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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信 念

阿成

黑龙江境内的业余作者,彼此都是有联系的。看到谁成功地发表作品了,或者征文得了三等奖,优秀奖,提名奖了,就通通信,在血泪般的成绩面前,发泄一下,无比自豪一下。省内的大作家,我们也扯不上。但是,我们不服他们!

我们这些业余作者之间经常走动。我们有我们的世界。另外,大家都在省内,走动起来很方便,车票也不太贵,吃住也不敢挑剔。彼此见了面,就是一个聊啊。

通宵达旦地聊!

我先是在鹤岗下的火车。下了火车后,我再转长途汽车去梧桐。都说好了,我的那个文友在车站等我。

我下了长途车,便和文友像外国人那样拥抱起来,互相叭叭地拍了背。这种样子当地人是看不惯的。

在附近的一家小饭铺吃饭的时候,文友无奈地跟我说,住他家里是不行了,他的那个娘儿们,又从娘家整来一大堆的亲戚,大人小孩的,人五人六的,连老爹的寿材上都睡了人了。唉,怎么创作呢。

我吃了一惊说,那我住哪儿?当天返回去可没车了,咋也得明天早晨走哇!

他说,放心吧,安排妥了,在一家老房子里。事先我都收拾好了,搭了两个板铺。还说得过去。大夏天儿的,还用被褥么?

我说,不用不用,能聊天就行。我能住几天?

他说,两天。

我说,两天够了。就是想跟你聊啊,都想疯了。

事后,我们又弄了点酒、烟和吃食,出了小饭铺,就去了那个老房子。

那个老房子虽然破,但比预想的还要好。我们住进了其中的一个屋子里。屋子里的两个板铺也行,平的,阔极了。于是我们边吃边聊。

我们都有很多很多的构思。比如爱情啊,打猎啊,土匪啊,七大姑八大姨,爹妈兄弟呀,还有机关改革,美好的理想,自杀,疯子,流浪汉等等。但是,好像编起来挺困难。目前就是咱们兄弟嘴小,等以后吧……奴隶要翻身哪。不远的将来,也有咱们不断接受采访,不断上电视的那一天!

我们仰面躺在板铺上聊天的时候,文友说,你也别瞧不起咱们睡觉的这个地方。

我说,我没瞧不起。我又不是托尔斯泰,我刚才讲的话,也不过是展望未来。

文友说,这个地方,日伪时期是梧桐伪警察分驻所。赵尚志被俘之后,就死在这里。

真的?

文友说,赵尚志可是抗联队伍里的一个大人物啊,他担任过东北游击队哈东支队司令,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军长,北满抗日联军总司令,还有一些衔我记不住了。日本鬼子想抓他想得眼珠子都红了。后来,他们和梧桐警察分驻所共同下了一个套,把赵尚志抓住了。

什么套儿?

文友说,挺复杂的。我简单说,就是派了一个假装收山货的特务上山,取得赵尚志的信任后,勾他一同去袭击梧桐警察分驻所,就是现在咱俩住的这个地方。中埋伏了是不是?肯定的。

对。并且那个特务还冲着赵尚志的腹部干了一枪。我到现在还能背下来当时伪三江省警务厅给满洲国治安部的报告呢。是一个日本人写的。

我说,你背背我听听。

他开始背:“赵尚志受伤后,仅活八小时。当警察审讯时,他对中国人警察说:‘你们也是中国人吗?你们出卖祖国,犯下了罪行,还不觉得可耻吗?我一个人死去,这没有什么。但要知道,抗联是杀不完的。我就要死了,还有什么可问?’他痛骂审讯官,狠狠地瞪着警察,而对他受重伤所造成的痛苦,却未发一声呻吟。其最后的表现,真不愧一个大匪首的尊严。”

文友问,咋样?写得挺客观吧?

我说,写得好!

后来,我提议,用酒祭奠一下赵尚志。于是,我们翻身下床,把碗斟满了酒,将酒一圈一圈儿洒在地上,并说了些佩服的话。

第二天一早,我就走了。坐长途车离开梧桐的时候,车又路过了那座老房子。看着它离我们车越来越远了,在灰尘里变得迷蒙起来,心中不禁一阵凄凉。

(中学联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吃了一惊说,那我住哪儿?”这里既有“我”对文友所说的他的家事感到吃惊,又有怕自己没有住处的担心。
B.文中的老房子是人物活动的重要场所,“我”与文友之间的对话在老房子中展开,它勾连着历史与现在,是抗日英雄事迹的历史见证者。
C.通过对话,文章再现了赵尚志为国牺牲的光辉形象,这与“我”所处时代芸芸众生的碌碌无为形成对比,使作品具有批判意识。
D.“我”被赵尚志的人生感动,因而斟满酒祭奠他;面对少人问津、略显破败的老房子,“我”又不免倍感寒心和凄凉。
【小题2】作为业余作者,作品中的“我”和文友具有哪些特征?请结合作品简要概括。
【小题3】作者在记叙中插入有关赵尚志的故事,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28 08: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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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出警

弋舟

那天在所里做笔录,报案人是个姑娘,说是“心爱的”电动车被盗了。刚写好,又接到社区的电话,说他们晚上有个群众活动,可能参与的人比较多,需要我们帮助维持秩序。那天晚上社区的活动就是广场舞表演,实际上围观的人并没有那么多,他们高估了自己的风头。过去看了看情况,安排几个保安维持秩序,我独自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巡逻,而同事小吕去了片区。因为又有人报警说邻居在家里制毒,我没怎么考虑就把这案子交给了小吕。

在小吕心目中,警察就该是神探,破大案,捕顽凶,除暴安良。这情绪我也有过。直到今天,我也不太跟妻子说我每天都忙活些什么。我不做英雄梦了,但希望我妻子还接着做,那样回了家,我才可以心安理得地喊累。所以有时候遇着邻里纠纷之类的事儿,我都不忍心让小吕去处理。

开始小吕挺兴奋的,像是张网以待,翘望已久,终于来了条大鱼。涉案的小区是教师新村,里面住的都是教师。报案人是位退休多年的小学校长,信誓旦旦地说,以他所掌握的丰富的化学知识,完全能够通过阳台上飘来的怪味儿做出判断。他的邻居也是一对教师,两口子带着个十多岁的孩子,女主人倒还真是个教化学的。可查来查去,一点儿证据都没有。小吕不太甘心,加上老校长半年报了五十多次警,这个案子就成了小吕的心事。他不觉得我们就只能维持秩序、追回一辆“心爱的”电动车。   

回来后小吕眉头不展,说他又守在老校长家的阳台上闻了半天,隔壁飘来的只有红烧肉味儿。我想的却是正值炎夏,这会儿的阳台上怕是得有五十度的高温。

那天算得上是平安无事,我们本来可以在宿舍睡个好觉,假如我没有说起老奎的事。

老奎七十多岁,老伴十几年前过世了,他一直独自过活。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她早年外出打工后,就一去不返。老奎经济状况还过得去,有两套房子,住一套,租出去一套。如今这一片的房价可不低。

先是他突然失踪,发了协查函,一城里寻不到,以为他可能不在人世了。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他却突然打来电话报警,说是自己在家摔倒了,现在根本爬不起来。

等我们赶到时,他正坐在屋子中间的矮凳上,根本不曾摔倒,更不会爬不起来。我们哭笑不得。撤警的时候,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一刹那,我有种突然被什么抓牢了的感觉。

几天后老奎又报假警了。还是说他摔得起不来了。等我赶到的时候,老奎照旧坐在小板凳上,臊眉耷眼,像个坐在黑暗舞台中央的老猿猴。这回,老奎主动说他之前是去找打工的闺女了。

走的时候,老奎送了送我。他颤巍巍地踅到门前替我开门。手伸出去,捞一把,又捞一把,第三把才捞到门把手上。

又过了几天,还是在半夜,老奎的求助电话又来了。他好像专门找我值班的日子这么干。我让一个协警过去看看。小伙子回来跟我说,老奎点名要我去。这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了。问明白他没什么事儿后,干脆就置之不理了,谁知第二天一大早老奎竟然找上门来。

他敲着窗玻璃,隔着玻璃,张合着嘴,似乎在说:“我要自首。”我按接警程序示意他进来说,隔着窗子,我看他扶着墙往里走的时候,脸上竟然有一种掩藏不住的幸福感。

果然,这又是他的恶作剧,案情很快排除。

就这样他反反复复地闹了有小半年,我们都被折腾得够呛。

这一年的除夕,为了防止他再“闹事”,我们主动邀请他来所里参加新年聚会。他好像被一种氛围感染了。突然挨近我,嘀咕了一句:“就是孤单么,想跟人说话。”

老奎的事讲完了,半天都没听到声音。我以为小吕已经睡着了。“孤单。”他突然发出了一声叹息般的回味。

我探出头,看到小吕的头枕在自己胳膊上,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又过了一会儿,小吕跳了起来。临出门他还没忘记戴上帽子。

天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小吕才回来。我迷迷糊糊地被他吵醒,看见他兴奋地趴在我床沿上,腋窝下全是汗渍。

“没错,老校长承认是报假案了。”他说,“本来问清楚我就打算回来,可老头硬是拽着我说了一宿的话。他儿子去美国三年了,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小吕的眼睛里布满血丝,着实像一只兔子。

“他那是诬陷,”我说,“涉嫌犯罪了。”

“算了,我教育过他了。”他说,“老头就是见不得邻居家三口其乐融融,说是看了堵心。” 我想,我没看错人,这小伙子能当个好警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两段既交代了“我”的身份,也表现了当今部分警察的职业现实,在看似平静的叙述中,也表达了“我”壮志难酬的愤懑心情。
B.“我”不忍心让小吕去处理芝麻蒜皮的小事,是因为“我”已认命了,但小吕还大有前程,“我”想托举他的英雄梦,这个细节表现了“我”的善意。
C.老奎来派出所说要自首时,脸上有掩藏不住的幸福感。可以看出,老奎以故意跟我找茬、作弄我为幸福。
D.“我”比小吕有工作经验,告诉他“老奎的故事”以及说老校长“涉嫌犯罪”,本身可能包含一点启发或试探小吕的成分。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我”认为小吕能“当个好警察”的主要原因。
【小题3】小说在叙述“老校长的故事”时,为什么又说到了“老奎的故事”?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拉萨的黄昏
刘宏伟
①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曾到过很多的城市,欣赏过无数的美景,或欣喜若狂,或惊叹不已,或黯然感伤,无论哪一种,都带给了我无限的享受。但要提及钟爱,唯有拉萨的黄昏。
②我在拉萨的日子,一直住在拉萨晚报社的总编楼。它位于江苏路上,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门前有一棵巨大的银杏树,据说已有超过百年的树龄,旁边有一棵矮小的小桃树,每到夏天,桃树上便会密密麻麻地挂满又脆又甜的小桃子。
③我住的小楼,有一扇朝西的窗户,每天傍晚,都能看见血红的夕阳,从我的窗前慢慢滑落。三三两两晚归的人们,穿过金色的余晖,走过我窗前的银杏树。消失在小院旁的一栋高楼里……从我居住的小楼二楼的窗台望出去,夕阳就挂在不远处的檐角后,金色的光芒无力地从远方投射而来,先是将附近的山峦映照出几片暗影,到了跟前,就只剩下一片柔和的昏黄了,为眼前的那片低矮的房屋染上了一层朦胧的光亮。如果你睁大眼睛,仔细地瞧瞧,能清楚地看见夕阳的轮廓,和上面色彩纷呈的光斑。每当此时,我总爱斜身坐在二楼的窗台,任凭几缕穿过浓密的银杏树叶的阳光,温暖地打在我的脸上,静静地看着温顺的夕阳,缓缓地落到远处的屋檐后……
④欣赏拉萨城的黄昏,还有另一个无人知晓的绝妙去处。
⑤晚饭后,顺着江苏路走一小段。然后沿着解放东路一直前进,就到了拉萨河边。一座拱型的大桥,把桥另一头的荒岛(现在叫仙足岛)与城区连在了一起,桥上随处可见一对对深情相拥的情侣,沐浴着金色的夕阳余晖,对着桥下奔流的拉萨河水,尽情地述说着彼此心中的思念和爱意。
⑥除了一所中学和一个度假村外,偌大的岛上很难见到其他人为的建筑痕迹。偶尔会有晚归的藏胞同行,他们总是低着头默默地前行,全身都被霞光染红了,唯有手上的经轮发出金黄的光泽。沿着河边向东,步行十来分钟后,就进入了一片林阴覆盖的山坡,上行二三百米,有一片开阔的平地,在那棵最大的松树前停下来,回转身,就能将河对岸整个拉萨城的轮廓尽收眼底。
⑦夕阳血红地挂在西天,余晖笼罩下的拉萨城,弥漫着一片暗红和金色的光晕,与缭绕升腾的暮霭交织在一起,构成一片神秘的人间密境。远处的拉鲁湿地偶尔泛出一片白光,低矮的建筑从拉萨河边一直延伸到对面的山峦,稍微宽敞一点儿的街巷里,三三两两的人影在晃动。山峰上终年不化的一圈积雪,如同给山戴上了一顶雪白的帽子。除了河水的流淌,听不见任何声音。眼前的一切,是那样的真实,却又没来由地感到一阵虚无,甚至夹带着几丝恐慌,为内心某个涌动的欲望。
⑧这样的时候,最好什么也不要想,就这样安静地坐着,就地随意找个地方。置身这样的风景中,本身已成风景,没有远山与近景的区别。如果你一时还无法安静,也没有关系。看看远处褐色的山,那些寸草不生的砾石直指天堂,把你的思索连同空冥一起投进那些龟裂的缝隙,无论是顷刻的豁然,还是更加绝望,都属于生命最本原的领会。如果此刻,你依然感到有些烦躁,没有关系,回望近前的那些树吧,那些把翠绿和金黄染遍高原的树,在天地间直棱棱地矗着,只为给白云留出一丝飘忽的空间,而任凭风的挑逗和奚落。
⑨当你的目光穿透白亮亮的河水后还残留着几缕忧伤,那就伸手摸摸身旁的小草吧,望着那些在粗糙的砾石上匍匐的小叶片,还有零星夹杂在它们中的那些微微昂起头的藤蔓,你会不会觉得能哭、能笑、能自由地行走,已经很幸福?如果你觉得这一切依然与你无关,那就请你用心地听听远处传来的隐隐的钟声吧,还有那些随风飘散的诵经声,再用力地吸一口空气中的湿润,然后闭上眼睛,问一个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吧,你就能听见来自灵魂最深处的回答。
⑩当夕阳散尽最后一抹金光,踏着残存的几丝暮色,和隐隐吐露的星光,舒一口长气,起身回家。四周一片沉寂,唯有拉萨河水,依然在纵情地吟唱着欢快的歌谣……
(选自《散文百家》)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①段采用对比的写法引出本文要写的风景——拉萨的黄昏,引人遐想,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作者“总爱斜身坐在二楼的窗台”欣赏拉萨的黄昏,是渴望在这样的黄昏之下能够让生命得到片刻的休憩,不再为生活而疲惫。
C.文章第⑤段写了桥上一对对深情相拥的情侣,意在营造一种温馨的氛围,为下文写仙足岛为另一个无人知晓的绝妙去处作铺垫。
D.作者认为仙足岛是一个绝妙的去处,并非因为仙足岛有多美,而是由于仙足岛尚未开发,平时人少,能够让心灵在这里得到休憩,感受到心灵深处的真实声音。
E. 文章借写拉萨的黄昏来表达对生命的感悟,寓情于景,拉萨黄昏的静美,一如作者内心的平静,表现了作者对恬静、淡泊生活的追求。
【小题2】“欣赏拉萨城的黄昏,还有另一个无人知晓的绝妙去处。”请你谈谈对“还”字的理解并分析第④段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文章两处写欣赏拉萨城的黄昏,作者对两处黄昏的感悟有什么不同?
【小题4】文章重点描写了荒岛上的黄昏景色,请探究⑦⑧⑨段写景的特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食肉的植物
①一只饥饿的苍蝇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松林间飞行,试图找到能够果腹的东西。忽然一阵花蜜的香气飘了过来,它顺着香气看到了一片极具诱惑力的肥厚饱满的红色叶子。它在叶子上降落,贪婪地吸吮叶子的甘甜汁液,它的身子碰到了叶子表面的一根茸毛,然后又碰到了另一根茸毛。突然,苍蝇的四周竖起了高墙,原来是叶子的两边合上了,苍蝇挣扎着想要逃脱,可是叶子边缘上的刺仿佛变成了捕兽夹的铁齿,紧紧地咬合在一起。这时,叶子甘甜的汁液被消化酶代替了,这只苍蝇慢慢地被化成了一团黏液,成了叶子的美味点心。作为动物,苍蝇还能遇到比这更大的侮辱吗?它居然被一棵植物给吃掉了!
②一般来讲,都是动物吃植物,可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芸芸众生总有个别。这个吃动物的植物到底是何方神圣?它就是捕蝇草。北卡罗来纳州的一片方圆不足90英里的多沼泽和松林的草原是捕蝇草的故乡。在这里,除了捕蝇草,还有其他能食动物的植物。虽然它们的名气都没能超过捕蝇草,但是它们的怪异程度一点儿也不逊色。比如,猪笼草,长得好像细长的香槟酒杯,如果小虫(有时还可能是大长点儿的动物)不慎落入“杯中”,就会丢掉性命;还有茅膏菜,它的触须黏黏的,专用来对付那些送上门来的美味动物;在池塘和河溪中还有一种叫狸藻的植物,它就像水下的真空吸尘器,能够把猎物吸住,然后吃个干净。
③早在17世纪,达尔文就对这些怪异的植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在他的著作《食虫植物》中惊叹于捕蝇草迅捷的速度与力量。当它捕食苍绳时它的叶子从被触发到闭合只需十分之一秒,而它闭合的力量又大得让任何被它捕住的苍蝇无法抗拒。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为奇妙的事情之一。
④他指出,当捕蝇草的叶子闭合时,就变成了“一个临时的胃”并释放出能够将猎物溶解的酶。不过,也有逃脱的苍蝇,但是这些苍蝇只是些个头儿极小的,它们可以从捕蝇草叶子边缘的那些相互交错的刺的空隙间逃出去。达尔文认为,这些空隙也是物种进化的结果,因为让那些小个子苍蝇逃走,捕蝇草就可以避免为了不能充饥的一餐而浪费精力了。
⑤可是,植物没有肌肉,也没有神经组织,它们是如何做到像动物一样反应迅速的呢?达尔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21世纪的科学家通过听究细胞和DNA,对这个问题有了初步的解答。
⑥捕蝇草其实是“一种带电的植物”,亚拉巴马州奥克伍德大学的植物学家亚历山大·伏尔克夫这样认为。当昆虫触碰到捕绳草叶片上的茸毛时,茸毛弯曲,产生微小电荷,但是这样的电荷还不足以使叶片闭合,所以如果是一般的无生命的落物,叶片就不会有任何反应。可是,如果落物是昆虫,它就不会只动弹一下,就有可能触碰到第二根茸毛,致使电荷增强到足以让叶片闭合起来的程度。伏尔克夫用实验说明了捕蝇草捕蝇的整个过程:电荷沿着叶片中充满液体的导管传递,使细胞膜上的气孔打开,液体从叶片内侧的细胞涌往叶片外侧的细胞,使得叶片能够像柔软的隐形眼镜一样翻转,由原来的向外凸出翻转成向里凹陷直至闭合。
⑦当然,这些植物是在怎样的进化力量的作用下发展出对肉食的偏好以及消化肉食的能力的,还有待科学家们进一步探究。但是,有一点科学家们能够确信,那就是植物食肉和动物食肉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动物食肉是利用蛋白质中的碳和肉类中的脂肪来增强肌肉和储存能量的,而植物食肉是从猎物中吸取氮、磷及其他养料来制造吸收光线的酶。也就是说,这些植物的食肉之举不过是为了做所有植物都会做的分内事,即从阳光中直接获取生长所需的能量。普通人大惊小怪,不过是因为它们的行事方式特殊罢了。就好比,人中奇才,因为不循常规,所以被视为异类;因为与众不同,所以被说三道四;因为有了非议,所以被排斥在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捕蝇草是“带电植物”,当苍蝇第二次触碰到它叶片上的茸毛时,就会产生足够的电荷使叶片闭合,最终将被捕的苍蝇消化掉。
B.捕蝇草捕获苍蝇的目的是从猎物中吸取氮、磷及其他养料来制造吸收光线的酶。
C.达尔文惊叹于捕蝇草的速度和力量,但是没有对它如何做到像动物一样反应迅速的现象做出有效的解释。
D.科学家们确信,植物食肉和动物食肉的目的是不一样的,那些食肉的植物是植物中的异类。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题目“食肉的植物”,字面上看很悖谬,但能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也是文章讲述的重点。
B.本文开篇从苍蝇被捕写起,真切地再现了捕蝇草捕食的过程,让读者感慨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C.捕蝇草只是食肉植物的一种,其他食肉植物虽然没有捕蝇草名气大,但是捕食的能力却更强。
D.捕蝇草从被触发到闭合所需时间极短,且闭合的力量不寻常,这被很多人认为是世上最为奇妙的事情之一。
E. 对食肉植物是在怎样的进化力量的作用下发展出对肉食的偏好和消化肉食的能力,科学界尚未有明确说法。
【小题3】第②③段的语言有哪些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一把椅子
我从伍嘉思《明式家县经服录》中看到过一把黄花梨波浪纹围子玫瑰椅。这把玫瑰椅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波浪纹式的纤细直棂,装入椅背框与扶手下的空间,仿佛流水的曲线,让人看到自然界的无声运动。中国人把流水造在家具里,那样不动声色,又天衣无缝,更重要的是,在当时,它并不是为博物馆打造的陈列品,而是作为一件普通家具,被置放在最日常的生活空间里。
几百年前的一把木椅,让我们在客厅的穿堂风里,感受到江河流淌、山川悠远,甚至可以想到大河之洲,我们文明源头的关关雎鸠。一如我的朋友徐累:在俄罗斯,被圣彼得堡宫殿里的水波形帘幕所撩动,引发了他对19世纪末浪漫主义的伤感回顾。我想这不是过度阐释,在那把木椅里,在榫卯构件的起承转合里,一定藏着中国人对宇宙秩序的浪漫构想,然后,用典型的中国式表达呈现出来所以中国没有柏拉图、黑格尔,但中国有孔子,有惠能,他们的思想,都像雾像雨又像风,让我们感受和领悟。
一件家具,就是一个微缩的宇宙,或者说,是宇宙的模型。坐在一把木椅上,就是坐在这世界的中央,天地与我并立,而万物与我为一。可品茗、可读书、可闲聊、可打盹、可做梦、可发千古之幽思,唯独不能把世界从自己身上甩掉。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家事国事,风声雨声,都在这里,入耳入梦。尽管那只是一把椅子。
有人会说,明式家具并不实用。家具,首先要考虑为人所用,实用功能永远放在第一。这固然不错,但我想说,在古代中国身体从来都是听命于心的,而生活的品质首先取决于内心的品质。所以,明式家具诸如书案画案、琴桌酒桌,虽是生活的必需品,也是灵魂的道场——中国人的精神修炼,就在日常生活里进行。它们引导我们的精神向上,而不是让我们的屁股沉沦向下。风骨传典,风物流芳,明式家具,就这样,承载着落实于物质的文化观念与精神图腾。
在当下中国,许多人都喜欢在办公室墙上挂一幅书法,上书四个大字:厚德载物。
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原本出自《周易》,意思大抵是:只有德行淳厚,才配得到物质的供养。在中国,物从来都是与德相对应、成因果。因此,物,不只是“物”本身,而是生命、是精神。中国人讲“物理”,不同于西方人讲“物理”。西方人的“物理”,纯属客观世界的规律,声光电色的运行之理。中国人的“物理”,是指“万物的道理”,“格物”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理念,就是要以天地万物的道理完善我们的精神。所以《大学》里说:“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知识分子的这一系列必修课,物是最初的也是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一切思想和行为的源头。
很多年前,在春风沉醉的晚上,在故宫研究院满目花开的小院子里,坐在办公室一把老旧的明式椅上,听郑珉中先生不紧不慢地讲琴之九德,谓:奇、古、透、静、润、圆、清、匀、芳,面目慈祥而陶然。那时,这位故宫古琴专家已年逾九旬,历经荣辱,人却变得格外温暖和透明。将近一个世纪的沧桑风雨,居住在他的心里,通过他的古琴流泻出来,宠辱不惊。与他面容的苍老相反,他拨动琴弦的手指,暗含着岁月赋予的灵巧与力道;他内心坚守的品德,亦像一件明式家具,越擦越亮,永不蒙尘。
一件家具、一张好琴,都自有它的品德所在,品德不佳之人,想必是摆弄不了。王世襄先生谈明式家具,谈到家具有“十六品”,即: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裱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型、清新。人与之相配,才称得上完美。不配,人就显得尴尬,反正家具不会尴尬。
(取材于祝勇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即使仅仅作日常使用的那把明式黄花梨玫瑰椅也很有文化品位。
B.土豪喜欢挂上一幅“厚德载物”的书法作品,是为了附庸风雅。
C.儒家的知识分子修养讲“格物”,要以物的道理完善人的精神。
D.中国自古就赋予物以生命、精神,都是物与德相对应、成因果。
(2)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撩动:拨动,拂动 B.沉沦:陷入疾病之中
C.淳厚:淳朴,敦厚 D.陶然:闲适欢乐的样子
(3)文中写了郑珉中先生讲琴,概括郑先生的形象特点,并阐释作者写郑先生的用意。
(4)读第2段,完成下列问题。
①一把直棂式波浪纹明式木椅让作者想到了什么?
②概括“中国式表达”的特点。
(5)请对文中画线句子加以赏析。
(6)本文中写别的那把椅子具有丰富的内涵。下列对经典作品中物品描写的作用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楼梦》第3问,黛玉在贾政房中所见“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半旧的弹墨椅袱”,这既可见富贵人家对居室文化的高雅追求,也表现了贾府的家道中落。
B.《红岩》中,龙光华牺性后,狱友们发现他贴胸的衣袋里,装着一颗谁也没有见过的红色的五角星。这颗晶亮的红星是他前深藏在心里的愿望,是狱中每个共产党员坚定的信仰。
C.《故乡》中,闰土从“迅哥儿”家拣东西时特别要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中可以看出闰土将生活的希望寄托于神灵,可见残酷的阶级压迫已经把一个活泼的少年折磨成凄惨的苦人儿。
D.《老人与海》中被桑地亚哥“用好多面粉袋子补过的旧帆”,仿佛在宣告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霉运,但他却始终没有停止行动。这张旧帆成为许多遇到困难的读者心目中的精神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