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字德远,其先居建昌,迁临川。浩早有文称。绍兴十二年,擢进士第。时秦熺挟宰相子以魁多士①,同年②皆见之,或拉浩行,毅然不往。后除③司农少卿④。时朝廷籴米八万,董⑤其事者隐克官钱,户部不敢诘。浩白发⑥其奸,下有司穷竟。户部欲就支稽见数⑦,大理附会之,浩争蛡⑧曰:“非但惠奸,且亏军食。”上是其言。会大理奏结他狱,上顾辅臣曰:“棘寺官得刚正如李浩者为之。”已而卿缺,又曰:“无以易浩。”遂除大理卿。
(节选自《宋史·李浩传》)
(注释)①秦熺挟宰相子以魁多士:秦熺凭借宰相秦桧儿子的身份考中状元。②同年:指与秦熺、李浩同一年考中进士的人。③除:任命官职。④司农少卿:官职名,主管农业。下文中的“大理卿”也是官职名,主管司法。“棘寺”是大理寺的别称。⑤董:掌管监理。⑥白发:告发,揭露。⑦就支稽见数:凑一个数目蒙混过去。⑧争蛡(yì):争论。
【小题1】下列句子的朗读节奏划分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其先/居建昌 |
B.后/除司农少卿 |
C.时/朝廷籴米八万 |
D.棘寺官得刚正/如李浩者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