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
①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②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小题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意思。A.“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于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于反面论证。 |
B.本文强调虽然只有贤者有“舍生取义”的“本心”,但是若其他人坚持不丧失本性也可以成为这样的贤者。 |
C.第②段运用举例论证: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食物,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 |
D.本文开头运用比喻论证,阐述了“义重于生”,当两者不可以兼得的时候,要“舍生取义”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