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叶嘉莹:一生与诗词相恋

    近日,92岁高龄的叶嘉莹在“世界因你而美丽——影响世界华人盛典”颁奖礼中获颁2015-2016年度“终身成就奖”。此前数十年间,她身挟满腹诗书,走遍中国台湾以及美国、加拿大……为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播,立下了汗马功劳。

    1924年7月,叶嘉莹出生于北京的一个书香世家。三四岁时,父母便教她背诵诗词。而她的伯父叶廷又,是一位有很深古典文化修养的中医。在伯父的引导下,深居大院的叶嘉莹常常把院子里的草木作为对象,吟诗作词。1941年,叶嘉莹高中毕业,进入辅仁大学专攻古典文学专业。在辅仁大学,叶嘉莹遇见了她铭记一生的恩师顾随。顾随古典文化功底极为深厚,他对诗歌的讲授令叶嘉莹如痴如醉。师生二人常常诗词唱和,被师友传为佳话。顾随曾在给她的信中写道:“假使苦水(顾随别号)有法可传,则截至今日,凡所有法,足下已尽得之。”但他希望叶嘉莹不仅要继承自己的衣钵,更要“别有开发,能自建树,成为‘南岳下之马祖’①”。

    如果顾随泉下有知,最高兴的肯定是叶嘉莹果然如他所期望那般做到了“别有开发”和“能自建树”。师徒二人在诗词世界里研读的轨迹,也有相似之处。顾随是受蔡元培之命学习西洋文学,得益匪浅;而叶嘉莹则在机缘巧合下,前往北美访问交流,期间接触到了西方文学理论。叶嘉莹发现,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的传统词学理论有不少暗合之处,便逐渐尝试用西方文学理论中的诠释学、符号学、接受美学等来诠释中国的古典诗词。这种将中西理论融合的研究策略很快为叶嘉莹的诗词研究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以西方文学理论解析古典小词,成为叶嘉莹治学的重要特点。南开大学原副校长、文学院院长陈洪评价叶嘉莹说:“融合中西以推进词学研究,卓有成效者,海内外自是不做第二人想。”

    在海外教书时,叶嘉莹常常感慨,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在翻译成英文后就要逊色不少。而用英文授课,也让她常常有不能阐尽其意之感。1979年,凭借一封寄给国家教育部的言真意切的信,叶嘉莹终于可以回国教书。从那年起,叶嘉莹便犹如候鸟一般,按照时令奔波于大洋两岸。她讲授古典诗词的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1993年,她受邀担任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并捐献出一半退休金约10万美元,设立“驼庵奖学金”和“永言学术基金”奖掖后学。

    她自认,这一辈子,她完成了两件大事。一是在当年顾随的课堂上,她埋首苦记,犹如录音机一般一字不差地把顾随的讲课“录”了下来,并在几十年后整理出版。另一件事,就是她去海外以后,托人把台湾大学教授戴静山先生的古近体诗歌吟诵录了下来,并最终在内地推广吟诵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这是她留给人们的两把钥匙。有了它们,人们要去领略中国古典诗词的意境,去感受中国古典诗词传统的吟诵之美,尽可以循迹而得。如今,她也在打造自己的钥匙。她教书70年,留下来的讲课、讲演录音,有2000小时以上。学生们正在帮助她整理成书。等到出版之日,喜爱诗词的人们又将迎来一场精神盛宴。

    她亲自体会到了古典诗歌里面的美好、高洁的精神,而现在的年轻人,他们进不去,找不到一扇门。她希望能把这一扇门打开,把不懂诗的人牵引到里面来。“这就是我一辈子不辞劳苦做的事情。”“如果到了那么一天,我愿意我的生命结束在讲台上。”

(节选自《叶嘉莹:我是穿裙子的中国“士”》,有删改)

【相关链接】我很不喜欢“才女”这两个字,有人说我是穿裙子的“士”。我身体是女性,但是我的品格是士大夫的“士”,就有中国儒家传统的“士”的品格和持守。

【注】①马祖道一是禅宗洪州宗的祖师,师承南岳怀让禅师。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6-02-18 0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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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在儒家体系中,对伦理与道德关系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有不同的表述。在孔子是“礼”与“仁”,在孟子是“五伦四德”,董仲舒以后则是“三纲五常”。但无论如何演变,伦理与道德始终一体,而且“礼”、“五伦”、“三纲”的伦理,之于“仁”、“四德”、“五常”的道德总是处在优先地位。

    孔子以后,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尤其是儒家体系中,总有三个结构性元素:伦理性的礼或人伦,道德性的仁或德性,而修养则是它们之间使二者同一的“第三元素”。修养的关键在于“修身养性”。“身”即人的个别性或所谓“单一物”,“性”即人的公共本质或所谓“普遍物”。“性”作为普遍本质为人所共有,因而需要“养”;“身”作为个别的感性存在则潜在某种道德上的危险性,因而有待“修”。“修身养性”的过程,简单说就是克服人的自私,完成人的社会性的过程。

    可见,对于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在儒家思想中说是礼仁合一,伦理道德共生,伦理优先。儒家学说以道德理想主义和伦理理想主义,对现实的伦理存在和道德状况采取批判的态度,提出“内圣外王”,“圣”是“王”的前提条件,以此作为对“王者”的道德教训。宋明理学通过儒道释的融合,以“理”或“天理”统摄“礼”的伦理与“仁”的道德,也是伦理与道德统一的一种诠释。到了理学阶段,中国道德哲学核心概念,已经不是“礼”,也不是“仁”,而是“理”。

    与西方相比,中国没有强大的宗教。但人们一般承认中国伦理尤其儒家伦理的准宗教意义,这不仅因为中国伦理以家庭伦理为基础,也不仅因为作为完成形态的中国传统伦理的宋明理学中已经融合了佛教的因素,宗教参与了中国伦理的历史建构和现实发展,更重要的是,伦理精神本身与宗教有相通之处。伦理必须作用于人们的精神才能在现实社会中实现。所以,中国道德哲学一开始就设置了兼具伦理与宗教意义的“天”的概念。到了宋明理学,形成所谓“天理”概念,标志着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完成。

     “天”与“理”的结合,是伦理与宗教的结合。这种结合不能一般地解释为道德哲学中融合了宗教的因素,而是可以看作中国伦理与宗教在哲学上的文化相通。在西方,伦理的实体被人格化,这就是上帝。在中国,伦理性的实体被哲学地把握和表达,但由于它同样具有某种终极性的意义,同样具有神圣性,因而寄托于集自然、伦理、宗教于一身的“天”的概念以表述和表现。孔子着力于“仁”,坚持“为仁由己”,求“仁”得“仁”,但却认为“仁”是一个精神境界。“伦”的实现,有赖于“精神”的信念和信仰,“伦理”便是所谓“伦”之“理”。因此,不仅实体性的“伦”,而且作为达到“伦”的条件的“精神”,都具有某种宗教的哲学气息。(有删改)