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世纪初,罗马各行省的社会关系日益接近首都的社会关系。居民逐渐分裂为三个由极复杂的成分凑成的阶级(或集团):富人、没有财产的自由人、广大的群众——奴隶。“前两个阶级对于国家即对于皇帝来说,几乎同奴隶对于奴隶主一样没有权利。”从法律角度看,这反映出( )
A:罗马法不能有效维护富人利益
B:罗马法是专制统治工具的本质
C:公民法的适用地域得到了扩展
D:罗马法消弭了帝国内部的矛盾
在一定条件下,生态系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主要是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