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成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汉、刘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9-10-06 11: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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