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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不只是一场雨

冯继芳

下雨的晚上,她喜欢窝在阳台的藤椅上听雨、春天的雨总是那么多情,滴答,滴答,一滴滴落下来,不急不缓,诉说着衷肠。你爱听,便寻个地方坐下来。不爱听,便去做自己的事。

她捏着茶盏,抿一口茶汤。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

郑海就来了。郑海进门时,头发上挂着雾一般的水珠。

“怎么不打伞?看,头发都湿了。”她忙起身去拿毛巾。

“打伞,岂不辜负了这场春雨。”郑海边撩头发边笑。

“也是,你大老远跑到我这里赏雨,总得先和雨接触一下。”

“大老远?”

“嗯,一千米也不近呢。”她抿着嘴笑。

“一千米,是不太近。”郑海呵呵地笑。

她也呵呵地笑。

“其实,在来的路上,我在雨中待了一会儿。”

“我说你头发怎么湿了。”她笑着把毛巾递过去。

终于安静下来,两人坐在窗前的藤椅上,喝茶,听雨。窗外烟雨迷蒙,重峦叠嶂,若隐若现的山峰把远山的朦胧幻化成一幅婉约的水墨画。室内茶香袅袅,空气中流动着一种看不见的气息,在两人周围缭绕。

“我说,那个……”郑海转过身,想说点儿什么。

“嘘,安心听雨。”她把食指放在唇上,眼睛盯着窗外。

郑海笑笑,不再说话。雨似乎小了很多,嘀嗒声渐远。

“以后,你还能陪我听雨吗?”她似乎刚从梦中醒来。

“我明天上午九点半的飞机,这里的工程已经结束,该回家了。”郑海望着窗外,神情落寞。

“要走了?”

“走了。”

“真的走了?”

“真的走了。”

郑海走的时候,她只送到门口,门关上的一瞬间,她的眼圈红了。

那只是一场雨吗?没有人回答她,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震耳欲聋的春雷不知何时也消失在天际。

她回到阳台在藤椅上坐下,捏起茶盏喝茶。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金骏眉很配这绵绵春雨,只是天空的雨已经止住,窗棂上的雨滴还在滴,很快,就坚持不下去了。

记得小时候,妈妈总是做好饭,和她坐在餐桌旁等爸爸下班。每次,只要门外传来哗啦哗啦钥匙串的声音,那就是开饭前的号角。她会跑到门边,等着爸爸进门。爸爸放下手中的包,把她抱在怀里,亲亲她的小脸,把她举过头顶。在与爸爸的嬉戏中,她总是笑得手脚乱舞。

妈妈看到,会笑着说:“快别疯了,让爸爸洗手吃饭。”

她就会挣脱爸爸的大手,学着妈妈的口气:“快别疯了,洗手吃饭。”

爸爸捏一下她的小鼻子,拽一下她的小辫子,再去洗手。一家三口坐在餐桌前吃饭的情景,她怎么都忘不掉。后来,家里换了大房子,爸爸却不怎么回家吃饭了。

妈妈做好饭,也不再等爸爸,而是默默地坐在饭桌旁吃饭,脸上再也看不到笑容。

多年后,回忆起这段日子,她都痛彻心扉。当年妈妈的沉默,比撕心裂肺的哭泣还让人心疼。

这些年一路走来,她渴望婚姻,又害怕背叛,暗夜里,妈妈默默吃饭的样子时常浮现在脑海。她给自己定下规矩,只在对的时间,爱对的人。没想到,爱情是悄悄来临的,甚至有些猝不及防,她爱上了合作伙伴——有家室的郑海。

她知道,郑海也喜欢她,只要她愿意,爱情唾手可得,可她没有。

雨又下起来了,一滴,一滴,又一滴,一滴滴落下去,不急不缓。

她捏着茶盏,抿一口茶汤。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

窗外,两只燕子在雨中低飞。

“风渐渐,雨纤纤。难怪春愁细细添。记不分明疑是梦,梦来还隔一重帘。”这首词从她脑海里冒出来,一抹忧伤便在屋里弥漫开来。

真的要把日子过成这样吗?她窝在藤椅上,看着窗外的燕子,陷入沉思。

叮,有信息传来,她拿起手机,是妈妈发来的微信。妈妈说:“我和你徐叔叔明天就回去了,这几天,在云南玩得很开心。姑娘,谢谢你给我们安排的云南之旅。”

放下手机,她忽然想结婚了,想有个随时能聊天的伴儿,还想有个孩子在屋里跑。

她换了住处,从原来的一楼搬到另一栋楼房的三十楼。新住处的飘窗很大,能涌进更多的阳光。她坐在飘窗宽大的窗台上,能看到外面更多的风景。

她开始等待一场别致的雨,雨后能看到彩虹的那种。

(选自《天池》2019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环境,照应了题目中的“雨”,也预示了这是一个被淡淡的忧伤笼罩了全篇的雨夜故事。
B.作品中引用纳兰性德的《赤枣子·风淅淅》一词表达了女主人公心内短暂的惶惑之情,让小说的语言更有诗意。
C.小说在处理女主人公和郑海的情感关系时使用了语言、动作描写,将二人欲言又止的矛盾心理和感情的界限描写的淋漓尽致。
D.文中划线句子,既是疑问,也是反问。既写出了她心内的惶惑感,又写出了她对自己的责问与警醒,催促她做出更好的选择。
【小题2】小说使用不少的笔墨描写了女主人公儿时的家庭回忆,这段描写对主人公的刻画和文本的理解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请你结合文本理解分析本中三次重复出现的语句“茶是金骏眉,金黄色的茶绒茶毫,细小紧密,汤色金黄,茶中珍品”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6 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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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题文)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各题。
人们通常把缺乏音乐感知能力、唱歌找不着调的人称为音盲。近些年来,科学家们对此展开了研究。他们发现,有些人缺乏把握音调的能力是因为从小没有受过音乐训练,这些人只要经过训练即可逐渐恢复音乐能力;而有些人可能患有“失歌症”,正是这种病症夺去了他们的音乐本能。
早在19世纪就有文献对失歌症进行了描述,文献里记载了许多人终身对音乐没有认知的轶事。不过,直到2002年,第一份研究失歌症的论文才正式发表。这项研究的负责人是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伊莎贝拉·珀利兹。
珀利兹说,多数人都能轻易分辨音高的细微差别,但对失歌症的患者来说,即使两个音相差一个八度,他们仍然察觉不出变化。
此后,珀利兹的研究小组又发现了许多类似的病例。这些人拥有正常的听力、智力和记忆力,却完全无法感知音乐。对他们来说,大多数曲调听起来都差不多,如果听不到歌词,即使很熟悉的歌曲他们也听不出来;不和谐的和弦令大多数人避之不及,他们却不觉得难听。失歌症患者不能准确地唱出一首歌。不过,他们往往意识不到,以为自己唱得还不错。
失歌症可能存在很多种情况。珀利兹的研究小组发现,大约一半失歌症患者在韵律认知方面有问题。但是,还是有一些失歌症患者喜欢听音乐,因为他们很想享受那种韵律感。另外,在有的失歌者听来,音乐会就像用扳手敲击水管一样让人感到不舒服。不过,觉得音乐难以忍受的患者只是少数,对大多数患者来说,音乐只会令他们感到困惑。
据统计,大约有4%的人患有失歌症,而且失歌症表现出较强的遗传性。究竟是什么导致失歌症?珀利兹推测,人脑中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这个部分发育不全时,人们就会出现失歌症症状。正因为如此,失歌症单单影响患者的音乐认知,而对听力、智力等没有影响。如果珀利兹推测正确的话,那么音乐同语言一样,是在人类进化过程中为适应环境需要而被先天植入脑部的。
有些研究人员不同意此观点。他们发现,失歌症不单纯是音乐上的不足,还与语言或空间处理等能力有联系。例如,有些失歌症患者存在沟通障碍,当别人通过改变语调来表达情绪时,他们辨别不出对方传达的生气、恐惧或讽刺等情绪,难以领会对方的“弦外之音”。因此.正常的音乐认知可能与脑部掌握语言声调的回路有关。另外,失歌症患者的空间处理能力比较差.例如,给他们看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建筑物的照片,他们不能分辨出照片上的是同一幢建筑。研究人员推测,这可能与他们的右脑的早期发育有关。
珀利兹的研究小组对失歌症患者的脑部进行了扫描,目前,他们已经发现,失歌症患者的一个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有细微的不同,这个区域与辨别音高和记忆旋律有关。研究人员还在寻找导致失歌症具有遗传性的基因。
现在,失歌症已成为科学家了解脑部如何处理音乐奥秘的主要研究课题之一。随着研究逐渐深入,那些不能享受音乐的人有可能重新获得音乐带来的乐趣。
【小题1】(小题1)关于失歌症及其研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通常把缺乏音乐感知能力、唱歌找不着调的音盲和经过训练不能恢复音乐能力的人称为失歌症患者。
B.失歌症表现出较强的遗传性,但是导致失歌症具有遗传性的基因目前还没有找到。
C.与其他研究者的看法不同,珀利兹等人认为失歌症是一种单纯的音乐上的不足,他们发现此类患者大脑中与音乐相关的脑白质与普通人有细微的不同。
D.其他研究人员与珀利兹的研究观点虽然不同,但是他们都认为失歌症可能与人的脑部发育有关。
【小题2】(小题2)关于珀利兹研究小组对失歌症患者的表现分析,以下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失歌症患者不能分辨音高的细微差别,即使两个音相差很大,他们仍察觉不出变化。
B.一些失歌症患者完全无法感知音乐,大多数曲调他们昕起来没什么差别,不和谐的和弦他们也不觉得难听。
C.失歌症患者存在沟通障碍,空间处理能力比较差,无法辨别出别人话语中传达出的生气、恐惧或讽刺等情绪。
D.一些失歌症患者喜欢听音乐,他们很享受那种韵律感。而大多数患者对音乐感到困惑。少数患者觉得音乐难以忍受。
【小题3】(小题3)根据文意,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出现失歌症症状是由人脑中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发育不全造成的,由此可以推知失歌症对人的听力、智力等没有影响。
B.随着科学家对脑部如何处理音乐奥秘的深入研究,失歌症的成因有可能被揭开,失歌症患者有可能被治愈。
C.2002年以前,科学家没有把了解脑部奥秘当作主要研究课题之一,是因为那时人们还没有研究失歌症。
D.如果一个人能较为轻易地辨别出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同一幢建筑的不同照片,那么我们可以判定此人不是失歌症患者。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奔走的大树
①小区外的一块公共绿地,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大树的驿站。这驿站来过伟岸的松树,来过繁花似锦的野海棠,还来过秋叶如金蝶翻飞的银杏,但长则一年短 则几个月就都走了。不知他们从哪里来,也不知奔向何处去。
②我对树的记忆就是从奔走开始的,但那时候奔走的不是树,是我。
③小时候最怕一个人走路,但偏偏有些路却非你一个人走不行,从那时候起,我对树就有了一种无由的依赖和信任。每每提心吊胆地在那山与山、村与村之间 奔跑时,只要远远地望见一棵大树,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似乎那在风 中哗哗摇曳的树们真在呼喊:来,到我身边来。所以当我奔向那一棵棵大树 时,好像那树也迎着我奔来。也只有跑到那树下,我才敢歇一口气,擦一把头上的热汗。
④那时候的树是不走的。等过上三年五载,我也长高了,胆大了,再走小时候走过的路时,发现那些树还在,就有一种老朋友重逢的感觉。
⑤我们村最大的一棵槐树得十个孩子才能合抱,树冠能占三亩地。站在远处找我们村,那树就是标志。由于它长在一片坟茔里,所以就连那树下的灌木丛也没人敢动,密密扎扎连成一片,成了鹰鹞狐兔出没的地方。其实我们的村子基本 处在槐树的包围之中,无论从哪个方向进村,迎接你的都是一棵大槐树。迎娶新媳妇进村时几班子吹手摆擂台在槐树下,送过世的老人搭路祭也是在槐树下;远行的人儿告别在槐树下,回家的游子团聚也是在槐树下。所以老人们在讲述村里发生的大事时都离不开那些老槐树。经年累月,村里的老人一辈辈走了,但那槐树还在,它们见证着村子的历史,承载着村子的信息,护佑着一村的男女老幼。秋夜里,躺在谷场上,你能听见风经过每一棵大树的脚步,能听见树与树的对话。
⑥不只是村口,田间地头也是很有一些树的,或挺拔的白杨,或解馋的山杏,或苍劲的椿树,那树是田野的风韵。劳累时,擦一把汗,望一眼树,心头就会生出一种慰藉和希望。而在外人眼里,那以树为背景的劳作和歇息似乎都平添了几许田园的诗情画意。
⑦万万想不到,有一天攀上走过了千百遍的山峁抬头望去时,路边的槐树不见了。站在那槐树离去的地方再向村口望去时,村口的大树也都不知奔向了何方。没有了大树遮蔽的村庄,就像失去了灵魂的人,散摊在那里,明晃晃地暴 露在天地之间,任风吹雨打无遮无拦。沟畔上挂满了废弃的白色地膜,风起时 像有一种悲切的呐喊,简直惨不忍睹。据说理由是分田到户了,一分地要有一 分地的收入,树影响庄稼的生长。一家举斧,家家效仿,能伐的伐,能挖的 挖,似乎一切只有变了现装进自己的腰包里才可靠。
⑧冤屈的树,带着村庄的信息和留恋远走他乡。
⑨一日出门,楼下停着一辆车,车上载着一棵大树,开车的是老家的一位相识。他说,那棵树卖了四万。我的心口一震,但又从另一方面幻想,若是各地进城的大树都能站成一道风景,对那些来自同一块土地的务工者来说未尝不是一件 好事,想那劳苦之余他们若能指认自己家乡的树木,在它下面歇歇脚、说说 话,就是抹抹委屈的眼泪,也可以聊解乡愁。可惜的是人们尽管给那棵来自我 们家乡的树又是搭棚又是输液,很是享受了一番城市的待遇,但它只捱过了一个夏季,在一个夜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以何种方式奔向了何方。
⑩人,找不到回家的路,树能够给你指引;但真到了路边连一棵树都没有的那一天,不知道人还能 不能找到自己的家?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以“小区外的一块公共绿地,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大树的驿站”开头,意在引出对大树的描写,说明树在 城市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B.第⑨段中的“另一方面的幻想”,是指那些大树被卖到城里后,能够慰藉进城务工者的乡愁,从而肯定大树进城 的意义和价值。
C.文草写“我”在成长过栉中对树的依赖和信任,并详细叙述人与树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以此来暗示作品的主题。
D.文章运用拟人化的手法成功刻画了那些从乡村“奔走”到城市里的大树形象,警示人们一旦失去树木,也就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小题2】这篇文章是怎样构思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以“奔走的大树”为题,有什么深刻内涵?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史可法的扬州
肖复兴
扬州,一直是我向往的地方。40多年前,我读到清人全祖望那篇著名的《梅花岭记》,看到他记述的史可法壮烈殉国的场面:大兵如林而至之际,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死前,他留下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下。”少年的心,被一腔壮怀激烈所燃烧。扬州,在我的心里,是史可法的扬州,是一地梅花怒放的扬州。
真的来到扬州,已经是十多年之后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那时的扬州,没有如今那样多的高楼大厦,史可法墓前的护城河那样的清澈,河边的杨柳在夏日里浓荫四溢,为史可法祠堂遮挡着骄阳的炙烤,祠堂前的小路,水洗过一样干净而幽静。
只可惜,我来的季节不对,梅岭没有一朵梅花。
第二次来到扬州,是20年过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了。那是一次会议结束之后游览瘦西湖和个园,在参观个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悄悄地溜了出来。记忆中史可法墓应该离个园不远,果然,往北一走,很快就到了护城河边,依然是杨柳依依,依然是小路幽幽,更奇特的是,祠堂里,梅岭下,依然只有我一个人。这样更好,可以独自一人和忠烈喁喁独语。和瘦西湖的游人若织相比,这里的空旷和幽静,也许正适合史可法。
还是没看得到梅岭的梅花,不过,没关系,好的风景,杰出的人物,遥远的历史,永远都在想象之中。
200 9年的初春,我第三次来到了扬州。真的是和史可法和扬州有缘,来扬州前不久,在国家大剧院看过昆曲《桃花扇》,那里面有史可法率兵于梅花岭下“誓师”一段——史阁部言道:众位请起,听俺号令,你们三千人马,一千迎敌,一千内守,一千外巡。上阵不利,守城;守城不利,巷战;巷战不利,短接;短接不利,自尽。面对清兵的入侵史可法表现出的民族气节,让今人叹为观止,甚至汗颜。是他让扬州这座城市充满血性,荡漾着历史的波纹涟漪。
我一直以为,扬州区别于一般的南方城市,区别于那种小桥流水的婀娜多姿。由于地理的关系,它地处江苏的北大门,照史可法说是“江南北门的锁钥”。所以,扬州不仅具有江南一般小城女性的妩媚,同时具有江南一般小城没有的男性的雄伟。无疑,史可法为扬州注入了这样雄性的激素,壮烈的舍生取义,惨烈的扬州十日,让这座城市气吞吴越,拒绝后庭花和脂粉气,让扬州不仅有精致的扬州炒饭、扬州灌汤包子和扬州八怪,而且有了遥想当年铁马秋风把栏杆拍遍的想象空间,有了可以反复吟唱的英雄诗篇的清澈韵脚。
没错,史可法让扬州不仅是一幅画,而且是一首诗。
这次来因有朋友的陪伴和解说,看得更明白一些。享堂前的一副清人的抱柱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古风盈袖,很是沉郁。梅花仙馆外另一副今人的抱柱联:万年青史可法,三分明月长存。嵌入史可法的名字,互为镜像,做今古的借鉴,令人遐思。享堂里有史可法的塑像,享堂后是史可法墓。墓前有石碑和牌坊,墓顶有草覆盖,被人们称之为“忠臣草”。
享堂西侧有晴雪轩,里面藏有史可法的遗墨。史可法的书法是真正的书法,草书行书都有,气遏行云,韵击流水。他的遗书最是让我心动,他的第三封遗书,仅仅三句:“可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四月十九日,可法手书。”可以说是史可法短促一生中最精彩的绝句。墨迹点点,也是血迹斑斑,几百年来依然色泽如润,气韵如生,鲜活如昨。6天后,这一年,即1645年4月25日,史可法殉国。次年清明前一日,他的副将,也是他的义子史德威,在他誓师和血战的梅花岭下,为他筑墓立碑。但是,那只是史可法的衣冠冢。
走出晴雪轩,来到梅岭下,春梅未开,冬梅正残,断红点点,飘落枝头,有一种哀婉的气氛,袭上心头。好在祠堂东侧桂花厅前,有紫藤和木香各一架,过些日子就会次第开花,一紫一黄,分外好看。到了秋天,祠堂大门前那两株古银杏树金黄色的落叶,会落满一地,落满祠堂的瓦顶,更是壮观。如果说梅花是史可法的灵魂,那满祠堂种植的紫藤、木香、银杏、桂花、芍药、葱兰,就都是扬州人的怀念和心情。
在扬州,还留下了这样特殊而别具情感的地名:史可法路、螺丝及顶街(摞尸及顶的谐音,当年史可法抗敌,巷战血拼时尸体一个摞一个到城墙顶),以及史可法曾经居住过的辕门桥。扬州人把对史可法的纪念渗透进他们的生活,刻印在他们走的路上和日子里,那是扬州人在心底里为史可法吟唱的安魂曲。
扬州,不管到什么时候,真的都是史可法的扬州。
(摘自《人民文学》2009年第5期,有删节)
【小题1】(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作者引用全祖望的《梅花岭记》片段,生动再现了史可法的牺牲场景,表达了对英雄的崇敬,解释了向往扬州的原因。
B.作者之所以写出前两次游览史可法祠堂时游人稀少,是为了与下文第三次来游览史可法祠堂时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C.史可法祠堂里两副对联,都富有诗情画意,巧用比兴与对仗,用明月象征史可法,含蓄地赞美了史可法对扬州城的热爱。
D.国家大剧院演出《桃花扇》,史可法的唱词体现了英勇无畏和誓死抗敌的精神,史可法也已成为各种艺术所刻画的形象。
E.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前后三次游览史可法祠堂的经历,最后一次因为距离现在时间比较近,所以浓墨重彩地加以叙写。
【小题2】(小题2)赏析文中两个画线句。(6分)
(1)好的风景,杰出的人物,遥远的历史,永远都在想象之中。
(2)墨迹点点,也是血迹斑斑,几百年来依然色泽如润,气韵如生,鲜活如昨。
【小题3】(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扬州是“史可法的扬州”,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4】(小题4)请结合文中对“梅花”的叙写,探究“梅花’’在文中的意蕴及作用。(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侯琢玉

叶 孤

(1)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2)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3)侯七在一品轩一呆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4)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5)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6)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候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7)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8)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9)心灰意冷的候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儿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10)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11)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12)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13)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14)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十分精明,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怕侯七离开一品轩,这里表现出了董玉轩自私和猜疑的一面。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了侯七对玉的喜爱。
C.小说特意安排详写萧老鉴玉这一情节,主要是为了使侯七这个人物形象更为丰满,推动小说的情节发展,使之跌宕起伏,更凸显主旨,意蕴深刻。
D.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在孤儿侯七到一品轩学艺十多年后,文中通过展示他偷买假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来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
【小题2】为了把侯七留在一品轩,老板董玉轩不惜精心设局,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其中的原因。
【小题3】作者在结尾安排董玉轩临终说出真相,侯七心有感触,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讨人嫌”的大叔
陈文明
刚进公司,我就听说了食堂大叔不仅菜炒得喷香,饭做得味美,而且鲁菜、川菜、粤菜等各种菜系都会做。
第一天中午去食堂吃饭,大叔一见到我就热情的说:“小伙子,新来的吧?”
“嗯”我客气的点了点头。
“哪儿人呀,在哪个部门啊?家里几个兄弟姐妹……”
大叔一连串的问题让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应答,看我半天没声音,大叔憨憨的一笑,“对哦,你是来吃饭的,瞧我这话多的,喜欢吃啥,大叔多打点给你。”果真,大叔给我打了满满的一盆饭菜,人家如此主动殷勤,我自然不好怠慢,想着等会吃完一定要去谢谢大叔。
拿着洗好的饭盒,我走到厨房对大叔说:“大叔,您的饭菜真的超赞!”
“当然了!”大叔得意的说,“要知道我用了二十年的时间,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各地方的美食随便都能做出几样啦!”
“哦,大叔您还这么敬业,学个厨艺还值得您跑大半个中国啊?”
大叔明亮的眼神瞬间暗淡下来,低声道“……哎!……没啥!闲着也是闲着呗!”
我感觉到了大叔有难言之隐,于是匆匆告别后就离开了。
后来,每次我去吃饭,大叔总会和我拉拉家常,关心关心我的工作等等。
一天,我向同事小孙夸赞,食堂大叔真好。她不以为然,反而显得极不耐烦,似乎有些避讳有关大叔的话题。我大惑不解,后来,另一同事陈姐神神秘秘的告诉我:“这个大叔喜欢和女孩子搭讪,尤其是小孙。刚开始大家也都以为他是热情,所以没说什么,可是后来真受不了,很过分。”我仍旧不解,“怎么了?”她说:“逮着小孙就问,今天工作忙不忙,要不要我帮你倒杯水,如此等等。反正一有机会就和小孙搭讪,后来都有人说三道四了。”我说:“不就和女生拉拉家常嘛?再说他和男生也聊呢,这个我可以作证。”陈姐很无语,嘟囔两句就自顾自地去忙了。
尔后,我看到的情形证明了同事的说法,大叔确实对小孙颇感兴趣。但逢小孙去食堂吃饭,大叔便会主动与她攀谈,家长与里短,人生与感情,什么都问,什么都说。小孙的不满显而易见,但或许为了不驳他的面子,佯装听着,并不时频频点头。大叔也浑然不顾小孙的感受和别人的眼神。我终于明白,小孙为何对他如此不屑和不满。
一次,小孙和一名男同事老李因琐事在食堂发生口角,两人随即骂骂咧咧起来。旁人正欲上前劝解,怎知食堂大叔先动了身子,一个箭步,冲到小孙前面充当起了护花使者,并声色俱厉地指责老李不该和女孩吵架,痛斥其污了男人脸面。老李被大叔始料未及的言行怔住了,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
待反应过来,顿时怒火中烧,指着大叔的鼻子骂道:“你什么东西,关你什么事?”
大叔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翕动嘴唇嗫嚅着:“我、我……”
其他一些同事如看喜剧一般呵呵直笑。
于是,小孙气呼呼地头一甩,愤然离去。
老李也转身离开,边走边回头余恨未消地骂:“老东西,神经病!”
唯留大叔双脚生根似的呆立原地,满脸窘态和茫然,宛若无辜受伤的孩子。食堂里的人则闪动各种目光打量着他:奚落,同情、费解……
此后,大叔再也不同女孩搭讪说话,只是默默地自个儿忙着。而小孙对他能避则避,能躲则躲,吃饭都坐得远远的。
那天吃饭,看大叔沉闷不语,就主动与他闲谈。没聊几句,我便随口一问:“大叔,您孩子几个?”大叔苦笑着说:“就一个女孩。”我笑道:“那一定很漂亮。女孩好啊,那可是您的贴身小棉袄啊。”大叔突然眉头紧锁,朝着坐在食堂一角吃饭的小孙瞅了一眼后,对我说:“长得跟她一样漂亮水灵……如果没有被人贩子拐走,算算也该大学毕业了……”
(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陈姐告诉我大叔的为人,是因为她觉得我刚到公司不久,对“我”表示关心,而“我”却觉得陈姐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
B.大叔不顾小孙的感受和他人的眼神,经常和她拉家常,说明大叔已经把小孙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看待,也体现了他对女儿的思念之情。
C.小说借对小孙、陈姐、老李这三个人的言行描写,反衬出我对大叔的尊重与热情,说明我是一个友好善良、品德高尚的人。
D.小说的结尾出入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交代了大叔喜欢与年轻人拉家常的原因,同时也体现出“我”强烈的好奇心。
【小题2】小说中“我”与大叔第一次见面的对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大叔”是一个怎样的人?请举例并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