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中有战争的存在,更有对和平的追求。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十六条联盟会员国如有不顾本约所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则据此事实,应视为对于联盟所有其他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他会员国应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上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之各种来往,并阻止其他任何联盟会员国或非会员国之人民与该国人民之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之来往。
——《国际联盟盟约》
材料二:依照顾问会议所提办法,设立一种特殊制度治理东三省;此项为满洲而设之自治制度,拟仅施行于辽宁(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
——李顿“国联调查团”报告书
材料三:《非战公约》是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欧美盛行“和平主义”的形势下,欧洲政治和美国政治交错发展到一定阶段中的产物。它既没有杜绝秘密外文,也没有解决裁军问题。但是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它还是一个重要文件,因为它强调了不侵犯的原则。然而,当真正的危机来临时,它只能成为纸上的“非战”。
——袁明《国际关系史》
材料四:联合国宪章确定的宗旨和原则,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必须得到切实遵循。
应该鼓励和支持以和平方式,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或冲突,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切身利益,也事关消除全球安全威胁的根源,没有普遍发展和共同繁荣,世界难享太平。
——摘自***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