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公元496年,孝文帝针对北魏各部族没有姓氏的情况,发布“制定姓族”诏文,“详定北人姓”,共一百二十姓(见下表)。规定正员郎以上的高官须由鲜卑八姓、汉族四姓者担任,其余各姓只能充任一般官员。
| 皇族
| 功臣
| 其它
|
部族
| 拓跋
| 丘穆陵
| 步六孤
| 贺兰
| 贺赖
| 独孤
| 贺楼
| 万忸于
| 勿忸于
| 纥奚
| 尉迟
| 出大汗
| 叱罗
| ……
|
姓氏
| 元
| 穆
| 陆
| 贺
| 刘
| 楼
| 于
| 嵇
| 尉
| 韩
| 罗
| ……
|
——据《魏书·官氏志》等
材料二(孝文帝)规定宗室诸王正妃“应取八族及清修之门”,并强制性地命自己的几个弟弟分别娶陇西李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及鲜卑勋臣八姓之首穆氏之女为妃。孝文帝以后,宣武帝同样严格控制宗室诸王的联姻家族。
——何德章《伪托望族与冒袭先祖——以北族人墓志为中心》
(1)根据材料一,概括北魏“姓族”改革的特点。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姓族”改革的政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