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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老母为我“扎红”

冯骥才

①今年是马年,我的本命年,又该扎红腰带了。

②在古老的传统中,本命年又称“槛儿年”,本命年扎红腰带——俗称“扎红”就是顺顺当当“过槛儿”,寄寓着避邪趋吉的心愿。故每到本命年,母亲都要亲手为我“扎红”。记得12年前我甲子岁,母亲已26岁,却早平为我准备好了红腰带,除夕那天,素手为我扎在腰上。那一刻,母亲笑着,我笑着,屋内的人也笑着。所有孩子自出生一刻,母亲最大的心愿其过于孩子的健康与平安,这心愿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而执着不灭;而我竟有如此洪福,60岁还能感受到母亲这种天性和深挚的爱。一时心涌激情,对母亲说,待我60年后,还要她再为我扎红,母亲当然知道我这诺里边的含意,笑嘻嘻地连说一个字:好、好、好。

③60年过去,我的第六个本命年来到,如今72岁了。

④母亲呢?真棒!她信守诺言,98岁寿星般的高龄,依然健康,面无深皱,皮肤和雪白的发丝泛着光亮;最叫我高兴的是她头脑仍旧明晰和富于觉察力,情感也一直那样丰富又教感,从来没有衰退过。而且,一入腊月就告诉我,已经预备了红腰带,要在除夕那天亲手给我扎在腰上,还说这次腰带上的花儿由她自己来绣。她为什么刻意自己来绣?她眼睛的玻璃体有点浑浊,还能绣吗?她执意要把深心的一种祝愿,一针针地绣入这传说能够保佑平安的腰带中吗?

⑤于是在除夕这天,我要来体验七十人生少有的一种幸福——由老母来给“扎红”了。

⑥母亲郑重地从柜里拿出一条折得分外齐整的鲜红的布腰带,打开给我看;一端——终于揭晓了——是母亲亲手用黄线绣成的四个字“马年大吉”。竖排的四个字,笔画规整,横平竖直,每个针脚都很清晰。这是母亲绣的吗?母亲抬头看着我说:“你看绣得行吗,我写好了字,开始总绣不好,太久不绣了,眼看不准手也不准,拆了三次绣了三次,马字下边四个点儿间距总摆不匀,现在这样还可以吧。”我感觉此刻任何语言都无力于心情的表达。妹妹告我,她还换了一次线呢,开头用的是粉红色的线,觉得不显眼,便换成了黄线妹妹笑对母亲说,你要是再拆再绣,布就扎破了。什么力量使她克制着眼睛里发浑的玻璃体,顽强地使每一针都依从心意、不含糊地绣下去?

⑦母亲为我“扎红”时十分认真。她两手执带绕过我的腰时,只说一句:“你的腰好粗啊。”随后调整带面,正面朝外,再把带子两端汇集到腰前正中,拉紧拉直;结扣时更是着意要像蝴蝶结那样好看,并把带端的字露在表面。她做得一丝不苟,庄重不阿,有一种仪式感,叫我感受到这一古老风俗里有一种对生命的敬畏,还有世世代代对传衍的郑重。

⑧我比母亲高出一头还多,低头正好看着她的头顶,她稀疏的白发中间,露出光亮的头皮,就像我们从干涸的秋水看得见洁净的河床。母亲真的老了,尽管我坚信自己有很强的能力,却无力使母亲重返往昔的生活母亲年轻时种种明亮光鲜的形象就像看过的美丽的电影片段那样仍在我的记忆里。

⑨然而此刺,我并没有陷入伤感因为,活生生的生活证明着,我现在仍然拥有着人间最珍贵的母爱。我鬓角花白却依然是一个孩子,还在被母亲呵护着。而此刻,这种天性的母爱的执着、纯种、深切、祝感,全被一针针绣在红带上,温暖而有力地扎在我的腰间。

⑩此刻,心中要有一个近乎贪婪的祈望,12年后让母亲再给我扎一次红腰带。

(摘自2014年2月14日《冯骥才博客》。有改动)

【小题1】文中两次写老母亲为“我”“扎红”有什么不同?
【小题2】第⑧段是如何写母亲形象的?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小题3】怎样理解第⑩段中的画线语句?
【小题4】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作用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27 1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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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绝  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根据本小说情节可以推知,盗贼们一定事先踩过点,一定早已将小两口的住所锁定为盗劫目标,一定作了充分的准备。
B.小说题为“绝盗”十分恰切。“绝”体现了这些盗贼及其行为的特点:爷仨一道做盗贼,是一绝;演技了得,配合默契,是一绝;打着惩逆旗号,行盗抢之实,又是一绝。
C.整篇小说情节平中见奇,结构自然紧凑,文字精当,对人物神态、语言、动作的描写生动传神。文末,作者的议论看似流于表象,实际上是要发人深思。
D.本小说写三个“绝盗”胆大妄为,嚣张无比,但被盗人家的周边邻居们只会袖手旁观,看热闹。这个故事,揭露并批判了当今社会一部分人的自私、冷漠。
【小题2】小说中的老头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地铁中的乐手

冯骥才

①倘若到了纽约,想听听音乐,内行的人一准会带你去麦哈顿岛南端那些小咖啡馆。几个黑人,两三件亮闪闪的铜管乐器,一架老掉牙的立式白钢琴,再加上一杯苦味的浓咖啡,就可以领略到地道又醇厚的美国黑人的爵士乐了。

②那么到了巴黎想听听当地特色的音乐呢?更好办,不用任何人做向导,去买张地铁票到里边东南西北地转一转吧!

③只要随着地铁中的人流走起来,便会自然而然进入音乐之中。你走着走着,便感到音乐出现了,并一点点离你愈来愈近。忽然,在一个拐角处,你看见一位乐手在拉琴。这乐手似乎很瘦,脸有些苍白。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因为你被流动的人群裹在中间,很快就会走过去。小提琴如泣如诉的声音在你的身后愈来愈小。不等你识别出这似曾相识的有一点凄凉的旋律出自什么曲目,前边——一个金属般男人的歌声迎面把你笼罩起来。你进了另一个同样动人的音乐空间。

④整个巴黎下边全是地铁,它通往城中任何地方。在这纵横交错的地铁通道中,处处可以碰到乐手和歌手。他们往往在两条或多条通道的交口处,有时也在通道中间。大多时候只是一个人,拉提琴,或吹黑管、萨克斯管、风笛,有的连拉带唱,甚至加上一个鼓,连接上带蓄电池的小喇叭,演奏起来极有气氛。偶尔也会有两个人一起演奏,他们用不同的乐器美妙地搭配着。甚至还有三四个人一组,有说有唱,还有伴奏,够得上一支有声有色的小乐队了。他们通常把琴盒打开放在脚前,有的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过路赶车的人群中,时时会有人一猫腰,把几个法郎放在里边。他们并不一定被演奏的曲子感动了,才掏这几个钱。全巴黎的人都会这样做,以表示对艺术和艺术家的敬重与支持。而且,也别以为这些乐手都是在卖艺乞讨。他们有的是出于对音乐的爱好,为了让公众共享他们演奏的乐曲;有的则是喜欢这种流浪汉式的自由自在的艺术家生活。他们自娱自乐,当然也需要你的理解与帮助。在他们中间有很棒很棒、甚至很杰出的乐手。

⑤一次,我们乘四路车,在夏特莱站准备换乘一路去往拉•德芳斯。在穿过一个低矮的通道时,有一个黑人乐手挎着吉他,边弹边唱。这黑人沙哑的嗓子粗犷( )有力,听起来宛如大漠上的飓风。他的吉他也弹得有滋有味。更绝妙的是,他一只脚踩着一个踏板,敲打着一面弹簧鼓;同时,弹吉他的右手的食指上套着一个铁箍,时不时举起来,“当、当”敲两下脑袋上边一根露在外边的金属水管。歌声,吉他声,鼓声和敲水管清脆悦耳的声音,彼此相配,极有节奏感,新奇而又美妙。他声音的感染力、穿透力和演奏时随手niān 来的创造性,都表现着一个民间乐手和歌手非凡的乐感与才华。

⑥我遇到一位来巴黎学习音乐的留学生,她说逢到周末常常买张票钻进地铁站。巴黎的地铁很自由,只要你不出来,在里边乘着车可以来回来去跑上一天。她就一站一站地去听这些民间乐手们的演唱。巴黎是个国际化的都市,乐手也像旅客一样来自世界各地。不用去辨认他们的模样,只要一听乐曲就知道谁是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奥地利人、苏格兰人,谁是阿拉伯人、非洲人和墨西哥人。在香榭里舍站上,我见过一位中国姑娘坐在那里弹琵琶,她黑黑的披发瀑布一样从额头垂下来,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也许这种古老的乐声对于法国人来说太遥远了。不同文化是很难快速沟通的。但她的琴桌上却放着一支深红色的玫瑰。说不定这是哪位执花去看情人的年轻男子,将手中的花儿转而献给了这位如奏天音的东方神女了。

⑦我相信,把玫瑰放在这里的,一定是巴黎人。

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地铁的通道四通八达。这些长长通道便是传送着动听的乐曲的管道。上百个乐手分布在各个站口,演奏着他们各自心中的歌。如果他们相遇,相互总要保持着一定距离。当这个乐手的乐曲在通道的某个地方将要消失时,另一种悦耳的歌曲便会及时地送入你的耳鼓。这些乐手们经常要“转移阵地”,从这个地铁站迁到另一个地铁站,换一换对场地的感觉。当他们提着乐器上车之后,忽然兴之所致,便端起乐器,即兴地把一支欢乐的乐曲撩人兴致地吹奏起来,整个车厢顿时一片光明。这时你会感到,整个巴黎全是音乐。

⑨所以我说,巴黎的地上是绘画的世界,地下是音乐的世界。

⑩音乐的世界五光十色。在这世界里你会感受万千。也许你的心被工作中的烦恼填满,但乐手们的几个闪光的音符会把你那些沉重的块垒挪开,他们哪来的这般魔力?也许你刚刚失恋,心灰意冷,空无所依,乐手们一段柔情的倾诉便给了你深切的抚慰。这支曲子原本你就熟悉,但它缘何此时竟成了你深切的知己?

11于是,这看似寻常的地铁文化,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实际上处在巴黎生活的深层。这里不是高不可攀的艺术殿堂,却是人间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这些乐手不是日月星辰般的音乐大师,但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走进每一个巴黎人的心中。巴黎的地铁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巴黎人每天的生活全都离不开地铁,他们的心灵早与这流动在地铁通道中的乐曲融为一体。你去问一问巴黎人,他们会告诉你,每个巴黎人至少被这些乐手难以忘怀地感动过一次、两次、三次……

(选自《巴黎•艺术至上》,有删节)

【小题1】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第①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说说第③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给第⑤段中加点字注上拼音,以及横线上填入恰当的汉字。
粗犷( )有力 随手niān   
【小题4】第⑧段中开头,作者为什么说“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结合全文分列原因。
【小题5】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③段写到一个拉琴的乐手“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是因为很快就听到了更美妙的“金属般男人的歌声”。
B.第④段中描写有的乐手“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这些乐手一般是在卖艺乞讨。
C.第⑤段从不同的角度以及细节的描写,展现了一个极富音乐才华和创造力的民间乐手的形象。
D.文中写到一个弹琵琶的中国姑娘,“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字里行间表达了作者的同情之情以及对中国文化不能快速融入西方的无限感慨。
E.巴黎人每天的生活离不开地铁,因而也离不开地铁里的乐手,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比起高不可攀的音乐大师,更能带给人们感动和慰藉。
F.文章对地铁乐手的描写,既有个体也有群像,有详有略,表达了作者对地铁乐手的欣赏、赞美和敬重之情。
【小题6】作者认为,正是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使巴黎的地铁通道成为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地铁文化?请做出你的评价。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乾隆能上房吗?

冯骥才

⑴前些年,一部电视连续剧《戏说乾隆》红极一时,大清乾隆皇帝摇身一变,成了英俊的武生,背刀仗剑,抬腿上房,飞檐走壁,横扫群恶,一边还和各样美女胡搂乱吻,纠缠不休。一时,对这部大大离谱、纯属虚构的电视剧褒贬皆有。褒者说,通俗作品不必认真,不就为了找个乐吗?贬者说,编造总要有“度”,要对历史负责,对知识负责,这样会使年轻人误以为乾隆原是个浪荡公子。争论从来不会有结果。再说,人家剧名上明明写着“戏说”嘛。就这么一部“戏说”,还会闹出乱子?

⑵没料到,如今已是“戏说”的天下了。

⑶耍刀舞棒的远非乾隆一个。历代君主,东西洋人,老僧老道,村女渔姑,骚人墨客等等——连唐伯虎和纪晓岚也身怀绝技,动辄一掀桌子,杀得你死我活,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正史全成野史,正剧全成闹剧,真人全成戏人儿。

⑷同时,这戏说一蹿红,跑出了电视剧,甚至跑出荧屏。从商家广告到名家讲坛,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从民俗事物到国学经典,谁想怎么搞笑谁就怎么干。张口就来,到处现挂,如果搞笑还“抓”不住人,还嫌不过瘾,干脆就恶搞。戏说对象本身的真实已经没人去关心,戏说者所关心的只是他的过程是否有吸引力。吸引力是戏说的目的,这正是商业文化的特征。

⑸看看如今的古装武侠题材的影视吧!不论长篇连续剧,还是大片巨片,绝大部分没有确定的历史朝代,没有确定的地域,自然也就没有特定的地域文化。只有一个抽象的粗鄙化的“历史”空间,然后就信手胡来了。一群男男女女,本领大得没边,身穿的古装像时装,发型像朋克或披头士,说话全是现代人的口气。在刻意捏造的极其蹩脚的戏剧冲突中(仇杀,争权或三角恋爱等),打打杀杀,从头到尾。有趣的是,当这些影视片被一些年青人恶作剧地恶搞一番之后,影视制作人还真的动起火来。这可真怪了,你把庄重的历史都“恶搞”了,还在乎人家来恶搞你?

⑹进而说,为什么戏说可以随意颠倒历史,糟蹋文化经典,既没人反对,也无力反对?回答应该很清楚:市场霸权。

⑺如今所有文化都在努力市场化。市场是钱说了算,市场需要戏说,谁能说不?

⑻为什么市场需要戏说呢?这很简单,为了新奇,为了搞笑,为了卖点——有了卖点还可以继而制造流行。这就是商业文化。商业文化是娱乐性的、消遣性的、快餐性的。快餐才销得快,娱乐才好消费。有人谴责商业文化太浅薄。这种指责没道理。商业文化是不追求深刻的,更不能“发人深思”,“发人深思”会造成消费障碍。还有人谴责商业文化不能持久,留不下来。这话很对呀!人家商业文化从来就不追求传世,只求红极一时,    红的时候可以大把捞钱。传世是让后人赚钱,红了可以自己捞钱。

⑼一次几位女学生对我直言:“我们就是想做超女。”

⑽我问她们:“你们知道超女是一种流行性的文化商品吗?知道商品的市场规律吗?”

⑾这几位可爱又天真的学生不明白我要说什么。我告诉她们:“一般流行商品的规律都是先热销。热销的原因是市场炒作得好,炒作得成功。最成功的炒作可以使商品红遍天下,无人不知。但流行的东西不会总流行。当它被另一种炒作起来的商品取而代之时,便会冷落下来,渐渐陷入低谷,成为滞销。滞销的结果是被市场甩掉,那就该被‘清仓’了。”我还说,“你们可以选择这种商品文化,但必须知道它是怎么回事,对‘滞销’和‘清仓’要先有心理准备。”

⑿流行文化是一次性的。因此它们一定是好接受的、好消化的、肤浅的,又是新奇的、刺激的、眼花缭乱的。我们不该责怪这种文化,商品经济的时代一定要产生商品文化。但一个社会不能全是这种文化,就像生活不能天天是嘉年华。不能全是胡编乱造的历史和错乱的时空,全是搞笑与戏说,全是揭秘与猜秘,不能一切全是儿戏。数千年升华出来的文明经典、民族英雄、精神偶像,不能任我们随意亵渎糟蹋,而只为了一时的取乐。

⒀有人对我说,我们有五千年文化,历史长,人物多,总不会都被戏说了。

⒁我摇摇头告诉他,前些天—位南方的业余作者对我说,他们县里已经花钱把能写东西的人请去,叫他们根据县里的各个旅游景点——有古代的也有新造的,编一些离奇好玩的“民间故事”,供县里吸引游客,发展旅游,好把“旅游经济推上一个新台阶”。

⒂连我们大地上的文化记忆也被戏说了,而且早被旅游市场戏说和胡说了。这不可怕吗?想一想,我们的文化在上个世纪曾经被扫荡、被腰斩,今天再被戏说、被伪造,还能“博大精深”吗?我说的“博大精深”不是在博物馆里,而是在公众自我的文化感觉中。

【小题1】标题“乾隆能上房吗?”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
【小题2】第(4)段中画线句运用拟人的表达效果是_____________。
【小题3】联系上下文,填入第⑻段横线处恰当的一项是
A.虽然B.因为C.何况D.可见
【小题4】综观全文,商业文化具有哪些特征?请分条概括。
【小题5】对本文的分析,恰当的一项是
A.电视剧《戏说乾隆》成为了戏说历史、胡编乱造的始作俑者。
B.商业文化充斥搞笑与戏说,是对历史和文化经典的亵渎糟蹋。
C.戏说与伪造是造成历史文化断层、公众文化感觉弱化的主因。
D.从列举现象、分析原因到指出危害,全文扣紧话题层层递进。
【小题6】结合文中信息,对第⑴段画线句的两种意见,选一种加以简评(不超过80字)。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景物也全部神会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漩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看我一眼说:“秋天的音乐”。这曲名,也许是他看到我被秋风吹得松散飘扬的头发,灵机一动得来的。  

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的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从麦茬里裸露出的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一个轻扬的小提琴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作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恢宏的头颅,白云是他的思想。有时风云交汇,会闪出一道智慧的灵光,响起一句警示世人的哲理。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大大小小、松松散散的云彩是他思想的片断,而片断才是最美的,无论思想还是情感……这千形万状精美的片断伴同空灵的音响,在我眼前流过,还在阳光里洁白耀眼。那乘着小提琴旋律的鸟儿一直钻向云天,愈高愈小,最后变成一个极小的黑点儿,忽然“噗”地扎入一个巨大、蓬松、发亮的云团……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颤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消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人生是一次性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这就决定人类以死亡为结局的必然悲剧。谁能把昨天和前天追回来,哪怕再经受一次痛苦的诀别也是幸福。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那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另一个生命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小题1】本文描写了秋景的哪些特点?
【小题2】“秋天的音乐”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根据你的理解,分析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结合原文内容,回答下面问题。
(1)作者为什么说“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2)作者为什么说“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小题5】“秋天”给了作者哪些生命的感悟?结合全文分条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从停电燃烛起笔,引发思考,以来电打断思考收尾,前后呼应,首尾圆合。中间紧扣“思考”,按时间顺序行文,思路清晰。
B.作者运用比拟的手法,将岁月比作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认为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形象地诠释了“年根儿”的说法。
C.“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这句话是说艺术家只要抛弃世俗和虚荣,专心致志地进行艺术创作,就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艺术生命就能达到永恒。
D.作者庆幸自己把时光都用在了文学创作上,为自己抓住了大好时光而感到欣喜,巧妙地照应了前文。
E. 作者善于从小事着笔,借一次停电事件挖掘出深刻的生活领悟,由事即理,以小见大,表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对“时光”持一种怎样的看法?对你有何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