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研究机构将我国范围内北京时间 21:00 至次日 3:00 之间发生的现场消费(不包括网络消费)定义为“夜间消费”,并认为“夜间消费”占全天消费的比例可以反映出各地的夜间经济活跃程度。下图示意该研究机构绘制的 2016 年我国各省级行政区“夜间消费”占全天消费的比例(台湾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