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唐朝时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者共同审理案件,称“三司推事”,到清时,除沿用“三司”制外,如遇重大案件,则实行九卿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部和通政司的官员共同审理。上述制度规定的实行(    )

A:表明监察机构逐渐呈现出独立性

B:利于增强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C:易造成权力交叉,行政效能低下

D:使君主的权威不断得到强化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6-05-03 0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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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