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保护区内海拔2600米以上为禁止开发区;山体坡脚线(海拔约500米)至2600米之间为限制开发区,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引导人口合理外迁;其它区域为适度开发区,以提高绿化面积,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为主。下表示意秦岭南北坡植被类型及其垂直分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