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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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7-05-09 02: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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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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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所欲不逾矩

莫言

    少时,父亲就经常教育我们兄弟:一定要把字写好!人生来相貌丑陋,或出身贫困,那是没有办法的事。但字写不好,则完全是个人的原因。我父亲认为,只要肯下功夫,肯勤学苦练,就一定能把字写好。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说,我父亲的话不一定正确。因为,一个没有艺术天分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也成不了书法家。但即便是没有任何艺术天分的人,只要肯努力,也会把字写得好看一些。而只要字写得好看,即便不名一文,亦可走遍天下。

    为了说服我们,父亲还举过很多例子。其中一例说我们的一位先祖,去参加县太爷举办的社饮,因衣衫破旧,被那些身着绫罗绸缎的乡绅慢待。酒过数巡之后,县太爷令众乡绅赋诗写字。乡绅们先是相互推让,继而踊跃献技。我那位先祖在一旁冷笑。有人注意到了,便向县太爷汇报。最后的场面是我那位先祖将身上的破棉袄甩掉,赤膊捉笔,饱蘸墨水,不是往纸上,而是往那白粉壁上,尽情地挥洒。一时龙飞凤舞,满壁生辉。不但字好,词也好。于是众人刮目相看。我那先祖也被县太爷请坐上席。

    我这先祖,有一年,去为青州某大户人家写匾。因东家招待不周,心中郁闷。只写了三字,尚余一字未写,即呼手腕病发,不能握笔,然后买驴回乡。东家心中大恼,但看看已经写出的那三个字,的确是好得不得了,只好忍气吞声,备厚礼来请。我那先祖却礼数次,终于答应将那剩下的一个字写完。东家请我先祖上车,我先祖道:“上什么车?”东家道:“去写那个字啊。”我先祖笑道:“写一个字,何必跑那么远?”言毕,从炕席下抽出一片纸,用一块破瓦片磨了一点墨,从墙角捡来一支秃笔,蘸墨挥毫,顷刻便成。见东家面有狐疑之色,我那先祖道:“拿回去贴上吧,若有丝毫差错,我从今往后就不写字了。”

    时隔多日,远隔数百里,只写一个字,如何能保持与那三个字的风韵、气势、大小的统一性?对此疑问,我父亲的解答是:“他已经把手‘靠’死了!”“靠”字是我故乡土语,大意是经过长期训练,手上已经有了感觉。也就是孔夫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逾矩”。很可惜现在已找不到我先祖所写的字,因而也就无法领略他写得到底有多么好。尽管我没能在书法方面下功夫,但通过我父亲这种讲故事式的教育,还是使我从小就对书法多了一些兴趣,对能写出一手好字的人自然也格外地尊敬和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