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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高贵的捐赠

①这是一场惨痛的灾难。一场大火,夺去了这个家庭女主人的生命,吞噬了这个家庭所有的财产,男主人和他那叫翔子的小孩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艰难地逃了出来。

②我是在灾难后的第二天去看望他们的,带去了一点点钱,算是对他们的捐赠。在捐赠的人群中,有一对母女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俩显然也是来捐赠的,却呆在人群的外围。那个母亲蹲在地上,絮絮叨叨地向那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说着什么,而那小女孩撅着嘴,一脸的不情愿。

③我猜测,可能是这位母亲拿了女儿不愿意拿出的东西来捐赠,才引得了小女孩的不高兴。我走过去,才发现自己的猜测错了。那位母亲正在指着地上的那堆东西对女儿说:“你瞧,这被褥,是妈妈最好的被褥。这件衣服,是你爸爸刚买的、最好的一件衣服。我们都能将自己最好的东西拿来捐给翔子家,你为什么就不能拿你最好的呢?你有那么多玩具,为什么偏偏就拿这个破旧的玩具熊呢?”

④小女孩有些局促不安,小声地问:“难道就要将最好的东西送给别人吗?非得最好的吗?”母亲回答说:“我想是的。咱们能不能不捐这破旧的熊,捐你最宝贝的?”

⑤小女孩抬起头来,有点手足无措,但最终还是小声说:“我,舍不得。”

⑥停了几秒,小女孩又问:“我要是将我最宝贝的东西捐给了翔子,他还会还给我吗?”我忍不住就插了嘴,因为小女孩提问的样子实在是大可爱了,“当然不会,哪有捐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的道理?”小女孩有些不死心,抬头看了看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点了点头,算是肯定我的回答。女孩这才彻底低了头。

⑦我们一道走过去,我将准备好的一点点钱交到翔子父亲的手里,说上一两句安慰的话。小女孩的母亲送上带来的被褥和衣物。小女孩慢慢走上前去,拉过满脸泪痕的翔子的手,郑重地、小心翼翼地将她母亲的手交到翔子那只小手上,她的脸色己经苍白,咬了咬嘴唇,再咬了咬嘴唇,然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翔子,我将我妈妈捐给你了,你以后有妈妈了。”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然后嘤嘤地哭出了声,转身跑开了。

⑧我终于明白了……

⑨我跑出人群去安慰她,她的母亲也追了过来。小女孩抬起头来,满是泪花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她的母亲,然后怯怯地说:“妈妈,不,翔子的妈妈,我不是想将你要回来,可是,我还是想亲你一下。你别告诉翔子,偷偷地让我亲一下好吗?”

⑩她的母亲一把抱住她,疯狂地吻她。我看到,这位母亲的眼里,噙满了眼泪,满脸都是幸福而又骄傲的神情。她幸福,是因为她的女儿将她当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她骄傲,是因为她的教育有了成果,她女儿学会了捐赠。

⑾我的眼睛也潮湿了,为这小女孩,更为她的母亲。我猜想,她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解释,才能让她女儿明白,她是一个人,不是物品,是不能捐赠给别人的。

⑿这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为高贵的捐赠,它让所有的大人汗颜。面对别人的灾难,我们奉上的只是微薄的关爱和同情,而这小女孩奉上的,是她的整个世界。这也是我看到的最为高贵的母亲,她在她女儿那小小的纯洁的心里种上了爱的种子,开出了高贵的花。(选自《中学生博览》2009)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中的我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人物,但是是事件的见证人,以我的口吻叙述此事让故事真实可信,同时小说借“我”的相关评论深化了主旨。
B.文章“絮絮叨叨地向那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说着什么,而那小女孩撅着嘴”一句中,小女孩撅嘴的原因是母亲拿了小女孩不想拿出的东西来捐赠。
C.文中划线句子运用动作、神态等描写方式生动地表现了小女孩当时悲伤的心情,突出了小女孩心灵的高贵。
D.小说彰显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小女孩捐赠自己的妈妈的情节看似离奇,但结合小女孩的年龄特征和当时妈妈一再鼓励她等“典型环境”就显得真实可信了。
【小题2】小说中小女孩的母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题目为“高贵的捐赠”,“高贵”既体现在小女孩身上又表现在那位母亲身上。请分析文章是如何突出她们“高贵”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7 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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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源远流长的鸣虫文化
许多人也许都有这样的儿时记忆:用几个玻璃瓶精心饲养一些或自己或大人打着手电筒循声捉来的蟋蟀,有时喂点辣椒,有时喂点南瓜花,甚至喂鸡蛋黄。没事时让它们与朋友们的蟋蟀一决高下,观赏它们力与勇的角逐。当见到自己麾下的“战将”长须飞舞,奋勇拼杀,凯旋得意,其他蟋蟀狼狈逃窜时,便不免感到一丝丝的快意……
《诗经·七月》篇中写道:“五月螽斯动股,六月沙鸡(还是螽斯的一种)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 可见细心的人们很早就已经把螽斯与蟋蟀的活动同季节联系起来。唐朝《开元天宝遗事》中记载:“宫中秋兴,妃妾辈皆以小金笼贮蟋蟀,置于枕畔,夜听其声,庶民主家亦效之”。到宋朝时期,斗蟋蟀已经成为一项相当普遍的娱乐活动,当时“家家皆养促织”,“不论老幼男女,皆以引斗为乐”。到了明代,玩赏蟋蟀品种不断增加,进而扩大到螽斯等类群,当时人们用土炕进行批量人工繁殖蟋蟀与螽斯。清代康熙皇帝十分喜欢螽斯和蟋蟀,在宫中设有专门负责繁殖它们的工匠。晚清以后螽斯和蟋蟀饲养几乎已普及到千家万户,为各阶层人士青睐。
我国饲养蟋蟀的历史早于螽斯,因为它们除了会鸣叫外还会格斗。斗蟋蟀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民俗活动,是最具东方色彩的我国古文化的一部分。在蟋蟀爱好者眼里,它们的格斗并不亚于古罗马斗兽场的血腥
格斗场面,这些小小的昆虫战斗起来,同样具有经得起创伤,忍得住伤痛,顽强拼搏的精神,那种“英猛之态,甚可观也”的气概,以及胜利者发出的”口瞿口瞿、口瞿口瞿……”的凯旋之音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应该是饲养蟋蟀在我国长兴不衰的原因之一。当然,蟋蟀得宠另一个原因是它也充当了人类的赌博工具。有人专门考证,饲养蟋蟀的记录至少从两三千年前就开始有了,甚至早在新石器时代,甲骨文中的“秋”宇就形似蟋蟀。养斗蟋蟀在唐代就已经开始,而且当时以此为赌博方式的风气盛行。史称“蟋蟀宰相”的南宋宰相贾似道和“蟋蟀皇帝”朱瞻基(明宣宗)更是把这种风气发展到了极点,“赢得”了史学家“玩虫丧国”的骂名。与他们一样昏庸的明朝重臣马士英,同样因为玩虫误国,步了其后尘,被史学家戏称“蟋蟀相公”。当时的民间也同样如此。景德镇出土的大量“大明宣德年制”蟋蟀盆罐更是足以说明,斗蟋蟀在当时早已风靡全国。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国许多城市相继成立了蟋蟀协会、蟋蟀俱乐部等蟋蟀研究、娱乐性组织,蟋蟀市场在许多城市,尤其是我国北方地区,盛况空前,台湾民间也同样保留着这一风俗。“斗蟋”开始登上大雅之堂,天津国际友好城市艺术节,举办了蟋蟀格斗观摩赛。北京亚运会期间,蟋蟀格斗获准在北京龙潭湖庙会举行比赛。美国一电台在它的《看东方》节目中,甚至把中国的“斗蟋”作为我国古老的传统文化向世界介绍。
(2007年第4期《大自然探索》)
【小题1】根据原文,下列对螽斯和蟋蟀的介绍不准确的一项是()
A.古人很早就能把螽斯与蟋蟀的活动同季节联系起来。
B.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从宫廷到民间,养蟋蟀已经广泛流行。
C.到宋朝时,斗蟋蟀就已成为一项相当普遍的娱乐活动,南宋宰相贾似道更因其对蟋蟀的嗜爱而赢得“蟋蟀宰相”的称号。
D.明清时期,玩赏蟋蟀的品种不断增加,人工繁殖蟋蟀与螽斯技术已有相当发展。
【小题2】(小题2)以下不属于作者认为“饲养蟋蟀在我国长兴不衰”原因的一项是()
A.我国饲养蟋蟀的历史悠久,饲养蟋蟀的记录至少从两三千年前就开有了。
B.蟋蟀间的格斗非常具有观赏性,其顽强拼搏的精神令人赞叹。
C.蟋蟀十分擅长鸣叫,尤其是格斗胜利者发出的凯旋之音更具魅力。
D.养斗蟋蟀进行赌博活动的风气很早就开始盛行。
【小题3】(小题3)下列对“斗蟋蟀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民俗活动,是最具东方色彩的我国古文化的一部分”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古至今的诗文中,有许多生动地描写养斗蟋蟀的例子。
B.养斗蟋蟀在我国自古以来有着广泛的基础,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名流雅士,喜爱者不乏其人。
C.蟋蟀格斗所表现的顽强拼博的精神,本身就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D.今天,我国许多地区还保留着这一风俗,“斗蟋”开始登上大雅之堂。
【小题4】(小题4)说说什么是源远流长的鸣虫文化?(3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小说的丛林

迟子建

①我在大兴安岭长大,是个典型的“林中女孩”。因为那里地广人稀,所以少时在小镇的路上遇见生人,我会有微微的紧张感。人在那里是少数族类,而动植物却是多数族类。

②我熟悉林中的树木花草,溪流河谷,野猫野兔。一个人在幽深的林中穿行,很少怕过。因为林中枝叶“窸窣——”摇动,窜出来的不是愣头愣脑的狍子,就是炫耀其美丽尾巴的松鼠。我春天去山里采野菜,将采回的分类,人爱吃的先拿出来,用开水焯了蘸酱吃,其余的则给猪当餐后的点心。猪非常喜欢享用野菜,它吃起来摇着比耗子长不了多少的小尾巴,“嗯嗯”叫着,很感恩的样子,这时我就有一种满足感。夏天时我们去河边洗衣服刷鞋子,常常是把洗好的衣服晾在草丛或柳树丛上,就去林中采野果吃去了。都柿、草莓、水葡萄、马林果,红的紫的,熟的不熟的,全往嘴里填,浆果在此时成了最好的口红。到了秋天,大人孩子都爱往林中钻,我们在五彩的落叶中采榛子,蘑菇,把它们晒干了,冬天就有“好嚼儿”了。不要以为到了冬天,林中就没有美味,扒拉开向阳山坡的积雪,可找到未被采摘的红豆,雪中的红豆味道极好,酸甜,有点淡淡的酒味。还有,你可以划开桦树皮,舔舐桦树皮里清香微甜的汁液。守着大山,对贪吃的我来说,就是守着一个零食铺,嘴上是亏不着的了。

③童年时我还喜欢去山里采野花。百合、芍药、绣线菊、马莲花、忘忧草,姹紫嫣红地走进我们家,我们也不讲究养花的容器,酒瓶、罐头瓶、咸菜坛、猪食槽,都可栽花,它们在暗淡的屋子里,照亮我们的梦。这些体验,在我写作以后,都进入了我的小说世界。

④有了丛林的动植物,当然就有活动在其中的人。那些人大概是为了宣示自己作为生命的强大存在吧,喜欢大声说话。又因为寒冷的缘故吧,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些人物的特征,在我的小说中都有所表现。我首先熟悉的是家中的人,父母、姐弟、姥姥、姥爷、爷爷、叔叔、姨舅,在我爱上小说以后,他们以不同方式,隐身而入,也许只是一声叹息,或是一个背影。除了亲人,我还熟悉了邻居,小镇的人和小镇以外的人,他们更是为我塑造人物,提供了最真实生动的原型。

⑤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动物,比如通人性的狗、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戏耍的猴子、美丽的鸭子、坚韧的驯鹿、铺天盖地的麻雀、像守夜人一样的乌鸦、以及千姿百态的鱼。它们在多年后潜入我的小说,这些动物不会说话,但在我与它们相处的过程中,听懂了它们心底的话,看得见它们的眼泪,所以它们在我小说中留下了“话语”。

⑥不能忘怀的,还有园田的果蔬,那带着妖娆花纹的豆角、红彤彤的西红柿、紫莹莹的茄子、碧绿的菠菜和生菜、金灿灿的玉米、多汁的角瓜、甘甜的倭瓜,还有绕着它们飞舞的蜜蜂、蝴蝶和蜻蜓。它们装点餐桌的同时,也装点我儿时的梦。更有那埋藏在土里的萝卜和土豆,这秋收的主角,是地窖的常客,有了它们,一个冬天就不愁蔬菜了。

⑦不要以为我们的生活总是阳光灿烂,它依然有着浓重的寒霜和阴影。有令人痛苦的疾病,有面对灾荒的无奈,有亲人离世的悲伤,有遭遇人生变故的苍凉。厌倦、羞辱、恐惧,这些人生的负面情绪,就像漫天风雪一样,从来都不曾远离我们。宁静的炊烟下,一个人死去了,他躺在红棺材里,去山上的墓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在缺医少药的小镇,一场痢疾就要了他的命;一个男人去采山,被熊袭击,落下终生的残疾;一个伐木工在作业时被大树砸倒,使他的妻子成为寡妇。还有动物们所遭遇的不幸,瘟疫能让一群鸡一夜之间死亡,能让一条忠诚的看家狗永远闭了嘴巴。这样的故事,也都是我少年时代所经历的,所以我作品的“温暖”,总是与痛交织,有着苍凉的底色。

⑧善良与丑恶,纯洁与污秽,不是人性天空的两极,它们常常相伴相绕。就像环绕我们生活的,既有山间清澈的溪流,也有居民区纵横的污水沟。写出人性的复杂性,才是写出了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永远有可开掘的空间。

⑨从现实的丛林穿行到小说的丛林,使我拥有了另一种生活——面向心灵的生活。对我来说,它比现实生活更广阔,也更具诱惑性。在虚构的世界中,我的呼吸更顺畅,更自由和奔放。作家因生长地不同,经历不同,艺术气质不同,也就拥有不同的小说丛林。小说的丛林在想象的世界中,可以无限大。一个作家能走多远,就看他们自己在艺术上的造化了。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很重要,没有对一种文体始终如一的爱,孜孜以求的探索,以及不怕失败的实践精神,再炫目的想法都是空谈。

⑩每一个将艺术奉为至高神灵的作家,在小说的丛林穿行,都必须踏出独属于自己的路,才能开辟新天地。懂得自省、苦修、仰望,你终将拥有“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考门夫人在《荒漠甘泉》中所言)。这样的文学之旅,也是一颗凡心得到升华,在泥泞的跋涉中洞见彩虹的最美岁月。

(取材于迟子建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①段中说“我”是个“林中女孩”,这是因为我小的时候在大兴安岭的童年生活对我日后的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B.文章第⑤⑥⑦段中都运用了排比的手法多角度地再现了“我”少年时期的生活,说明了多姿多彩的现实生活是小说创作的源泉和宝库。
C.文章第⑤段中写“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戏耍的猴子”,写出了成人世界的残忍,反衬出只有孩子才保留着与动物们沟通的能力。
D.文章第⑩段“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比喻永不枯竭的现实生活,也比喻作家对生活的思考和对人生的反省。
【小题2】纵观全文,作者笔下的“小说的丛林”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题3】作者说:“从现实的丛林穿行到小说的丛林,使我拥有了另一种生活——面向心灵的生活。”小说的读者也可以从“小说的丛林”穿行到“现实的丛林”——重新面对现实世界的生活,请结合一部小说谈谈阅读之后,你面对现实生活有了怎样的感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露水天地间

杨犁民

露水长在村庄里。村庄是露水的襁褓。
村里人常说,一滴露水养一个人。意思是,世间万事万物,无论高低贵贱,上苍都以一滴露水待之。露水不会让一个人穷困潦倒,生活没有着落而活不下去。露水养大了一株草,露水滋润了一朵花,露水救活了一个乞丐的命。所以人也是露水养大的。人生活在一滴露水里。然而,反过来照料一滴露水的人却并不多。
尽管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然而露水并不是为求回报才施之予人的。露水之恩,就像露水本身一样慷慨纯洁。露水之恩虽小,却奉献了露水生命的全部。
我的童年,是在露水里浸泡着长大的。早晨出门,一脚踩去,车前草上的露水已经将全脚湿透。等到走过一片玉米地,或是一处灌木丛,从头发到裤脚,全身上下再无一片干爽的地方,衣服都已贴到了后背上。被湿透的人也不恼,扛着农具,吆喝着牲畜,继续向露水聚集的地方走去。
正午时分,露水就已经纷纷陨落,或是雾化而去。
夏秋的晚上,也是露水丛生的时节。
傍晚的时候,天气湿漉漉的,热烘烘的。远天边,树梢上,总是一闪一闪的。露水如约而至。故乡把它叫做下“兆根儿”。似小小的彩虹,像短暂的闪电。仿佛一个梦,明明看见什么东西闪了下,又闪一下,及至仔细端详时,却又似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一恍惚而已。这时候,大人们便会自言自语似的咕噜几句。无非就是农事、天气之类的。
到了晚上,饭尽人闲。人们老老少少三三两两坐在阶沿上,躺在晒席里,有的连刚刚吃尽的饭碗也懒得端回去,搁在脚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看星子“屙屎”(陨石坠落)。一些孩子把晒席卷起来,躲在里面藏猫猫。及至夜深人静,大人们打着哈欠,纷纷起身招呼孩子进屋睡觉。招呼三五次后,觉着院坝里再无吵闹和身影,便也进屋休息了。等到第二天起来,打开晒席时,才发现里面竟睡着三五个孩子。衣服裤子湿漉漉的,酣睡的脸上,还挂着些许露珠。
那时候,我家屋旁不远处有一块空地,收割过后,稍不管理,就会野草疯长,铺天盖地,长得最多的是狗尾巴草。清晨起来,无数露水挂在狗尾巴草上,在晨光下闪闪发亮,像无数个小小的太阳。万千露水,万千珍珠,我富可敌国呢。许多年后,每每忆及于此,任红尘滚滚,尘世沧桑,内心仍养有一畦露水的清凉。
露水是自己的星球,露水是自己的宇宙。露水包容,装得下世间万物,却经不起一颗尘埃的玷污。露水短暂,玉碎自己,滋润着草木生命的荒芜。
我试图捡起一粒露水。却只捡起了露水的骸骨。
露水生于天地间,天地有正气。露水装得下天,也装得下地。然而露水只是露水自己,长于乡土,隐居草莽,晶晶莹莹的一滴而已。所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但凡美好的事物,似乎都是短暂的。小时候,看螳螂在露水上做了一回夫妻后,一方便将对方吞噬。幸福而残忍,悲壮又凄怆。小小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第一次明白了,世间万物,并不总是晶莹纯洁的。
再遇露水时,当倍加珍惜。让露水来把我浇灌。让一生沉浸在一粒露水里。

(原文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开头说“露水长在村庄里。村庄是露水的襁褓”有何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第七段的画线句子。
【小题3】在作者笔下,露水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不超过40个字)
【小题4】露水带给我们哪些启示和感悟?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回家过年

东方晓

大雪纷纷扬扬地下着。田野一片银白。
她伫立在村口,睁大双眼向远方瞭望。北风像无数只利爪,无情地撕扯着她的衣服。鹅毛般大小的雪片,一个劲儿地往她的脖子里钻。她紧了紧棉衣外边黛青色的围腰,又围了围那条深蓝色的头巾,继续瞭望。
她在等待当兵的儿子回来。进腊月时,儿子就来信说打算回家过年,可究竟哪天回他却说不准。今天是三十,一年中的最后一天,她相信儿子今天一定能回来。
她已经成了雪人,但她并不愿拍去身上的积雪。身为农民,她懂得“瑞雪兆丰年”的道理。可这会儿她又担心雪下得太大,会阻断道路。心里默默念道:儿子你在哪儿呀?是在部队,还是在路上?这天气你还能回来吗?老天爷啊,给我儿子留下回家的路吧……
从腊月二十三祭灶开始,她就开始等啊,盼啊,盼着儿子早点回来。年根里事情多,家家户户都忙着置备年货,她的老伴儿有病,她家自然比别人家忙。可即便这样,她还是每天都到村口瞭望一会儿,一天不落 。但直到现在,还是没看到儿子的身影。
昨夜又下起了大雪。她知道,儿子今天要是再回不来,可能就不会回来了。是阻在了路上,还是部队突然有了任务?先前,儿子写信告诉过她,军令如山倒,一旦有命令,任何个人的事情都必须放下。但她依然满怀希望,在她看来,这么太平的世道怎么会有什么重大事情呢?肯定是被阻在了路上,这该死的大雪!
今天吃过早饭,她把大年夜要吃的肉炖上,又吩咐女儿剁饺子馅儿,然后就冒着大雪到村口去瞭望。
雪不停地下,风使劲地吼。她的脚早已冻得麻木,不停地跺地驱寒。跺着跺着,脚下成了一对儿冰砣窝子,但她决不挪开地方,她相信只有这样才能等到儿子回来。
“娘,回家吃饭吧!”
她以为是儿子在唤她!回头一看,却是女儿。她才意识到已过了中午。
吃过午饭,她又来到村口。洁白的雪路上,又留下她一串深深的脚印。而那脚印很快就像先前的脚印一样,被大雪盖得无影无踪了。
来到村口,搜寻到自己踏过的雪窝子。雪窝子已被大雪盖住,但还是留下了浅浅的痕迹。她依然站在那对雪窝子上,生怕不能连续似的。她坚信站在老地方等,肯定能等到儿子。
两个小时过去了,她什么也没等到。
又过了两个小时,她仍然什么也没等到!
天渐渐黑下来,家家户户挂起了红灯笼,鞭炮声也在四面八方响起。她才失望地对来唤她回家吃饭的女儿喃喃地说,你哥今年可能回不来了。
晚上,她还不死心。老伴儿和孩子们都睡了,她还坐在炕沿上,等着儿子回家。直到凌晨,鞭炮声再次响起,她才自言自语地说:“看来真的回不来了!”
然而大年初一的清晨,一家人正要开始吃饺子,一封信送到她的手里。是儿子写来的!
爹,娘:
儿不孝,让你们失望了。儿原本要回家过年,但临行前突然接到命令,我们驻地附近发生特大雪灾,积雪超过30厘米,灾区牧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上级命令我们马上赶往灾区救灾。时间紧急,不能多写,请爹娘安心过年,不要牵挂我。
随信寄上我新近照的照片,就先让它陪爹娘过年吧。
儿拜上
1988年1月5日
她拿起照片认真端详:穿着厚厚棉军装的儿子戴着像雷锋那样的帽子,双手端着枪笔直地站着,目光炯炯地注视着前方,脚下是厚厚的积雪,身后是碧蓝的天空和皑皑的雪山。
眼泪一下子就溢满她的眼眶……
她把儿子的照片装进相框,端正地放在桌子的一边,又在照片后面放上凳子,然后含泪笑着说:“儿啊,过年了,吃饺子吧!……”
【小题1】下列对小说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很注重通过细节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比如文中两次写到主人公执意要站在雪窝子上等儿子,反映了她对儿子回家的真诚期盼。从前文的叙述看,母亲对儿子不能赶回家是有一定心理准备的,这既表现了她的深明大义,又为儿子因突然有任务不能回家做了铺垫。
B.儿子不能回家过年,母亲在遗憾中过年时却收到儿子的信和照片,这样的安排,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是小说具有可读性。
C.小说结尾的语言描写耐人寻味,虽然是“含泪笑着”,但这一细节与收尾的省略号,却表明母亲对儿子无法回家过年的深深失望。
D.小说以“回家过年”为题,但当兵的儿子却并未回家过年,这一设计,既体现小说构思的新颖,有丰富了儿子与母亲的形象,凸显小说的主旨。
【小题2】请概括儿子的形象特点,并欣赏小说是如何刻画这一形象的。
【小题3】小说中对“风雪”的描写可谓浓墨重彩,请结合文本欣赏其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丁·路德·金之梦(节选)
狄 马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唯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新约:马太福音》第10章
1955年12月1日,在美国蒙哥马利市的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了一桩再平常不过的事:一个叫罗莎·帕克斯的黑人裁缝因为拒绝给白人让座而遭到逮捕,理由是蔑视蒙哥马利市关于公共汽车上实行种族隔离的法令。
这时,一个杰出的黑人刚刚从北方的一所大学毕业不到半年。当他从一个黑人民权组织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意识到黑人心中压抑百年的尊严已经觉醒,历史性反抗的时机成熟了。他站出来号召黑人兄弟:“不与邪恶的规章制度合作,不要再给汽车公司以经济上的支持。”
他就是马丁·路德·金,1929年出生于美国南部一个黑人中产阶级家庭,他先在宾夕法尼亚的克罗泽神学院学习,最后在波士顿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帕克斯事件”发生四天后,他在该市组织黑人55 000名,掀起一场著名的黑人为争取基本人权的“罢乘运动”。这是南方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整个美国历史上第一次黑人团结起来为自身权益而抗议的运动。 当时,马丁·路德·金26岁,在一座小教堂当牧师。
1963年8月28日,马丁·路德·金在首都华盛顿广场的林肯纪念堂前举行了规模浩大的黑人集会。会上,他面对25万听众,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当时,与会的黑人唱了一天灵歌,听了一天演说,身心疲惫到难以站着听讲。但当马丁·路德·金上台时,人群顿时沸腾起来。他在演说里,把美国关于自由和正义的许诺比作一张“支票”,当黑人兑付时,“银行”就贴上“资金不足”的字样。语音铿锵,雄浑苍凉,让人想起黑人兄弟自贩卖为奴以来几百年的苦难和眼泪——
我梦寐以求地希望,有一天这个国家将会觉醒起来,真正信守她的诺言:我们坚信这条不言而喻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寐以求地希望,有一天佐治亚州红色的山丘上,从前奴隶的儿子和从前奴隶主的儿子将会像兄弟一样在一张桌子旁坐下来!
我梦寐以求地希望,有一天甚至密西西比这样一个不公正的狂热情绪使人透不过气来的地方也会变成一块自由和公正的绿洲!
……
这是20世纪最为惊心动魄的声音之一,穿过近半个世纪的时光隧道,我仍然能够感到其中的大悲悯和大悲痛。但即使在这一场波涛汹涌、黑人的不满情绪一触即发的集会上,他仍然以他惯有的理性和基督之爱向人群宣讲:
我必须对站在通往正义之宫的温暖入口处的人们进一言,我们在争取合法地位的进程中,决不能轻举妄动。我们决不能为了满足对自由的渴望,就啜饮敌意和仇恨的糖浆。我们必须永远站在自尊和教规的最高水平上继续我们的抗争。我们必须不断地升华到用精神的力量来迎接暴力的狂风怒浪”。
这就是一个“非暴力”提倡者的理念之花。在他看来,“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
这场演讲鼓舞了东西方世界所有酷爱平等的人们,甚至肯尼迪总统在演讲当天就邀请马丁·路德·金到白宫做客,并说:“我也有一个梦想,我梦到,有一天新的民权法案能够在参众两院通过。”三个月后,总统带着这个梦遇刺身亡。而像大多数理想主义者一样,马丁·路德·金,这个一生苦心经营“梦想”的黑人也最终倒在了“梦”的路上。
1968年3月,马丁·路德·金组织“贫民进军”。4月,来到孟菲斯市领导工人罢工,下榻洛林汽车旅馆。4日晚饭前,他立在二楼三百号房间的阳台上,和其他同志谈话。而没有想到,这时在街对面的一幢普通公寓里,一个狙击手已端好了一架带有观测镜的汽步枪。子弹从前面穿过马丁·路德·金的脖子,在腭后爆炸,一根使无数黑人站起来的颈骨就这样断裂了;一个怀揣美好梦想的黑人就这样倒下了,不再起来。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当马丁·路德·金知道“帕克斯事件”的时候,他意识到黑人心中压抑百年的尊严已经觉醒,历史性反抗的时机成熟了。他站出来号召黑人兄弟进行武力反抗。
B.“帕克斯事件”发生后,马丁·路德·金马上组织了“罢乘运动”。这是南方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整个美国历史上第一次黑人团结起来为自身权益而抗议的运动。
C.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这场演讲鼓舞了东西方世界所有的人们,使肯尼迪总统在演讲当天就邀请马丁·路德·金到白宫做客。
D.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语音铿锵,雄浑苍凉,他把美国关于自由和正义的许诺比作一张“支票”,当黑人兑付时,“银行”就贴上“资金不足”的字样。
E. 本文选取了马丁·路德·金一生中的“罢乘运动”、做《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和领导罢工被害这三个典型事例,表达了作者对马丁·路德·金钦佩、赞美、敬仰、痛惜的情感。
【小题2】本文在引用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后,这样评价道:“这是20世纪最为惊心动魄的声音之一。”你认为作者的评价恰当吗?为什么?
【小题3】如何理解“一根使无数黑人站起来的颈骨就这样断裂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小题4】作为一篇人物传记,本文显著的特征是什么?请结合文章的具体内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