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等社会承担着“破坏上等社会”和“提挈下等社会”的双重责任……中等社会必须走向下等社会,与“下等社会为伍”,并用新的社会理想经纪下等社会,使他们成为革命的中坚,进行“有价值之破坏”和“有秩序之革命”。

——节选自陈旭麓《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为首的“中等社会”力量,在辛亥革命前后为“提挈下等社会”做出的努力,并分析其影响。(注:请从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南京临时政府的法令措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三个中任选两个角度做答。)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7-06-10 12:15:26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角度一: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主张平均地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改善农民的境遇,提高其社会地位;但它不是一个彻底的土地纲领,辛亥革命后平均地权的主张也并未真正实施。

角度二:南京临时政府领布一系列的法令,如规定人民享有选举、参政等“公权”和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等“私权”。有利于维护国民的基本权利,改善国民的境遇,提高其社会地位;但人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

角度三:《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