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材料:清代驿传除传书递信、递运货物、接待官员外,各类政务信息、人事变迁均须经铺递、驿传体系层层上报,以便朝廷对信息来源进行登记、查核及反馈。但驿传出现虚耗公帑,公务延搁,回执伪造,甚至于直省重大政情被隐瞒漏报。驿传不能对民间开放,新式邮政价格低廉,若有特定目的,寄信者且可以匿名方式投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正式发布上谕,其中“轮船、铁路、电线、邮政,应设专司,着名为邮传部”,但管驿权利依然归属陆军部。光绪三十三年颁布的邮传部新官制,原设计的邮电司被分为电政司与邮政司,邮政司“司掌全国邮政”,其中亦无涉及驿务。邮传部在收回邮政自办及裁驿置邮等事务上,纠缠直至清亡。
——摘编自吴昱《权衡与平衡:清末驿弊与改革方案的选择》
如图,王华晚上由路灯A下的B处走到C处时,测得影子CD的长为1米,继续往前走3米到达E处时,测得影子EF的长为2米,已知王华的身高是1.5米,那么路灯A的高度AB等于( )
某商店购买60件A商品和30件B商品共用了1080元,购买50件A商品和20件B商品共用了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