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 )
A: 确立责任内阁制
B: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基础
C:规定首相对议会负责
D:确立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Ⅰ:在用KMnO4酸性溶液处理Cu2S和CuS的混合物时,发生的反应如下:
①MnO4﹣+Cu2S+H+→Cu2++SO2↑+Mn2++H2O(未配平)
②MnO4﹣+CuS+H+→Cu2++SO2↑+Mn2++H2O(未配平)
自学:如图1,△ABC中,D是BC边上一点,则△ABD与△ADC有一个相同的高,它们的面积之比等于相应的底之比,记为 S△ABDS△ADC = BDDC .
(△ABD,△ADC的面积分别用记号S△ABD,S△ADC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