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文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文
狐邱之野人世农,农田之入俭①,恒思易其业,而未有加于农者。其舅之子驺②于邑大夫,归而华其衣见而企焉遂弃农而往为驺。其主曰:“汝自欲耳,余弗汝逐也,三年而不返,则汝之田与庐,吾当使他人营之,无悔也。”跽③而辞曰:“唯,”越三年,而其所事者物故④,欲复归,而田与庐皆易人矣。故主怜而召之,而其同里皆责其亡故而违常也,遂恧⑤不敢复而途殍⑥焉。
注释:①俭:少。②驺(zōu):古代给贵族掌管车马的人。③跽(jì):长跪。④物故:死亡。⑤恧(nǜ):惭愧。⑥途殍:中途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