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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在中国历史语境中,什么是“天下”?人们多倾向于从政治层面为其定性,如邢义田所言:“天下观是指人们对这个世界政治秩序的概念。” 但是,当中国人以美学视野规划他的生存境域时,天下不仅是空间性的,也是时间性的。时间为人的世界经验植入了运动和过程,它的价值则在于为主观经验建构的天下秩序增添了变量,使其由井然有序的状态,变化为活泼生动的状态。

中国传统天下观念从河洛中原出发,相关时间观念的形成也必然受这一区域的土壤以及气候和物候条件影响。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国人对时间的认识起于对土地生命特质的体认。这是一种农业时间,即“农时”或“农历”,与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物候乃至天象变化成为时间的标识。同时,这种时间观念起于河洛中原,然后不断向外扩大它的描述疆域,直至成为一种与中国人的天下观齐平的概念。这种时间观念之所以是审美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它并非来自自然界先天的给予,而是来自人后天的感性经验。更具体地讲,在传统中国,时间不过是处于世界一隅的黄河中游的乡土经验,居住在这里的人们虽然因自认为居于天下中心而赋予它普遍价值,但它毕竟受到了特定生产方式和地理区域的限定,是人基于区域性经验的主观建构。它得以成立的美学理由要远远大于科学的理由。

在传统中国,时间的审美化是天下观念审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被“天下”一词规划的世界呈现出活态化的审美特征。

首先,在这一地带,中国早期农事活动对土地生命特质的发现,为中国人的自然审美提供了一个奠基形式。以此为基点,从大地上的植被到天空的飞鸟,再到遥远天际的斗转星移,形成了一个连续性的时空放大模式。在这一界域之内,既潜隐于泥土又四散洋溢的自然生命感,使人栖息的世界成为一个气韵生动、大化流行的审美世界。

其次,自然生命总是在运动中表现为过程,并通过大地上的花开花落、草木枯荣使时间获得感性表征,这种自然性的时间运动被中国人规划为四季、十二月、二十四节气等,从而为人的农事活动建立规律。中国农事的规律也是审美的规律,中国最早的历法就是农事诗,两者均体现出时间进程、自然审美体验与农事乃至政治实践相协调的特点。后世的“四季歌” 、文学的伤春悲秋主题、绘画的“四条屏”等,均是这种时间模式的艺术延伸形式。

最后,在这种审美化的自然经验中,时间被空间化,空间也被时间化,从而使天下体系成为时空协调的审美体系。根据现有文献,中国人的四季感知至少自《吕氏春秋•十二纪》始,已被纳入到了“中央—四方”的空间架构之内。其中,东方因与春天关联而气候宜人、关乎理想;南方因与夏天相联而炽热、富于浓情;西方因与秋天关联而消极、充满肃杀;北方则因为与寒冬关联而代表一种否定的精神。据此,由时空交会生成的世界就成为人的情感和价值取向的符码,所谓四季、节令之变则通过与空间方位的配置,将世界带入到一种节奏化、韵律化的动态和谐之中。

(摘编自刘成纪《论中国美学的天下体系》)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美学的角度看,传统的“天下”体系是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的审美体系。
B.河洛中原的人们居于天下中心,他们基于乡土经验的时间观念有普适性。
C.中国古人的时间观念,依托于对土地气候物候和天象变化等的过程性经验。
D.时间进程、农事活动、自然审美体验在中国最早的历法中,是协调一致的。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首先提出问题,然后否定对天下概念的政治层面的定性,接着展开论证。
B.第二段分析了两个问题:中国传统时间观念形成以及它具有审美特征的原因。
C.第四段到第六段从三个方面对第三段的观点进行论证,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D.文中引用的文学、绘画、历史典籍方面的例证,增强了说服力,支撑了观点。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研究中国人时间意识与天下观念的关系,要考虑中国早期农耕文明对其时间观念的影响。
B.中国传统的时间观念,是从中原出发对世界的想象性建构,没有科学性,只有审美价值。
C.自《吕氏春秋•十二纪》始,中国人才把四季感知纳入到“中央—四方”的空间架构之内。
D.农事是规律性的活动,中国人据此划分了四季、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使时间获得表征。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17 0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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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米在人间

李思维

茂盛的玉米地,散落在村庄的周围,一片连着一片,把村庄包围在万绿丛中,带着乡亲们的体温,聚着他们的心血,成为乡村最朴实,最优美的风景,在我的眼睛里,这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波涛起伏,涌动蓬勃的生命。

身居城市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家乡的那些景物,尤其是那些庄稼,那碧波如浪的玉米林,我仿佛听到风儿吹过来的沙沙声响,嗅到阵阵夹杂着甜味的清香,每当这个时候,我好像又找回了那些丢失了的东西,找到了我的乡村记忆和童年的快乐时光。

闲暇时翻阅史料,得知玉米的渊源来自墨西哥的古印第安人,墨西哥因此被誉为“玉米的故乡”。历史风云,世事沧桑,我想,当年墨西哥那些土著居民,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培育的这种黄金般的玉米竟漂洋过海,养活了无数中国人。在漫长的岁月里,玉米用一代一代的生命轮回精心地呵护着村庄民众,与村庄一起经历风雨洗礼,一起接受阳光的爱抚。

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逢春风吹醒冻裂的泥土,父亲总在这个时候左手持鞭右手执犁,跟在那头老牛后面,用一把锋利的犁铧划开春天的序幕,农事是一波接一波的,耕好了地,接着就要把玉米种子播进地里,乡间的路上,随处可见推着种子化肥,肩扛锄头的人们,偶尔还能看见施拉机“突突”地驶过,整个田野像一锅煮沸了的开水欢腾起来。

一场春雨过后,玉米就开始疯长,放眼望去,一片葱茏,一片苍翠,漫山遍野的绿像大海一样铺天盖地卷来,淹没了村庄。闭上眼睛,整个田野里都是玉米拔节的声音,这时节的天空是明朗干净的,土地是妩媚舒展的,玉米生长着,长到一筷子高的时候,又要追一次肥,追过肥的玉米像发育期的少年,在土地的滋养和阳光的照耀下,使劲地蹿个儿,似乎不几天,田野成了青纱,一片浩瀚壮观的风景。

玉米快要成熟的季节,大自然的芬芳犹如久违的甘露沁人心脾,我们孩子们难以控制焦急等待的心情,迫不及待地往玉米地里钻,童年里玉米杆的美味是无与伦比的,它的汁水甜得黏牙,是我们最喜欢的免费零食,孩子们像挨了饿的小兽,迫不及待啃生棒子,甜甜的有种牛奶的香味,还有煮玉米,水是村中甘甜清澈的井水,把嫩乎乎的小玉米丢进煮饭的开水锅里一起煮,煮熟的嫩玉米水灵灵的,热气氤氲,握住玉米的两头,用牙齿轻轻地啃食,满嘴都是清香。

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农历八月十五前后,地里的玉米成熟了,经过阳光照耀的玉米,籽粒饱满,色泽光亮,一个个大棒子看上去就像兵马俑的方阵,威武而庄严,轻轻抽动鼻翼,满口满鼻都是甜蜜的气息,那年月收获玉米没有机械化,一家一户的几亩地,全是人工收获。人们拉上车子,提着袋子,挎着篮子,来到地头,掰玉米的人一手握紧秆子与玉米蒂。一手握紧玉米棒一折,一个玉米棒子就掰下来了。

玉米秆砍下来后,捆成直径一尺的草捆子,再一簇簇地把十来个这样的草捆子聚拢,让它们彼此依靠着,站立起来,玉米秸秆要在收获后的玉米地晾里一段时间,等到水分全干了,再运回家仔细地垛起来,到了冬天,或铡成草料喂牲口,或用来搭建菜窖的顶棚,或烧火做饭,或沤制农家肥……到了春天还可以扎成菜园子的篱笆,人们一点儿也舍不得丢掉。

吃过晚饭,碗一推,剥玉米又要开始了,干这种活,不用点灯,白白的玉米皮已经映得院里发亮,或搬个小凳子,或席地而坐,大家围着玉米堆,去除玉米的外套,只留下几片薄薄的内叶,成对成对地栓在一起,待绑好了,一下子搭在事先栽好的木桩上,挂在一个个树杈上,炫耀着一个家庭,一个村庄的丰收……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那些丢失了的东西”,指作者身居城市后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的家乡的一草一木,指作者的乡村记忆和童年的快乐时光。
B.作者翻阅史料,交代玉米的渊源,是为了说明玉米的历史悠久;作者对墨西哥古印第安人的猜想,则是为了歌颂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业绩。
C.文章通过播种、追肥、秋收等农事画面的依次展开,描绘了玉米在人间的成长历程,勾勒出美好的乡村生活,体现了作者浓浓的乡土之情。
D.本文语言平白朴实,多用短句,对场景的描摹准确生动,比喻也带着生活气息,作者内心深沉的情感与之融合在一起,涌动着勃勃生机。
【小题2】作者描写玉米的成长历程,却从对父亲的回忆开始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3】文章以“玉米在人间”为题,有何用意?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掌上开花
黄咏梅
喂这只流浪猫已经一年多。小区里有不少流浪猫,它是第一只朝我叫的。它的左边嘴角缺了一块,从脸颊处凹陷下去。乍一看,让人觉得丑。除了这个缺陷外,它还是属于那类好看的猫,尤其是眼睛,圆溜溜水汪汪,眼神里流露着与人相认相识的含义。
每天黄昏,我会到那块石头上去找它。它的牙齿吃不下硬食,我持续地买一种湿软的猫粮给它,它对我熟悉了起来。只要我一接近那块石头,就能看到它喵喵地迎向我。第一次相遇,它就用脑袋蹭我的裤脚,一路跟着我绕过小花园、游泳池。对于猫这种敏感多疑的动物来说,这种缘分实在太少见。即使它是一只又老又残缺的猫,我都会对它很牵挂。
一个大雨的冬夜,我撑着伞去找它,学着它喵喵叫,想着它躲在一个干爽安全的地方,心里既欣慰又有一点失望。正要回去,听到几声嘶哑的喵喵声,看到它冲进雨里,小跑过来。我把它抱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抱它。流浪猫很脏的观念让我从不用手碰它,但在那一刻,我所有隔离防范的想法都消失了。我在凉亭长椅上喂它吃了一包湿粮,跟它坐了很久。它喉咙里发出了均匀的咕噜声,这是一种放松、愉悦的信号。它慢慢挨近我,试探性地用“手”搭上我的膝盖。我用手去抚摸它的脑袋、下巴、残缺的半边脸颊。它的咕噜声越来越大了。最终,整个身体爬上了我的膝盖,蜷缩在我的怀里。逐渐,我的怀里也暖和起来了。从那以后,我每次都在椅子上喂它,抚摸它。这些,成了我和它的默契。
一天中午,我又去找它。看到几个女人在聊天,那只老猫也在。一个阿姨一点点地将手中鱼骨架上的肉掰下来扔到地上给它捡。“这只老猫最会讨吃了,没得吃,还懂得跑到楼上,蹲在人家门口叫个不停。” “哦,这老家伙还很有一套咧。”一个女人用脚推了推它。好像她们在讲的不是一只猫而是一个流浪汉。
我忽然想起了那个流浪汉的脸。那一天我走到街角处,只听到哐啷一响,回头一看,那个匍匐在地的男人,正睁大眼睛惊悚地看着我,一只铁碗滚动着,几枚钢镚儿四处逃窜。我一下蒙了,本能地跑了起来,他在背后发出一阵哇呜哇呜的哭声,像一个孩子……二十年来很多次,我会想起这件事,除了自责,我更多地想,如果是现在,我会弯下腰,将那几枚钢镚儿捡起来放回去,并且将碗不偏不倚地摆回到他的面前。
得知那流浪猫吃百家饭,我内心的牵挂少了许多,刮风下雨等这些原因,都会让我心安理得地不去找它。
一个黄昏,不觉又走到了那块石头附近,听到草丛一阵窸窸窣窣,它钻了出来。我两手空空,竟然对它生出了愧意。对于一只讨吃的流浪猫,除了吃,我还能为它提供些什么?它一定认出了我,一边叫着,一边将我朝凉亭方向引,直到我在椅子上坐下来,它才停止叫唤,不断地用脑袋蹭我的胳膊,我的手指刚一抬起来,它的鼻子就凑了上来,将那歪斜的脸颊从我指尖划过去,并且很快发出了愉悦的咕噜声。我们找回了那种久违了的默契,我用手一遍一遍地抚摸它的下巴、额头和脸颊,它高兴地在椅子上翻滚,亮出了米色的肚皮。它把两只“手掌”张得开开的,放心地摁在我的膝盖上。我记得一篇文章将这个姿势称为“掌上开花”,猫咪做这个动作,表示它很放心也很开心。
我想,我大概忘记了,除了提供一些生存的必需,我还可以给予一些抚慰,或者说情感,而这些东西,无论是对人还是动物,同样也是需求的一种。如同这个世界永远需要鲜花,我们总是喜欢那一幕幕掌上开花的时刻。
(选自2018年1月20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流浪猫因为受过伤样子丑陋,牙齿不好吃不下硬东西,这一切使“我”对它非常牵挂,表明“我”是一个善良且有同情心的人。
B.“它慢慢挨近我,试探性地用‘手’搭上我的膝盖”“咕噜声越来越大”,运用一系列细节描写,表现出流浪猫想与“我”亲近时的胆怯和被“我”接受后的愉悦。
C.文章写“我”和一只又老又残的流浪猫之间的故事,全文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使故事具有亲切感和真实感。
D.文章篇末点题,“掌上开花”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表达了人与动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应拒绝冷漠、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主题。
【小题2】文章多处使用对比手法表达思想情感,请找出三处,并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为什么要在写猫的文章中插入一段对流浪汉的回忆?请谈一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流沙河:前面是终点站,下车无遗憾了
徐琳玲
暗幽幽的光线里,流沙河坐在背靠阳台窗户的单人沙发里,慢悠悠讲着《诗经》,语调平缓得如一条溪流。坐着看,这是一个干瘦干疫的老头儿,头脑却敏捷、锐利得让人赶不上趟。谈话间,他在客厅和书房间来回疾行:一会儿从书房里搬出一本厚厚的《十三经注疏》,“咬”地又一转身,拿来一个放大镜,“咬”地又起身从书房端出纸笔,给记者拆解姓氏的由来。
他原名余勋坦,笔名“流沙河”出自《尚书·禹贡》之“东至于海,西至于流沙”0 1931年生于成都,4岁开始研习古文,在民国时代的公立学校里念完了小学、初中、高中至大学一年级。
那是一个新旧文化彼此交汇、撞击的年代。学堂的国文老师们认为白话文浅近直白,一看就懂,老祖宗留下的古文篇章才是珍珠。“我的小学老师规定所有的作文必须用文言文写。中学时,国文老师把《古文观止》里的许多文章都选进来。所以,我们在课堂里学的,比国民政府规定的《国文教科书》要多得多。”念高中时,他已经背下了《庄子》、《孟子》、《荀子》中的不少篇章,以及曾国藩、桐城派的文章。“当时我们十三四五岁,记忆力特别好,背了这么多古诗词、经典,!现在想忘记都忘不掉。”流沙河认为,学古文的第一要义就是背诵,记住了会终生受益,“你会用一辈子来消化它,慢慢懂得它,形成一种文化性人格。”
1947年春,他考入省立成都中学高中部。和当时大多数热爱文艺的青年一样,兴趣迅速转向了新文学。巴金一的小说、鲁迅的杂文、曹禺的戏剧,还有艾青的诗歌都让他沉迷。他开始向报纸投稿,陆陆续续发表了十来篇短篇小说、诗、杂文。一个崭新的世界于1949年到来。以最高分考入四川大学农化系后,流沙河再也按搽不住热情,就读半年后就离校投身“创造历史的洪流”.先在《川西农民报》任副刊编辑,后调到四川省文联,任创作员。又任《四川群众》编辑、《星星》诗刊编辑。
此时的流沙河是一名积极上进的青年文艺工作者,用诗歌、散文、先进人物事迹报道讴歌着社会的新面貌。
随着政治运动的到来:1957年流沙河被打成右派。在省文联接受劳动监督时,他一度被分配到图书资料室管报纸。在资料室的库房里,他欣喜地发现一堆“破四旧”留下的旧书,里头大部分是先秦典籍。他一头扎进旧书堆里,每日忙完劳役后在里头读书度日。后来,他干脆把床铺也挪到书库里。在发黄的旧书堆里,这个被命运抛入谷底的年轻人找到一个与窗外世界截然不同的“桃花源”。他不复觉得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在史家留下的书里,记载着各朝代的黑暗岁月、人的艰难处境,以及各种各样的冤案错案。流沙河说自己读了历史之后,就觉得个人的连遇很微不足道了,甚至开始感恩。
给他带来最多安慰的,是少年时图固吞下的《庄子》。这大抵是中国读书人的一个命运传统—一当人生遭遇困顿、“兼济天_下”的入世理想破灭,几乎无一例外地走向释、道二家。平和、柔顺、不争,这是流沙河面对外部世界的姿态,他自称是庄子2300年后的门徒。
1978年,他作为全国最后一批“右派”获得平反。一年后,他重回四川省文联,也重回《星星》诗刊编辑部。自1989年起,流沙河决意弃“诗”从“文”。冉云飞对流沙河的诗歌评价并不高,“‘他真正有价值的,是80年代之后一系列文化、文字研究的著作,包括《庄子现代版》、他写的随笔,以及这十来年的《白鱼解字》、《文字侦探》、《流沙河认字》。”“这些作品才真正匹配他今天的盛名。”近二十年来,他把大部分精力倾注于古文字研究,埋首于甲骨文、金文和篆文之中,津津有味地探究着每个汉字背后属于“自己的故事”。和写诗相比,他认为这才是自己做过的一点真正有意义的“小事”。他热爱着这些有着2300年的生命史,承载着庄子、诗经、楚辞、唐诗的方块字。它们滋养过他的身心,在他坎坷的人生中,给他带来了连绵不断的情感与知性的慰藉。
流沙河与古文字研究的缘分,最早要追溯到他的中学时代。杭日战争末期,一位成都来的刘姓国文先生自作主张,用清代王药著的《文字蒙求》,给他们上起了古文字学。十来岁的少年由此萌发了兴趣:原来汉字的组成如小孩手中的七巧板一样神奇。当右派被监督劳动时,他开始阅读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从此发现了一个趣味盎然的世界.“像毒瘾一样,每认识一个字就快活得不得了。”
“世界上那么多民族,那么多文字,帷一留下来的象形文字就是我们的汉字,没有了,全世界都没有了,连日文都半拼音化了。人类的文字最初都是从图画过来的。为什么世界上其他民族很早就告别象形,转向拼音,唯有我们这个民族一直在坚持着呢?”他说,“汉字完全应该得到尊重。”
至于他自己,他在《白鱼解字》序言里的一段话恐怕是最好的注解一一“白鱼又名蠢鱼,蛀书虫也。劳我一生,博得书虫几名。前面是终点站,下车无遗憾了。”
(摘编自《南方人物周刊》)
(相关链接)
①因为《就是那一只蟋蟀》和《理想》,流沙河成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明星诗人,可是不久,他就宣布封笔。述及缘由,他说:“那时候名声很大,但我的脑子是清醒的。我的诗都是骨头,没有肉。尤其是读过余光中的诗后,我说算了算了,不写了,我怎么写也写不出他们那样的好诗来。”(摘自《解放周末》)
②流沙河:我希望我的书能教年轻人爱国。什么是爱国?爱国是爱你的土地,爱土地上的人民,爱你的文化.爱你的母语,爱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字。研究古汉字,不仅因为这是古人留下来的有韵味的、美丽的、富有想象力的作品,还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过去。(摘自《解放周末》)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流沙河早年在学堂读书时对古文字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因此背诵了许多古诗词和经典,这让他终生受益。
B.被打成右派以后,流沙河把大部分精力倾注于古代典籍,体现一r中国读书人在遭遇困顿时不再过问世事的选择。
C.流沙河认为.由于汉字是从图画演变过来的象形文字,所以我们这个民族能尊重汉字并一直坚持使用汉字。
D.“前面是终点站,下车无遗憾”是流沙河对自己人生的总结。体现了这位历经沧桑的文化老人平静而朴实的人生态度。
 
E.本文撷取流沙河人生中的若干片段,展示了他曲折丰富的人生,行文中融人作者的评论,读来真切而深刻。
(2)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
(3)流沙河晚年为何要弃“诗”从“文”?清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4)流沙河的"文化性人格”有怎样的表现?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过后秦山才知道,方歌请求调离师部文工团,来到了秦山所在的团,当了宣传干事。

方歌也几次到秦山这个营收集垦荒的先进事迹。她还组织了一个宣传队,把垦荒的故事编成歌曲、快板。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成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方歌的动作和语言,既表现了她内心的悲痛,又产生一种令人动容的感染力。
D.文章结尾看似闲笔,但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同时通过写后人难以忘怀的追忆,表达了对前辈的崇敬。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