史》,三天后开讲。

⑷在这三天里,西奥寸步不离房间,废寝忘食,日夜赶写讲稿。而亚当斯不见有任何动静――酒吧间依旧传出他的笑声。每天他很晚才回来,一边问西奥的讲稿进展情况,一边叙述自己在弹子房、剧院和音乐厅的开心事。

⑸到了演讲那天,大家来到礼堂,西奥和亚当斯分别在台上就座。直到这时,西奥才发现自己用打字机打好的讲稿不知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真是惊恐万状。

⑹校长宣布,演讲按姓名字母排列先后进行。亚当斯首先出场。情绪颓丧的西奥抬头注视着亚当斯――只见他神态从容地从口袋里掏出讲稿,对着教授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讲开了。连西奥也暗自承认他有超人的口才。亚当斯演讲完毕,场内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亚当斯鞠了一躬,脸上现出微笑,回到座位上去。

⑺轮到西奥了。他情绪非常不好。要讲的内容都在稿子上,要另开新路是不可能了。他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惟有用低沉而疲乏的声音,逐字逐句重复亚当斯刚才的演讲内容。等他讲完坐下来时,会场上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下掌声了。

⑻校长及全体评选小组成员退出会场,去讨论聘任哪位候选人。礼堂内的人仿佛对决定的结果早已有了数。

⑼亚当斯向西奥擦过身来,用手拍了拍他的背,微笑着说道:“厄运呀,老兄。没办法,两者只选其一。”

⑽这时,校长及小组成员回来了。“诸位先生,”校长说,“我们做出了选择――聘任西奥.霍迪尔先生!” 所有的听众都惊呆了。

⑾校长继续说:“让我把讨论的情况向诸位披露吧。亚当斯先生口才过人,知识渊博,我们大家都深感钦佩,我本人也为之感动。但是,请不要忘了,亚当斯先生是拿着稿子去演讲的。而霍迪尔先生呢,却凭着记忆力,把前者的演讲内容一字不漏地重复了一遍。当然,在这以前,他不可能看过那份讲稿的一字一句。我们缺的那项工作,正需要有这样天赋的人!”

(12)大家陆续走出了会场。校长走到西奥面前,见西奥脸上仍然露着惊喜交集、不知所措的神情,便握着他的手,说道:“祝贺您,西奥先生。不过我得提醒您一句,日后在咱们这儿工作,可要留点儿神,别把重要的材料到处乱放呀!”

【小题1】请给下列成语中的加点字注音。
而飞(_____________) 不知所(___________)
【小题2】文中常常把西奥和亚当斯作对比描写。试着概括指出两处对比性的描写。
【小题3】小说情节讲究伏笔和照应,这样情节才合情合理。从全文看,显然,西奥的演讲稿“不翼而飞”,是被亚当斯偷取了。请从文中找出两处伏笔。
【小题4】这篇小小说,叙写了一次“百里挑一”的高标准聘选竞争的经过。想一想:西奥这个连决定自己命运的如此重要的演讲材料都会“到处乱放”的人,校方为什么还录用了他?由此看出,作者借坎福特大学的用人标准,倡导怎样的价值取向?(80字左右)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2 09:01:12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患难之交
毛姆
我阅人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之久。如果只凭一张脸来雇用一个仆人,我肯定要犹豫不决,然而我想我们多半只凭一张脸来判断我们所遇见的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常常弄对多于弄错。人家对我说他们对一个人的初次印象一准不会错的时候,我耸耸肩。就我来说,我发现自己认得越久的人,他们越使我迷惑不解。我最老的朋友们,恰恰是我可以说一点也不了解的人。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今天报纸上登载爱德华•海德•勃吞在神户逝世的消息。他是一个商人,我跟他交情很浅,可是有一次他使我大吃一惊,才对他感到兴趣。要不是听他亲口说的,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做出这种事情。不论是外貌,还是举动,他都使人想起一种定了型的人物。他身材矮小,细瘦文弱,一头白发,一脸皱纹,气色红润,眼睛湛蓝。我在日本横滨的英国俱乐部被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在俱乐部里看来人缘颇好,他离开以后,人家说他属于最高尚的人当中的一个。有一种人吸引你,是因为你觉得他对人们具有真诚的爱。他确有魅力。
一天下午,我坐在旅馆休息室里。不久,勃吞走进休息室,我们闲谈起来。
“你认识伦尼·勃吞吗?”
“没有,我似乎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
“可真巧,他和我同姓氏,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桥牌手。他不是个坏人,我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有那么点漂亮。女人家很欣赏他。他落拓不羁,饮酒过度。每个季度都有一点钱寄给他,他打牌又赢得一点。他赢了我很不少的钱,这个我知道。”
勃吞和颜悦色地轻声一笑。
“我想这就是他倒霉的时候来找我的缘故;还有一点就是他和我同姓氏。有一天,他到我的办事处来找我给他安排一个职业。他告诉我,家里不再寄钱给他了。我问他几岁。
“三十五,”他说。
“你至今都做过些什么事呢?”我问他。
“嗯,没做过什么,”他说。
我忍不住笑了。
“我怕目前一点也帮不了你的忙,”我说。“再过三十五年来找我吧,那时我再看看怎么办。”
“他不走,然后告诉我他不想老是打桥牌,于是打了扑克,结果垮了台。他一败涂地,要是找不到事情做,只好自杀了。”
我打量了他一会,看得出他整个儿垮了。酒喝得比平常更多,像是个五十岁的人了。
“那么,除了玩牌以外,你还会做什么事呢?”
“我会游泳。”他说。
“我忽然有了个主意。”
勃吞中断了他的故事,转脸对着我。
“你可熟悉神户?”他问道。
“不,”我说。“有一次路过那儿,但是只过了一夜。”
“那么你不知道汐屋俱乐部了。我年轻时候,从那儿游泳,绕过灯塔,到樽见的小海湾登岸。有三英里多路呢,而且因为绕过灯塔那儿的潮流湍急,是很难游过去的。好,我就和我那位同姓氏的青年谈了这一情况,”并且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派给他一个工作。”
“我看到他相当为难。”
“你说你是个游泳家嘛。”我说。
“我的状态不怎么好。”他回答。
我没说什么。耸耸肩膀。他对我瞧了片刻,然后点点头。
“好吧,”他说,“你要我什么时候去呢?”
我看看表。十点刚过。
“游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小时零一刻钟多些。我在十二点半开车到那边小海湾接你。”
“行。”他说。
“我们握握手。我祝他运气好,他走了。那天上午我有许多工作要做,总算刚好在十二点半赶到樽见的小海湾。其实用不着匆忙;他一直没有露面呢。”
“他在最后关头吓退了吗?”我问。
“没有,他没有吓退,开头游得顺利。然而酗酒放荡当然毁坏了他的体质。绕过灯塔的潮流他对付不了。大约三天之后才发现他的尸体。”
有一两分钟我说不出话来。我有点儿震惊。然后问了勃吞一个问题。
“你打算给他一个工作的时候,可知道他会淹死呢?”
他温和地微微一笑,那双善良忠厚的蓝眼睛望着我。他一只手摸着下巴颏儿。
“嗯,当时我的办事处里并没有空位子。”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不恰当的一项是
A.《患难之交》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缩短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容易引起共鸣,也使文本的笔调显得亲切,读者易于接受。
B.这篇小说作者采用倒叙方式展开叙述,开始作者就发表了一段感悟:人性复杂,人的外表具有欺骗性。这是由于看到了主人公爱德华的死讯,至此拉开了大故事的帷幕。
C.爱德华对伦尼痛下杀手,只是因为伦尼赢了他“不少钱”。一个不学无术,靠“国内寄钱过日子”的浪荡公子赢了他辛苦挣来的钱。
D.这篇小说刻画了以作者“我”、爱德华、伦尼为代表的三类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崇尚的“金钱”价值观对人性的摧残和扭曲。
【小题2】小说的标题“患难之交”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2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緣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世界上无数的物种曾经是怎样变化以获得如此完善地、正当地引起了我们赞叹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惟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我们以后会论述到。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的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的情形,它从某几种树木吸取养料,它的种子必须由某几种鸟为它传播,它的花雌雄分开,绝对需要借某几种昆虫的帮助,把花粉从一朵花带到另一朵花上。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小题1】这段文字中作者关于物种起源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小题2】作者举啄木鸟、槲寄生两例是为了说明什么?请简要概括。
【小题3】结合文意,说说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的作用。
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惟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诗使万物变得可爱

英雪菜

①诗的确是神圣之物。它既是知识的圆心,同时又是知识的圆周。它包含了所有的科学都要涉及的东西,是一切其他思想体系之根和花朵。倘若没有诗,那么什么能成为我们尘世的安慰,什么又是我们对天国的希冀呢?诗不是推理,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个人不能说:“我要写诗。”即使最伟大的诗人也不能这样说。

②创作状态中,心灵的力量是内发的,而我们的天赋无法预见它的来去行踪。即使这种力量能长久保持它原有的纯洁和力度,谁也无法预测它的结果将如何伟大。然而创作一旦开始,灵感亦渐消失;因而,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值得夸耀的诗篇,可能只是诗人最初构想的一个淡淡的影子。有人声称最优美的诗篇产生于勤奋和学习,我愿求助于当今最伟大的诗人对这一点作出评判。创作上的埋头苦干以及作品的精雕细刻,一向为评论家所称道,然而,我们这样的理解更为正确:这不过是提醒作家注意灵感袭来的瞬间,在没有灵感之时,作家就得用这种传统、常规的手法对灵感的空白进行补缀,这是人的诗歌天赋本身的局限所造成的一种必然。弥尔顿在分段创作《失乐园》之前,早已有了作品的整体构思,这一点,我们有诗人本人的话语为证,因为他曾说缪斯已向他“口述”了这首“未曾预想的诗歌”。

③诗是最快乐、最美好的心灵在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刻留下的记录。每个人都能感到自己的心中常有转瞬即逝的思想、感情的造访,它们总是不期而至又不辞而别,然而总是无以言喻地使我们的心头升腾起快乐与庄严。在它们的消逝带来的遗憾和惆怅中,我们依然能感到快乐,这快乐已融入了我们的本质中。缪斯的到来,仿佛一个更为神圣的天性渗透到我们自身的天性中,只是它的脚步好似一阵掠过海面的风,当波浪平静之后,它也消失了踪影,只剩下层层细沙铺满寂静的海滩。这一切以及类似的情景,只有情感特别细腻、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才能体味到。处于这种状态下,人的心境容不得任何一种低级粗俗的欲望。在本质上,美德、爱情、友谊、爱国主义等炽热的感情正是与这些快乐的感情相联的,只要这些感情存在,自我就只不过是沧海之一粟。诗人不仅是感情细腻的精灵,而且能够体味到这一切,他们还要饱蘸这来自天国的瞬息即逝的颜色来渲染他们所体味的一切。一个单词,一个笔触,在写景或抒情中都会扣向人们沉醉中的心弦,从而在那些曾体验过这些情感的人们当中,唤醒那沉睡的、冰冷的、埋葬了的往昔的意境。就这样,诗能使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得到永生。它捕捉到飘入人生阴影中的转眼即逝的幻象,用语言或形式来点缀它们,然后,把它们送往人间,给人类带去快乐的喜讯。

④诗使万物变得可爱。它使美的东西锦上添花,使畸形的东西变得美丽;它使狂喜与恐惧、悲伤与快乐、永恒与变幻缔结姻缘;在它柔和的压力下,势不两立的事物变得彼此相容。在它的光芒照耀下,每一种形态的生活都获得一种神奇的同感,变成了它所呼出的灵气的化身。它揭开了世界平淡无奇的面纱,露出赤裸的酣眠的美,这美就是世界一切形象的精神。

(选自《西方文论选》,有删改)

(注)缪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女神的总称,文中代指灵感。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诗是“神圣之物”?请根据第一段文字简述其理由。
【小题2】简要分析第二段的论述层次。
【小题3】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是神圣之物,既是知识的核心,又覆盖所有科学领域和思想体系,可以给尘世的人们带来慰藉和希望。
B.诗篇产生于勤奋和学习,作家就得埋头苦干精雕细琢,这是人的诗歌天赋本身的局限所造成的一种必然。
C.转瞬即逝的思想、感情总是不期而至又不辞而别,只有情感特别细腻、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才能体味到。
D.诗能捕捉到飘入人生阴影中的转眼即逝的幻象,用语言或形式来点缀它们,诗能使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得到永生。
【小题4】诗在哪些方面有使万物变得可爱的功能?请结合文意,简要概括。
【小题5】简析本文的论证特色。

同类题4

阅读《品质》片段,完成各题。

(一)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了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

(三)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筒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小题1】选文写店铺的变化和橱窗里陈列的靴子,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说说“我”对格斯拉先生的情感态度与“我”在小说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