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占GDP和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正是这场财政危机,1994年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拉开了序幕。……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源分散、收入零星、涉及面广的税种一般划归地方税,地方政府对地方税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开征、停征、减征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税源大而集中的税种一般划归中央税,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方式分享的税种,属于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分税制的实行,使中国的财政秩序为之大改,中央财政重获活力。
——摘编自《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得失》
(1)根据材料概括我国分税制改革的主要特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我国分税制改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