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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有删节)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E.小说中的文嫂具有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这样的规矩老实人与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形成了反差,对比中读者对金昌焕的鄙视、憎恶就更强烈了。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05 0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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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小题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E. 小说语言朴实,情节看似平淡,实则暗有波澜,以珠子灯为线索,贯穿全文,并用珠子灯的兴衰来象征人物的存亡,让整篇小说披上一层深深的哀伤情调。
【小题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八千岁
汪曾祺
他是靠八千钱起家的,所以大家背后叫他八千岁。他如果不是一年到头穿了那样一身衣裳,也许大家就不会叫他八千岁了。总是一身老蓝布,年复一年。有些地方已经洗得露了白色,打了许多补丁。长度一律离脚面一尺。八千岁有八千岁的道理,衣取蔽体,下面的一截没有用处,要那么长干什么?
八千岁开米店。店堂里一块竖匾:“食为民天”。竖匾两侧,贴着两个字条,“僧道无缘”“概不做保”。和尚来化缘,一看“僧道无缘”四个字,也就很知趣地走开了。不但僧道无缘,连叫花子也“概不打发”。叫花子知道不管怎样软磨硬泡,也不能从八千岁身上拔下一根毛来,也就都“别处发财”。
宋侉子是个世家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特别爱养骡马。没几年就把祖产挥霍去一半,干脆做起了骡马生意。他相骡马有一绝,一次只买几匹,但要是好的,很大的价钱买来,又以很大的价钱卖出。那一年,他带回两匹大黑骡子,来看的人不断,一问价钱,就不禁吐了舌头。八千岁带着儿子到宋家看了看,心里打了一阵算盘。他知道宋侉子的脾气,一口价,当时就取了八百大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件事哄动全城。一连几个月,八千岁买骡子的壮举,成了大家茶余酒后的话题。
八千岁每天的生活非常单调。量米、看稻样,没什么事的时候,他就到后面看碾坊。这年头大部分米店都已经不用碾子,改用机器轧米了,八千岁却还用这种古典的方法生产。他舍不得这副碾子,舍不得这五匹大骡子。他不看戏,不打牌,不吃烟,不喝酒,食谱非常简单,顿顿都是头糙红米饭。菜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有时放两块豆腐。稻仓里有许多麻雀,宋侉子有时拿扫帚拦空一扑,能扑下十几只,说这是下酒的好东西。八千岁可不吃这种东西,有什么吃头!
八千岁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碰上一个八舅太爷。
八舅太爷是个无赖浪子。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年美专,都没上完,却入了青帮,从此就无所不至。后来混进了军队,在军队中很“兜得转”。抗战军兴,军事第一,他到了哪里就成了这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只要他一拍桌子,骂一声“汉奸”,就可以拉出去枪毙,没人敢惹他。
他还很风雅。谁家有好字画古董,有借无还。他也不白要你的,会送一张他自己画的画跟你换。他不是上过一年美专么?他有一匹乌骓马,请宋侉子来给他看看,嘱咐宋侉子把自己的踢雪乌骓也带来。千不该万不该,宋侉子不该褒贬了八舅太爷的马。八舅大爷问:“你那匹是多少钱买的?”宋侉子知道反正这匹马保不住了,就顺水推舟,很慷慨地说:“旅长喜欢,留着骑吧!”——“那,我给你画一张画吧!”
宋侉子拿了这张画,到八千岁米店里坐下,说不出话来。八千岁劝他:“算了,看开一点。”宋侉子只好苦笑。
没想到,过了两天,八舅太爷派兵把八千岁“请”去了。八千岁只来得及跟儿子说一句:“赶快找宋大伯去要主意!”
宋侉子一了解,案情相当严重,是“资敌”。八千岁有几船稻子,运到仙女庙去卖,被八舅太爷的部下查获了。仙女庙是敌占区,别的粮商都是事前打通关节,八千岁没有花这笔钱。宋侉子知道这是非花钱不能了事的,就转弯抹角地问。“至少得罚一千现大洋。”宋侉子说:“他拿不出。你看看他穿的这身!”“包子有肉,不在褶儿了。看你的面子,少要他二百!他肯花八百块钱买两匹骡子,还不能花八百块钱买一条命吗!”
宋侉子劝八千岁不要舍命不舍财。八千岁说:“你作主吧。我一辈子就你这么个信得过的朋友!”说着就落了两滴眼泪。宋侉子心里也酸酸的。
宋侉子请八千岁的两个同行出面做保,叫八千岁儿子带了八百现大洋,把八千岁保了出来,劝他:“算了,不就是八百块钱吗?看开一点。”八千岁心想,毕竟少花了两百,又觉得有些欣慰,好像他凭空捡到两百块钱似的。
八舅大爷接到命令要调防。他要办一桌满汉全席,在荷花亭子里吃它一整天!消息传遍全城,大家都很感兴趣,因为这是多年没有的事了。赵厨房到八千岁的米店买米,八千岁就问:“有多少道菜?”——“一百二十道。”——“啊?!”——“你没事过来瞧瞧。”八千岁真还过去看了:烧乳猪、叉子烤鸭、八宝鱼翅、鸽蛋燕窝……八千岁真是开了眼了,一面看,一面又掉了几滴泪:这是吃我哪!
八千岁回家就用一盆水把“概不做保”“僧道无缘”的字条刮下来。做了一身长袍,长短与常人等,把老蓝布换了下来。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烧饼来,八千岁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
“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A.文章以八千岁与宋侉子的友谊为主线,叙述了八千岁的人生变化过程,反映了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人情世态的微妙变化。
B.八舅太爷强占他人字画古董却又送一张自己画的画交换,凸显此人的无耻霸道,行为不堪。
C.八千岁被抓后托宋侉子拿主意,宋侉子也为营救八千岁挺身而出,是因为两人在长期的生意和生活交往中形成了彼此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
D.八千岁两次掉泪,意味深长。既有钱财被敲诈的悲伤,也有对自己长期明哲保身几乎无人可托的悔意,以及对八舅太爷大肆挥霍敲诈所得的痛心。
【小题2】作品题为“八千岁”,却花费较多笔墨叙写宋侉子,请简要分析这一形象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全文采用顺叙的记叙方式,通过写陈小手一辈子认真从事接生这一事,赞美陈小手技艺的高超,描绘了人生的美好,彰显了和谐社会这一小说的主题。
B.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是为了引出下文,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C.同行的男性医生见了陈小手就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都不及陈小手,嫉妒他的才能。
D.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开头,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E. 文本中团长是个狭隘自私的人,那些众多大户人家以及中小户人家的男主人与他不同,他们对陈小手充满了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析。

同类题4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昆明的雨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我想念昆明的雨。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昆明人家挂仙人掌以辟邪是一种民俗,同时也说明昆明仙人掌很多,很受人喜爱。
B.作者想念昆明的雨,主要是因为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雨不是连续地下。
C.作者运用比较的方法,突出昆明火炭梅的味道似乎更优于洞庭山和井冈山的杨梅。
D.房东送来的缅桂花使作者的心软软的,表现出他对那一对孤苦的母女的深切同情。
E.全文主要运用白描手法,把雨季的昆明写得蕴藏着诗意,很像中国水墨画的意境。
【小题2】“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这句话说明了什么?请从两方面概括回答。
【小题3】文章题目是“昆明的雨”,文中用不少笔墨写了多种植物,它们有什么共同特点?这与昆明的雨有什么关系?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倒数第二段说,“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你对作者所说的“情味”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小说,按照要求完成问题。
《金大力》
汪曾祺
金大力想必是有个大名的,但大家都叫他金大力,当面也这样叫。他姓金,块头倒是很大。他家放剩饭的淘箩,年下腌制的风鱼咸肉,都挂得很高,别人够不着,他一伸手就能取下来。身大力不亏,但是他是不是有很大的力气,没法证明。关于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很老实,也没有什么本事,家里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本人是个瓦匠头儿。
他怎么会当了瓦匠头儿呢?
按说,瓦匠里当头儿的,得要年高望重,手艺好,有两手绝活,能压众,有口才,会讲话,能应付场面,还得有个好人缘儿。前面几条,金大力都不沾。金大力是个很不够格的瓦匠,他的手艺比一个刚刚学徒的小工强不了多少,什么活也拿不起来。一般老师傅会做的活,不用说相地定基,估工算料,砌墙时挂线,布瓦时堆瓦脊两边翘起的山尖,用一把瓦刀舀起半桶青灰在瓦脊正中塑出花开四面的浮雕……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这人拙于言词,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老是闷声不响,他不会说几句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的应酬门面话讨主人家喜欢,也不会说几句夸赞奉承、道劳致谢的漂亮话叫同行高兴,更不会长篇大套地训教小工以显示一个头儿的身份。他说的只是几句实实在在的大实话,说话很慢,声音很低,跟他那副大骨架很不相符。只有一条,他倒是具备的:他有一个好人缘儿。
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比如新建房屋,或翻盖旧房,都愿意找他。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主人家点了头,他就去约人、备料,到窑上订砖、订瓦,到石灰行订石灰。他一辈子经手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
这里兴建动工有许多风俗。先得“破土”。由金大力用铁锹挖起一小块土,铲得四方四正,用红纸包好,供在神像前面——这一方土要到完工时才撤去。然后,主人家要请一桌酒。这桌酒,主人是不陪的,只是出来道一声“诸位多辛苦”,然后就委托金大力:“金师傅,你陪陪吧!”金大力就代替了主人,举起酒杯,喝下一口淡酒。这时木匠已经把房架立好,到了择定的吉时,上了梁,——梁柱上贴了一副大红对子:“登柱喜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微星”,两边各立了一面筛子,筛子里斜贴了大红斗方,斗方的四角写着“吉星高照”,金大力点起一挂鞭,泥瓦工程就开工了。
每天,金大力都是头一个来,比别人要早半小时。来了,把孩子们搬下来搭桥、搭鸡窝玩的砖头捡回砖堆上去,把碍手绊脚的棍棍棒棒归置归置,清除“脚手”板子上昨天滴下的灰泥,把“脚手”往上提一提,捆“脚手”的麻绳紧一紧,扫扫地,然后,挑了两担水来,用铁锹、抓钩和青灰、和黄泥。灰泥和好,伙计们也就来上工了。他是个瓦匠,上工时照例也在腰带里掖一把瓦刀,手里提着一个抿子。可是他的瓦刀抿子几乎随时都是干的。他一天使的家伙就是铁锹抓钩,他老是在和灰、和泥。他只能干这种小工活,也就甘心干小工活。他从来不想去露一手,去逞能卖嘴,指手画脚,到了半前晌和半后晌,伙计们照例要下来歇一会,金大力看看太阳,提起两把极大的紫砂壶就走。在壶里摄了两大把茶叶梗子,到他自己家的茶水炉上,灌了两壶水,把茶水筛在大碗里,就抬头叫嚷:“哎,下来喝茶!”傍晚收工时,他总是最后一个走。他要各处看看,看看今天的进度、质量,也看看有没有留下火星。然后,解下腰带,从头到脚,抽打一遍。走到主人家窗下,扬声告别:“明儿见啦!晚上你们照看着点!”
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我知足。”
金家茶炉子生意很好。一早、晌午、傍黑,来打开水的人很多,提着洋铁壶、暖壶、茶壶的,川流不息。这一带店铺人家一般不烧开水,要用开水,多到茶炉子上去买,这比自己家烧方便。茶水炉子烧的是稻糠,稻糠着得快,火力也猛。但这东西不经烧,要不断地往里续。烧火的是金大力的老婆。这是个很结实也很利索的女人。只见她用一个小铁簸箕,一簸箕一簸箕地往火口里倒糠。火光轰轰地一阵一阵往上冒,照得她满脸通红。半箩稻糠烧完,四个铁罐里的水就哗哗地开了,她就等着人来买水,一舀子一舀子往各种容器里倒。到罐里水快见底时,再烧。一天也不见她闲着。稻糠的灰堆在墙角,是很好的肥料,卖给乡下人,一个月也能卖不少钱。
茶炉子用水很多。金家茶炉的一半地方是三口大水缸。因为缸很深,一半埋在地里。一口缸容水八担,金家一天至少要用二十四担水。这二十四担水都是金大力挑的。有活时,他早晚挑;没活时,白天挑。你要是路过金家茶炉子,常常可以看见金大力坐在一根搭在两只水桶的扁担上休息,好像随时就会站起身来去挑一担水。
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高大结实,沉默寡言。
不,他也老了。他的头发已经有了几根白的了,虽然还不大显,墨里藏针。
【小题1】生活中不乏像金大力这样的人,金大力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2】这篇小说,用质朴的语言刻画了金大力这个普通得连他的大名都无人知晓的人物形象,也勾画出了人物生活的环境,从全文来看,作者有什么样的写作意图?请结合文本和现实,简要分析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