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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陶虎臣

汪曾祺

每到天气晴朗,上午十来点钟,在这条街上,就听到从阴城方向传来爆裂的巨响:“砰一一磅!”大家就知道,这是陶虎臣在试炮仗了。

阴城是一片古战场,相传韩信在这里打过仗,现在还能挖到一种有耳的尖底的瓶,当地人说这种陶瓶冬天插了梅花,能结出梅子来。现在这里是乱葬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叫做“阴城”。到处是坟头、野树、荒草、芦荻。草里有蛤蟆、野兔子。早晨和黄昏,有许多白颈老鸦。人走过,就哑哑地叫着飞起来。

这里只有一个破财神庙,里面住着一个侉子。

陶虎臣家的货色齐全。除了鞭炮,还出一种别家不做的鞭,叫做“遍地桃花”,不但外皮,连里面的筒子都一色是梅红纸卷的。放了之后,地下一片红,真像是一地的桃花瓣子。如果是过年,下过雪,花瓣落在雪地上,红是红,白是白,好看极了。

他还有一项绝技,是做焰火。做焰火,除了配料,关键是串捻子。串得不对,会轰隆一声,烧成一团火。弄不好,还会出事。陶虎臣的一只左眼坏了,就是因为有一次放焰火,出了故障,一个火星迸进了瞳孔。陶虎臣坏了一只眼睛,还看不出太大的破相。他依然随时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宽厚而慈祥的笑容。这种笑容,只有与世无争,生活上容易满足的人才会有。

但是,鞭炮生意,是随着年成走的。什么时候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什么时候炮仗店就生意兴隆。这样的年头,能够老是有么?

这一年,伏汛安然度过,保住了无数人畜。秋收在望,市面繁荣,城乡一片喜气。有好事者倡议:今年放放焰火!东两南北四城,都放!一台七套,四七二十八套,陶家独家承做了十四套。东城定在八月十六放。地点:阴城。

这天万里无云,一轮皓月。阴城的正中,立起一个四丈多高的架子。有人早早吃了晚饭,就扛了板凳来等着了。人们寻亲访友,说短道长,来来往往,亲亲热热。阴城的草都被踏倒了。人们的鞋底也叫秋草的浓汁磨得滑溜溜的。

忽然,上万双眼晴一齐朝着一个方向看。人们的眼睛一会儿睁大,一会儿眯细;人们的嘴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合上;一阵阵叫喊,一阵阵欢笑;一阵阵掌声——陶虎城点着焰火了!

最热闹的是“炮打泗州城”。起先是梅、兰、竹、菊四种花,接着是万花齐放。然后,一声炮响,照眼的灯球之中有一座四方的城,眼睛好的还能看见城门上“泗州”两个字。城外向里打炮,城里向外打,灯球飞舞,砰磅有声。最有趣的是“芦蜂边瘌子”,一阵火花之后,出现一个泥头的纸人,手里拿着一把破芭蕉扇。霎时飞来许多马蜂——火花,纷纷扑向他,他四面躲闪,扇不停地挥舞。看到这里,满场大笑。这些辛苦得近于麻木的人,是难得这样开怀一笑的呀。最后一套火花之后,吊下四个大字:“天下太平”。

年头还是不好。头一年,四乡闹土匪,县政府出了布告:“冬防期间,严禁燃放鞭炮。”明年,蒋介石搞“新生活”,取缔了鞭炮。陶虎臣别无产业,只好做一点“黄烟子”和蚊烟混日子。第三年,陶家炮仗店的铺门上了锁,再也打不开了。陶家的锅,也揭不开了。

岁暮天寒,彤云酿雪,陶虎臣无路可走,他到阴城去上吊。刚把腰带拴在一棵树上,把头伸进去,一个人拦腰把他抱住。这人是住在财神庙的那个侉子。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改)

【小题1】简要分析小说第二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2】赏析画线的文字在语言表达方面的特色。
【小题3】作者为何花较多笔墨写八月十六“放焰火”的情景?
【小题4】请结合陶虎臣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探究小说的主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11 0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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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四、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豆汁儿
汪曾祺
没有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小时看京剧《豆汁记》(即《鸿鸾禧》,又名《金玉奴》,一名《棒打薄情郎》),不知“豆汁”为何物,以为即是豆腐浆。
到了北京,北京的老同学请我吃了烤鸭、烤肉、涮羊肉,问我:“  【A】  ?”我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的,喝豆汁儿,  【B】  ?他带我去到一家小吃店,要了两碗,警告我说:“  【C】  。有很多人喝了一口就吐了。”我端起碗来,几口就喝完了。我那同学问:“怎么样?”我说:“再来一碗。”
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过去卖生豆汁儿的,用小车推一个有盖的木桶,串背街、胡同。不用“唤头”(招徕顾客的响器),也不吆唤。因为每天串到哪里,大都有准时候。到时候,就有女人提了一个什么容器出来买。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记》的金玉奴的父亲金松是“杆儿上的”(叫花头),所以家里有吃剩的豆汁儿,可以给莫稽盛一碗。
卖熟豆汁儿的,在街边支一个摊子。一口铜锅,锅里一锅豆汁,用小火熬着。熬豆汁儿只能用小火,火大了,豆汁儿一翻大泡,就“澥”了。豆汁儿摊上备有辣咸菜丝——水疙瘩切细丝浇辣椒油、烧饼、焦圈——类似油条,但作成圆圈,焦脆。卖力气的,走到摊边坐下,要几套烧饼焦圈,来两碗豆汁儿,就一点辣咸菜,就是一顿饭。
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
常喝豆汁儿,会上瘾。北京的穷人喝豆汁儿,有的阔人家也爱喝。梅兰芳家有一个时候,每天下午到外面端一锅豆汁儿,全家大小,一人喝一碗。豆汁儿是什么味儿?这可真没法说。这东西是绿豆发了酵的,有股子酸味。不爱喝的说是像泔水,酸臭。爱喝的说:别的东西不能有这个味儿——酸香!这就跟臭豆腐和“启司”一样,有人爱,有人不爱。
豆汁儿沉底,干糊糊的,是麻豆腐。羊尾巴油炒麻豆腐,加几个青豆嘴儿(刚出芽的青豆),极香。这家这天炒麻豆腐,煮饭时得多量一碗米,——每人的胃口都开了。
八月十六日
(节选自自汪曾祺《人间滋味》)
【小题1】梳理文章思路,在第③段空缺处各填上一句话,使上下文语意连贯。
【小题2】文章在第④段结尾交代了京剧《豆汁记》中的部分内容,有什么作用?
【小题3】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我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的。
【小题4】贫民为什么爱喝豆汁儿?《豆汁儿》一文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情感?请简要回答。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
才子赵树理
汪曾祺
①赵树理是个高个子,长脸,眉眼也细长,看人看事,常常微笑。
他是个农村才子。②有时赶集,他一个人能唱一台戏,口念锣鼓,拉过门,走身段,夹
白带做还误不了唱。他是长治人,唱的当然是上党梆子。严文井说赵树理五音不全,其实赵树理的音准是好的,恐怕倒是严文井有点五音不全,听不准。他爱“起霸”①,也是揸②手舞脚,看过北京的武生起霸,再看赵树理的,觉得有点像螳螂。他能弹三弦,不常弹。他会刻图章,我没有见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是我见过的作家字里最好的。字是欧字底子,结体稍长,字如其人。
他的稿子非常干净,极少涂改。他写稿大概不起草。我曾见过他的底稿,只是一些人物名姓,东一个西一个,姓名之间牵出一些细线,这便是原稿了。考虑成熟,一口呵成。赵树理衣着不讲究,但对写稿有洁癖。他痛恨人把他文章中的“你”字改成“妳”字(有一个时期有些人爱写“妳”字,这是一种时髦),说:“当面说话,第二人称,为什么要分性别?——‘妳’也不读‘你’!”他在一篇稿子的页边批了一行字:“排版,校对同志请注意,文内所有‘你’字,一律不准改为‘妳’,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赵树理是《说说唱唱》副主编,实际上是执行主编。他是负责发稿的。有时没有好稿,稿发不出,他就从编辑部抱了一堆被审掉的稿子回屋里去看,不好,就丢在一边,弄得一地都是废稿。有时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他说这种编辑方法是“绝处逢生”。陈登科的《活人塘》就是这样发现的。有次实在没有好稿,康濯就说:“老赵,你自己来一篇吧!”,赵树理关上门,写出了一篇名著《登记》(即《罗汉钱》)。
赵树理吃食很随便,随便看到路边的一个小饭摊,坐下来就吃。后来是胡乔木同志跟他说:“你这么乱吃,不安全,也不卫生。”他才有点选择。他爱喝酒。每天晚上要到霞公府间壁一条胡同的馄饨摊上,来二三两酒,一碟猪头肉,吃两个芝麻烧饼,喝一碗馄饨。他和老舍感情很好。每年老舍要在家里请市文联的干部两次客,一次是菊花开的时候,赏菊;一次是腊月二十三,老舍的生日。赵树理必到,喝酒,划拳。老赵划拳与众不同,两只手出拳,左右开弓,一会儿用左手,一会儿用右手。老舍摸不清老赵的拳路,常常败北。
赵树理很有幽默感。赵树理的幽默和老舍的幽默不同。老舍的幽默是市民式的幽默,赵树的幽默是农民式的幽默。他爱给他的小说里的人起外号:翻得高、糊涂涂……他写的散文中有一个国民党小军官爱训话,训话中爱用“所以”,而把“所以”联读成为“水”,于是农民听起来很奇怪:他干嘛老说“水”呀?他写的“催租吏”为了“显派”,戴了一副红玻璃的眼镜,眼镜度数不对,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农村的土路上走。他抨击时事,也往往以幽默的语言出之。有一个时期,很多作品对农村情况多粉饰夸张。他回乡住了一阵,回来做报告,说农村情况不像许多作品描写得那样好,农民还很苦,城乡差别还很大,说,我这块表,在农村可以买五头毛驴,这是块“五驴表”!他因此受到批评。
(注)①起霸:戏曲表演程式之一,即武将上阵前所做的整盔、束甲等一套舞蹈动作。
②揸:把手指伸张开。
【小题1】下列对赵树理才气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赵树理喜爱民间戏曲,唱念做打样样都会,一个人能演活一台戏。
B.赵树理的字写得好,是欧体字的底子,结体也很有个性。
C.赵树理写东西从不起稿,考虑成熟,一气呵成,稿子非常干净。
D.赵树理文学眼光独到,有时能使被弃置的好搞起死回生。
【小题2】(小题2)本文语言很有特色,请结合文中画线的①②两处分别加以赏析
A.(4分)
【小题3】本文细节描写十分精彩,请举两例加以评析
A.(6分)
【小题4】请概括本文最后一段的主要内容,并谈谈该段在塑造赵树理形象上的作用
A.(5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 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 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 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小题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小题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E. 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嫂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影响两人命运的因素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5

鉴 赏 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

“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

“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

“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塑造的叶三,为人勤快、诚实守信、阅历丰富,对绘画艺术有热情。如果不卖果子,而当一个画家,也一定会很出色。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汪曾祺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汪曾祺独到的文风。
E.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半斤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旷达超脱且率性脾气。
【小题2】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3】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