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现在开庭!”随着法官的一声令下,某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了。下面是庭审实录节选:

公诉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利用担任××市副市长职务之便,为相关公司在项目审批、费用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198万元。

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受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材料二:有的同学认为,初中生还没有走上社会,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学不学法都没关系。

材料三:阿明是某职业学校学生。最近一段时间,总有几个人在他放学回家的路上拦住他索要;“保护费”。.开始他拿自己的生活费给他们一点,但那些人越来越变本加厉。最后,他实在无法忍受,用砖头把其中一个带头的人打成了重伤。被打的人落下终生残疾,阿明也因防卫过当导致故意伤害,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答要求】①拟题:对所提供的材料,找到其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自拟一个概括材料内容的题目。②评论:运用思想品德课所学知识对三则材料逐一进行合理的分析评论。③表述:语言流畅,层次清晰,字数在200字左右。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6-04-12 07:15:09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题目: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评论:材料一说明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是法律的特点。 材料二中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虽然是未成年人,但从出生开始,我们就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时时守护我们健康成长;法律还确认了我们的基本权益,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材料三中阿明的做法是错误的。法律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用合法手段解决问题和维护自身利益,要防止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侵害者”,从法律保护的对象变成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谢谢你,女士

【美】兰斯顿·休斯

    她是个高头大马的女人,背着一个大皮包。忽然一个男孩从后面跑上来,皮包带子被他从背后猛然拉了一下,断了。男孩失了平衡,不但未能如愿抢走皮包,摔了个四脚朝天。高头大马的女人回过身来,准确无比地朝他穿着牛仔裤的屁股上踢了下去,然后弯下身,揪住男孩胸前的衬衫,不停摇晃,直到他的牙齿咯咯作响。

    女人说:“把我的皮包捡起来,小子,拿起来交给我。”

    她仍然紧紧抓住他,但再弯下去一些,好让那男孩蹲下去捡她的皮包。她说:“你不觉得可耻吗?”胸前衬衫被紧紧扭住的男孩说:“是。”

    女人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是故意的。”

    “你撒谎!”

    “小姐,对不起。”男孩小声说。

    “嗯哼!你的脸很脏。你家里没人告诉你要洗脸吗?”

    “没有。”

    “那么,今天晚上得清洗一番。”高头大马的女人一边说,一边拖着那个吓坏了的男孩往前走。男孩像是十四、五岁,弱不禁风。女人说:“如果你以为我们的接触就只那么一下子,那你就错了。等我把你料理完毕,你一辈子都忘不了钟斯太太。”

    汗不断从那男孩脸上冒出来,他开始挣扎。钟斯太太架住他的脖子,推着他往前走。到了她家门前,她把男孩拉进一个摆设着厨房用具的大房间,仍抓住他的脖子:“叫什么名字?”

    “罗杰。”

    “好,罗杰,到那个水槽边,把脸洗一洗。”

    女人说,并且放开他——终于。罗杰看着门——看看那女人——看看门——然后走到水槽前面。

    “这是干净的毛巾。”女人把毛巾递给男孩。

    “你会让我去坐牢吗?”男孩问,一边弯向水槽。

    “不会让你带着那张脏脸去,我不会带你去任何地方的。”女人说:“吃过了吗?” “我家一个人也没有。”

    “那我们一起吃好了,”女人说:“我想你是饿了——或者,刚才就一直是饿着的——才来抢我的皮包。”

    “我想买一双蓝色的麂皮鞋。”男孩说。

    “那你不必抢我的皮包呀?钟斯太太说,“你可以要求我买给你。”

    “是吗?”那男孩看着她,水珠沿着脸庞滴下来。好一会,两人都没有说话。他擦干了脸,由于不知道要做什么好,就又擦了一次,然后转过身来,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门是开着的,他可以冲出去逃跑。女人坐在靠椅上,过了一下子,说:“假使我再年轻一次;倘若想要我得不到的东西……”

    男孩不自觉地皱起眉头。

    女人说:“嗯哼!你以为我接着要说‘但是’,对不对?你以为我要说,‘但是我没有抢人家的皮包’?我并不打算说这句话。”

    暂停。静默。

    “我也做过一些事情,不过我并不想告诉你,也不想告诉上帝。每个人都有一些相同的地方,所以我弄东西给我们吃的时候,你就坐下吧。”

    钟斯太太站起来,走到屏风后面。现在,那女人并没有注意男孩是不是打算跑掉,也没有看她放在靠椅上的皮包,但是男孩小心地坐在房间的另一边,离皮包远远的,而且是他认为她可以轻易用眼睛余光看见他的地方。

    “你需不需要有人替你跑腿,”男孩问:“买点牛奶什么的?”

    “不必,”女人说:“我可以用罐装的。”

    她把从冰箱拿出来的青豆和火腿弄热,泡了可可,铺好餐桌。女人并未询问他有关住处、家人,及其他任何会令他困窘的问题。倒是吃东西时,告诉他她在某个旅馆的美容部工作,总是工作到很晚,也告诉他工作的内容,以及那些来来往往,各种各样的女人——金发的、红发的,还有西班牙人。然后把她那块一角钱的蛋糕切了一半给他:“再吃一点,孩子。”

    吃完后,她站起来,说:“现在,这儿,你拿这十块钱去买那双蓝色麂皮鞋。下次,别再打我的或其他人的皮包的主意——因为用不正当手段弄来的鞋子会烫到你的脚。我要休息了。”

    她领着他走到前门,把门打开。

    “晚安!孩子!”她说,他走下台阶时,她的眼光顺着街道看过去。除了“谢谢你,女士”之外,男孩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一直走到了光秃秃的台阶下层,他仰头看着门内那高头大马的女人,他仍只动了动了动嘴唇,连那句话都说不出来。然后,她关上了门。

(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