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地理―选修6:环境保护)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三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对城市降尘量提出了明确要求(见下表)。

防治重点区域

降尘量要求

京津冀各城市

不得高于9.0吨/月●平方公里

汾渭平原各城市

不得高于9.0吨/月●平方公里

长三角地区

苏北城市

不得高于7.0吨/月●平方公里

其他城市

不得高于5.0吨/月●平方公里

 

说明表中不同地区降尘量要求的差异并分析其自然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综合题 更新时间:2019-04-08 05: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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