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典籍中有“田里不鬻(yù,卖)”的记载。这种土地制度存在于( )
原谷谏父
原谷①有祖,年老,谷父母厌憎,欲捐之。谷年十有五,谏父曰:“祖育儿生女,勤俭终身,岂有老而捐之者乎?是负义也。”父不从,作舆②,捐祖于野。谷随,收舆归。父曰:“汝何以收此凶③具?”谷曰:“他日父母老无需更作此具是以收之。”父惭,悔之,乃载祖归养。
【注释】①原谷:人名。②舆:手推的小车。③凶: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