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为官
刘沆,字冲之,吉州永新人。及长,倜傥任气。举进士不中,自称“退士”,不复出,父力勉之。天圣八年,始擢
①进士第二,为大理评事、通判舒州,有大狱历岁不决,沆数日决之。章献太后建资圣浮图,内侍张怀信挟诏命,督役严峻,州将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罢怀信。再迁太常丞、直集贤院,出知衡州。大姓尹氏欺邻翁老子幼,欲窃取其田,乃伪作卖券,及邻翁死,遂夺而有之。其子诉于州县,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复诉
②之。尹氏持积岁税钞为验,沆曰:“若田千顷,岁输
③岂特此耶?尔始为券时,尝如敕问邻乎?其人固多在,可讯也。”尹氏遂伏罪。
(节选自《宋史 刘沆传》)
【注】①擢:提拔、选拔。②诉:告状。③输:缴纳(贡品或赋税)
【小题1】对下面句子朗读节奏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
A.大姓尹氏/欺邻翁老子幼 |
B.大姓/尹氏欺邻翁老子幼 |
C.大姓尹氏欺/邻翁老子幼 |
D.大姓尹氏欺邻翁老/子幼 |
【小题2】解释文中加点词的意思。
①狱 (_______) ②窃(______) ③敕(_____)
【小题3】翻译下列句子。
州将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罢怀信。
【小题4】读了选文后,你觉得刘沆是一个怎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