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年,柳宗元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道“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城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分异方,便为永别,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共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钱,过期则没“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
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选自《旧唐书·柳宗元传》。有删改)
(注释)①例移:古代官员按惯例调任。②播州:今贵州遵义,当时为偏运荒凉的地方。③质:抵押,④没:没收。⑤营护:料理,护送。A.吾与禹锡执友 似与游者相乐(《小石潭记》) |
B.何总见其若是 亦若是则已矣(《北冥有鱼》) |
C.即草奏章 太守即遣人随其往(《桃花源记》) |
D.请以柳州授禹锡 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
A.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 |
B.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都蛮方西南/绝城/往复方里 |
C.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城/往复万里 |
D.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城往复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