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李惠,为雍州刺史。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①。惠遣争者出,顾②州纲纪③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群下以为戏言,咸无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④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⑤地认罪。 (郑克《李惠拷皮》)
(注释)①藉背之物:垫背的东西。②顾:回头。③纲纪:随从人员,州纲纪指州府的主簿。④实:事实,真实。⑤伏:通“服”,这里指趴在地上认罪。A.欣然起行 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记》) |
B.为雍州刺史望之 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
C.负薪者乃伏地认罪。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桃花源记》) |
D.以杖击之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